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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经方班随想之(6)——徐汝奇:张仲景是如何运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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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

可以说,这个“证”是中医临床学最核心的内容,我们说仲景之论奠定了辨证论治的理论体系,而中医最大的理论特点就是整体观念与辨证论治。可见,“证”的重要性。可以说,它是中医临床的根本。

而“病、脉、证、治”中的“证”,徐师认为就是“与脉象对应的某个病症的系列症状”,并且指出:“证的概念提出,是法的对应”。而法,就是经方的使用的一个方向。

脉证同参,平脉辨证;因证立法,法出方随。这是中医临床不变的灵魂,也是仲景经方医学体系的框架。我们现在谈“方证对应”,以为就是有什么证用什么方,常常忽视了法则的驾驭,那我们在面对复杂疑难大病奇病之时,就会失去方向。因为,“证”和“方”之间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法!

自嘉言余氏出,仲景之法被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以“伤寒论十卷……赖有397法”,而尚论张仲景《伤寒论》重编三百九十七法。以至于我认为,不只每条一法,甚至一条多法、一方多法。这在 http://www.hhjfsl.com/jfbbs/read.php?tid=20640&page=e#a

之中有所述及。甚至,仲景每一句话,都在示人以法。如149条,柴胡证误下,“柴胡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示人守方之法;邪热内陷,两种变证,又示人以权变之法。而柴胡变法中,水结胸膈者,示人以畅泻之法;痞结中焦者,示人以旋转之法,这又是法中之法了。这是柴胡经权二法,经者固定不移,权者灵活变通,各有所重。

而总结出来,六经之中,各有定法,故嘉言之徒舒弛远,又立“六经定法”论,这是将各法升华而成。郑钦安受其影响,又贯解六经定法,形成以真阳论为根基、以气化论为核心的钦安伤寒之学,开创火神一派。卢氏在此基础上,将六经定法又升华为桂枝、四逆二法,万病不离此二法,奠定了钦安卢氏医学的临床理论核心。

可见,法之要,不可胜数;仲景之法,开万世之规矩准绳,不可轻视。


(四)治

“治”这个环节,有很多是法的内容,上文已有述及。徐师认为,后世之八法,局限了经方的应用思维。可见,还原仲景论中之法,至为重要。

而方药主治,根据病机是否确定,可以分为“XX汤主之”和“宜”、“与”、“属”XX汤两大类。证候病机明确,以某方主之,自是当然;然病机复杂,其治当慎。在这里我想说,这就体现了法的重要性。即使病机复杂,然通过平脉辨证,可以确定一个治疗的方向,这就是法的确立。在这个法则的统领下,即使处方不完全切中,也相去不远,自可根据服药的情况再稍作改动。否则就是在拿病人作实验而不断地试方试药。

所以,徐师以大承气汤为例,解释了承气之法。如208条,阳明病多种见症,外已解而手足濈然汗出,仲景断言“此大便已硬也”,病机确立,以大承气汤主之,这是阳明当下之法;若外未解,不可与承气汤,这是阳明禁下之法;若“腹大满不通”,这时还不能确定内实的情况,怎么办?治法就是“微和胃气”,禁法就是“勿令至大泄下”,所以“可与小承气汤”,看看情况。什么情况呢?接下来209条说了,用小承气汤后“转矢气者”,那仲景断言“此有燥屎也”,随之确立治法:“乃可攻之”;不转矢气、大便初硬后溏,这是里虚,“不可攻之”。这又是承气经权二法了。

可见,仲景临证,亦步亦趋,其良苦用心,我们当仔细体会。


三.《伤寒杂病论》之精髓——方法

方,即经方;法,即平脉辨证之法。

仲景四诊合参,而独重脉诊。而平脉辨证,又以阴阳为纲;阴阳者,又以三阴三阳为目。

(一)脉从阴阳。《伤寒论》全书开篇之《辨脉法》,第1条就是脉之阴阳:“凡脉大、浮、数、动、滑,此名阳也;脉沉、涩、弱、弦、微,此名阴也”。故徐师指出:“阴阳脉法提纲是仲景脉法的灵魂。”全书脉法内容极多,皆不离此大纲要领。

(二)证辨阴阳。第7条:“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这是证之阴阳的总领。

知道了脉、证之阴阳,就能判断疾病之顺逆、转归,而脉证又须合参,如《辨脉法》第1条最后指出:“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这就要将脉之阴阳与证之阴阳相合了。而阴阳只是大纲,具体到临床问题上,还要分清三阴三阳,这就要从六经提纲上探求。

(三)六经病提纲。

六经提纲中,只有太阳、少阳论及脉象,其内中深意已在前文述及。但若将《伤寒例》中的条文与六经提纲相结合,对六经之主脉就当有一个清晰的轮廓了。其谓:
太阳受病,脉“尺寸俱浮”,证“头项痛,腰脊强”。
阳明受病,脉“尺寸俱长”,证“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
少阳受病,脉“尺寸俱弦”,证“胸胁痛而耳聋”。
太阴受病,脉“尺寸俱沉细”,证“腹满而嗌干”。
少阴受病,脉“尺寸俱沉”,证“口燥、舌干而渴”。
厥阴受病,脉“尺寸俱微缓”,证“烦满而囊缩”。

如此,与六经提纲相结合,那六经脉证之眼目就可了然了。当然,很多情况下还要视情况而定,虽说“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但这也是建立在把握病机的基础之上的。而三阴三阳各篇之中,脉象内容又有不同,自然不可能都与提纲相似。

而在我看来,六经脉象之提纲,更重要的在于提示病机的大要,即当前的气化趋势。如太阳之“浮”,自是正气外出与表邪。相争的结果;阳明之“长”,当是燥气弥散的反应;少阳之“弦”,又是相火不疏、枢机不利而木气郁滞的表现。故钦安大发感慨:“学者欲入精微,即在伤寒六经提纲病情方法上探求”(《医理真传·外感说》),提纲病情,仲景原文已备;而平脉辨证之方法,徐师在此点出,还需我们去探求。

(四)脉法提纲

仲景脉法之提纲,就是《平脉法》第1条。其虽仅两百余字,但所包极深极广,我虽反复吟诵、仔细参详,仍未得其大要。而徐师强调的,是寸口脉法中左右寸、关、尺三部之独脉表现。其理论基础就是本条中所说的:“脉有三部,阴阳相乘”,阴阳之气相乘而为脉气,并以荣卫之气流行的形式现于寸关尺,即“脉有三部,尺寸及关,荣卫流行,不失衡诠”;“设有不应,知变所缘。三部不同,病各异端。大过可怪,不及亦然”,阴阳之气逆乱,发为疾病,三部之象即现出异端,而其大要总在大过和不及二者,即《金匮要略》所说的“夫脉当取太过不及”。而太过与不及,即一阴一阳也。

(五)经方

徐师引班固《汉书·艺文志》对经方的定义如下:“本草木之寒温,量疾病之深浅,假药味之滋,因气感之应,辨五苦六辛,至水火之齐,以通闭解结,反之于平。”这句定义非常漂亮,让人越看越有味道。

据此,徐师总结经方特点如下:
归属:水火之剂
组成:寒热并行,补泻相参
功能:通才解结,反之于平
应用特色:对病真方有神验
运用原则: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而黄煌教授的至理名言“经方自有规范在”深入人心,在这次经方班上,不单姜宗瑞老师引用过,徐汝奇老师也多次提到这句话。这个规范是什么?应该就是平脉辨证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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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3 19: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想着今天能够收尾,没想到写了一天还是写不完。徐老师讲的内容太多了。。。好吧,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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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 21: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人一仲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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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 21:3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无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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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 21: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有才了,解读精彩到位。期待精彩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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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 22: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且听下文~~~
仲景门墙,平脉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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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若问我何妙招,全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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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 22: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真是人才,那么短的学习时间就掌握了徐师平脉辩证的精髓。你辛苦了,期待继续见你精彩解读第11期经方班学习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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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3 23: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奇难杂病 的帖子

奇难杂病:楼主真是人才,那么短的学习时间就掌握了徐师平脉辩证的精髓。你辛苦了,期待继续见你精彩解读第11期经方班学习感悟。 (2012-05-03 22:06) 
千万别这么说,我理解到的只是一点点皮毛,毕竟没有跟随他学习过。只是听了一次课,回来总结了一下。其实我还有很多地方不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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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 23: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王雨三的治病法轨被评为“平脉辨证”第一书, 不知道楼主是否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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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4 07: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甘草干姜汤 的帖子

甘草干姜汤:王雨三的治病法轨被评为“平脉辨证”第一书, 不知道楼主是否读过? (2012-05-03 23:57) 
听过几次,没有看过~感谢推荐,有机会找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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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4 08: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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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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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4 08: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看到"平脉辨证"就想到王雨三的治病法轨, 也是来这个论坛知道的, 才下的定单.

请楼主继续介绍徐老师的平脉辨证, 我还是个脉盲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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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4 10: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甚至,仲景每一句话,都在示人以法。如149条,柴胡证误下,“柴胡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示人守方之法;邪热内陷,两种变证,又示人以权变之法。而柴胡变法,水结胸膈者,示人以畅泻之法;痞结中焦者,示人以旋转之法,这又是法中之法了。这是柴胡经权二法,经者固定不移,权者灵活变通,各有所重。”

   不知楼主选用的是何版本《伤寒论》。就本条“守方之法”“两种变证”“柴胡变法中”应如何理解,请明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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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4 11: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xiaozheng 的帖子

xiaozheng:“甚至,仲景每一句话,都在示人以法。如149条,柴胡证误下,“柴胡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示人守方之法;邪热内陷,两种变证,又示人以权变之法。而柴胡变法中,水结胸膈者,示人以畅泻 .. (2012-05-04 10:53) 
版本就是通行的宋本嘛。这几个法都是字面的意思,我应该说得很明白了。守方之法,就是柴胡证误下后“柴胡证仍在,复与柴胡汤”,也是经法;误下后出现其它的变证,就不能死守柴胡之法,应该权变。出现结胸的就陷胸;出现痞现的就泻心,这就是柴胡变法。经是和权相对的,经法就是守法,正法,不变之法;权就是权变之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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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4 11: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提是用过柴胡剂没有,用过此说成立,没有用过就不能说是守方。你说的不明白我才问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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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4 11: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侣山之堂 的帖子

侣山之堂:版本就是通行的宋本嘛。这几个法都是字面的意思,我应该说得很明白了。守方之法,就是柴胡证误下后“柴胡证仍在,复与柴胡汤”,也是经法;误下后出现其它的变证,就不能死守柴胡之法, .. (2012-05-04 11:14) 
学习仲景之术选择正确的版本非常重要,迄今所见,钱超尘、郝万山整理的白文本最好。《伤寒论》统编教材断头又断尾,从本科到博士,内容少有改变,为了配合系列教材,注解偏重脏腑辨证,归类一方一证,不知道害了多少聪明而勤奋的学子。徐灵胎、吉益东洞等以类方类证重新编撰《伤寒论》,只不过是为了简便,为《伤寒论》学习提供一个入门的学习方法, 并不能完全代替仲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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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4 12: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xiaozheng 的帖子

xiaozheng:  前提是用过柴胡剂没有,用过此说成立,没有用过就不能说是守方。你说的不明白我才问嘛。 (2012-05-04 11:19) 
所谓的“守方之法”只的是法,而不是守原方。法是针对病机而言,病机不变,法就不变。至于前面用没用过柴胡汤,并不重要。所以,仲景说“复与”柴胡汤。什么叫“复与”?复,就是重复,再次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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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4 12: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江湖医侠 的帖子

江湖医侠:学习仲景之术选择正确的版本非常重要,迄今所见,钱超尘、郝万山整理的白文本最好。《伤寒论》统编教材断头又断尾,从本科到博士,内容少有改变,为了配合系列教材,注解偏重脏腑辨证, .. (2012-05-04 11:38) 
嗯,对。我用的也是钱超尘和郝万山的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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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4 12:4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侣山之堂 的帖子

侣山之堂:所谓的“守方之法”只的是法,而不是守原方。法是针对病机而言,病机不变,法就不变。至于前面用没用过柴胡汤,并不重要。所以,仲景说“复与”柴胡汤。什么叫“复与”?复,就是重复, .. (2012-05-04 12:37) 
   就此说得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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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4 12: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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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eng:   就此说得通吗? (2012-05-04 12:45) 
那你认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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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eng:   就此说得通吗? (2012-05-04 12:45) 
我说的只是我体会出来的东西,你也可以有自己的看法。我强调的只是法则的运用,而不是纠结于到底用没用过柴胡汤。
按仲景的文意应该是没用过小柴胡汤的,那为什么说“复与”柴胡汤呢?我体会就是法则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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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4 13: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前面用过柴胡汤,也就不会有154条(149),正因为柴胡汤证具,而以它药下之。误下后产生三种可能病变。怎么能说“至于前面用没用过柴胡汤,并不重要”  如果不重要此条就没有必要反复强调他药下之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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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4 13: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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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eng:   如果前面用过柴胡汤,也就不会有154条(149),正因为柴胡汤证具,而以它药下之。误下后产生三种可能病变。怎么能说“至于前面用没用过柴胡汤,并不重要”  如果不重要此条 .. (2012-05-04 13:07) 
你都没理解我的意思……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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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你的“法” 我不太理解,才来商榷,如果认为是纠结是否是关门谢客不做讨论呢,我是有我的看法,正因为我有我的看法才跟帖,咱们可以说理嘛。谁对听谁的。不然要论坛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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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4 13: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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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eng:   如果前面用过柴胡汤,也就不会有154条(149),正因为柴胡汤证具,而以它药下之。误下后产生三种可能病变。怎么能说“至于前面用没用过柴胡汤,并不重要”  如果不重要此条 .. (2012-05-04 13:07) 
我前面都说了,按文意是没用过的,用过了就没有变证了。
我的意思是,一开始是柴胡证,就应用柴胡汤;但前医不慎,误下后,柴胡证仍在,就应守原来误下之前应该用的柴胡法。所以说“复与柴胡汤”啊。
从我们现在的临床情况来看,柴胡证误下的情况基本看不到。那这个条文还有什么意义?意义就在于,不管是不是误下,不管病程,不管别的什么因素,有少阳之机,有柴胡之证,就用柴胡之法。这是仲景在教我们守法的道理。
你要还不理解我的意思,我也没办法了。你说的我都懂……只不过我强调的角度和你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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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屏黑字,是个识字的就能知道说什么,怎么会不理解呢,要是严谨些就不会有歧义,这还没说呢就打退堂鼓,这不是角度问题,是对条文的熟悉程度。好了,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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