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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证对应为经方强调,为所重视,为所具鲜明之特点,当无不妥无疑义。然不为经方所独有。
方证之基础乃药证。一药可为方,其药证便是方证。多药合方,指证可治之病证,乃为方证。
何为辨证论治?间而言之,即中医寻找方证对应关系之过程。广义论之,方证对应是一切中医效验之基础。
何为证?中医言有之内必形之外。内者,内之病,外者,外之候,症候,症候群——证也。
治病必求于本,本者,病本也。然方所对,方所治,证也。必证对病本,方可期效。以此观之,方证对应之本质,乃为方病对应。
无论何方,可愈某病或已愈某病,皆可视之为方病对应或方证对应。其若不应,何以治病?
方证对应,其道一,其格严。方病对应,其道众,其格宽。例若祛邪之图,可汗可吐可下可泻等,择其数者之一,用方以对,可祛其邪。然此法之外,可否另选一法,亦能祛邪?比若痰饮,表汗可祛之,上吐可祛之,二便可祛之。若有三医各执一法各用一方而治同一病,皆效,则病证一,何以方则三?夫短气,有微饮,当从小便去之,苓桂术甘汤主之,肾气丸亦主之。既言主之,则意为其他方不为首选。而又言肾气丸亦主之,何意然哉?仲景用主之二字,要求甚严。按理既有二选之余地,则不当用。以是观之,方证对应存在不唯一性。方证对应可保疗效之期,也当知或可用他方亦能如期,不惟此方。何以出现多方对应一证?概因多方皆对其病也。只要方病对应,必然方证对应,无论何方。如某病经方能治,他方亦能治,则能言经方方证对应效如桴鼓,他方不能言之?方证对应是一切中医治病的基本准则以及确保疗效之基础,不为经方所独有。
中医治病,理法方药,缺一不可。理者,医理也,于医理可通,乃通往罗马之大方向。法者,治法也,乃到达之路线规则。方者,方剂也,乃到达之工具。药者,乃配备之武器兵员。
欲知病本,必辩其证。辩一病可得一证,亦可得诸证。辩一病可于此时得一证,亦可于彼时得另一证。辩一病可知曾得某证,亦可知将得某证。此虽证可不一,而病则一,治病奈何?欲治病本,何方以对?实不可执方证对应之一端而概言效如桴鼓矣!此即方证对应之局限,非有是证用是药而必效。所以然者,高手之明,明于辩知最近病本之证,切中肯綮之证。低手之不明,看似方证亦然对应,实质未对要害之证。更有其病其证同而因人异时异境异之不同,治之方之不同。岂只方证对应之一端而可从天下之病事?辨证论治而非见证论治。习从方证入手者,常陷见证论治之泥沼而难以自拔,往往按图索骥,见某证而用某方,貌似方证对应,实则证未明辨。此非方证对应是过,而乃医理不明,证未明辨,套方以对,焉得其效!医理也,为医者,不可不先明!此尤习从方证入手者铭记之。知有甚者视内经为无物,学仲景即可,可,不为甚可也!
病痰饮者,当以温药和之。治湿不利小便,非其治也。此痰湿饮治则。观药证方证中药物方剂之功效描述,多既为药物方剂之功效,又为中医之治法。例如麻黄发汗解表,即使麻黄之功效,又乃中医治法之汗法,附子补阳温中,既是附子之功效,又乃中医治法之温法。四君子汤益气健脾,既是四君子汤之功效,又是中医治法之补法。顺之当然,逆之则不必然。发汗非只麻黄,补阳温中非只附子,益气健脾非只四君子。一般而言,证定而治法亦定。或亦有证难定而治法可定。比如痰饮瘀血等多致怪病,杂病,疑病,实难以证概括,然祛痰化饮,活血化瘀之治法可定。此非方证对应,而乃方法对应。方证功效描述的本质含义,其实就是中医治病的办法,方证就是方法。有法就有方,无法无有方。当以法定方,不妥以方定法,当以法测方,也可以方测法。多见法定一类方,而方定一种法。夫短气,有微饮,当从小便去之。此法定,而苓桂术甘汤肾气丸皆主之。而论苓桂术甘汤之方则必定温药和之,当从小便去之之治法为一。
是以观之,临床之用方证,实质更是方法之用。而符合治法之方剂,具有不唯一性。若此病可辩为一证,其治法可定为一法,而可用之方剂仍可以不定一方,此即方证对应之不唯一性。亦可如此思之:若治病所需有效成分(中医不论此点,但治病必然是因为有化学成分与机体发生反应而起作用)是否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不同的药物组合或反应同样能够得到?中医草药成千上万,有多少可能的途径获得相同的有效成分?当然,能简单快捷取得,更好,但须知这个途径不是唯一。恰如经方能治病,但不是只有经方能治病。经方用药,经方用方,比之自然界药物种类繁多,更多可能的组合如何?概言
能穷尽治疗天下一切病之有效成分,不得轻易下此结论矣!诚然,善用经方治病,功已属大矣。
从理得法,从法定方,从方组药。证在何处?证寓法中,证寓方中。法中有方,方中有法,证中有方,方中有证。法,证,方,外则各有其表,内则一统于病。一方可治异病之同证,异方用治同病之异证,皆因理有异同,法有异同。更有同病同证同理同法,竟可以不同方而皆愈之,真可谓条条道路通罗马矣,何必定方证对应之唯一?
中医治病,虽门派众多,各有侧重,然更多殊途同归!何也?若皆得效,必于医理可通。最不妥以己通而岐人之通。一味草药,气死名医,名医何气之有哉?人有知治病之有效成分可简而得之,名医不知也!或可言,对某些疾病,不用经方,亦能简而治之,经方医不知也,或知而不用也。以小可体会,若完带汤,痛泻药方之用,经方不如也(只一家之言)。同理,经方能简而治之者,非经方家不知也,或知而不用也。近来屡用经方治疗颈椎病,面瘫,三叉交神经痛,腰腿痛等,明显感觉效果好于其他方,此亦真实感悟也!然总须方证对应,不应亦难取效。方证对应乃中医共遵之准则,非经方所独有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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