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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黄和中西医结合 于 2022-10-16 00:17 编辑
胡希恕先生说:“方证是八纲六经辨证的继续,亦即辨证的尖端。”
刘渡舟先生说:“要想穿入《伤寒论》这堵墙,必须从方证的大门而入。”
一位认为方证(辨证)是尖端,一位认为方证(辨证)是入门初级。我们如何理解这种矛盾的观点?
其实,两位先生的说法看似相背,实则并不矛盾,不过是处于不同层面而各持一方的观点。
可以说,方证辨证既是入门初学,也是辨证尖端。
为什么这样说呢?我认为,方证辨证有二义:
第一,据证用方,所谓有是证用是方,其证在《伤寒》条文中已是说得清楚明白,只要对应上我们要治疗的病人的证,就可以用方了。简单、简明、简捷,容易掌握,也是医生最感畅顺之事。也有人称这一意义的方证辨证为方证对应或方证相应,这可以认为是狭义的方证辨证,我将这种意义上的“方证辨证”称为对应性方证辨证,也可以用“方证对应”一词来表达。
第二,医生通过病人的临床表现,据于中医理论,运用理法思辨(经方家与时方家的理法思辨不尽相同,经方家主要运用八纲—六经—方证辨证),分析病因病机、体质、原有疾病、性别、年龄、地域、气候、时间等,明确其证候,最后据证用方。这不仅是经方医学非常重要的辨证方法,也是中医学的终极辨证方法。我将这种意义上的“方证辨证”称为理法性方证辨证。
广义的方证辨证包括了对应性方证辨证和理法性方证辨证。
刘渡舟先生所谓“从方证的大门而入”的“方证(辨证)”,是从辨证论治的层面而言狭义的方证辨证,指的是第一条之义,即对应性方证辨证;胡希恕先生所谓“方证……亦即辨证的尖端”的“方证(辨证)”,是从广义的方证辨证层面而言方证辨证,包涵第一条、第二条之义,即对应性方证辨证与理法性方证辨证相兼容。两位先生的“方证(辨证)”这一概念的内涵不同,所以有了不同的论断。而同一名词的不同内涵,并由此得出的不同结论,则难免导致后学者的认识理解误差。
当然,胡希恕先生所谓“辨证的尖端”之“尖端”,不仅有“最高级”、“最精深”之义,也有“最后的”、“端结的”意义,就是说辨到方证的时候,就可以确定用什么方了,这一辨证用方的过程也就到此结束了。所以,胡希恕先生说的“方证是辨证的尖端”,我认为应该这样理解:①既指中医辨证论治的通则;②又专指经方医学独具特色的六经—方证辨证;③也包含了狭义的方证辨证(方证对应),即对应性方证辨证。
对应性方证辨证,是《伤寒》的辨证特色之一,很多初学者认为这很简单,似乎不太用得着中医理法思辨,只要病人的病证与《伤寒》某一条文的方证能够“对应”上,就可以用这个条文中的对治方剂了。其实,这看似简单的“方证辨证”并不简单,之所以看似简单,那是因为张仲景先生为我们完成了一半甚至一多半的“辨证”工作——病、理、法、证、方、药,即据病和病人而循中医理法进行辨析,判得其证,立以方药。而我们医者临证所要作的,就只是完成一个比较性的选择题——选定与病证相对应的条文中的方剂,用以治疗就可以了。也正是因于此,导致一些初学者形成了一种粗浮的思维意识,将病人的某些似是而非的“证”误为《伤寒》条文中的“方证”,并据以处方。不加深究,误断误用,其疗效可想而知。尤其可叹者,更有部分自诩为“伤寒家”、“经方家”的专家教授们曲解方证辨证的含义,贬责辨证论治,独崇其所谓的“方证对应”、“典型方证”,却不知已自入偏途,更误导后学,实在令人遗憾。
好了,闲话少说。
我们这里用简单的方式表达对应性方证辨证如下:
方证辨证(方证对应)→方
而这一辨证的完整思维过程应该是:
①八纲六经辨证(包括病因病机等辨证)→②方证辨证(方证对应)→③方
只不过辨证①这一过程,已由张仲景先生完成,我们自然也就直接从辨证②的过程开始了。
以桂枝汤证为例,《伤寒论》第13条:“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桂枝汤主之。”
“太阳病”是辨证①,仲景先生已完成。
“头痛、发热、汗出,恶风,”是辨证②,我们主要是从这里开始进行对应性方证辨证(方证对应)的。我们心存《伤寒》条文,临证时探寻病人所具之“证”,同时因之思考《伤寒》条文所言之“证”,以明其二者的“证”是否“对应”。
若不相对应,则舍此条文之论,再去探寻其他相关条文,以求“对应”;若相对应,则即可运用条文所载方剂。
最后,病人之证与条文之证相符合、相对应,那么“桂枝汤主之”,确定了治疗方剂——桂枝汤,这是辨证③。
理法性方证辨证,精深而高端,掌握和运用难度较大。这需要我们扎实的理论基础,娴熟的辨证方法,正确分析病因病机及其他相关情况,才能准确择方,获得治效。
用简单的方式表达理法性方证辨证如下:
①八纲六经辨证(包括病因病机等辨证)→②方证辨证→③方
我们可以看到,这其实就是对应性辨证的完整辨证思维过程。
作为普通中医(非经方辨证思维的中医),其辨证过程则可简单表达为:
①综合辨证(运用多种辨证方法)→②方证辨证→③方
对于经方学者而言,对应性方证辨证不离理法,理法性方证辨证亦含对应。无论是对应性方证辨证,还是理法性方证辨证,都属《伤寒》法,都是据证用方,最后都是要落实到“方”上。《伤寒》主要用了八纲、六经、方证三种辨证论治的方法,其间还有气血、脏腑、三焦等辨证,所以,我们作为经方学者,对《伤寒》辨证方法都应深学勤修,细思谨行,完整系统,力免偏颇,才有望得到《伤寒》要旨,运用《伤寒》绝学,济世活人。而重此轻彼,独崇其一的观点和行为,不利于《伤寒》的学习和运用,不利于尽可能好地为病人解除疾苦。
——摘于《经方30味药重剂证治讲记》(作者 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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