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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7条“发于陽、发于阴”的还原解读
《伤寒论》7条: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陽也,不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解读这句话,要考虑这句话的所处的语境和著者的时代背景,太阳篇第12条之前是赵本《伤寒论》中《内经》“痕迹”最多最集中的部分,内容多是脱胎于《内经.热论》(参见〈 《内经》“痕迹”:《伤寒论》精确病传日数条文完全解读〉文),所以这句话也是脱胎于《内经》的可能性很大。因为此人有用《内经》之理论解《伤寒》的强烈倾向。又:在《康平本伤寒论》中太阳篇前12条中,有6条半的条文是每行13字的(含此条),与每行15字的有区别,说明可能是后人所加。
发于陽也,是指伤于六腑的风寒外感(阳证)。发于阴也,是指发于五脏的内伤(阴证)。《内经》有外来之邪阳受之;内生之邪阴受之的观点。也有阳为腑,主表。阴为脏,主里的观点。《内经》中三阳为表,三阴为里。《内经. 调经论篇第六十二》:“夫邪之生也,或生于阴,或生于阳。其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内经. 太阴阳明论》:“ 岐伯曰: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故阳道实,阴道虚。故犯贼风虚邪者,阳受之;食饮不节,起居不时者,阴受之。阳受之,则入六府,阴受之,则入五藏。入六府,则身热不时卧,上为喘呼;入五藏,则(月真)满闭塞,下为飧泄,久为肠澼。”《内经.热论》: “三阳经络皆受其病,而未入于脏者, 故可汗而已” “满三日者,可泄而已” ,“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荣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矣。”这里说明《热论》所说的三阳指的是与六腑相关的荣卫病、表病。而三阴指的是与五脏相关的里病。
“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也不难解释。所谓的“七日愈,六日愈”之说,当然是指比较轻微的病情,否则也不会有后面那么多的论治。因为《热论》中含有热病“到经而解或到经小愈”的观点,即病传一候回到本经第七日病衰或病愈。如“七日巨阳病衰,头痛少愈”。也可以认为是病传六腑一轮回到起点为第七日病愈或病衰。“发于阴者六日愈”,是指病传五脏一轮回到起点为第六日病愈或病衰。五脏内伤的病愈日期《内经. 藏气法时论 》中是有所论述的:“夫邪气之客于身也,以胜相加(以强凌弱),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胜 (被克)而甚(加重),至于所生(生己)而持(相持稳定),自得其位(本位、本气旺)而起(起色、病衰)。”如果按日推算,就是第六日病衰(可以对应于“七日巨阳病衰”)、第七日病愈。轻微的病情,说六日愈也是可以的。
又: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 。六为水之成数,七为火之成数。病第七日为阳当旺之时,故“发于阳者七日愈”。病第六日为阴当旺之时,故“发于阴者六日愈”。也符合《内经》“自得其位(本位、本气旺)而起(起色、病衰)。”
又:天地有常数,天六,以应六气,风寒暑湿燥火,过则为变。是以发于阳者七日愈。地五,以应五方五行,生长化收藏,过则为变。是以发于阴者六日愈。
其实古人早已大略明白这句话:
晋.王叔和的《脉经》辨藏腑病脉阴阳大法第八 :“脉何以知藏腑之病也,然数者腑也,迟者藏也,数即有热,迟即生寒,诸阳为热,诸阴为寒,故别知藏腑之病也。”王氏就有以阴阳指代藏腑的习惯。
隋·巢元方《诸病源候论》卷之一:“风邪之气,若先中于阴,病发于五脏者……”卷四十三“……风入于阳则表缓,四肢不收也;入于阴则里急,不得俯仰也。……” 这里阴阳就解读为里(五藏)表。
唐 · 王焘《外台秘要》卷第一就有这样的话:“夫病发热而恶寒者发于阳;无热而恶寒者发于阴。发于阳者可攻其外;发于阴者宜温其内。发表以桂枝;温里宜四逆。”这里阴阳就解读为表里。但似乎具体指太阳、太阴。毕竟太阳太阴各自排阳证和阴证的首位,古人这样理解也正常。
《敦煌本伤寒论.伤寒例》残卷(P3287)(唐代抄本)也有“夫阳盛者府也,阴虚者藏也,此是两感脉也。”的语句。这里的阴阳就解读为藏、腑。
可见古人的解读大都符合著者本意,没多大问题.倒是近现代的后人多标新立异,穿凿附会的多。
如果《伤寒论》是以《汤液经》为蓝本的,我估计《汤液》中是没有这一句的,这句是一个深受医经派理论影响的医者加入的语句,是仲景还是叔和或是他人加入则无法断定。这个人还是明确知道医经派和汤液派的理论区别的,他清楚《内经.热论》的六经都是实热,都是热证。 “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 “三阳经络皆受其病,而未入于脏者, 故可汗而已” “满三日者,可泄(针刺泻里热)而已” 。而《伤寒论》中的三阴多是虚寒。所以他在《伤寒论》中说“发于阴”是“不热恶寒”(《金匮玉函经》是“不热”不是“无热”)。这是与《热论》三阴是明显不同的。“不热”与“发热”有相对性,未非指“无热”,而是相对于“发热”而言不太热、无大热。这从61条“……脉沉微,身无大热者,干姜附子汤主之”或也可以有所佐证。
所以第7条其实应是某后人所加的《伤寒论》一个总纲性的语句。不应是太阳病的纲领句。有人会说,《金匮玉函经》把这条放在太阳病第一条,应该是太阳病纲领的可能性大。我认为不是的,我认为《伤寒论》的原始型版本可能是六经病一路论述,各部是没有标题分类的,也没有太阳病之前的内容的,体例如《康治本伤寒论》。也就是说这句也很有可能就是整个《伤寒论》某原始版本的第一条,是某后人所加的关于《伤寒论》内容的一个总纲性的语句。它是一条偏于形而上的大体概括性理论句(不是绝对句,具体实际病例或有特例),其后部分的七日愈六日愈之类不需太做实看,而是那个时代的医论的特色。总之,我认为赵本《伤寒论》的第7条同样是脱胎于《内经》,书写此条的人本意是作为《伤寒论》一个总纲性的条文。但因《内经》和《伤寒》理论上的差别,本句没有能做到使两者完全契合,但也大体上能概括《伤寒》三阳三阴的病情特征。
如果把太阳病视为表阳,少阴病为表阴(注意古人未必会这样认为),将发于阳认为是指表阳病,发于阴是指表阴病,则虽不完全合于原意,但却是比较近似于原意的。后世学者的其他各种解释不下十种,我认为大多远离了著者原意,但若能自圆其说倒也无妨。
我认为第7条不是太阳病的纲领句的理由还有如下:
〈伤寒论〉中明确说太阳病有“发热恶寒”的有:
23条 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复发汗,复下,复吐也;面色反有热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痒,宜桂枝麻黄各半汤。
27条“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汤。”
120条 “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反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
〈伤寒论〉中明确说太阳中风有“发热恶寒”的有:
《金匮玉函经》在《宋本伤寒论》的第2条和第3条之间还有一条:“太阳中风,发热而恶寒”。值得注意的是学者通过对《敦煌本伤寒论.辩脉法》残卷之一(S.202)与《金匮玉函经》的对照,已经确认无疑《金匮玉函经》是《伤寒论》的早期传本。
143条:“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热除而脉迟...
244条:太阳病,寸缓关浮尺弱(太阳中风脉),其人发热,汗出,复恶寒,不呕,但心下痞者,此以医下之也。如其不下者,病人不恶寒而渴者,此转属阳明也。小便数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无所苦也,渴欲饮水,少少与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伤寒论〉中明确说太阳伤寒有“发热恶寒”的有:
146条,文曰:“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支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证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
38条说:“太阳中风(胡希恕认为这里是太阳伤寒),脉浮紧(太阳伤寒脉),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之。服之则厥逆,筋惕肉瞤,此为逆也。”
189 阳明中风(胡希恕认为这里是太阳伤寒大青龙汤证),口苦、咽干、腹满、微喘、发热、恶寒、脉浮而紧(太阳伤寒脉)。若下之,则腹满小便难也。
(注:38、189条古人未必认为是太阳伤寒)
从上面可以看出,太阳中风和太阳伤寒都有“发热恶寒”的症状。太阳中风的“翕翕发热”和太阳伤寒的“不汗而热”怎么说都不可能是“无热恶寒”或“不热恶寒”。更何况120条明确指出太阳病“当恶寒、发热”。 所以第7条不可能是太阳病的纲领句,倒是“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陽也”这句说的是表阳病的可能性大。 |
少阳篇没有明确说“发热恶寒”的条文,但“往来寒热”也应是发热恶寒的一种形式。
阳明病现在我们认为是不恶寒,反恶热的。但写第七条的那个人在那个时代大概不会这么肯定。毕竟阳明篇里是有“发热恶寒”的条文的。如189条:“阳明中风,口苦咽干,腹满微喘,发热恶寒,脉浮而紧,若下之,则腹满小便难也”。(注:此条现在多认为是太阳伤寒)。
少阴病应是以“不发热”或“不热”为常,所以301条说“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
少阴病应是以“手足逆冷”为常,所以才有287条“手足反温”288条“手足温者,可治”;292条“手足不逆冷,反发热”之说。
少阴病应是以“恶寒”为常:
289.少阴病,恶寒而踡,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
295.少阴病,恶寒、身踡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298.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踡、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一作吐利而躁逆者死)
304.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
可见少阴病是符合“不热恶寒者发于阴”的。
太阴篇没有明确说“发热”的条文,但也没有明确的“恶寒”条文。
277、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
353、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
370、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353、370条不是太阴篇条,但从症状和用方来看,似可以归属太阴。
此3条语意上似乎有“不热恶寒”意。
厥阴篇没有明确说“发热”的条文,但也没有明确的“恶寒”条文。厥阴篇(四条)一些条文的语意中或有发热的含义。
335、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336、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341、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者,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必便脓血。
342、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以上几条厥热反复,似乎可归于厥阴,应当也可算“不热恶寒”吧。
综上所述,可见古人根据《伤寒论》条文是很可能会认为三阳病(外感表病)都是会“发热恶寒”的。而《伤寒论》本来论的就是热病,六经病都有发热。不过三阴病的发热一般不如三阳病热,为了对照区分,所以古人把三阳病说成是“发热恶寒”,三阴病说成是“不热恶寒”是很好理解的。三阴各篇明显都有论吐、利的条文,古人认为属于内伤里病是很正常的,也可能或许相反,是某古人依据《内经》热病理论先确定了篇目,再将他认为是关于里病的条文分别归类于三阴篇。
我们解读古人的话,应当先用还原法。哪怕他说的话今天我们看来很有问题。这很正常。今天我们认为很有问题或不可思义的话,在那个时代可能是很正常很合潮流的。至于今天我们如何看待古人的话则又是另一回事情。
有人认为阴证六日愈比阳证七日愈短,不合于临床实际,认为不通。这其实是一种今人以“实”解“虚”的认识错位。对于这类偏于形而上的“N日愈”的语句,那个时代的著者更注重的是要符合“经典”,符合“术数”,符合“天人相应”。并不完全会从实际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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