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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师常说“尽量用原方”“尽量少加减”。听来简单,其实道理不简单。
近来以温经汤和犀角地黄汤治了两例多年顽固性的皮肤瘙痒患者,疗效佳且取效快。医案整理好,先给跃海审阅,评曰:“药味加减太频繁,小心挨批。”果不其然,黄师看后,评曰:“效果好,可惜加味太多!”
回顾起来,此二案虽是以温经汤(后合入犀角地黄汤)贯串全案。然而药味加减确实失之轻率。例如,见痒即合入驱风三姐妹,见口渴便溏,便合上石膏、五苓散,见患部暗红结块,便上桂枝茯苓丸。取效虽快,但加加减减,经验无法总结。
那么,不加减真的可以吗? 患者出现口渴便溏,就不处理了吗?患者痒得厉害,驱驱风,错了吗?中医不是讲究辨证论治吗?仲景不也说要随证治之吗?
其实,关于药味加减的多寡与频繁程度,见仁见智,是很难有共识的。我的体会是,意见正反方的区别,不在对错,而在信念不同。我意识到,为经方者,在追求疗效与安全的前提下,是有着一个追求“极简”的信念的。也就是说,如果仲景能用平均7味药左右取效,这不仅仅说明他的遣方用药是极其严谨的而高明的,这种态度与境界也应当是值得效法与追求的。这种信念一旦确立,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就逐渐形成一种“审美观”与“修炼方法”。这种审美观对药味加减与合方的敏感程度近乎偏执。这种修炼方法极其严格,要求对方证药证的掌握极其精确,一丝不苟。循此方法,日积月累,不仅经验易于总结,功力容易提升,也形成一种独特的风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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