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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却复发热汗出而解。
这条前半部分有说该用小柴胡汤吗?恐怕并没有。后半部分所谓的柴胡汤也不是专指小柴胡汤,而是泛指柴胡剂。
如果这条说的是该用小柴胡汤,不妨举例说明:假设一个病人得了太阳中风,还有“嘿嘿不欲饮食”这个证,但没有其他三大证,就可以用小柴胡汤。
但是,这种情况,有没有可能就只是个桂枝汤证?完全有这个可能性,而且可能性更大。也就是说,伤寒或中风见小柴胡汤的“四大主证”之一,这种情况并没有用小柴胡汤的必然性。
所以,这句话中的“柴胡证”需要重新理解,它并不是指“小柴胡汤证”,而就是指柴胡的药证。那么柴胡的药证又是什么?可以从96条分析,在小柴胡汤的“四大主证”中,嘿嘿不欲饮食主要属于人参证,心烦属于黄芩证,喜呕属于生姜证、半夏证,而往来寒热和胸胁苦满只能归属于柴胡证,可见,柴胡证至少有两个:往来寒热、胸胁苦满。
那么,101条前半部分的意思就是:在太阳表证的前提下,只要见往来寒热或胸胁苦满,不必两者兼具,就说明有柴胡证,可以用柴胡剂(主要是小柴胡汤)。(99)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99条就是101条的一个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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