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体质 药证 方证
查看: 3595|回复: 10

[行业弊端] 转载:强烈呼吁取消目前的职称制度!

[复制链接]

27

主题

1020

积分

3660 小时

在线时间

大学生

Rank: 4

积分
1020
发表于 2016-7-13 16: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haha 于 2016-7-13 16:57 编辑

      国家统一规定的考试制度如外语和计算机,根本没有必要,而且完全流于形式,沦为考试主管部门敛财的手段。
  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统一评定如高级工程师这样的称呼,简直是笑话!是计划经济残留思维的产物。
  现行职称制度鼓励造假,浪费社会资源和财富、埋没真正的人才,是一个真正的坏制度!
  必须尽快彻底取消,由市场机制来自由选拔人才,才能使人才脱颖而出,才能使人才真正发挥作用!
  在高等教育和国家基础科研单位,应该由选举产生的学术委员会(应有任期制)决定聘用教授和研究员。
  其他教师和医务人员等政府事业单位在实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时候,应根据需要设定规范的岗位等级和技术职务(而不是职称)制度,要有真正的聘期。这必须首先建立在这些单位领导人产生的机制,必须要由选举产生,并要有明确的任职目标和规范的考核机制,不能由政府部门和党委组织部门直接任命,否则公有体制下的人事腐败现象无法避免。
  目前国务院主管科教事务的负责人应尽快组织力量,下决心彻底解决这个旧体制对生产力发展形成的重大障碍。要建立与发达国家合理人才评价制度相接轨的人才评价体系和机制。




上一篇:中医治疗慢性病
下一篇:经方用药 黄连

16

主题

1万

积分

1万

在线时间

博士生

Rank: 6Rank: 6

积分
13202
发表于 2016-7-13 18: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究竟谁说了算,没有人可以决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主题

1万

积分

1万

在线时间

博士生

Rank: 6Rank: 6

积分
13202
发表于 2016-7-13 18: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度从来都是人制订给另一部分人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233

积分

854 小时

在线时间

初中生

Rank: 2

积分
233
发表于 2016-7-13 18: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啊,一部分管理一部分人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主题

1万

积分

1万

在线时间

博士生

Rank: 6Rank: 6

积分
13202
发表于 2016-7-14 09: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掌握了话语权,谁说了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主题

2089

积分

1806 小时

在线时间

硕士生

Rank: 5Rank: 5

积分
2089
发表于 2016-7-14 11: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制造了一些,徒有虚名的教授、主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446

积分

639 小时

在线时间

初中生

Rank: 2

积分
446
发表于 2016-7-14 11: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陆渊雷先生早已提出,只是后学。。。。加上叶天士的徒子徒孙太多!为了利益。。。。。。。再说我们是D领导制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主题

6548

积分

8015 小时

在线时间

博士生

Rank: 6Rank: 6

积分
6548
发表于 2016-7-14 13: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职称 是应该要的,是技术等级的区分.应该以考试为主,结合科研成果和著作.评选水很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620

积分

642 小时

在线时间

高中生

Rank: 3Rank: 3

积分
620
QQ
发表于 2016-7-14 15: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倒像是风景区!5A是评定的!但真的不一定有某些小山沟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主题

1万

积分

1万

在线时间

博士生

Rank: 6Rank: 6

积分
13202
发表于 2016-7-14 20: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RE: 转载:强烈呼吁取消目前的职称制度!

大成_rP2ip 发表于 2016-7-14 15:48
倒像是风景区!5A是评定的!但真的不一定有某些小山沟好!

生动形象,许多地方徒有虚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主题

819

积分

1069 小时

在线时间

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819
发表于 2016-7-18 11: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分主治非主治即可。
主治具有一切医疗权利,承担完全责任。
非主治需要主治医生的指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捐助本站|小黑屋|手机版|经方医学论坛 ( 苏ICP备05020114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22 03:28 , Processed in 0.079425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4-2024 hhjfs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