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体质 药证 方证
查看: 3724|回复: 0

自然疗能论-----选自《医界之铁椎》

[复制链接]

110

主题

3649

积分

1419 小时

在线时间

硕士生

呼吸顺畅,是我努力要

Rank: 5Rank: 5

积分
3649
发表于 2013-7-4 16: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自然疗能论


昔扁鹊治虢太子之尸厥也,天下皆叹扁鹊能生死人肉白骨,扁鹊不受曰:“自生者,我起之。”希波克拉底于其著《流行病论》第六卷曰:“自然疗能为第一流医家。”中西医圣俱尊崇自然力,救人之病以不背自然力为主旨。其时所谓自然疗能,与余辈之所谓自然疗能,虽所说全无些少至差异,然或以病因为风寒暑湿燥火六气,或以病理为血液黏液黄胆液黑胆液四液之变化,其所论皆为抽象的,而非具体的耳。
十九世纪中叶德国大医菲尔歇(Virchow)氏(一作威氏)创细胞病理学以来,自然疗能之现象始能具体的说明之。盖人体中之细胞个个能为独立之生活,诸细胞支配于全身统一力之下,乃为一大活物。凡有效于生活者取之,有害者弃之,遂成营养繁殖活动等玄妙之作用。若有侵害之者,随时起反应作用以抵抗之。此反应作用,即发热咳痰呕吐下利脓溃下血等,是即所谓疾病也。
夫人生无病,是为最上幸福。然凡人不能免外界之复杂之刺激触冒,即不能保疾病之发生。而病原入侵体内后,自然由其自然疗能之力以驱逐疾病,此为最可喜之天然作用。
故孔哈乙麻(Gohnheim)氏曰:急性传染病之体温上升者,天然化微菌为无能力之机会也。
梅启尼氏曰:白血球内皮细胞吞食血中之微菌,为防御传染不令蔓延之自然作用。
列倍儿氏曰:细胞产出抗毒素,有使微菌无毒病症轻少之作用。遇炎性刺激产生白血球,有使刺激从健康组织逐去分离之作用。
从上三氏所说,乃知疾病为对于病毒之自然疗能之反应作用,非为病而病,实为愈而病也。又病变发生后所起之自然代偿调节作用,亦身体中行之无间断者,罗爱培氏分之为下之三类。
第一类病的脏器之代偿调节机能。例如心脏瓣膜病,则心脏肥大;胃幽门或肠狭窄,则胃壁筋肥大;贫血患者之黄色骨髓,为赤血球新生机而赤变是也。
第二类一部之机能亢进则他部减退以代偿之。例如皮肤发汗加多,则肾脏尿减少;胃内有害物(毒物),则肠下痢以速其排除;脾脏除去,则淋巴腺肥大(白血球制造力增加之所致也)是也。
第三类腺脏器之作用亢进为排除病毒之用。例如肾肠皮肤唾液腺等官能亢进,使体中之毒素(自家中毒)或渗出液,由发汗利尿唾液分泌等排除于体外是也。
中医病位转换说(见后)自然之妙用,其活动无已时,善防遏外来之侵袭物,排除体内之病毒。《汉书·艺文志》曰:“有病不治常得中医。”即有病不治专赖自然疗能之作用,其结果与中等程度中医之治愈相同之谓也。
然自然疗能有一定之界限,此自然力若得胜,外界之变化,病毒之侵犯,则难放任之。而不顾病能自愈,若外界之变化、病毒之侵犯过剧,自然疗能不能抵制之,则细胞破坏活力消灭,遂不得免于死,而细胞对于病毒之攻战,初次虽必失败,而至第二次第三次时,若自然力逐渐加增,能抵御病毒则治,否则死。故发病时所起之发汗呕吐下痢等,即细胞或分泌物与病毒化合者之出于体外也,其时发热之大小,即此攻战作用剧烈与否之徵也。当此时若能以人力减去病毒或增进细胞之抵抗力,则发热轻微,排泄物渐少,而治疗之目的达矣。若徒禁止发热,防遏分泌排泄等物,为姑息之治法,则病毒蓄积内,一部虽觉轻减,而他部反加剧烈。甚者自然疗能阻止之后,陷为昏睡虚脱不幸丧命者有之。
是故东洞先生曰:“发热呕吐下痢吐血下血乃至脓血等,皆身体之自然作用,可为治病之助者,余辈切不可阻遏之。若所用之药方与自然作用相反,则不惟病毒留于体内,贻误治期,重者致死。即幸而不毙命,亦不能复为本然之健康矣。”观是说,可以知医疗之目的,在于利用此自然疗能之天然妙用,以求病势迅速经过,早复于健全地位者。为医者,岂不可熟思之。
田中佑吉氏《医事断片》曰:“医疗之目的,在于去自然疗能之过度者,补其不足也。
何言乎去自然疗能之过度者?例如,热虽为自然之妙机,然在四十度以上,则心筋混浊胀肿或脑症状剧,甚或有流产早产之虞,是即自然疗能之过度者。当此时用药消退之,是即所谓医疗。余如用止泻剂,所以遏高度之下痢;用镇咳药,所以止剧烈之咳嗽,皆此类也。
何言乎补自然疗能之不足者?盖凡病虽有自然就愈之倾向,然自由放任之,则经过久,而续发诸种疾病易。必加医疗以去病因恢复抵抗力为要。彼按摩法,通全身之血液;利尿剂催渗出物之吸收;或创面加消毒药,杀灭化脓菌,催肉芽之新生;或用祛痰剂,去多量之臭痰;或用下剂泻内积之病毒,皆此类也。”
是说多未妥处,且隐没医术之大主眼不少,试辩论如下。
凡医疗但有补自然疗能之不足者,断无去其过度者。盖自然疗能决无过度者也。亚里斯多德曰:“天然是事物,无有不依目的而盲从者。”又曰:“天然之事物务求最善最美。”余辈观自然疗能之方针,正与此论相同。其过度者,因病毒猛烈如是不得不如是以应之,故过度之自然疗能,能足以阻遏猛烈之病毒。天然所行之目的如是美善。吾人惟恐其力之脆弱,正毋庸过虑其强烈也。氏之言,乃若发热分泌过多等均当抑压之者,何其言之不当也。
且即治疗之法则在于去过度,然现今医学之程度未必能行之如是,为此说者亦欺世之谈耳。若果如氏言,则热甚者,可忽使之冷;剧吐者,可忽使之止;爆泻者,可立使之停止;强咳者,可即时镇静。天下庸有是理乎?
原来与自然相反之疗法,最易增重病势,妨害治愈。在轻病,虽不觉,在重病,则常人亦能知之。不观乎霍乱赤痢等大下痢之际,治以止涩剂不旋踵而死;麻疹痘疮等大热之际,处以冷却法,则烦闷而死;急性肺炎实夫的里亚等,以麻醉剂抑其咳嗽,则有来急变者,医者于此每籍口于病毒之剧烈,岂知有大谬不然者在。
盖疗法反于自然,则塞于表者,实于里;闭于里者,陷于内。例如广大之湿疹,面施以涂搽药,则疹消失而起肾脏炎;高热、全身浮肿轻度之麻疹,用冷却法遏闭之,则疹虽消失,而病现于内,热炽盛,咳嗽频发,烦闷(是为麻疹后之肺炎),医者当此恒设辞曰:余病之并发。岂知即病位转换之致欤。
谓余不信,试更观湿疹内攻者,施以适当之药剂,内症消灭,而湿疹发现于外;麻疹之内陷者,施以适当之治术,则消失之麻疹复现于外。发麻疹之定型症状,是可知矣。而先贤遗书中所举之例,若是者亦甚多。下举一例乃其中之事迹最明晰而确实者。
一男儿,病疥疮,施以消散药,数日即愈。愈后,作浴起汤,浴身。某日,浴后为寒风所侵,寒热大发,毒气内攻。满身爆胀,呼吸不稳,大小便不通。乞治东医独啸庵。独啸庵曰:“此症非用峻剂不效,少缓则致命。”乃令服备急圆五分,大便三次。翌日,服东洋赤小豆汤三大盏,又到二次。翌日,更服备急圆,下利十余次,由是毒气渐衰,已没之疮痕复酿脓。计再服前方二十余日,全复其常。
余如颈部湿疹,已敷药治愈后而发耳漏眼炎脊椎炎者,盖余辈屡所见闻者也。
由此等实验徵之可知,医者不必患自然疗能之过度,而但患其不能攻胜病毒,不必谋去自然疗能之过度者,而惟以补自然疗能之不及为务。若能减病毒之根本,养自然之疗能,两者兼而有之,是之为真医疗。扁鹊与希波克拉底之术亦犹是耳。

评分

参与人数 1得分 5 收起 理由
zhiban + 5 undefined

查看全部评分





上一篇:对枢机少阳少阴的一点浅见
下一篇:临证思考24:转载-----元气与生命
呼吸顺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捐助本站|小黑屋|手机版|经方医学论坛 ( 苏ICP备05020114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12-22 23:13 , Processed in 0.151284 second(s), 3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4-2024 hhjfs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