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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仓公“火齐”及上古医疗三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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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30 10: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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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仓公“火齐”及上古医疗三大法
                                 ——汤剂尝试探源之二

     西汉仓公疗疾好用火齐汤之类,“火齐”为何?千古众说纷纭,但大多难经得起推敲。

     《扁鹊仓公列传》中有“扁鹊曰:疾之居腠理也,汤熨之所及也;在血脉,针石之所及也;其在肠胃,酒醪之所及也;其在骨髓,虽司命无柰之何”。

     在《韩非子·喻老篇》中有“扁鹊曰: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

     疾在肠胃,一说“酒醪之所及”,一说“火齐之所及”,可见“火齐”应就是“酒醪”或相类之物。或其本义只是强调其温热?汤熨当然是热熨,“酒醪”饮用也能使人温暖发热。再考虑到仓公医案中的“液汤火齐”、“火齐米汁”、“火齐粥”之类,推断的可靠性更高。

      《素问 玉版论要篇》:“容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其色见浅者,汤液主治,十日已。其见深者,必齐主治,二十一日已。其见大深者,醪酒主治,……”。疾浅者汤液,大深者醪酒,其中间的“必齐”似不太可能指“针石”,恐怕还是难逃汤液醪酒之类,或是两者的混合品或过渡品?孙诒让认为《黄帝内经.玉版论要篇》中的“必齐”为“火齐”之错简,“篆文二字形近,因而致误”,眼光独到。

      《五十二病方》里治疗“癃病”类,主要有两大方法,一是服用热滑的汤液,且不少属于“五谷汤液醪醴”之类滑剂,如“一方:以酰、酉(酒)三乃(水旁右“乃”三次煮沸)煮黍稷而饮其汁,皆□□。”;二是外部加热温通,即烤、熨、炙之类。

     由此推测年代相近的汉仓公疗“不得前后溲”等,所用火齐汤、“液汤火齐”、“火齐米汁”、“火齐粥”之类,大概也是“温”、“滑”的通塞法。再结合以上其他所论,不难得出仓公“火齐”应该就是“温”、“滑”的“五谷汤液醪醴”之类,所以仓公有时在使用“火齐”之后还要用药物的。东汉《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三物白散】方后有云:“不利,进热粥一杯;利过不止,进冷粥一杯。”似乎也是此类疗法的遗风。印度佛教古典“粥疗”的应用范围也包含宿食、大小便失调等。

      另外,从中医方剂命名的传统来看,大略有两类,一是“主药+剂型”式命名,甘草汤、黄连丸之类;二是“方效+剂型”,下气汤、大陷胸丸之类;西汉《仓公医案》(公元前176年前后)中,提及方剂名称的以“方效型”方名为多,如:下气汤、柔汤。从推理角度看,“火齐”这个方剂名未必是一些学者认为的“适当火候”(难道其他汤剂就不需要适当的火候?),更可能是指一种方效,大概是温通效用,而剂型米汁、粥之类则是取其滑通之义。

      从张炜《商代医学文化史略》来看,当时的治疗方法多样,祝由、砭针、灸、焫、熨、汤、导引、按摩、接骨、合创、疗疡等(以上除祝由、导引外,基本可归结为“外部物理疗法”)。“毒药”的商代考古资料贫乏,发现大概有朱砂、大麻子、桃仁、枣、姜、桂等。殷人以嗜酒闻名,善酿酒,包括酿香酒和药酒(早期酒为低度酒,药酒只能酿)。
  
     《素问 移精变气论》:“中古之治病,至而治之,汤液十日,以去八风五痹之病,十日不已,治以草苏草荄之枝,本末为助,标本已得,邪气乃服。”大概主要涉及两种疗法:“汤液”和“毒药”(即草苏草荄之枝)。病至先“汤液”,不已,再“治以草苏草荄之枝”,这可能就是先食后药的治疗传统。

     马王堆出土的《五十二病方》,是一本偏向外科的方书,成书年代据说比《内经》更早,书中能辨认的方剂大略可以分成几大类:祝由31方、物理疗法45方(汤、熏、熨、灸、炙等,注意没有针法)、外敷法70多方、散丸29方、汤液33方(汤剂中以食物为主要药物的药方约近一半)。如果排除祝由方,治疗法主要也可分三类:物理疗法、“毒药”、“汤液”。

     《周礼·天官·医师》中把医生分为食医、疾医、疡医和兽医,又说“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医事”,尽管《周礼》没有提到针灸,但说疡医“掌肿疡、溃疡、金疡、折疡之祝药刮杀之齐”,广西武鸣县马头乡西周古墓葬群出土二枚青铜马头针灸针,为目前发现年代最早的医用金属针具。周又有“食医”,而《周礼》“四饮”中有一种就叫“医”(贾公彦疏:“医者,谓酿粥为醴则为医”),推测疗人之法大概也不外砭灸、“毒药”、汤液火齐之类。

     《内经.示从容论》有“帝曰∶子别试通五脏之过,六腑之所不和,针石之败,毒药所宜,汤液滋味,具言其状,悉言以对,请问不知。雷公曰∶肝虚肾虚脾虚,皆令人体重烦冤,当投毒药、刺灸、砭石、汤液,或已或不已,愿闻其解。”反映了当时医学的三大治疗系统:针灸(砭)、毒药、汤液。“毒药”大概就是丸散之类(药物多毒,“毒药”也是“气性酷烈药物”的意思),而“汤液”很可能是指“五谷汤液醪醴”之类。

     《黄帝内经.汤液醪醴论》中,“岐伯曰:当今之世,必齐、毒药攻其中,镵石、针艾治其外也。”同样也反映了这三大治疗系统。从行文对称性来看,“必齐”可能就是“火齐”(汤液);“毒药”就是丸散之类;“镵石、针艾”就是“针灸砭”之类。

     《素问 异法方宜论》提到,砭石从东方来,毒药从西方来,灸焫从北方来,九针从南方来,导引按蹻从中央出。单单没有提到“汤液”,不知为何?难道“汤液醪醴”疗法也曾是属于某区域的特色疗法,而写此文的人还不了解?

     从以上也可以看出,“火齐”就是指“五谷汤液醪醴”之类。出土秦汉医学史料也表明,当时的医方以丸散剂型为主,即《内经》所谓“毒药”。我们还是来看西汉仓公的治疗方法分类,同样基本也是针灸、毒药、火齐(汤液)三大类:

     一、针灸:灸鑱石;则刺其足心各三所;灸其足少阳脉口;刺足阳明脉,左右各三所;臣意即灸其足蹶阴之脉,左右各一所;后闻医灸之即笃,此论病之过也;

     二、毒药(酒饮丸散):饮毒药;饮之半夏丸(毒药);饮以莨锽药一撮(毒药);饮以芫华一撮,即出蛲可数升(毒药);饮以消石一齐(有毒);更服丸药。

     三、火齐(汤液醪醴):臣意饮以火齐汤;臣意即为之液汤火齐逐热,一饮汗尽,再饮热去,三饮病已。即使服药,出入二十日,身无病者;药酒(尽三石);为火齐米汁饮之,七八日而当愈;更为火齐汤以饮之;臣即为一火齐米汁,使服之,七八日病已;臣意即以火齐粥且饮,六日气下;即令更服丸药,出入六日,病已。

     四、其他:窜以药(栓剂);即为苦参汤,日嗽三;作下气汤以饮之;柔汤;

     从出土秦汉医方看,丸散剂的组方比汤剂更成熟、更复杂。而我注意到仓公用丸散却多是单味药,从仓公医案用火齐发汗、通便、下气来看,有些用火齐后还要服用药物六日或二十日治疗,所以我倾向于认为仓公火齐之类是比较柔和单纯的东西。

     另外还值得注意的是,仓公医案中出现了苦参汤、下气汤、柔汤这类东西,但还不多。汉代汤剂的出现,可能是“毒药”与汤液醪醴(火齐)结合的结果;上古“火齐”的消失,可能是被水汤剂壮大发展所取代,也可能是与“毒药”融合后变身消亡。西汉末在文献中出现的《汤液经法》很可能是关于火齐(汤液醪醴)类的著作。西汉之后,一般论疗法就变成针灸与用药并称了。其实后世中医的治疗方法还是有三大古法的遗风:针灸(含外科小手术)、药剂(汤散丸锭膏,“毒药”之类)、药酒剂(古汤液醪醴之类)。

     以上提到的“汤液”、“火齐”中到底有无药材?具体则不清楚。从现有的史料来看,秦汉时代用于“治疗”的“汤液醪醴”大概有两类,一种是“纯”的五谷汤液醪醴,即只用粮食制作加工的“汤液醪醴”原始型,有一些,但不多。另一类“汤液醪醴”(含药酒)就是加入药物的“药物型汤液醪醴”。这种在目前所见的秦汉医学史料中多见,这一类应该是原始“汤液醪醴”的进化型。

     从出土秦汉医方看,《伤寒论》之前的内服剂型似乎是以散丸剂为主流,汤剂并不显著。出土秦汉医方中,丸散剂的组方要比汤剂更规范、更成熟、更复杂。所以我曾有一个推测是,中医的方剂,散丸剂可能要比药物型汤剂发育得早。从《五十二病方》汤剂的简雏,到东汉末《伤寒论》汤剂的忽然成熟,其间发育时间并不长,似乎更象是突变。当然也可能是史料尚贫乏限制了我们的视野。

附:以前曾在一篇文章中讨论过是“火齐”误为“必齐”,还是“必齐”误为“火齐”的问题。

     “必齐”在《内经》中两见,一在《素问.汤液醪醴论》中,可能就是指五谷汤液醪醴。另一处在《素问 玉版论要篇》,与汤液、醪酒并列,应该也是五谷汤液醪醴。

     “火齐”在《韩非子•喻老篇》引用扁鹊语中出现,另一处在仓公医案中大量出现。分析起来,很可能也是五谷汤液醪醴之类(见文中所论)。

     可见“火齐”和“必齐”应该就是同一种东西。由于两字古写法相近,则推论为其一误写。以前在[《内经》“必齐”与仓公“火齐”]一文中,我是倾向于“必齐”为原词的。

     我目前则倾向于原词是“火齐”,原因:
     1、《素问》被后世多次校改过,而《韩非子•喻老篇》、《扁鹊仓公列传》应该比较原汁原味。仓公医案中多次出现“火齐”,可以互校,误写的可能性小。
     2、“必齐”只在一本书中出现,而“火齐”在不同的秦汉书籍中出现。
     3、“必齐”这个词比较奇怪,看不出与此类东西有何联系。“火齐”则比较贴合,这种内服剂的合和是讲究用火的,如《素问.汤液醪醴论》所论,如半夏秫米汤,这在当时散丸流行的时代是比较特殊的。
     “火齐”可能强调的是服用前以火对非单一材料的调和,以达到某种理论标准。“汤液”虽也用火,但可能没那么讲究,可能也无所谓材料调和;而“醪酒”虽也用火,但只是酿制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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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30 11: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但也有談到三黃湯屬倉公火齊湯的說法,瀉心湯也被歸於此類,所以我認為火齊也有可能是相反的意思,指的是降胃氣,用性味苦的藥來降氣

而麥門冬湯亦提到火逆上氣,所以熱耗傷陰液,藥用甘寒以益陰,是否也能看成“火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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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30 13: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汤液醪醴论篇:黄帝问曰:为五谷汤液及醪醴奈何?歧伯曰:必以稻米,炊之稻薪,稻米者完,稻薪者坚。奈何之意,就是用什么材料,如何制作,情况如何。此处必字当作何解?不是“一定必须”之意,而是必,就是以稻米为主要材料的汤液醪醴。炊以稻薪,就是用稻柴烧制。歧伯的回答就是汤液醪醴(必)用稻米做,用稻柴烧。
皇帝曰:何以然?即何以稻米者完,稻薪者坚?。歧伯曰:此得天地之和,高下之宜,故能至完;伐取得时,故能至坚。
继有歧伯曰:当今之世,必齐毒药攻其中,镵石针艾治其外。前文以言明汤液醪醴之做法以及为治病之一法,以及可以上古圣人为而不用,中古之人服之完全,而今世之人服之不必已者何也?歧伯如此回答,则必然包括汤液醪醴在内。就是今世之人只用汤液醪醴已经不能万全,还需毒药,镵石针艾三法,才能万全。
必齐,不是火齐。必就是指用稻米为主材制作的汤液醪醴,包括米汁,粥,乃至米酒等。必齐,就是必剂。如果理解成火齐或火剂,于理难通。唯有必本身就是指代汤液醪醴,齐同剂,剂型。所以必齐就是必剂。
如何正确理解必以稻米,炊之稻薪,是问题的关键。而从上下行文的内在逻辑来看,把必看作即指汤液醪醴是符合逻辑的(而作火误解,则与前文不通)。而且这样解,必以稻米,文理也可通。
在肠胃者,火齐之所及也。可理解成在肠胃者,必剂之所及也,即米粥之养,饮食调理之类,扩充理解为食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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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30 14: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另望汤先生考证一下,素问之名最早的出处。有言素问之名首见于后汉张仲景的《伤寒论序》,则序之真伪,以及伤寒论撰写时究竟以何为参考书,以及为何序中没有本草汤液的记载。这个问题还是蛮要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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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30 19: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史記倉公列傳中有提到火齊湯,所以應為一確定的方劑,只是組成己佚
此火齊應為一治則,治法;應與承氣等湯名相同,跳脫道家玄理之名,而是一種治則具象的名稱
不好意思,我希望討論能貼近臨床,必須要能應用,若純粹是訓詁學,恕在下不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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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30 21: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汤一笑先生,火齐会不会是古代对丸散剂的另一种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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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21: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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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杏:汤液醪醴论篇:黄帝问曰:为五谷汤液及醪醴奈何?歧伯曰:必以稻米,炊之稻薪,稻米者完,稻薪者坚。奈何之意,就是用什么材料,如何制作,情况如何。此处必字当作何解?不是“一定必须 .. (2013-09-30 13:44) 
以前曾在一篇文章中讨论过是“火齐”误为“必齐”,还是“必齐”误为“火齐”的问题。

“必齐”在《内经》中两见,一在《素问.汤液醪醴论》中,承如先生所论,可能就是指五谷汤液醪醴。另一处在《素问 玉版论要篇》,与汤液、醪酒并列,应该也是五谷汤液醪醴。

“火齐”在《韩非子•喻老篇》引用扁鹊语中出现,另一处在仓公医案中大量出现。分析起来,很可能也是五谷汤液醪醴之类(见文中所论)。

可见“火齐”和“必齐”应该就是同一种东西。由于两字古写法相近,则推论为其一误写。以前在[《内经》“必齐”与仓公“火齐”]一文中,我是倾向于“必齐”为原词的。

我目前则倾向于原词是“火齐”,原因:
1、《素问》被后世多次校改过,而《韩非子•喻老篇》、《扁鹊仓公列传》应该比较原汁原味。仓公医案中多次出现“火齐”,可以互校,误写的可能性小。
2、“必齐”只在一本书中出现,而“火齐”在不同的秦汉书籍中出现。
3、“必齐”这个词比较奇怪,看不出与此类东西有何联系。“火齐”则比较贴合,这种内服剂的合和是讲究用火的,如《素问.汤液醪醴论》所论,如半夏秫米汤、仓公火剂粥,这在当时散丸流行的时代是比较特殊的。

4、、期待北大那批西汉竹简几年后整理出版,再看看有无史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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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21: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槐杏 的帖子

槐杏:另望汤先生考证一下,素问之名最早的出处。有言素问之名首见于后汉张仲景的《伤寒论序》,则序之真伪,以及伤寒论撰写时究竟以何为参考书,以及为何序中没有本草汤液的记载。这个问题还 .. (2013-09-30 14:02) 
这些问题我没注意过,素问之名最早的出处,在什么《内经研究集成》之类的书中应该有专论。

我对《伤寒论》的序文是持怀疑或部分怀疑态度的,以前注意到它的一些问题,未深究。罗鸿声写过一篇文章吧,有理有据,本论坛有。


参考书的问题更是不可考了,我发现的,就是在《五十二病方》中看出些许关联,说明《伤寒》还是有继承发展的,以后有机会可以顺带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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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22: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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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煌:请问汤一笑先生,火齐会不会是古代对丸散剂的另一种称呼? (2013-09-30 21:15) 
应该不会,可能性极低,仓公有些用火齐的案例,其后还用丸药的,仓公所用丸散案例交代比较清楚,火齐应是丸散之外一类比较特殊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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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23: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gin19762002 的帖子

gin19762002:但也有談到三黃湯屬倉公火齊湯的說法,瀉心湯也被歸於此類,所以我認為火齊也有可能是相反的意思,指的是降胃氣,用性味苦的藥來降氣

而麥門冬湯亦提到火逆上氣,所以熱耗傷陰液,藥用 .. (2013-09-30 11:38) 
火齐 火齐  一般字面直接会想到温暖剂。这个后世多避而不谈。

仓公火齐 多与五谷汤液结合,后世泻心汤类没有一个用到米或服用粥的。


从出土秦汉医方看,丸散剂的组方比汤剂更成熟、更复杂。而仓公用丸散却多是单味药,仓公火齐更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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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 08: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素问· 玉版论要篇》, 其云:“其色见浅者, 汤液主治, 十日已。其见深者, 必齐主治, 二十一日己。其见大深者, 醪酒主治, 百日已。” 文中将“ 汤液” 、“必齐” 、“醪酒” 三者并举, 分别治疗“其色见浅者” 、“其见深者” 、“ 其见大深者” 等疾病的轻重不同阶段, 显然也认为“ 必齐” 是一种治疗方法。
如果是火齐之误,是用火煎煮制作之引申,则汤液,醪醴同类亦皆须炊之稻薪,亦皆须火加工制作,何独必齐须强调成火齐?而且其治疗效果处于汤液,醴之间。醪者,浊酒也,浊酒者,醋也,醴,清酒也,清酒者,米酒(甜酒)也。所以必齐,当为醋一类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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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 09: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代用粮食或粮食制品来治病,现代叫食疗。古代把粮食及其制品之外具有药物治疗作用的,都称为毒药。广义必齐,就指所有须用火制作的粮食及其制品,即所有汤液醪醴。狭义必齐就是指汤液醪醴中的一种,即醋剂。随医学发展,更多毒药渐渐与汤液醪醴结合起来运用。比如汤液里进入毒药,而成汤剂,必齐里进入毒药就是醋剂,醴酒里进入毒药就是酒剂,而毒药本身保留在散剂等其他形式存在。汤先生能否考虑一下必齐和醋的关系。醋作为古老的汤液醪醴之一种,与汤液,醴酒具有同等地位。不可能没有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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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 10: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论火齐还是必齐,醋剂可作为一种可能考虑。

不过从“ 汤液” 、“必齐” 、“醪酒” 排列顺序看,治疗力应该是逐渐增大。而古典的醋应该酿制的时间长过醪酒,狗恶酒酸才成醋。酒放久了会成苦酸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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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 14:2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乱猜想:

火的利用,是人类文明的一大里程碑。但在此前,医学早已启蒙,因而用药多是生用。学会用火后,医学有了改观。但用火有两种方法,一是直接用火,取火之温热,如灸、熨之类;一是间接用火,取火热处理药物,然后再用药物内服治病,这便是火剂(齐)。医药之外,当然是饮食。饮食亦有生吃与烹饪之不同。煎剂大概就是从用火饮食中延伸而来。中国文化,饮食是一大特征,相伴便是煎煮汤药。

因此,所谓“火齐”,就是今天的煎煮汤药,随饮食而用。请大家再核对古籍原文,看看有无矛盾。“必齐”就是“火齐”,应无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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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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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 14: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醪醴,亦是经火法处理的饮食,必须内服,才算“火齐”。

内服药,是治疗脏腑病必用之法。药浴、汤熨,只能治其腠理;针灸,可以及筋脉肌肉。请看临床实际,不就是这样吗?内科杂病,疑难病,重病,根在脏腑,针灸往往难以拔其根,洗浴更是迂远而难及。如今流行足浴,亦笑话耳。《内经》之言,不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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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 16: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火齐”可能强调的是服用前以火对非单一材料的调和,以达到某种理论标准。“汤液”虽也用火,但可能没那么讲究,可能也无所谓材料调和;而“醪酒”虽也用火,但只是酿制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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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 17: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调对非单一材料的调和,汤先生这话很对。齐(剂)的本义就是和合调剂,即相互作用、相互配合。至于理论标准,我没听说过,我原以为只是医学经验积累中的规范要求,而且也是凭经验把握,并无统一性。

至于汤液,只是一种剂型。如果用药不多,仅用一两味(如独参汤),形式上恐不能称“剂”。方剂的要义在于,已经不能用单味药的功效加减来说明其整体功效。

多药配合调剂,只有在“火剂”中才能实现。之前直接用生药内服疗病,是不可能有药物相互配合调剂之作用的。如生地黄绞汁一碗内服,可治急性吐血,此不属“火剂”。青蒿治疟,必须生绞汁服,也是这样。

煎煮剂若用于外洗,亦失“火剂”意义。外洗方用药一般很少,即使有数味同用,也是加减法,而非乘除法。

理解这一点,对于理解经方治病的原理,至为重要!

现在有所谓提取有效成分的“颗粒剂”在售,病人只要将各药粉合起来,开水一冲就能喝。这种药材我是坚决不用的。其一,提取的过程与临床的实际需要是否相合,这很可疑;第二,这种用法失去了“火剂”的调剂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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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 19: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凤凰台主人 的帖子

凤凰台主人:强调对非单一材料的调和,汤先生这话很对。齐(剂)的本义就是和合调剂,即相互作用、相互配合。至于理论标准,我没听说过,我原以为只是医学经验积累中的规范要求,而且也是凭经验把握, .. (2013-10-01 17:18) 
出土医方中,也有一味药称“一齐”的。几个“一齐”组成一个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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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 21: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汤一笑 的帖子

汤一笑:出土医方中,也有一味药称“一齐”的。几个“一齐”组成一个方子。 (2013-10-01 19:02)
汤先生说的这个资料很有意思。照此说,“一齐”的意思就是单方了。这是命名法的自由权的体现。从严格意义上讲,单味药不能叫做“方”,但有人就这么叫了,这也是事实。“方”的原始意义,是至少两舟相并,单舟是不可叫做“方”的。但是语言常常不严格遵守原始的规范。中医学的许多概念都有这种现象。就“火齐”一词来说,含义及用法也是有多种。除了中医特指方剂的“火剂”外,也指一种宝珠,甚至有用来形容处女外阴形态的(那是隐语)。细细考察,那“宝珠”是否可能是某种经火炼制的矿物制品,这就与方剂之“火齐”的原始意义自然相通了。另外也有认为宝珠之“火齐”,是一种红色矿物,色如玫瑰,亦如赤丹,皆火之色,故称“火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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