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体质 药证 方证
查看: 4649|回复: 4

伤寒论第114方

[复制链接]

22

主题

0

积分

0 小时

在线时间

游客

积分
0
发表于 2008-12-1 19: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凡汗吐下峻方后,必留电话号码,诊家切记,以杜抓狂。




上一篇:柴胡桂枝干姜汤治疗咯脓血痰10月一例
下一篇:未效的十枣汤案

6

主题

0

积分

9 小时

在线时间

游客

积分
0
发表于 2008-12-1 20: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提醒的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主题

2824

积分

920 小时

在线时间

荣誉会员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824
发表于 2008-12-2 08: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举双手支持增补本方!
医之道,以人命为本,凡有峻剂必要详细交代所有细节(李可老是亲自煎药在旁观察,此举绝对是大医风范,这也是本人极为尊重李老之因),并留下电话号码以供病家不解时咨询。也许对医者来说,此只是患者中之一;但对患者来说,你就是他的唯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0

积分

0 小时

在线时间

游客

积分
0
发表于 2008-12-2 17: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心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积分

0 小时

在线时间

游客

积分
0
发表于 2008-12-9 12: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捐助本站|小黑屋|手机版|经方医学论坛 ( 苏ICP备05020114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17 23:49 , Processed in 0.066794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4-2024 hhjfs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