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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优生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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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21: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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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生的逻辑
  前一段时间,我在医务科办公室遇到一桩“说媒事”,当然不是偶,我已经是过去式了,我院的图书馆某阿姨为我院医务科小姑娘某某介绍对象,男的是邮政储蓄里的经理,以前做过保险,尤其是身高187cm,媒人赞不绝口,我院那位某某女同事身高一般,大概就一米六出头,与之相配,要低人一等了。媒婆说着就把话题转到下一代上,说生出来的小孩身高多高,人多聪明等等。我就胡乱插嘴了。我说下一代可是不一定的,往往是事与愿违,毛泽东还生了傻儿子呢!我列举了我的家族,我的外公出生在清朝,年轻时的照片上有一条长长的辫子,身材魁梧,个子要到一米九几,村里人把他比作“叉蓬船”(帆船)上叉的“蓬”(帆船上挂起的帆),可是到了下一代就很普通了,到了我一代大部分都不如别家人高。并把高尔顿的“均值回归”原理提了出来,看来是我知道的比别人稍多一些,众人居然从没有听说过这种理论,还不如一些教中学的教师知道的多啊。

  我们大部分人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有所了解,可是却对进化论的本质问题缺乏思考。达尔文观点的基础可以归为:生物普遍存在变异(假设一),自然界的物种有过度繁殖的倾向(假设二),自然资源有限,物种面临生存竞争(假设三)。在自然选择的过程中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法则)。而其中有的种系分支分化为更有优势的物种,主要表现为进化(陆地、空中),有的则是退化(如海豚、鲸等海洋哺乳类)。更多的物种在适应生存的基础上表现为种系分化,并不一定表现为进化。如果对进化论的理解是优胜劣汰,那就太武断了。老庄的哲学就属于社会弱势者求生存的最有效保护,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每到危难时候,往往是烈士先死,中国的“巨人症患者”率先遭到淘汰的厄运。

  第一个发现“均值回归”的是达尔文的表弟弗朗西斯•高尔顿(Francis Galton,1822-1911)。
  1870年高尔顿在研究人类身高的遗传规律时,发现了和人们平时想法不同的规律:非常高的父亲,儿子往往要比父亲矮一些;而非常矮的父亲,儿子往往要比父亲高一些。似乎是某种隐蔽的神秘力量,使得人类的身高从高、矮两极移向所有人的平均值。即存在“回归”到平均数的趋势,这就是现代统计学上最初出现“回归”时的含义。
  这个发现看似不合常理,但高尔顿解释了“均值回归”的合理性,“假设不发生均值回归,那么高身材父亲的儿子平均将与父亲一样高,其中部分儿子的身材必须高于他们的父亲,因为要抵消身材比父亲矮的儿子的影响,使平均值不变。高身材儿子的下一代也是如此,那么会有部分孙子身材更高。这个过程将一代一代延续下去。同样身材矮的父亲也会有类似的问题。这样不用多少代,人类就会出现无限高的巨人族和无限矮的矮人族。显然现实中没有这种事情出现。”
  1875年,高尔顿在研究豌豆的时候,更发现这种“均值回归”在世界上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真理。试验中,高尔顿发现大的豌豆普遍会繁殖出小的豌豆,而小的豌豆普遍会繁殖出大的豌豆,而不是大的越大,小的越小。


连接阅读:

高尔顿:伪优生学的鼻祖
□方舟子
  《书屋》2000年第7期刊登的余凤高《遗传:优生和种族灭绝》一文,将高尔顿美化成了一代科学伟人,但事实上,二十三年代流行于欧美的臭名昭著的“优生学”理论与他却大有干系。
  大约在四年前,国际遗传学大会计划在北京召开,有一批西方遗传学家指责中国至今还在推行“优生学”,呼吁加以抵制。国内的读者看了这条消息,也许会觉得莫名其妙,优生学,不就是要预防遗传疾病、注意孕期保健、生育健康的下一代吗,怎么遗传学家们反而要反对呢?西方医学界不也提倡这些措施吗?中国的遗传学界、医学界一直还把优生学当成一门科学讲授,但是对西方遗传学家来说,当他们见到“优生学”一词时,首先想到的是国际遗传学上一段惨痛的历史:在二、三十年代,以优生学的理论为依据,西方国家普遍对“不健全的社会阶级”强行实施绝育手术(不久前美国一家电视台播放过当时被美国政府以“长大后无能力抚养孩子”之类的理由,从小就被施以绝育手术的幸存者的访谈,催人泪下),最终又演变成了纳粹德国为防止“劣等种族”污染“亚利安人”(一个想象中的子虚乌有的“高等民族”)的血统而对犹太人的大屠杀。在他们的心目中,优生学指的是借口提高全民身心素质,鼓励“上等人”大量繁殖,减少乃至禁止“下等人”繁殖的伪科学。中国学术界还在继续使用这个已在国际学术界被唾弃的术语,也难怪会造成误会。为避免混淆,我把西方历史上的优生学称为伪优生学,因为它也许有“优生”的目的,却没有科学依据,效果适得其反,是打着科学的幌子推销种族主义、等级主义的典型的伪科学。

  伪优生学的创始人是达尔文的表弟弗朗西斯高尔顿(Francis Galton,1822-1911)。此人对科学有一定的贡献,例如首先在心理学研究中使用统计方法(但是其方法是错误的),将指纹鉴定引入犯罪学等。但是,这些贡献,是无法弥补他创建的伪优生学所造成的罪恶后果的。《书屋》2000年第7期刊登的余凤高《遗传:优生和种族灭绝》一文,却将高尔顿美化成了一代科学伟人,赞扬说“以统计学的方法来研究人类的遗传……高尔顿作出了划时代的贡献”、“高尔顿从理想主义出发,他的动机是积极的”、“高尔顿的优生学是以遗传学、医学、社会学和人口统计学为基础的,……他的这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在科学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等等。余文虽然也介绍了伪优生学运动导致的恶果,但将原因归咎于“由于优生学比较专注于基因的作用,而低估了环境的影响,以致他的创始人的‘积极优生’的原始主旨很快被‘消极优生’所取代,甚至被种族主义者所利用。”得出结论说:“任何科学的理想主义和理想主义的科学,如优生学的理想,只有为人道主义所掌握,才有可能产生和促进民族的幸福,如果被反人道的人利用,带给人类的就只有罪恶。”高尔顿是不是具有科学的理想主义?伪优生学是不是一种理想主义的科学?我们就来看看实情如何。
  高尔顿的伪优生学,是建立在“逻辑推理”和“统计”基础之上的。其“逻辑推理”在余文中被当成“确立了”的两个“原理”:子女退化律和祖先遗传律,也即:优秀的父母对后代的遗传,在比例上趋于向平庸的方面退化,因为对子女的遗传,除了双亲,还来自于各代祖先的因子。通俗地说,如果不加以人工干预,人类的遗传就是一代不如一代。这两个“原理”,是建立在当时流行的“融合遗传”的错误概念基础上的,它把人类的遗传,当成就象是从男、女双方各取半杯水混和成一杯水,这样一代又一代地混和下去,原先“优良”的水当然也就一代又一代地被被稀释掉了。但是,孟德尔早已证明,生物的遗传并不是融合的,而是服从分离规律和独立分配规律,在传代过程中,不同的基因仍然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互不感染地各自分配在不同的配子中,完整地传给下一代,而不会被稀释掉。一个基因在群体中的频率,由自然选择和随机的漂移决定。在孟德尔遗传规律被重新发现整整一百年后的今天,看到还有人不加批评地详细介绍高尔顿的错误“原理”,是非常令人惊讶的。

  至于高尔顿的“统计”,在今天只能当做笑话看待。比如,他统计了从1660年到1865年间286位著名的英国法官,发现九分之一有父子或兄弟关系。于是他得出结论说,当法官的能力是遗传的,这些法官
天生就继承了当法官必备的品质。显然,高尔顿犯了统计上的两大错误,一是取样不随机,二是完全无视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家庭环境对职业取向的影响、裙带关系对升迁的影响等等)。他用同样的方法证明了科学家、诗人、政治家、将军甚至划船手等等全都是遗传的。余文显然也很赞赏高尔顿的统计,认为他“把反对者的口封住了”。余文开篇就向我们证明遗传决定论的正确性,声称对孪生子的研究说明:“智力的高低主要受遗传的影响,尤其像语言能力、数学能力等智力行为,特别依赖遗传素质,其影响的程度,高达百分之七十到八十,甚至更多,环境所起的作用比较小。遗传对个性也有影响,内倾型或是外倾型的个性,是受遗传影响的最明显的例子。”

  在遗传学界,很少有人否认遗传对智力有影响,但是也很少有人敢下“智力的高低主要受遗传的影响”这样的结论。在我看过的资料中,只有1994年出版的《钟形曲线:美国生活中的智力和等级结构》(Bell Curve:Intelligenceand Class Structure in American Life)一书声称人的智力至少60%,可能接近80%受遗传的影响。余文或许根据的就是这本著作,但是那是一本种族主义倾向非常明显、在学术界饱受批评的著作。三十多项包括了一万多对孪生子的研究表明,智力的遗传率(以完全由遗传决定为1,完全不由遗传决定为0)大约为0.5①。最近的一项研究则表明,在考虑了孕期母体环境因素后,智力的遗传率只有大约0.34②。至于对各项个性的遗传率测量结果,一般在0.2到0.5之间③。可见,环境的影响和随机的因素是更为重要的。即使是受遗传影响的那部分,也只是统计结果,究竟有多少、什么样的基因参与其中,机制如何,我们至今也一无所知,无法人为地选择“优良基因”。

  既然高尔顿的研究根本就不成立,其动机又是如何呢?是不是如余文所说的“从理想主义出发,他的动机是积极的”,只是其研究被后来的种族主义者利用了呢?回答是否定的。高尔顿本人就是一位种族主义者,在他看来,北欧人无疑是最高等的人种,而黑人有着最低等的人种,最低等的种族的智力甚至连狗也不如。高尔顿同时又是一位等级主义者,认为下等人之所以是下等人,是因为他们天生在智力、体力和道德方面就下等。他所担心的,是欧洲人所具有的那些“高贵品质”,包括发达的智力、强健的体力、高尚的道德、深刻的洞察力等等,正在很快被高出生率的贫苦欧洲人和非白种人所稀释、败坏。为了将人类从灾难的边缘拯救下来,高尔顿提出了两套方案(这两套方案被其追随者称为“积极优生”和“消极优生”),一方面,“上等人”只能跟“上等人”结婚,并且要尽可能多地生孩子,他写道:“如果那些最适宜占居大地的种族被鼓励早婚,在几代之后,他们将会取代了其他种族。”另一方面,高尔顿呼吁政府插手,劝阻或防止“下等人”生殖。他相信,其结果将会是非常成功的:
  “在家养动物以及进化历史上,没有什么能使我们怀疑,(通过优生学)将会形成一个心智健全的种族,他们在心智和道德上比现代欧洲人高等的程度,与现代欧洲人比黑人中最低等的种族的高等程度相当。”(《遗传的天赋》(Hereditary Genius))
  如果说高尔顿和以后的伪优生学倡导者有什么差别的话,也仅仅是他并不提倡使用暴力推行优生,而是希望让伪优生学变成一种世俗宗教,让“下等人”出于宗教的狂热,为了人类的未来而自觉牺牲自己的生殖权利④。
  伪优生学并不是如余文所言的,是理想主义的科学被反人道的人利用,而是反人道的人所一手炮制、倡导的伪科学,试图打着科学的旗号达到政治目的。这一段罪恶的历史至少应该让我们得到这样的教训:如果将改良人种当成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捷径,不仅是徒劳的,而且会有悲惨的结局。
  注释:
  ①Plomin,R.Therole of inheritance in behavior。Science248(1990):183-188。
  ②Devlin,B.,M.Daniels,and K.Roeder。The heritability of IQ。Nature388(1997):468-471。
  ③Plomin,R.etal。Behavioral Genetics(New York:W.H.Freeman,1997)。
  ④Maranto,Gina。Quest for Perfection:The Drive to Breed Better Human Beings(Scribner,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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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2: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均值回归” 想来不差,但这回归的时间跨度到底多大才是问题的关键。
另外从现实来看 父母都比较高的话 其子女一般不会太矮;如果父母都比较矮的话 其子女一般也不会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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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槐杏林生,束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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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2: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人为地选择“优良基因”。但可以通过优良的成长来改善父代的基因从而通过遗传达到优生,是可能的。酒后同房所生,出现问题的比率必然高于常人。这样的统计不是毫无科学意义的。父代的健康程度以及文化素质高低,自然环境优劣,对子代的影响,必然具有统计学意义,这与其他任何目的无关。核本无罪,不能合理的用就有罪。优生本无罪,用到灭绝所谓的劣等人种上面去,岂能无罪?
人类九天揽月,不是靠身高手长能解决问题的,长颈鹿也不必继续它的颈长为进化方向。很多女同胞真的不明白,决定人类未来的岂能是身高!当然,像姚明一样,可以赚大钱,也是不错的。但姚明对人类的进步也不会有太大的贡献。非得要嫁给高个子吗?NBA中的矮个精英也有很多呢,足球场上的矮个也挺多呢,决定人类历史进程的矮个人物也挺多呀。所以啊,不以高矮论英雄!闲来在此调侃一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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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6: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凡女性一般都喜欢个子比较高的男性,也是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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