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眩瞑论-----选自《医界之铁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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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0 10: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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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眩瞑论
   药剂之有效者,曰汗,曰吐,曰下,曰和。药得其道,则随毒之所在而汗吐下和,各有其所,病以大愈,是曰眩瞑。小病,小眩瞑;大病,大眩瞑。《书》曰:“若药不眩瞑厥疾勿瘳”是千古不灭之论也。
   或曰:“汗剂之效,汗;吐剂之效,吐;下剂之效,下;和剂之效,和。此为自然之药效,焉足名药之眩瞑。吾人处方,年不下数百千,然未曾见药之眩瞑。所有因多用剧药或误用而眩瞑者,不能愈病,止能加病,毕竟误治之所致也。<尚书>所言,不过中医之假词耳。”余答之曰:汗剂之效,汗;吐剂之效,吐;下剂之效,下;和剂之效,和。乃西医对症疗法所谓期待其应效者是也。然此期待多不得好结果,惟与待病势自然消退者为同耳。真正中医的依对原症的疗法所生之应效,汗剂未必为汗,吐剂未必为吐,下剂未必为下,下剂未必为下,和剂未必为和。易言之,则汗吐下和非出于医者之所预期,乃病毒潜伏之地为药力所攻,全身无余地所容,随毒之所在,取最捷之径以外遁也,故眩瞑为病毒遁去间所起之一种反应症状。虽经验富足者不能知其取如何之经过,从何道而外遁也。东洞先生曰:“夫药治病,当随病毒所在而治之,药中肯则或汗或吐或下或和均治,以余验之,有下剂反吐者,有汗剂反下者。”不其然乎。
   著者曾治一赤痢患者,所下为粘液血便,计一日百三十余次,脉搏百余,体温三十九度二分,余先以顿挫药,令服巴豆大黄配合之丸药一回,翌日往诊之,便通仅两回,体温三十七度四分,食欲亦大振。至全治不过七日。然巴豆为峻下剂,世人皆知之,乃用之反足以治下痢,是非下剂不下反为和剂之用乎。
   又治一肠窒扶斯患者,经过十余日,腹部满痛,下痢甚恶臭,体温三十九度强,脉弦大。余治之以大承气汤。乃便通一回,发汗解热。夫大黄芒硝谓下剂,世人皆知之,然不为下剂而反发汗,是非下剂为汗剂之用乎。
   尝投此二剂之前,并未期其止痢发汗也,但有必用此剂之决心耳,然其症状乃如斯。以是知,汗吐下和不能预知,惟在有真知灼见以治病耳。
   或人所谓由多用剧药与误治而致眩瞑者,不可言眩冥,乃中毒也。中毒与眩瞑全异,其性质得免于死为幸,尚何治病之足云。故彼等眩瞑论,为根本之误谬可笑,莫有过于是者。
   彼又曰:“眩瞑为误治所生之过失”,岂其然欤。余试举东洞先生答或人问,与余之治验谈以驳之。
   或人问吉益东洞曰:先生如所用之药无效,半年一年亦不换药方,则如何?答曰:扁鹊等治病,自确知此病非此药不治后,虽所用之药无效,非病毒全去不换药方。一旦病毒感药之功用,则大眩瞑而全治。庸医无一定之见解,任意变易药方,决不能治大病。惟名医乃抱一定不变之宗旨,虽病人有异状而不惊,药效不见而不疑,如不验,一年半年决不易药方也。
   往时余治一患肿物者,喘息烦渴,小便不利,因与以大青龙汤四十日许尚无效。其时有疑药方之不当者,余曰:药效不计迟速,只在中肯。余视此症无他药可用,仍令服二十日。一日忽前症暴剧,恶寒战栗,汗出不可止。家内大乱,惟丧命之是恐。余曰:死生固不可知,然药不眩瞑则病勿治。仍令服前方,果终夜大汗出,换衣凡六七度。翌朝肿物半减,喘鸣亦治,小便快利。再十日许而全复如常。
   以上为东洞先生之治验谈。著者亦曾治一妇人,其症状数月来腹部紧满痉挛,不食,呕气,头痛,四肢惰痛,当为慢性为加答儿并发血热者,余以当归芍药散为主方,大柴胡去大黄为合方治之,连服十五六日无丝毫之效,十七八日下痢,日凡三四十次,家人大恐,招余复诊,至则不大热,惟稍稍腹痛而下利,殆每十分一次,大便全为脓血,将溢于便器,然腹状颇佳。家人告余曰:所与之药非下剂,而下次异物,应效极嘉。请更进前剂,勿以药之眩瞑为惧,使病毒不能全出。乃益进前剂,计更下痢三十六时间而全止,犹与前方五六日而宿患痊愈。
   以上为适当药剂自然所起之眩瞑例,诸病随轻重有如斯之种种变动,盖不可不知也。
   东洞翁谓医生无定见,常从患者之言及病变而加减药方;有定见者,不从患者之言,虽发变症而知其为药剂之反应,非定症有变化,绝不妄易原方。
   或又谓眩瞑为医者不知药物之副作用,为用药过多过久所生之现象。西医亦主张药物有当禁之副作用,例如某种之解热药不适于小儿、某种之镇痛药不适于妇人是也。然中药为数味药物配合所成,各有主治主症。苟非不适于主症及为无用之药剂,则绝无副作用变症恶候等。以余观之,副作用乃前章所谓多用单味药物或该药物特有之中毒现象。盖有副作用之药物,用之过久则副作用更剧,酿成大病不幸而至于死,是即药之中毒而非余所谓眩瞑也。
   中医所谓真正眩瞑者,细胞由药力起强烈反应,以病毒驱逐体外之现象,非中毒之症状也。连用其起眩瞑之药方,使病毒全行驱尽,则眩瞑消散。《尚书》“药不眩瞑其疾勿瘳”之言,洵为千古不磨之论,行医者其奉为圭臬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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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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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0 12: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眩瞑为误治所生之过失,西医常见,也常见医疗纠纷。其实是阴阳相搏,正邪相争的正常状态。习医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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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 20: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读来虽震耳发聩,心情大快,但细想却倍感诚惶。
学无止境,乐在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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