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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者,理法方药,缺一而不可。然而最终,我们要落到如何遣方用药上,否则,再美的理法也是空口说白话。
遣方用药,就是方证对应。人生病,生什么病,是通过证来表现的,例如太阳病,就要有太阳证的表现,发热,恶寒,头痛等。没有这些症,理法落到何处?
在中医的理法上,仲景以下,千古纷争,内经、伤寒,五行,脏腑,经络,八纲,六经,一气,补阴,火神。。。不一而足。有如此多的纷争,中医居然仍然得以继续生存,仍然历代名医辈出(这些名医的看法还各不相同),且这些名医的疗效都非常的显著,这是为什么?
因为纵然理法得不到统一,医者却在方证上达到了某种程度的统一,即不同的解释,但是最后在遣方用药上结果一致。例如,陷胸证,医者有人认为是少阳证,有人认为是阳明症,但用方结论都是陷胸汤。太阳病,到底仅仅是表症,还是心肺病,抑或是太阳经包括膀胱经病呢?没有权威的结论,从中医历史发展来看,在可见的未来都看不到统一的一天,但在每个医者都守着自己的理法体系的背景之下,不同的医者仍然会开出类似的麻黄桂枝系方剂。
个人认为,也许这也是仲景为什么在伤寒杂病论中并未过多的阐述理法,没有将脏腑经络等体系引入的原因,因为从临床上来说,无论你接受了什么理法,只要该理法能正确的指导临床都是可以接受的,而临床,唯独绕不开的只有方证。
很多初学者看不起方证相应,以为方证相应的医者没有理法能力,这是大错特错的,没有理法的指导,根本到不了方证相应的层面。致力于研究方证的医者,是认识到了理法方药的上述逻辑关系后,在某种理法的体系下研究方证,从而将方证纳入自己的理法体系。
对应一个医者来说,方证研究是完善自己本身理法的最佳途径,方证和理法是正的螺旋。仅仅做理法研究,陷入各种理法的纠缠之中,将永远进入不了临床方证的阶段,从而也不会成为一名合格的临床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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