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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该怎样学--我们应当踏实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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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06: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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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hjfsl.com/jfbbs/read.php?tid=32257原贴见此,楼主很是有心,因是现在学习中的一个普遍问题,故加以重新立贴。
學者當心領神會,先務識其所以然之故,而後增減古方之藥品分量,宜重宜輕,宜多宜寡,自有准的。所謂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引用部分原文如上。学习的阶段大致有二:1.學者當心領神會,先務識其所以然之故。吴氏强调务识,我们现在学习前贤的著作,应当达到其所以然之故。这是必经的第一阶段。2.而后增減古方之藥品分量,宜重宜輕,宜多宜寡,自有准的。这个不用解释了。可以看出,第一阶段是基础阶段,没有第一阶段是不可能有第二阶段的神而明之的。
我们现在的学习方式,还没有达到第一阶段的要求,便开始第二阶段的变化。于是产生了现在这种随意加减之风,妄称灵活加减,实际是形似而神亡,有的更是连形似都谈不上,欲求其疗效自然是很勉强的。
看看吴氏著作及叶天士的著作,可以发现他们对经方的化裁很灵活,这是第二阶段的表现,但是他们的第一阶段我们倒没有十分在意,其实看看四大家及历代名家,如主火,主虚,主攻下,主滋阴、主温补、主辛凉等等,实际皆是对当时客观疾病变化的研究后所得,也是对当时时弊的纠治方案。但是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学术功底,又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见解,又怎么可能有那样的观点下的方案主张。再者,我们深究他们的著作,哪一位不是对经典深入研究。
经方中不乏加减,小青龙汤,小柴胡汤,理中汤,通脉四逆汤,真武汤等等,这就是示人以规矩。可是我们扪心自问,对这些方剂,我们能够运用自如吗,我是不行的。没有办法,于是前辈学者谦虚的告诫后人,经方以不加减为贵。
或许有的人说,我的志气比他们高。是的,有志气是好事,但是理可顿悟,事须渐修,一步登天,是积累之后的最后一步,如果不积累,那只能是存在于想象中的。
顺便说一下教科书问题,当然是个人看法,但是将这种流弊带到全国的无论是有意无意,但确实是这个示人灵活加减的教材。而且我一直奇怪,学问没有古人深,临床没有古人多,但却可以在书中大肆的对古人品头论足,说这个学说有问题,那个学说有问题,以至于我当时对古代许多医家少的是尊重,多的是不屑,也许这是时代的产物,但是流弊一直到今。这就象看一个人一样,教一个人一样,教自己的孩子,这人有什么缺点,那人有什么缺点,你想孩子能教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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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08: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对。理可顿悟,事须渐修。顿悟是在渐修的积累中斩获的。其实渐修是最容易做到的,也是最不容易做到的。最容易做到是因为渐修是一点一滴的修学,最不容易做到是因为渐修是长期的乃至一辈子的事情。没有积累,就没有高度。后人评说前贤这个不对,那个不对,不知评说者到达一定的高度了没有?比如张子和说“汗吐下三法该尽治病诠”,于是就有了攻下派的名衔。张子和果真是攻下派吗?我们看看《儒门事亲》张子和自己是怎么说的吧“俗工往往聚讪,以予好用寒凉,然予岂不用温补?但不遇可用之证也。”且举医案:又尝过鸣鹿邸中,闻有人呻吟声息,瘦削痿然无力。余视之,乃五虚也,余急以圣散子,二服作一服。此证非三钱、二钱可塞也。续以胃风汤、五苓散等药,各大作剂,使顿服,注泻方止,而浆粥入胃,不数日,而其人起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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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08: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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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09: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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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1: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立论平实而中正。

关于古方的加减问题,个人认为,有时不该加减,有时必须加减。不加减是古法古方,有加减是古法新方。

为什么从古方加减而不自立新方?是取古方之法也。得法为上,得方为下。方中虽有法,但学者心中无法,也等于没有。法下当有方,古方与新方可并立,应变化而选方而已。时下有随意自立新方者,心中无法,方必杂乱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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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3:5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评书,反过来叫书评更贴切些,书评自古有之,从未间断,不能因我们不能超越就不能评之,至于评的好坏对错是另一回事。反对评,找出各种理由不评,惧评,其结果就是一潭死水。前人都说的对?未必,读书其一就是要找出“这个不对,那个不对”一马平川就不用下功夫,掂来就用就是了。你超过前贤了吗?你有什么资格评说。反问,你读过历史吗?再俗点说,你下过饭馆吃过大餐小吃吗?听过戏听过唱歌吗?好吃吗?好听吗?你可是一句都唱不了。以致看过电视吗?还用往下说吗?很多东西我们都似是而非或干脆不懂,难道不能说两句,何况评书者多专业。今天网络是个奇葩的地方,这里很多不叫书评,只是说,好说,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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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5: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评说,平等评说。话语权人人平等。说《伤寒论》也不过尔尔,经方常常不如时方,能不让人家说嘛?说《黄帝内经》是垃圾,这也是人家的话语权。打着“爱生命,反中医,信科学,去愚昧”的大旗,高喊信中医是愚昧无知,那也是人家的话语权,况且人家有理有据,多少病人被中医治死。所以,只要不是人身攻击,不是扰乱环境秩序,谁爱怎么说,谁就怎么说,这是社会人人平等的表现,也是论坛人人平等的表现。
至于中医该怎样学?那当然是谁爱怎样学,谁就怎样学了。不然怎样?抬扛啊?还是内经说的好,非其真勿言,非其人勿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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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6: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怎么觉得这里气氛不对。一唱一和的感觉,摆出来抬杠的架势。六楼语气像谁,一时反应不过来,不可能吧。先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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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6: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醫想怎麼學是你們的自由
但人不是可以隨你胡搞亂醫的
你有你們自由,我也有我的自由,互不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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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6: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中医就是背中药,方剂,跟师把脉学诊断,抄方总结,独立步入临床后多随访总结成功的经验,思考失败的教训,除此之外都不是正道!有一定临床经验后可以批评性得阅读古今医案,这时才有鉴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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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1 06: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讲个故事,不是虚构。
文革中期,某省体工大队恢复游泳队建制,在全省招录了游泳运动员若干名。被招录的运动员最小年龄12岁,最大17岁。游泳队教练是游泳专业出身,游泳队领队是举重专业出身。教练带运动员每天训练。领队负责政治思想教导,不带运动员训练,但也每天看训练,还常爱在陆地上指导小运动员的游泳技术动作。小运动员们都很羡慕领队的肌肉,也都很听从领队的指导。有一天早晨,运动员们在游泳池边跑步。领队给运动员让路,往边上退,一不留神掉进了游泳池的深水区里。运动员们都停下脚步在游泳池边上笑着看领队。奇怪?领队怎么在水里直扑腾,却不上来呢?直到看见领队好不容易喘口气喊了一声“救我!”,运动员们这才醒过神来:原来领队不会游泳啊?!大家赶紧七手八脚的把领队拽上来。领队上来后还直埋怨:你们怎么见死不救?!大家听着领队的埋怨,都笑弯了腰说,我们不知道您不会游泳啊?!自此,小运动员们再也不听领队的技术指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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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1 15: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故事讲,没必要说明是否虚构。就当故事听,不会去刨根问底究竟谁编的。
         讲一个有据可查的:
        他是一位在美国乃至全世界都非常著名的权威游泳教练,他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习惯,在历次大型比赛中,每当本队将要获得胜利时,他就会悄悄溜走。作为一个教练,在这个时候,不同他的队员共享胜利后的喜悦而独自离开,实在有些令人费解。
       谢曼·查伏尔读大学时,不仅是学校体育活动的积极分子,还是美式足球和田径项目的校队队员,获得过心理学学位。大学毕业后,他当过飞行员、教师和中学校长,后来当上了游泳队教练员。在他的教练生意中,曾经为美国以及其他有关国家,培养了不少世界级游泳巨星,比如大名鼎鼎的“飞鱼”施皮茨就是出自他的门下。他们先后74次打破奥运会纪录和62次打破世界游泳纪录,创造80次美国全国游泳纪录,夺得16枚奥运会游泳项目金牌。然而,说来有些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象这样一位有着卓越贡献的游泳教练,他本人却竟然不会游泳!他的这个致命的弱点是在一次奥运会上美国队第一次获胜后被偶然发现的。
       那天,取得了突出成绩的美国游泳队员们兴高采烈地把他们的恩师查伏尔团团围住共同庆贺,后来索性把他抬了起来,不住地往上抛。在一片嬉闹中,不知是哪位调皮鬼出了个“坏主意”,忽然把查伏尔抛向了游泳池的深水区。只见他在水中挣扎着,逐渐向池底沉去。眼看着教练沉下水池底,队员们在池边开心地哈哈大笑起来。可是好一阵子了,查伏尔还没有浮出水面——这时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样一位培养出许许多多“水上蛟龙”的游泳教练,成天与游泳池打交道的运动家,竟然是一位不识水性的“旱鸭子”!队员们一看大事不妙,赶紧迅速跃入水中,抱起奄奄一息的查伏尔。幸亏抢救及时,他才免遭厄运。此后,每当看到本队即将获胜时,他就会悄悄地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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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1 18: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说了不是虚构,就不怕刨根问底。这是河南省游泳队1971年初建队时的事情。
不会游泳不一定训练不出世界冠军。我国世界游泳冠军钱红的教练也不会游泳。但是不会游泳的教练,每天都在全心全意的上训练课。这和不会游泳的领队,从来不上游泳训练课是根本不同的。如果是领队兼教练,那也不会有运动员不听教练的。
训练运动员不仅要靠专业技能,而且要靠专业理论。正是在专业理论的指导下,不会游泳的教练才能训练出冠军运动员。
世界冠军,至少要经历十年专业训练。这就是专业积淀。
这和非专业人员在网上对专业人员指手划脚完全是两回事吧?
谁都可以发表看法,我也支持非专业人员发表看法。非专业人员在某种角度上发现的问题很有可能就是专业人员的错误。但是发表看法是为了讨论,如果是指责古代医家这也不是那也不是,却没有对古代医家的了解,这样的指责就不是讨论的态度了,而是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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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1 22: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钱红教练冯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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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1 22: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古代医家评头论足有正面的有反面的,看看历代医家著述就清楚了。不能说批评一些医家就是不了解此医家,看看《温病经纬》有赞有贬,难道说指出某弊病就是不负责任,这不是讨论的态度。
     个人认识不同,事物都是相对的,一味强调一个面只能钻牛角。凡事都有个例。
      我还没有评价任何前贤医家的能力,只是有一定的自己认知,虽然不一定就正确,所以只限于仲景集,就是缩小到这个范围,还是有认知的不同,医家有从脏腑切入的,有从五行着手的,有以方证为基本的,等等,路数不同,不能说谁对谁错,研究方向一致,手段方法各异。很正常。互不搀和为上。你谈你的,我说我的。就像李国栋先生说桂枝损阳,有说桂枝损阳没道理,谁对谁错,根本没必要争执(但还是起了争执,也必然牵扯“对与不对”),各自保留自己的看法就是了。也许过多少年后有人重启话题,不免评头论足起争执(历代争执,这不对,那不对就是如此)。
    不能笼统说古代医家这不对那不对,这种提法本身就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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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2 06: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子和,朱丹溪,叶天士,吴鞠通等等,这些医家都被一些后人以否定的态度加以批评。比如朱丹溪说“阳常有余,阴常不足”,就被人以否定的态度加以批评,代之以“阳常不足,阴常有余”,于是有了扶阳论。其实“阳常有余,阴常不足”是一种病态,如桂枝汤证、柴胡汤证就是这种病态。这种病态和个人体质状态密切相关。如某人初次得病是桂枝汤病证或柴胡汤病证,再次得病也是桂枝汤病证或柴胡汤病证,那么下次得病很可能还是桂枝汤病证或柴胡汤病证。因为这就是体质状态的问题。体质状态不是在短时期内能够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的。不能去客观认识这个问题,而是以彼一种病态来否定此一种病态,这是在出发点上就已经否定对方了,其结果只能是争执不休。
批评桂枝损阳,有人是以桂枝补阳不损阳为论点,有人是以桂枝通阳不损阳为论点,并拿小建中汤作论据。其实建中汤主要是胶饴建中而不是桂枝建中,联系大建中汤就可以明白。小建中汤之桂枝生姜和大建中汤之蜀椒干姜都是祛邪气的。邪气不去,中气不立。桂枝损阳是《伤寒论》第29条明说的:反与桂枝攻表,得之便厥。第53、54条说“卫气不共荣气谐和”和“卫气不和”,“复发其汗,荣卫和则愈。宜桂枝汤。”和“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都是益荣损卫,荣卫和则愈的意思。桂枝损阳是摆在那儿的,不是认为损阳就损阳,不认为损阳就不损阳。
正确的东西不怕争论。争论错了也没有关系,错了就认错。人非圣贤,孰能无错。认错不会丢人。坚持错误的东西才会丢人。坚持正确的东西不会丢人。比如“桂枝解肌,就是损阳”,在几年前刚提出的时候,是一片反对的声音。后来十世遗风第一个公开表示认同(十世遗风一开始也是反对的)。再后来,公开表示认同的人逐渐增多,这使我感到很欣慰。一个观点,不怕有人反对,就怕没有人认同。有人认同,就有人一同坚持这个观点的实践。逐渐被更多的人认同,就会有更多的人坚持这个观点的实践。从反对到认同,就是反对的队伍中丢掉人了。认同的人逐渐增多,就是认同的队伍中增加人了。所以说坚持错误的东西会丢人,坚持正确的东西不会丢人。坚持正确的东西即便暂时丢人,也会在继续坚持的过程中增加人气的。正确的东西都是在反对的声音中走过来的。别的问题我没有能力过多的争论,但是桂枝损阳的观点,我会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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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2 08: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你就是李国栋先生了,对不住,我不会和穿马甲的人继续交谈,除非他恢复本来面目。即使是以前我很敬重的李国栋先生,但还是不能容忍此类不尊重他人的行为。可以隐名,可以假名笔名,但双重网名在一个论坛出现实属不该。何况在同一跟帖中。你可以认为无所谓,那只是你个人的坚持。
        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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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2 08: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老师桂枝损阳的说法我一开始也觉得新奇,但仔细探究李老师的论据,我认为是足以立论的,起码符合《伤寒论》中用桂枝的规律,临床实践也有说服力。但人们并不会因为论据充分、有事实依据就接受一个新观点,而是往往有一个先入为主的观念,习惯去寻找支持这个观念的论据,忽略对自己不利的论据,这也是为什么反对桂枝损阳的坛友往往要在《伤寒论》之外找依据的原因。

最近汤一笑先生论及阿胶的问题,根据他的考证,极端保守地说,牛皮猪皮制胶即使不优于驴皮,至少是可靠的代用品,但大多数医生或病人能不能接受呢?敢不敢用呢?恐怕不能、不敢!除了人情世故方面的原因,也有旧观念的阻力,毕竟千百年来,历代医家、文人、民众已经共同建立了驴皮制胶的神圣性,这跟“桂枝下咽,阳盛则毙”的巨大影响力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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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2 14:5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论坛有禁止使用两个名字的规定。论坛上常和我争论的人也知道我这个邮箱用名。你在5楼所说,是针对1楼李国栋说的“这个不对,那个不对”,我换作邮箱名无非是想使冲突显得缓和一些。你认为这是不尊重人,不能容忍,那就照你说的,到此为止吧。
用假名的人与用实名的人争论,到头来也不知道用假名的人是谁,这是不是也是不尊重人的表现呢?所以既然说到尊重人,那就应该用假名就都用假名,用实名就都用实名,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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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2 17: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找理由呢?什么叫“约定俗成”.网络上有马甲一词,但没有真名实姓的要求。马甲在任何一个网站都是被做贬义的,匿名在网络有其可取的一面,保证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真名实姓是应当提倡的,但有个过渡,就目前千万个网站隐藏了多少不良网站呢,一旦个人信息泄露谁又会为你买单。需要个人信息真实的网站是要对用户负责的,一旦泄漏要负法律责任,现在淘宝就是实名制。马甲,一般论坛明令禁止使用马甲这种现象,  实名就不是网络了。网络实名 有可能导致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 即使是政府机构也很难保证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错了就是错了,改了不就结了,硬要穿马甲谁也拿你没辙,碰到严格管理员会处罚。在论坛人人都注册一串网名,正话反话都出自一口,岂不乱套。最近马甲捣乱还少吗。不知者,不怪罪,要是硬找台阶说理由实无必要。建议取其一。特殊的管理人员一般会有多网名,;其目的是便于管理,常上网的都知道。
       先生说为缓和冲突,你我之间有冲突吗?只是各谈己见,何来冲突。若就这么个跟帖都认为会发生冲突,杯弓蛇影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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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2 18: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不一定都是闹事的。
“钻牛角”、“杯弓蛇影”等词,用在争论中倒是损人的。说人“钻牛角”、“杯弓蛇影”等,还不是冲突的表现吗?如果我也用类似的词语夹杂在争论中,必会使冲突升级。
穿马甲闹事,当然要处罚。不穿马甲闹事,也一样要处罚。但是马甲并不都是闹事的。特殊的管理人员穿马甲,出发点就是好的。我所以用第二个网名,也是不愿意在哪都出现李国栋的名字,觉得有点太显眼了。用lgdaz这个网名,在讨论中都是以论据支持论点,没有过激用词,没有不敬语,更没有闹事。马甲出发点有问题当然是错。马甲出发点没有问题有什么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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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2 20: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了,你咋发挥都行,永远都正确。不闹事就可以任意使用马甲。这种行为就是马甲,还不能说,说了就是冲突,有你这样强词夺理的吗!请注意发文先后顺序。你可以坚持你是对的,其实你已经这么做了。
     如此,谁和你“争辩”都是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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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2 21: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认为穿马甲就一定都错。就像网络大部分人用假名一样,用实名的人就不能用用假名?况且我已经告知用了这两个名字。你不谈可以,要谈就应注意言词。永远正确的不是我,习惯于用“钻牛角”、“杯弓蛇影”等词讥讽人的才是永远正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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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加强语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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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虚谨慎、不骄不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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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03: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个鸡毛当利剑,还自以为觉得自己特讲道理,胡搅蛮缠!毛头小孩一个。

自己看看lgdaz 的跟帖,看看19.21楼说的话,这样冤枉李师,你会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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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06: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xiaozheng 的帖子

xiaozheng:  请加强语文学习。 (2014-08-22 21:31) 
以争输赢的心情争辩,损人的话就会脱口而出,这也是论坛上骂架的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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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09: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Zero 的帖子

Zero:拿个鸡毛当利剑,还自以为觉得自己特讲道理,胡搅蛮缠!毛头小孩一个。

自己看看lgdaz 的跟帖,看看19.21楼说的话,这样冤枉李师,你会感到羞愧!
 (2014-08-23 03:11) 
   看清了我在与一个马甲对话。
  如果你还有一点辨识能力,自己好好看,一楼与六楼的跟帖。
  你就是那个专科毕业一年就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娃娃吧,记住,不要盲目。学会分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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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09: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lgdaz 的帖子

lgdaz:以争输赢的心情争辩,损人的话就会脱口而出,这也是论坛上骂架的起因。 (2014-08-23 06:21) 
     有人损你了?什么话到你口出就变了味。请注意就事论事。
     你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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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11: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lgdaz 的帖子

lgdaz:我不知道论坛有禁止使用两个名字的规定。论坛上常和我争论的人也知道我这个邮箱用名。你在5楼所说,是针对1楼李国栋说的“这个不对,那个不对”,我换作邮箱名无非是想使冲突显得缓和一 .. (2014-08-22 14:56) 
我大概是少數不知道的之一,要早知道根本不必談了,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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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11: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不马甲就是个使用先后顺序,如果先使用了真名就不能再使用假名了吗?换句话说,先使用了假名,后为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再使用真名发贴,这种行为能看做是马甲吗?
xiaozheng,您也知道保护隐私的重要性,别人认识到了就不行吗?

李师在6楼的跟帖,有点是讽刺的意思。学习方法这个东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多说无益,别人的方式也不一定适合自己,只能用时间去证明吧!

退一步说,李师使用两个账号的行为真是与论坛规定不符合(还没查到相关规定),但还是建议您查lgdaz以往跟帖,有哪个是一唱一和?自吹自擂?确实都是以论据支持论点,很多跟帖各位版主还都给回复加过分。您肚量是不是应该大一点?别再拿这点小事说事?这实在不是君子所为啊!

还有我也用过您口中说的“马甲”,理由仅仅是起一个比较炫酷一点好听一点的网名而已,现在都忘了。。。给论坛造成的资源浪费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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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11: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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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森:我大概是少數不知道的之一,要早知道根本不必談了,浪費時間。 (2014-08-23 11:02) 
李师跟你辩论了那么多,你要是现在才知道,我能说你装逼吗?还是该说你回去再好好学学小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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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11: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紅森 的帖子

紅森:我大概是少數不知道的之一,要早知道根本不必談了,浪費時間。 (2014-08-23 11:02) 
装模作样,说风凉话,最恶心人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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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12: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搞笑,人家用两个用户名关你什么事?访问过你的空间,说这个,骂那个,你真没资格谈尊重,支持lgd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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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13: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的用意或作用,就是不让人知道马甲是谁。从这一点上来说,凡用假名者都有马甲的作用。那么跟一个用假名的人交谈,实际上就是跟马甲交谈。论坛要禁止的是使用马甲闹事,哪个论坛也禁止不了使用马甲。真要禁止,那就要都用实名。自己不用实名,却拿马甲说事,实际上是马甲拿马甲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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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13: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已经赢了,还用继续吗。你挑战了世界所有网民,很厉害。赢得也痛快。和马甲交流就是如此。输的实在,我认输。你可以继续保持马甲身份,只要本坛管理不去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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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13: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蛇蟠岛 的帖子

蛇蟠岛:真搞笑,人家用两个用户名关你什么事?访问过你的空间,说这个,骂那个,你真没资格谈尊重,支持lgdaz。 (2014-08-23 12:11) 
        你是谁,谁的延伸,这么迫不及待,太着急了。很少见刚注册就说胡话。看看近来新近注册某些人的表现,你就是其中之一。自重点吧。不知马甲看了如此支持作何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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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15: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Zero 的帖子

Zero:装模作样,说风凉话,最恶心人的就是你! (2014-08-23 11:08) 
你精神異常吧? 我跟李師意見不同,關你毛事? 他是你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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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15:4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Zero 的帖子

Zero:李师跟你辩论了那么多,你要是现在才知道,我能说你装逼吗?还是该说你回去再好好学学小学语文? (2014-08-23 11:06) 
你這人心理不正常吧? 我哪得罪你啦?

我根本就沒想到,也沒往那邊想,怎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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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17: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马甲看了如此支持作何感慨”。
感概如下:
马甲看了如此支持,感慨人心向善。
马甲没有说损人的话,却被一再讥讪。习惯讥讪别人,如“钻牛角”、“杯弓蛇影”、“请加强语文学习”等等,不能自省,却一直拿马甲说事。马甲是错吗?不让人知道是谁才是马甲,马甲不敢自报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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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17: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紅森 的帖子

紅森:你這人心理不正常吧? 我哪得罪你啦?

我根本就沒想到,也沒往那邊想,怎麼啦? (2014-08-23 15:45) 
你赢了,你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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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20: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胡话?你自己发的贴子尊不尊重别人你自己不知道啊?lgdaz在8月14日时发贴:换个名字·怕太喧宾夺主了。多多见谅啊。你看不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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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21: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把你着急的,同病相怜啊,怪不得称你是善人呢。脱下马甲吧,谅你没这胆,本性使然。22日注册知道的比老会员都清楚。是否再给你加个神人称号。真聪明。知道不登陆有的板块看不到吗?别装神弄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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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21: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穿着马甲正反两面说这类马甲不仅是错,而是大错,你觉得正确是你的问题,看看你在一楼.六楼前说与后说没有矛盾?一会说“后人评说前贤这个不对,那个不对,不知评说者到达一定的高度了没有?”(言外之意已经很明白),一会又说言论自由“谁爱怎么说,谁就怎么说-----”。白屏黑字我想你不会看不到吧,这可是你自己的帖子。若用一个户名,无所谓,只能说思维不缜密。用两个户名难道不是在起哄抬杠吗。自省吧。
      至今你还在钻牛角,一个泛指的“钻牛角”到了你口中就是冲突讥讽。请问当有人对你的“桂枝损阳”有异议就是“丢人”还是白屏黑字,你自己写的。这就是你对持不同看法人的态度?这还不进一步自省吗!只需你说别人,永远认为自己正确。是这样吧。
       你在此贴自报家门了吗?我所看到的是两个不同的名号。你可以说我在其它地方说过,对不起,很多帖子并不是人人都依依看过。再退一步,既然更换了名号,就应停用前户名。你可以说是为了必免冲突而为,请在问你一遍此贴在你说”冲突“之前有冲突吗?是不是各谈个的。你在打预防针?说你杯弓蛇影有错吗。这也是攻击?发文有先后次序,有前因后果.语境联系。这个都不清楚,请你加强语文学习也有错?这也是攻击?
       不要是抗着错误不承认,拿双重户名两面说。错了就是错了。当然你不会承认,至今还在坚持自己马甲无错。那就坚持到底,没人会奈你如何。
       有说论坛没有明文禁止不得使用马甲,是的,难道起码的道德底线还用人教吗?幼稚园教的东西还用拿到成人圈里反复重复吗?说没人能禁止马甲,没错。法律也阻挡不了故意犯罪之人。
       还是自省为好,强词夺理没用。有人是六楼跟帖具有讽刺意味,你认可吗?你在讽刺谁?我一点没看出来。我没鸡蛋里挑石头的习惯。
        建议你把此帖再完整看完再琢磨,看是否我在讥讽你。切莫断章取义。看自己的发帖是不是两个面。这就是马甲的危害。还不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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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21: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二号注册后就不能看以前的贴子了吗?随你这么说,但要注意说话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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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21: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你是神人,短短一天就能做出判断 还是脱下马甲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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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21: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62你要这么讲都行!这是你的自由,满足你要求。看来你真不懂什么叫逻辑。别说你没鸡蛋里挑石头的习惯,鸡蛋里挑石头是你惯用的,而且挑的是你想像中的石头,其实鸡蛋里根本没石头可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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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21: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散了吧,已经很清楚了,争论下去还是如此。我先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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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23: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6楼是对5楼所说:“反问,你读过历史吗?再俗点说,你下过饭馆吃过大餐小吃吗?……很多东西我们都似是而非或干脆不懂,难道不能说两句,……”
6楼这才说“只要不是人身攻击,不是扰乱环境秩序,谁爱怎么说,谁就怎么说,……不然怎样?抬扛啊?”
你真看不懂是什么意思呀?你是看成6楼是在跟1楼唱反调吗?不敢想象怎么还能去找出前贤的这个不对,那个不对。
你说:请问当有人对你的“桂枝损阳”有异议就是“丢人”还是白屏黑字,你自己写的。
    那就请你摘录出我说的原话,不要自己嫁接好不好?原话是坚持错误才会丢人。“坚持错误”和“有异议”是一个概念吗?比如有人一开始说桂枝不损阳,通过争论认识有改变,又说用错了损阳,正常人用不损阳,并亲自尝试,结果出汗心悸,不敢再尝试了,这是不是丢人呢?你说的有异议和我说的坚持错误,是一样的吗?也难怪,6楼的意思你也看不懂,所以你就把“坚持错误”替换成“有异议”了。
     你说我在此贴没有自报家门,那你在16楼是怎么知道lgdaz和李国栋是同一个人的?不就是看了15楼说的“公开表示认同(桂枝解肌就是损阳)的人逐渐增多,这使我感到很欣慰。……桂枝损阳的观点,我会坚持到底。”,你才在16楼说“看来你就是李国栋先生了,对不住,我不会和穿马甲的人继续交谈,”
     穿马甲闹事是胡闹。不穿马甲闹事也一样是胡闹。胡闹不胡闹跟马甲不马甲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我说马甲没有错。错的是胡闹。当然马甲会有利于胡闹,但是假名不是一样有利于胡闹吗?胡闹一通,谁也不知道胡闹者是谁,这一点假名和马甲是一样的。
       “拿双重户名两面说”,是你没有看懂,或者不是没有看懂,而是有意这么说。
       请别人加强语文学习,自己加强语文学习了没有?
       还拿马甲跟犯罪扯到一块儿。马甲和犯罪能类比吗?幼稚园的老师是这么教的吗?就像有人使用菜刀砍人,就要禁止使用菜刀,或者禁止一个人拥有两把菜刀,能做到吗?因为有人使用马甲闹事,就要禁止使用马甲,能做到吗?除非都用实名。
    我在此贴改用马甲,是用对了。虽然你知道我是谁,我并不知道你是谁。不过假名对假名,还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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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3 23: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zheng连幼儿园都不会写,还幼稚园。还叫人家加强语文学习。可笑啊!不过他如果死要面子可以修改的。不过现在至少有两人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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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4 05: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李老师!某些人还是别搭理他为好,纯属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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