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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问题] 中国古代的流行病及其防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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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00: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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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上看,中国是个流行病多发的国度。在传统史籍中,对流行病的记载比比皆是,所用的名称有疫、疾疫、疠等,而一般统称为疫,合称疾疫。从现代疾病分类学看,这些疾疫包括瘟疫、瘴气、痢疾、流行性感冒、麻风病等,是一个较为广泛的概念。根据明代吴有性《瘟疫论》的说法:“疫者,以其延门合户如徭役之役,众人均等之谓也。”由此可知,在中国古代,凡是具有高传染性的疾病都被归为疫类。

中国历史上最早记载的疾疫发生在周代。春秋时,鲁庄公二十年夏,“齐大灾”。按照《公羊传》的解释,此大灾即大疫。此后,关于疾疫的记载不断增多。据邓拓在《中国救荒史》一书中的不完全统计,历代发生疫灾的次数为:周代1次,秦汉13次,魏晋17次,隋唐17次,两宋32次,元代20次,明代64次,清代74次。从纪元前七世纪起的2000余年间,疫灾的发生逐渐增加并呈加速度发生的特征。而随着人口的日益增加,疫灾对人的杀伤力也日见增强,每次死亡人数都很惊人。从死亡人数看,程度最严重的一次是金朝开兴元年(1232年),汴京大疫,50日间,“诸门出死者九十余万人,贫不能葬者不在是数”(《金史·哀宗纪》)。可见,疾疫对人类社会的破坏力的确非同一般。

鉴于疾疫对人类社会的巨大危害,人们在很早以前即开始致力于对疾疫的研究,以期控制和杜绝疾疫的发生。但在先秦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对于疾疫的起因不甚了解,或认为是瘟神作怪,或认为是阴阳失和所致。大约从宋朝起,始提出疠气说,认为是疠气导致疾疫的发生。明代吴有性进一步明确了疠气说,认为是一种有毒疠气导致疾疫发生。虽然此说并非建立在现代病毒学和细菌学的基础上,但在当时的医学条件下实属不易。

从现代医学的观点看,疾疫的发生是由于细菌和病毒侵入人体所致。从细菌和病毒的历史看,是由于人类进入农耕时代后的生产生活方式所导致的。关于这一问题,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生理学家戴蒙德在其获得普利策奖的历史著作《枪支、细菌、钢铁:人类社会的各种命运》一书中,从细菌与病毒的历史探讨了流行病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其中有些观点非常具有启发性。他谈到,人类传染病的病毒与细菌是农耕社会家畜与家禽饲养业的产物。欧亚旧大陆农耕社会发达的饲养业以及密集的人口居住方式,是传染病发生的温床。其中,人口居住越是密集,传染病的传播也就越是迅速、广泛。中国文明自古以农业为基础,家畜饲养业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八九千年以前。进入文明时代后,日益增加的人口和繁荣的农业,必然带来病毒和细菌的大量繁殖,并给人类传染了越来越多的流行病。从中国古代呈现加速度发生的疫灾情况看,这一规律也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从中国古代疫灾发生的具体原因看,疫灾的发生往往与其他灾害相伴生。一般而言,大灾之后,人畜大量死亡,如果尸体得不到及时处理,细菌和病毒便会大量繁殖,从而导致疫灾发生。如隋代大业八年(612年),天下大旱,继而发生大疫,染疫者多死(《隋书·炀帝纪》)。宋朝庆历八年(1048年),河北发生大水灾。次年三月,又继发疫灾(《宋史·仁宗纪》)。元代至顺二年(1331年),衡州连岁大旱,接着发生疫疠之灾,“死者十九”(《元史·文宗纪》)。

从疾疫传染情况看,大量增加的流动人口是疫灾发生的一个重要诱因。如《宋史·五行志》载,南宋隆兴二年(1164年)冬,“淮甸流民二三十万避乱江南,结草舍遍山谷,暴露冻馁,疫死者半,仅有还者亦死”。同时,还将疾疫传染给了江南民众,“是岁,浙之饥民疫死者尤众。”

鉴于疾疫问题对社会的巨大影响,中国古代从很早开始就进行了各种预防和控制尝试,具体措施主要有六个方面:

1.顺应节气。先秦典籍《礼记·月令》中提到:孟春行秋令,则其民大疫;季春行夏令,则民多疾疫;仲夏行秋令,民殃于疫;孟秋行夏令,民多疟疾。三国时,曹植在《说疫气》一文中提到,建安二十二年(217年),疠气流行,家家有僵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原因在于“阴阳失位,寒暑错时,是故生疫”。因而,先民们在有所兴作时非常重视顺应节气。

2.巫术的精神控制。先秦时期,传说帝颛顼有三子,生而亡去为鬼,其中一个居江水是为瘟鬼。为此,人们每于疾疫发生时,作法以驱除疫鬼。《周礼·夏官》中所提到的方相氏四狂夫即是专门的驱疫鬼者。此四人身披熊皮,头带面具,执戈扬盾,帅百隶逐室殴疫,此即后世傩戏的由来。除此以外,历代流行的设醮、纸船送瘟神等民俗,也都是驱疫鬼的具体形式,甚至连端午节的龙舟竞渡也与驱疫鬼有关。这种迷信的办法,对于防治疾疫当然不会有任何作用。

3.注意公共卫生。尽管很长时间内人们都将疾疫的发生归因于瘟神作怪或阴阳失序,但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还是逐渐认识到疾疫发生与公共卫生之间的关系,从而开始重视公共卫生事业。如南宋真德秀在泉州任职期间,鉴于泉州城内水沟湮阏岁久,“淤泥恶水,停蓄弗流,春秋之交,蒸为疠疫”,乃作《开沟告诸庙祝文》,兴工清理沟渠。又如吴芾于乾道二年(1166年)知隆兴府,当地“旧有豫章沟,比久湮塞,民病途潦。公曰:‘沟洫不通,气郁不泄,疫疠所由生也。’亟命疏浚,民得爽垲以居。”(《朱文公文集》卷88《吴公神道碑》)

4.派遣医生巡诊及无偿施药。最早的巡诊制度见于先秦时期,《周礼·地官》中有司救一职,其职责就是:“凡岁时有天患民病,则以节巡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此可被视为是中国古代巡诊制度的滥觞。《后汉书·光武纪》载:光武帝时,天下疾疫,朝廷乃“遣光禄大夫将太医巡行疾病”。《后汉书·灵帝纪》载:“建宁四年三月大疫,使中谒者巡行致医药。”到了宋代,对疾疫的治疗较之以往各代都更为重视。每当疾疫流行,宋廷多诏命太医局及翰林医官前往救治,药费多由朝廷无偿拨付。此外,地方上一旦发生疾疫,各地官员也多方措置,极力救治,广为施医散药。除了派出医生巡诊之外,从中央到地方还广泛设有惠民药局和其他一些地方性药局,平时以平价售药为主,疾疫流行时,则无偿施药以济民疫。

5.处理尸体。尸体是病毒和细菌借以大量繁殖的最主要载体,处理尸体,即是切断疾疫流行的一个重要渠道。据《周礼》所载,从先秦时期开始,就有了处理无主尸体的做法。此后,凡遇大疫,官府一般都有掩埋死者尸体的做法。如南朝梁武帝时,郢城大疫,全城十余万口,“死者十七八”。朝廷遂命给死者赐棺器盛殓,以防止疾疫传染(《南史·梁武帝纪》)。这方面仍以宋朝处理得较好。在宋代,官方每于灾害过后招募僧人掩埋尸体,以度牒为奖励。如嘉定元年(1208年),江淮一带大疫,官府遂招募志愿者,凡掩埋尸体达200人者则给度牒一道作为奖励(《宋史·五行志》)。此外,从北宋末年开始,各地普遍设立漏泽园制度,以掩埋因贫困无以安葬的无主尸体。宋代以后,各地均效仿这一制度,普遍建立漏泽园,从而减少了由尸体繁殖传染病毒细菌的机会。

6.病人隔离。对于疾疫的传染性问题,先秦以前,还不大了解。自东汉以后,开始有了隔离病人的记载,显示人们已经开始重视流行病的传染性问题。“元始二年,旱蝗,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汉书·平帝纪》)。此可视为对病人实行隔离措施的最早记录。至迟到晋朝,则已成为制度。萧齐时,太子长懋等人曾设立了专门的病人隔离机构——六疾馆,以隔离收治患病之人(《南朝齐会要·民政》)。唐代则是由僧人开设乞丐养病坊,以隔离收治病患者。从宋代开始,出现大量官办养病机构,都有隔离病患的作用。较著名者如熙宁九年(1076年)赵在越州所创之病坊,其起因是:当年春天,越州“大疫,为病坊,处疾病”(《元丰类稿》卷19《越州赵公救灾记》)。此后不久,苏轼于元四年(1089年)在杭州设立“安乐坊”,养病机构有了进一步发展(《长编》卷435)。北宋末年以后,各地广泛设置安济坊,以专门隔离病患者,效果显著。此后,元、明、清三代,官方设置的医疗机构除了药局外,其他则渐呈萎缩局面。不过,由于民间慈善机构的大量兴起,对于疾疫的控制方面仍较有效。

至于治疗疾疫的药物,除了专业医书所载的药方之外,散见于古代文集笔记之中的验方、偏方尚有不少,其中不少药方值得后人认真总结和继承。如苏轼在《与王敏仲书》中提到治疗瘴疫方为:“用姜、葱、豉三物,浓煮热呷,无不效者。”《宋史·外国·吐蕃》中提到北宋景德三年(1006年),六谷吐蕃的铎督部族发生疾疫,宋廷提供的治疫药物为白龙脑、犀角、硫磺、安息香、白石英等76种。沈括《梦溪笔谈》中记载的一则事例,所用治疫药物为柏叶,颇有神奇之效。《靖康纪闻》中记载的治疫药方为黑豆汤,其方为:“黑豆二钱(令炒香熟)、甘草二寸(炒黄色),右二味以水二煎一盏,时时服之自愈。”元人笔记《辍耕录》中记载:元朝初年时,元军发生疾疫,以大黄疗治,所活近万人,效果亦极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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