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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药物剂量的古今换算及其历史演变(第三稿)
                      ——《伤寒论》学术考古重要问题之一

(一)东汉度量衡古今换算

      《伤寒论》方剂剂量的古今换算一直是研究《伤寒论》的焦点问题。其实东汉度量衡的问题科技史学界已经基本解决,可以参考中国度量衡史、科技史学者的考证。按科技史学界目前为止的考证,东汉与今天度量衡单位的换算普遍认为如下:一斤约为今220克(或222克);一两约为今13.8克(或13.9克);一升约为今200毫升。一尺约为23.1厘米。由于学界的分歧主要在于权衡,以下主要就是针对权衡进行研究讨论。

   丘光明先生花了10多年时间专注研究中国的古代度量衡问题。他的基于大量出土文物的研究结论可能更逼近历史的真实,比吴承洛1937年《中国度量衡史》依据于新莽时期的货币和嘉量推算1两合今13.9206克的结论更可靠。丘光明认为东汉每斤约合222g(一两为13 .875 g) ,并认为东汉权横的量值与秦、西汉相比具有下降的趋势。参见他的著作《中国历代度量衡考》(1992年版,资料收集到1989年底)、《中国科学技术史. 度量衡卷》(科学出版社2001年6月版)。

      以前很多医书论古今度量衡换算,多采用吴承洛先生的观点,丘氏与吴氏的考证著作前后相距半个多世纪,期间正是中国田野考古大发展的时期,出土了大量历代度量衡的相关文物。丘先生的考证应该比吴先生的考证更逼近历史的真实。代表了这一领域考古的新水平。

   东汉1两=15.625g,这个从汉光和大司农铜权推测的数据近些年在伤寒学派中广为流传,最早应该是出自柯雪帆等发表在《上海中医药杂志》1983年第12期的《〈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中的药物剂量问题》一文,但丘光明先生认为汉光和大司农铜权上未刻标称值,尚难折算此权量值。如果按12斤权折算,一斤合250克,但如按14斤权折算,每斤合214克(这也是有可能的,因为与218克相近)。东汉权的特点为它们是秤砣而非砝码,因此不能从没有自重刻铭的权推算单位量值,尤其是质量不太大的权(几十斤那种大质量的权才较可能是砝码),请注意这个前提非常关键,而汉光和大司农铜权的形状确实就如同今天常见的秤砣形制。想当然的认为汉光和大司农铜权是12斤权是很不严谨的,也是缺乏度量衡常识的。在1992年《中国历代度量衡考》中,丘先生认为以1989年前出土资料,只能根据自铭一斤八两铜权和百一十斤石权来折算东汉一斤的量值为222克和218克,平均值取220克。但在2001年6月版的《中国科学技术史. 度量衡卷》中,丘先生采用了三种方法取值后再综合平均,“暂时把东汉一斤量值约定为222克。”尽管此书不是丘先生的个人著作。但作为第一著作人,应该算是他的新观点。

      今后或许会有新考古文物修正这一结论,但我觉得就算有,应该也不会与此数据有较大的差距。国家计量总局、中国历史博物馆、故宫博物院主持编辑的《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1981年出版)在“209 光和大司农铜权”的说明中只说“按12斤权折算,每斤合249.7克”,实际并不确定它就是12斤权,而且丘光明先生正是此书的实际作者之一,11年后丘光明先生又出版了《中国历代度量衡考》,其中就专门讨论了光和大司农铜权的问题。

   一般而言,非专业的人在东汉度量衡的考证上基本不可能超越专业的科技史学者,所以目前为止,度量衡史学界提供东汉权衡的最可靠的数值应约为一两13.875克。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科技史学者的专业水准与一般业余考证的差距,丘光明先生的考证显然要比柯雪帆、郝万山、仝小林等医家的考证更具严谨性和可靠性。我不明白,对于古今剂量换算这么重要的问题,医界人士为什么不参考或咨询度量衡史一流学者的考证?其实只要认真看一下人家的考证就能发现问题所在。

   如果认为《伤寒论》的方剂及其剂量可能传自东汉之前,那么其一两换算成今15—16克之间是可以的。丘光明先生认为秦的一斤为253克(一两15.8克),西汉一斤为248克(一两15.5克),新莽一斤为238克(一两14.9克)。但认为《伤寒论》的方剂及其剂量传自东汉之前目前只是一种揣测,所以目前还是持东汉一两折今13.875克为宜。另外,近些年经方派医家考证的汉方与今剂量换算的数值多在一两折9—16克之间,而13.875克恰约是这些数据的中值。


(二)目前没有可靠的史料证明东汉医药存在特殊的度量衡系统

   我们研究东汉《伤寒论》方剂剂量的古今换算,首先应考虑当时的药物计量是否存在不同于官定度量衡的药物度量衡系统。

   目前对于《伤寒论》药物剂量古今换算的观点基本可以分成两类:一类认为《伤寒论》方剂剂量使用的度量衡与当时的世用度量衡相同;另一类则认为不同,认为当时药物计量另有特殊的度量衡系统。但目前从各方面、各种迹象分析来看,并没有什么可靠的史料支持后者。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序录》(公元500年)中的那两段话疑点重重,而且依据《序录》中提到的药物计量法实测结果也不支持这两段话的内容(见后论)。

   首先《汉书.律历志》没有提到有这种特殊的度量衡系统。成书东汉的《九章算术》例举了相当普遍的金玉丝帛贸易,约东汉初的《居延汉简》也有大量以黄金代替货币俸禄的例子,都没有显示当时有专用的药物度量衡系统。(注:《居延汉简》中常有大石、小石的记载, 这是汉代两种不同的量法,如148•41简:“入糜小石十二石为大石七石二斗”; 275.2 简:“出糜小石三石为大石一石八斗”; 148•15简:“凡出穀小石十五石为大石九石。”可知大石与小石之比为10∶6,即小石一石合大石六斗。但无资料表明当时的权衡有大小制)

   约成书于先秦时代的马王堆简帛《五十二病方》、《养生方》中已经出现 “两”这种标准度量衡单位量词,但罕见;而到了东汉早期的《武威汉代医简》中标准度量衡单位量词数量的比例就已经很高,东汉后期的《伤寒论》已经主要使用标准度量衡单位。所以大略可以认为医书中计量单位由非标准度量衡单位转变成标准度量衡单位是在秦汉时代完成的。标准度量衡单位在医书中的大量使用应该是在度量衡天下一统后才流行的,战国时代,各国度量衡还不统一,使用“斤、两、升”等反而误事,还不如用非标准度量衡单位来得方便。如果天下一统前各国还有特殊的药物度量衡系统,那就更混乱、麻烦了,统一后也只能一统成通行的度量衡系统。从这个角度也可以推测,东汉应该没什么所谓的特殊的药物度量衡系统。医书使用的就是世用的度量衡系统。那种认为《伤寒论》来自商代伊尹《汤液经》的观点目前只能视为传说,若以为实据者则违背学术精神。

   特殊度量衡系统的形成一般与前代的度量衡传统有关,如唐宋度量衡“大小制”的形成,就是与北朝、隋的度量衡制度的特殊演变相关联(详见后)。而东汉之前似乎并没有类似的情况出现。

   东汉确实存在有不合法定标准的度量衡器物。但目前无法确证存在有与国家度量衡标准不同的药物专门度量衡系统。如果真有存在药物专门度量衡系统,张仲景和王叔和都没有在医书中特别说明剂量换算关系,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毕竟这事关生死,因为当时的医生不是官府统一培养的,如果医书只在流派内部传承,则师傅口头交代即可。但如果《伤寒论》的仲景序文为真的话(或部分为真),他是想医书广为传播的,而且王叔和收集整理仲景医书显然也不是为了私藏,其目的还是公开传播,王叔和作为政府医官也不可能不注意到剂量换算问题。

   秦汉时代是中华帝国社会、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统一化、“标准化”的时代,当时的政府总是不断的行政强制这些方面的“统一标准”。当时的知识分子对官制与非官制的差别应该是很敏感的。不太可能不意识到两者之间的差异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西晋裴頠发现秤两古今不同的反应就体现了知识分子的这方面的敏感性(见后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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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1: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由《本草经集注.序言》中提到的药物自然个体数量与重量关系来推测古代的“一两”是多少。

3.1 十黍一铢还是百黍一铢?

   今本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序录》(公元500年)中说:

   “古秤唯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斤。虽有子谷秬黍之制,从来均之已久,正尔依此用之。”

   以上这段话的关键是“十黍为一铢”。

         汉代真的存在这么小的“铢”吗?史料中除了唐代的杨倞在《荀子•富国》的注释中有言“十黍之重为铢”外,更早时期的学者却没见有这种说法:

         《汉书•律历志上》:“一龠(yuè月,古容量单位)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千二百黍,重十二铢”就是一铢等于百黍。唐初经学大家颜师古在《汉书.律历志》中引用东汉学者应劭(约153—196年)的话“十黍为累,十累为一铢”。

         东汉许慎121年的《说文》传世本云:“铢,权十分黍之重也”,有些学者(如丹波元坚)以许慎此说印证“十黍为一铢”之说完全是误会,“十黍”与“十分黍”不是一回事。清代文字大家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认为其中的“分”是“累”字之误。实为“铢,权十累黍之重也”, “十累黍”即百黍。其实西汉景帝时期的《淮南子•天文》中有一句话与《说文》此句近似:“十二粟而当一分,十二分而当一铢。”即一铢重一百四十四粟。黍去皮后称黄米,比小米(粟)稍大,144粒粟大约与百粒黍的重量相当。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陶氏说“古秤唯有铢两,而无分名。”大概是不对的,“古秤”的“一分”大概相当于十粒黍的重量。“分”确实相当于“累”,并不是段玉裁认为的误写。不过汉代的“分”比“铢”小,是“铢”的十分之一,而后世的“分”是“铢”的六倍。

   丹波康赖《医心方》在引陶弘景“古秤唯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斤。”这话后,按语中又引用了《范汪方》的“六十黍粟为一分”(是否《范汪方》原文不可知,因为《范汪方》已失传),用于印证陶弘景此说。“六十黍粟为一分”的“分”比“铢”大,完全就不是汉代的规则。

         西汉末刘向《说苑·辨物》中有云:“十六黍为一豆,六豆为一铢。”即一铢重九十六黍。可见许慎所说的“十分黍”之“一分”大概为十粒黍左右,“十分黍”还是百黍左右。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序录》中也有“以十六黍为一大豆也”之说。

        我个人认为, 唐代的杨倞所说的“十黍之重为铢”大概是许慎所说“铢,权十分黍之重也”的误写。

         《国语•周语下》:“律度量衡,於是乎出”,三国吴韦昭注:“黄鍾之管容秬黍千二百粒。粒百爲銖。”

         唐代经学大师孔颖达在《礼记.儒行》的疏中说:“一铢重一百黍”。

   唐代的药秤直接传承自南北朝,用的显然是“百黍为铢”,说明南朝陶弘景时代的药秤也应该是这种规格,并非“十黍为一铢”,若非后人抄错陶弘景,就是陶弘景抄错前人。

         所以现在多数学者认为陶弘景所说的“十黍为一铢”应为“十黍为一累,十累为一铢”的误传。由于而陶弘景的家传医术主要来自《范汪方》,所以陶氏的对“古代”的药物计量的认识很可能多是来自《范汪方》。《本草经集注.序言》中提到的药物自然个体数量与重量关系很可能也是来自《范汪方》,若真如此,从我后面分析来看,其反映的一两多在十几克,由此范东阳应该也不会认为“十黍为一铢”。 《医心方》作者和陶弘景大概看到的是有脱文或误写的《范汪方》。误传由此流布。

3.2 仲景秤用“今”

   “但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晋秤始后汉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耳,一两为二两耳。金银丝绵,并与药同,无轻重矣。古方(秤)唯有仲景,而已涉晋(今?)秤,若用古秤作汤,则水为殊少,故知非复秤,悉用晋(今?)者尔。”

   第二段话到底是谁说的是有疑问的,有二种可能:出自陶弘景;或出自《唐本草》加注。

   这一段话可能出自《唐本草》加注,因为《证类本草》中这段话是这样的:“臣禹锡等谨按唐本又云:但古秤复,今南秤是也。晋秤始后汉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一两为二两耳。金银丝绵,并与药同,无轻重矣。古方唯有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作汤则水为殊少,故知非复秤,悉用今者耳。” 即掌禹锡认为是唐本草的加注。

   但是近年发现敦煌文书《本草经集注第一.序录》(龙.530,718年写本 收藏在日本)中有这段话,则表明这段话应该唐代之前的《本经集注》中就存在。唐本的《本草经集注.序录》是有很多唐臣注文的,但此敦煌文书中没有唐本的注文,且卷子后面自注的标题就是《本草经集注第一.序录》,说明它抄写的底本可能是《新修本草》之前的《本草经集注》。但如果此敦煌文书不是真迹(也有可能),则另当别论。敦煌文书(龙.530)中这段话我见陈增岳《敦煌古医籍校证》是这样的:“但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晋秤始后汉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耳,一两为二两耳。金银丝绵,并与药用,无轻重矣。古秤唯有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作汤,则水为殊少,故知非复秤,悉用今者尔。”

   《本经集注》中的这两段疑点重重的话对后世医药的影响大,争论也大。一是引出后世的药秤之说,药秤之说始于孙思邈对陶弘景所说的猜测:“此则神农之秤也。”陶弘景其实并没有说过有药秤。只说过有“药升”。后世有学者认为汉代的药秤为官秤的1/2也与此有关。二是日本汉方用药剂量很小也与“十黍为一铢”有关。

   就算以上讨论的两段话真是陶弘景说的,也仅仅代表了他个人的观点,并不能由此确定比他早300年的《伤寒论》方剂剂量使用的度量衡标准。而且第二段话的要点是“古秤皆复,仲景秤用今”,而“仲景秤用今(或晋)”应该是说仲景方用的权衡同南朝官制权衡,而度量衡史的研究表明这些时代的权衡一斤都不低于220克(一两13.8克)。有学者从这段话推测汉代的药秤为官秤1/2的观点完全不靠谱。

   陶弘景之前的葛洪(284年-363年)在《抱朴子外篇》中说:“今普天一统, 九垓同风, 王制政令, 诚宜齐一. 夫衡量小器, 犹不可使往往(时常)有异, 况人士之格, 而可叁差而无检(法度)乎?”这说明当时的度量衡并没有什么比前代异常的变化。

   后人以为晋的药秤是东汉的1/2。但从中国度量衡演变史来看,实际上汉代之后度量衡制度演变不是变小了,而是整体呈逐渐变大的倾向。至少在西晋后期,还有人因为世用度量衡的变大可能导致用药危险而建议朝廷修改度量衡。《晋书.律历志》曰:“(西晋)元康(291年三月-299年)中,裴頠以为医方人命之急,而秤两不与古同,为害特重,宜因此改治权衡”。“頠通博多闻,兼明医术。荀勖之修律度也,检得古尺,短世所用四分有余(即当时的尺比古尺变长了约0.924厘米)。頠上言:“宜改诸度量。若未能悉革,可先改太医权衡。此若差违,遂失神农、岐伯之正。药物轻重,分两乖互,所可伤夭,为害尤深。古寿考而今短折者,未必不由此也。”裴頠的担心主要还是因为世所用的度量衡器具实际已经变大,据此用药“为害特重”(如果世所用的度量衡器具变小可能会影响疗效,但一般没什么危险)。更重要的是,这似乎也说明西晋时候医家称量药物的权衡应该就是政府通用的权衡,并没有特别的药称。由此推测,之前时代的医家权衡应该也是政府通用的权衡。如果医家有不同于通用权衡的特别权衡,通用权衡的变异未必会导致它的变异。裴頠也就不会这么担心,其实当时的尺增大的幅度并不大,连1厘米都不到,就已经引起了裴頠的重视。裴頠的建议因为惠帝“卒不能用”,即政府并没有采纳实行。(见《晋书》卷35《裴頠秀传附》、《全唐文》卷33)。

       更早些得西晋太康年间(280年四月-289年),尚书郎挚虞(250-300年,皇甫谧的学生)也说过:“今尺长于古尺几于半寸,乐府用之,律吕不合;史官用之,历象失占;医署用之,孔穴乖错。”见《晋书•卷五十一》。说明当时的针灸医家取穴时用的就是世所通用的尺度,医药所用权衡应该也不例外。


         “但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晋秤始后汉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耳,一两为二两耳。金银丝绵,并与药同,无轻重矣。古方(秤)唯有仲景,而已涉晋(今?)秤,若用古秤作汤,则水为殊少,故知非复秤,悉用晋(今?)者尔。”说这话的人,显然认为古秤为大秤,一斤为“今”(药)秤的二斤。所以若用古秤秤药作汤,则药多水少,不甚合理,所以推测仲景悉用“今”药秤。但以为“古”秤是“今”药秤的两倍大概是对“古秤皆复”一说含义的误会。

         对于“古秤皆复”的说法,郭正忠先生在1993年出版的《三至十四世纪中国的权衡度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有一种独特新颖的观点,值得关注。郭氏指出,中国原有的古秤是天平,杆秤创造发明至迟在东汉末(可能更早),杆秤是天平中点向一边移动演变的结果,是杠杆原理在秤量领域的应用表现。杆秤在南北朝已广为行用。他认为所谓“古秤皆复”,并非一般人以为的古一斤为后世二斤的意思。而是指古秤皆为天平——即左右对称的“复秤”,而“今秤”是“单秤”——杆秤,杆秤大概先在北方流行,因此才有了后人所谓“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的说法。天平不太适宜秤粗重的物品且砝码多携带不便,所以民间杆秤逐渐成为主流,天平只在金银、丝绵、药物等贵细物品的称重时才使用。

         所谓“晋秤始后汉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耳,一两为二两耳。”我认为这个人应该是因为误会而把意思说反了——晋秤始后汉末以来,不是分一斤为二斤,而是以一斤为(古)二斤,一两为(古)二两。

         “但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未经宋改的20残卷本《孙真人千金方》卷第一《用药第六》有说“吴人以二两为一两,隋人以三两为一两”,所谓“吴人”应该指三国东吴、南朝地域的人,此地域用“南秤”,即是“古秤”, 孙真人此说显然是说“吴人”以(古)二两为(今)一两,即古秤小今秤大,与“晋秤始后汉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耳,一两为二两耳。”的说法恰好相反。对南北朝时代而言,几乎所有的度量衡史研究都认为 “今”世用秤比“古”世用秤变大了。所以孙真人所说的应该才是正确的。仲景方既是用“古”世用秤,也是用“今”药秤,因为两者等同。

         郭正忠先生认为后世隋唐大秤制的出现与两晋南北朝时期杆秤的日益流行密切相关,并非是因为官府的“贪政”而“欲多取于民”,隋唐出现一斤等于古三斤的大秤制其实是承继了南北朝的社会习惯,这种一斤等于古三斤的出现很可能是因为流行使用四分衡梁杆秤相关——这种杆秤一斤的秤砣在秤平衡时,对应的称物是三斤。

         郭氏认为两晋南北朝的药秤实际等同于汉代世用秤。并不认为两晋南北朝的药秤是汉代世用秤的1/2,更不认为“十黍为一铢”的轻型药秤在历史上存在,他对此还专门用一节详细考论。郭氏以为汉代世用秤在两晋南北朝演变成为小秤制(可能多使用天平),而杆秤在两晋南北朝逐渐发展出大秤制。由此看来,后世以为“古”秤是“今”秤的两倍大概是对“古秤皆复”含义的误解。而由此引申出的认为汉代药秤是世用秤的1/2的观点更是无稽之谈。

         对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度量衡问题的考究大概以郭正忠先生的《三至十四世纪中国的权衡度量》论及的最为清晰(有些地方我看也没有说通顺),这种复杂细致的考究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对此问题感兴趣的人最好找这本书来认真看看。



3.3 陶弘景(或范东阳)所说一两的实测

   历代医家对古今剂量的换算考究多纠缠于《本经集注》中的这两段话,结果莫衷一是,最终对于陶氏认为的一两为“今”之多少,从这两段话是很难得出可靠结论的,与其陷入度量衡理论中争论不休,不如考察其实际,所幸的是我们还可以通过测量陶弘景提供的实例来判断他所认为的一两大约是多少。这种从著者提供的实例来考察的结论远比纯理论的分析推测要更可靠。

   《本草经集注.序录》中有以下交代,我们今天可以实测分析:

   “凡方云巴豆如干枚者,粒有大小,当先去心皮竟,秤之。以一分准十六枚。”
   陶说“四分成一两”,则64枚巴豆为一两。四川产巴豆一粒重量0.3克左右,按去皮、芯每个0.2克计算(皮厚),则64枚约为今12.8克。

   “附子、乌头如干枚者,去皮竟,以半两准一枚。”

   今附子按有关学者测算,干品小的也有15克一枚(附子大的一枚干品25—30克),则一两就是30克。去掉皮10%,也有27克一两。

   今乌头有关学者测算是5克一枚,应是指草乌(干或鲜?)。《百度百科.乌头》又说:川乌中等大者,一枚约7g,大者一枚约10g。这说的应该是川乌栽培品,不知川乌的野生品大小如何?而古典乌头、附子只能是野生品。《本经》中的乌头,本草家多认为是草乌,野生乌头及其附子个体都较小。按乌头一枚干品5—7克计,则一两应在10—14克之间。

   另外,这一句似乎显示当时附子、乌头是大小相近、重量相当的,所以感觉今天的附子可能比古代的附子重很多。大概是因为栽培的进步导致今附子比秦汉时期的附子要大。因现在的栽培附子远大于乌头重量,所以还是测算乌头的重量可靠些。

   “枳实如干枚者,去核竟。以一分准二枚。”今天的枳实有大小,而且药店的枳实都已经切片,不好测算,所以还是省略不测算了。

   “橘皮一分准三枚。”一两为四分,则为12枚,由于现在药店的橘皮都已经切条,我以家中调料用的新会三年陈青皮代测,实测也在32克。并且新会陈青皮(柑皮)个头不大,且皮很薄,要比我在同仁堂购买的橘皮薄很多,所以这个也很有问题。汉晋的一两不可能有这么大的量值。

   考虑到一些地区传统名产的橘子多比较小巧(如紫阳金钱橘之类),估计汉晋时期的橘子可能远不如今天的大,所以我又选取了历史名产四会砂糖橘中比铜钱稍大者取皮晒干测量,12枚果皮测得约为16克。(生果每个约重26克,干果皮每个约1.33克)。

   “枣有大小,以三枚准一两。”
   古方的枣,很多学者多按3克左右一枚计算,恐怕不合真相。这种重量的枣大概属于小枣,而《本经》中的药物名称明确是“大枣”。 古代单用“枣”字是泛称,但如果说“大枣”,那就是大枣,是比普通的枣还大的枣。只要查一下中国各地的优质大枣单重就会知道,优质大枣单重绝不止3克左右。《本经》中大枣是“生河东”(今山西),今天的山西大枣单个干果平均都在5克以上。如山西省的主栽品种吕梁木枣平均果重14.1克,制干率48.6%,即单个干果约为7克。又如山东青州大枣历来驰名。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种枣》:“ 青州有乐氏枣,丰肌细核,多膏肥美,为天下第一。父老相传云:‘ 乐毅破齐时,从燕齐来所种也。’”亦称“ 乐毅枣 ”。唐代孟诜《食疗本草》“...第一青州,次蒲州者(即猗氏县,今山西运城西端)好。诸处皆不堪入药。” 清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异五•乐毅枣》:“乐毅枣,产吾乡,大倍常枣,云是乐毅伐齐所遗种也。” 可见南北朝时期青州最出名的枣是大枣,并非指金丝小枣。青州乐氏枣应该是今天“大倍常枣”的圆铃枣,这种枣鲜果一般在11—15克(大者可达30—40克),制干率约为60%,则干果平均每个在6.6—9克,考虑到古代的种植应该没有这么高产,可算6克/个。新郑大枣是河南新郑枣区的主栽品种,为中果型良种,平均单果重9.7g,最大13.3g,制干率为45%,即干枣每个约4.5克。河南灵宝大枣,平均果重22.3克,最大果重34克,出干率58%左右,则干果平均为12.9克。河南内黄大枣(扁核酸枣),单果平均重10g左右,最大16克。制干率51.8%,即干果单重5.2克。综合来看,如果按5克一个干大枣计算,3个一两也有15克。

   陶弘景《本经集注.大枣》:“今出青州、彭城,枣形小,核细,多膏,甚甜。”说“枣形小”。似乎是指金丝小枣,与药物名称“大枣”不符,不知何故?但他还说“ 旧云河东猗氏县枣特异”,也就是说在陶弘景之前是以山西运城西端一带的大枣为优,那是干果单重7克左右的枣。郭璞注《尔雅》,云:‘今河东猗氏县出大枣,子如鸡卵。’即是如鸡蛋大的大枣。

   古方用枣尚肥大。大约公元前后的《武威旱滩坡汉代医简》:“……□□□四兩,消石二兩,人參、防風、細辛各一兩,肥棗五……”注意用词是“肥棗”,即肥大的枣,此简尽管文字脱落,但“肥棗五”后面大概是“枚”或“果”,推测“五果”对应的大概是一两。而到了东汉末年《伤寒论》方剂用枣,大概是四枚一两(见后论)。再到了南北朝时期药用枣就变成“以三枚准一两”了。反映药枣应该是越来越大。恰说明古典方剂用枣是尚用肥大者。元邓珍本《新编金匮方论》(仲景书)“十枣汤方”有云:“先煮肥大枣十枚”。可见仲景方剂用枣也是尚肥大者。

   “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竟,重半两为正。”

   这里没有具体交代桂的宽和厚,但《医心方》引《范汪方》云:“桂一尺若五寸者,以广六分,厚三分为正”。《医心方》又引《录验方》云:“桂一尺若数寸者,以厚二分,广六分为准也。”按一尺23.1厘米为标准实际测算(即成人前臂长度),这块桂皮是长23.1厘米,厚0.46或0.69厘米,宽1.4厘米(约为成人男子小手指中节宽度),厚二分的应为11.9克;厚三分的应为17.9克。假设削去皮余8成,则半两为9.5或14.3克。再换算成一两分别为19克和28.6克。(肉桂的密度我个人测算每立方厘米约为0.8克)。

   (另外《本草经集注.序录》中没有提到厚扑一尺的换算,但别的医书提到“厚扑一尺”,以“厚3分,广一寸半为准”,有学者实测长23厘米、宽3厘米、中等厚度的厚扑,约为15克)

   “甘草一尺者,重二两为正。”
   《范汪方》∶“甘草一尺若五寸者大小,以径一寸为正”。《录验方》∶“甘草一尺若数寸者,以径半寸为准,去赤皮炙之,令不吐。”《短剧方》云∶“以径头一寸为准。”我实测的结果是,径一寸(2.31厘米),长一尺(23.1厘米)的甘草大约是75.5克,为二两,则一两为37.8克,这个数值太大显然不太可能;径半寸(1.155厘米),长一尺(23.1厘米)的甘草大约是18.9克,为二两,则一两为9.5克。(我测算甘草的密度大约是0.78克/立方厘米)。
……
   (注:测量用秤是商业用电子秤,每次测量前以三枚一元硬币当十八克验秤,秤无异常,符合标准。)

   《本草经集注.序录》中有些药物的重量是与量相关的,如按一升为200毫升推算: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竟,秤五两为正。”今用半夏测算,约为84克一升,则16.8克为一两。

   “椒一升,三两为正;”按有关学者测算,蜀椒一升为42克至50克,则14克至16.7为一两。

   “吴茱萸一升,五两为正;”吴茱萸是50克至70克一升,取中值60克一升,则12克为一两。

   “凡方云蜜一斤者,有七合。”按一升200毫升计算,一合为20毫升,7合为140毫升,如果是水则为140克,而蜂蜜的密度是1.4,所以7合的蜜为196克,则一两为12.25克。

   “猪膏一斤者,有一升二合。”猪油的密度约为0.94,按以上同样方法测算,则一两为14.1克。

分析结论:

一、    《本草经集注.序录》中所说的一两应该在10克以上。很可能就是与官制相同。科技史学者研究认为南朝时代的官制一两约13.8克左右,与东汉基本相同。

二、    陶弘景所说的药物衡制不可能是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代官制衡制的1/10这么小。也就是说,不论《本草经集注.序录》中关于古今药物剂量换算的资料是陶弘景写的或是他之前某位医家写的,这个人实际都不应该认为“十黍为一铢”,否则前后完全矛盾。

三、    药秤是普通秤的1/2的说法应该也是站不住脚的。

   值得注意的是,《本草经集注.序录》中这些关于药物计量的话似乎不是陶氏原创的,而是他抄写古医书而来(或是部分为抄来)。就如同孙真人《千金方》中基本也原封不动的抄写了《本草经集注.序录》中的这些内容。从一些资料可以发现,陶氏之前的《范汪方》、《小品方》中都有类似的话,而陶弘景的家传医术就是来自东晋372年前后的《范汪方》。用自然个体量词是早期医方的特点,东汉早期的《武威汉代医简》中度量衡量词数量的比例就已经很高,东汉后期医方已经主要使用度量衡单位。所以医方中一些常用自然个体量词与度量衡单位的换算大概在汉代医书中就已经出现,所以《范汪方》中的相关内容也可能引自汉代医书。因此以上自然个体量词所代表的重量也有可能正反映了东汉医方的剂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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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1: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从《伤寒论》方剂中的大枣、杏仁等推测汉代一两的重量

4.1从《伤寒论》方剂中的大枣推测汉代一两的重量

     其实早在流行“汉之一两为今之一钱”的清代,就有学者、医家从《伤寒论》方剂中的药物大枣、杏仁等的实际重量,发觉“汉之一两为今之一钱”古今剂量换算的可疑。

     4.1 从《伤寒论》以下方剂分析,至少12枚大枣不应大幅超过三两,大枣12枚很可能就是三两:

     桂枝汤
     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汤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白朮(三两) 茯苓(三两) 大枣(十二枚,擘)

     桂枝加厚朴杏子汤
     桂枝(三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芍药(三两) 大枣(十二枚,擘) 厚朴(三两,炙,去皮) 杏仁(五十枚,去皮尖 今20克左右)

     桂枝去芍药汤
     桂枝(三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擘)

     甘草泻心汤
     甘草(四两,炙) 黄芩(三两) 干姜(三两) 半夏(半升,洗 2.5两或三两) 大枣(十二枚,擘) 黄连(一两)

     从《伤寒论》方剂中生姜与大枣配对情况统计分析来看,12枚大枣常与二、三、四、五两生姜配对,其中与三两生姜的配对情况比例最高。

     4.2 从《伤寒论》以下方剂分析,至少四枚大枣不应大幅超过一两,大枣四枚很可能就是一两,那么12枚大枣也是三两:

     柴胡加芒消汤(大枣四枚对生姜一两)
     柴胡(二两十六铢) 黄芩(一两) 人参(一两) 甘草(一两,炙) 生姜(一两) 半夏(二十铢,旧云五枚,洗) 大枣(四枚,擘) 芒消(二两)

     桂枝麻黄各半汤(大枣四枚对生姜一两)
     桂枝(一两十六铢,去皮) 芍药 生姜(切) 甘草(炙) 麻黄(各一两,去节) 大枣(四枚,擘) 杏仁(二十四枚,汤浸,去皮尖及两仁者 约10克)

     桂枝二越婢一汤(大枣四枚对生姜一两二铢)
     桂枝(去皮) 芍药 麻黄 甘草(各十八铢,炙) 大枣(四枚,擘) 生姜(一两二铢,切) 石膏(二十四铢,碎,绵裹)

     宜桂枝二麻黄一汤(大枣五枚对生姜一两六铢)
     桂枝(一两十七铢,去皮) 芍药(一两六铢) 麻黄(十六铢,去节) 生姜(一两六铢,切) 杏仁(十六个,去皮尖) 甘草(一两二铢,炙) 大枣(五枚,擘)

     柴胡加龙骨牡蛎汤(大枣六枚对生姜一两半)
     柴胡(四两) 龙骨 黄芩 生姜(切) 铅丹 人参 桂枝(去皮) 茯苓(各一两半) 半夏(二合半,洗) 大黄(二两) 牡蛎(一两半,熬) 大枣(六枚,擘)

     柴胡桂枝汤
     桂枝(去皮) 黄芩(一两半) 人参(一两半) 甘草(一两,炙) 半夏(二合半,洗) 芍药(一两半) 大枣(六枚,擘) 生姜(一两半,切) 柴胡(四两)

     4.3 小结

     前面说过,山西、山东等地的历史名产优质大枣,三个一两者可能每个6克左右,《伤寒论》方剂中的大枣如果是四个一两,则要比三个一两者要小一些。中医古典传统是优质的大枣才入药,而今天是优质大枣成为精装高价干果,一般或较差的大枣才入药。所以今天一些学者按3克左右一枚计算古方的大枣可能还是偏轻。如果折中取大枣的中值一枚4克算,《伤寒论》方剂中的大枣四个一两则约为16克(含核)。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取大枣一枚4克算,12枚大枣为48克,如果仲景方的一两为13.75克,则12枚大枣约为3.5两,在桂枝汤中大枣比桂枝三两还重,似乎不太合理。这个大概是因为大枣在下汤时候才去核的缘故,《备急千金要方》的卷一《论合和第七》中说“用大枣、乌梅皆去核。”未经宋改本的20卷残卷本《孙真人千金方》卷第一《用药第六》是“凡乌梅皆去核……大枣擘去核”。《金匮玉函经》卷第七《方药炮制》中也说“(用)大枣擘去核”。12枚3.5两的大枣去核后大概就是3两了。

     《伤寒论》方剂中的12枚大枣,就算保守估计,大概也应该在50克左右(含核),桂枝汤中的“三两”桂枝,怎么也不应该低于40克吧。除非认为大枣仅仅是作为一种调味剂。

4.2从《伤寒论》方剂中的杏仁推测汉代一两的重量

         《伤寒论》麻黄汤:麻黄三两(去节),桂枝二两(去皮),甘草一两(炙),杏仁七十个(去皮尖)。
         根据方剂组方原则,简单分析就能确定“杏仁七十个”应当在一两至三两之间,而以二两的可能性较大,假设取中值二两,现在实测“杏仁七十个”约为24.5克(0.35克/枚),则当时的一两应该在12.25克左右,如取杏仁0.4克/枚,则一两为14克。

         4.3 从《伤寒论》方剂中的半夏推测汉代一两的重量

       黄英杰在《<伤寒论>用药剂量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的论文中,根据宋本《伤寒论》中柴胡加芒硝汤“半夏二十铢”后附注“本云五枚,洗”,与《金匮要略》射干麻黄汤原文“射干十二枚,一法三两”,分别进行半夏“枚”、与射干“枚”的实测,半夏实测结果为一两在7.64~12.0克之间,平均为10.02±0.74(标准差)克。射干实测为一两7.80~13.69克,平均为10.745克左右。综合半夏与射干的实测所得结果,认为《伤寒论》一“两”值大约在10克左右。
      本人也尝试分析一下半夏:
      柴胡加芒硝汤
      柴胡(二两十六铢)黄芩(一两)人参(一两)甘草(炙,一两)生姜(切,一两)半夏(二十铢,本云,五枚,洗。)大枣(擘,四枚)芒硝(二两)。从方名可知,柴胡、芒硝为主药,方中为二两以上,其他药物剂量比较规律,大概都在一两左右。突破口在大枣,前面已经说过4枚大枣很可能就是一两,今天实测约为14克。

      五枚半夏实质多重?黄英杰实测平均一两为10.02±0.74。即一枚半夏约1.67克,这已经是现在国家标准的一等品了(现行国家标准,半夏一等品为每1000g 800粒以内,即单枚大于1.25克),但秦汉时期的野生药材资源丰富,多生长年限长的野生品,半夏的平均单重可能要比今天重些,这个可以参考过去(清朝?)的商品半夏分级:天鹅蛋(每司马斤百粒以内之特大粒 ,每司马斤约为600克,即6克以上/枚)、贡夏(每司马斤200~300粒,即2-3克/枚)、拣夏(每司马斤400~800粒, 即0.8-1.5克/枚)及统夏等。

      《伤寒论》中那些剂量单位用“枚”、“个”的药物,我觉得多应该以较“肥”、“大”者为标准。汉代的优等半夏干品应该有2-3克/枚吧。如半夏取2-3克/枚,则五枚的重量就在10—15克,则一两就是12克——18克。

4.4其他证据资料的推测

      大柴胡汤:柴胡半斤,黄芩三两,芍药三两,半夏半升(洗 如汉一升为今200毫升,则半夏半升为42克),生姜五两(切,《金匮玉函经》是3两),枳实四枚(炙 约60克),大枣十二枚(擘,约48克)。枳实四枚约60克,大枣十二枚约48克,那么标明三两的药物实重应该也在40克以上,那么一两至少在10克以上。

      大陷胸汤(此方只是在玉函经有):桂枝四两,甘遂四两、人参四两、大枣12枚、瓜蒌实一枚。“枣有大小,以三枚准一两。”12枚可能也是四两,约为48克;瓜蒌实一枚取45克,由于其他药物都是4两,所以它也很可能是四两。48/4=12克(一两);45/4=11.25克。一两至少在11克以上。

   黄连阿胶汤:黄连四两,黄芩二两(《金匮玉函经》是一两), 芍药二两,阿胶三两,鸡子黄二枚。方名黄连阿胶汤,黄连四两,阿胶三两,其他药物应该不超过三两,黄芩二两, 芍药二两,则鸡子黄二枚很可能就是二两左右,而今鸡子黄一枚有多重?查陆俊贤等人的《不同品种鸡蛋中胆固醇含量比较》,蛋黄重量简单平均是一枚15.59克(应该为饲料鸡)。另有人测量蛋黄单重是12.5克、10.3克、15.5克,另有人指出鸡蛋一般不论大小煮熟后蛋黄大小几乎相等。可见一两大概也应该在10克至16克之间。

      栀子甘草豉汤:栀子(十四枚擘)香豉(四合用绵裹定)甘草(二两)。

      栀子干姜汤:栀子十四个(擘) 干姜二两。

      栀子生姜豉汤:栀子十四枚(生用) 生姜五两(如果折成干姜约2两多) 香豉四合(绵裹)

      栀子柏皮汤:肥栀子十五个(剖),甘草一两(炙),黄柏二两。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温再服。

      从以上栀子类方剂分析,栀子十四枚、十五枚很可能对应的就是二两,因为方剂名称中出现的另一味主药基本都是二两;另外这些方剂中的栀子,应该都是“肥栀子”;现在的肥栀子(干品)大约是每枚2克,14枚就是28克,一两大约就是14克。


本部分总结:

     从本部分的实测分析可以看出,不论是从《伤寒论》方剂中的大枣(或是其他使用非标准剂量单位的药物)推测,还是《本经集注.序录》中提到的药物自然个体数量与重量关系实测,汉代到公元500年之间,医书上的一两应该在10—16克之间最为可能,很可能就是与当时的官府衡制相同(科技史学者研究多认为东汉到南朝时代的官制一两约为13.8克左右)。

         关键提示:关于药物剂量的古今换算,考究者必须确立一个关键的认识,就是各种考究汉方实质剂量的方法中,从古方中非标准度量衡单位的药物进行实测的角度来考究的方法应该是最可靠、最逼近事实真相的。一旦确立了这个基点,则任何与这种考究方法所得结论相距太大的其他观点都是难以立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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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1: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五)《伤寒论》时代之前方剂所用标准度量衡单位的考察

5.1 马王堆医书方剂剂量观察

     《五十二病方》408-409:“干骚(瘙)方:以雄黄二两,水银两少半(三分之一两),头脂一升,□[雄]黄靡(磨)水银手□□□□□□□雄黄,孰挠之。先孰洒骚(瘙)以汤,溃其灌,抚以布,令□□而傅之,一夜一……”
     干骚大概是指皮肤瘙痒及疥癣类症状,具体并不清楚,这是一个外敷方,先用汤先清洗患处,灌洗溃烂处,显然患处并不小,如果一两为1-2克,药粉显然不合用,“头脂”也不知到是什么东西,怀疑字有误读。

     马王堆《养生方》126:“(除中益气方:)取白苻(符)、红符、伏霝(苓)各二两,姜十果(颗),桂三尺,皆各冶之,以美醯二斗和之。”从“姜十果(颗),桂三尺”就可以判断。这个“两”显然不会是1-2克这么小。

     《五十二病方》治疗牝痔,一方外熏“煮一斗枣、一斗膏,以为四斗汁,置般(盘)中而居(踞)(蹲)之,其虫出。”这种外熏方法水量要很大才行的。

     以这种视角分析马王堆医书的其他一些类似方剂就明白了,其所用度量衡单位不可能“小”。 应该就是秦汉世用度量衡单位。后人以为《伤寒论》方剂剂量大,但此书的剂量,尤其是外用方的剂量是惊人的,如一外用方乌(喙)用到“十四果”(颗)。

     5.2 从《武威旱滩坡汉代医简》的一些方剂中出现“附子三十顆”、“附子廿枚”、“棗三十枚”,“半夏十枚”、“桂一尺”、“桑螵蛸十四枚”等应该就明白,此书方剂中的升、两等都不是小的量值,应该就是当时世用的度量衡单位。(《武威旱滩坡汉代医简》年代约为公元前102年——公元37年之间。)例证见下:

     治目痛方:以春三月上旬治藥,曾青四兩,戎鹽三兩。皆冶合,以乳汁和,盛以銅器,以傅(外敷)目,良。(注:双眼敷药,药量应该不少,如果一两为1-2克,不过14克矿物,体量是很小的,应不足以敷双眼)。

     治百病膏藥方:蜀椒一升、附子廿顆,皆父〔且〕,豬肪三斤,煎之五沸,浚去宰。有病者取,大如羊矢,溫酒飲之,日三四。

     治伏梁裹膿在胃腸之外方:大黃、黃芩、勺藥各一兩,消石二兩,桂一尺,桑螵蛸十四枚, ?虫三枚。凡七物,皆父且,漬以淳酒五升,晬時煮之三。

     治千金膏藥方:蜀椒四升,弓窮一升,白芷一升,附子三十顆。凡四物,皆冶父且,置銅器中,用淳醯三升漬之,……

     治久咳逆上氣湯方:紫菀七束,門冬一升,款冬一升,橐吾一升,石膏半升,〔白〕□一〔束〕,桂一尺,密半升,棗三十枚,半夏十枚。凡十物,皆父且,半夏無父且,洎(本义:往锅里添水)水斗六升炊,令六沸,浚去宰。溫飲一小桮,日三飲即藥,宿當更沸之,不過三四日愈。  

     治痂及灸瘡及馬〔 〕方:取□駱酥一〔升〕,附子廿枚,蜀椒一升,乾當歸二兩。皆父且之,以駱酥煎之,三沸藥,取以傅之,良甚。

     百病膏藥方:蜀椒四升 弓窮一升 白芷一升 附子三十顆,凡四物,父且,漬以淳醯三升,漬□□□三斤先□□□〔枚〕煎藥□□□□□□浚去宰。

5.3 华佗传医案的观察

     佗行道,见一人病咽塞,嗜食而不得下,家人车载,欲往就医。伦闻其呻吟,驻车,往视,语之曰:“向来道边有卖饼家,蒜齑大酢,从取三升饮之,病自当去。”即如佗言,立吐虫也一枚。

     广陵太守陈登得病,留中烦懑,面赤不食。佗脉之曰:“府君胃中有虫数升,欲成内疽,食腥物所为也。”即作汤二升,先服一升,斯须尽服之。食顷,吐出三升许虫,赤头皆动,半身是生鱼脍也,所苦便愈。佗曰:“此病後三期当发,遇良医乃可济救。”依期果发动,时佗不在,如言而死。

     (注:以上的“升”最可能还是当时世用的“升”,不可能是如成年男人拇指头大的所谓“药升”。)

     阿(彭城樊阿)从佗求可服食益於人者,佗授以漆叶青黏散。漆叶屑一升,青黏屑十四两,以是为率。言久服去三虫, 利五藏,轻体,使人头不白。阿从其言,寿百余岁。漆叶处所而有,青黏生於,丰、沛、彭城及朝歌间。

     (注:当时医家开一剂散剂基本是多次或多日服用的剂量,而漆叶青黏散是用于“久服去三虫”的,所以“漆叶屑一升,青黏屑十四两”应该不是小剂量,说明其中的“升”、“两”最可能还是当时世用的度量衡。)

     综合来看,《伤寒论》之前的古典医方剂量所使用的“两”、“斤”、“升”、“斗”、“尺”、“寸”等标准度量衡单位应该就是当时世用的度量衡单位,那么《伤寒论》中方剂的相同剂量单位也应该是当时世用的度量衡单位,并非另外一种特殊的药物度量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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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后世官修医书对汉代方剂剂量“一两”的认识

     前面说过,从中国度量衡演变史来看,汉代之后度量衡量值呈逐整体渐变大的倾向,尤其在南北朝时期,特别是北朝时代的北魏,北魏后期的度量衡器急剧增大,为历代之最。这种变化最终导致了隋唐度量衡制度出现了“大制”。隋唐两朝都是继承了北朝,他们的开国皇帝的祖先都是北朝名贵,所以这两个朝代的各种制度都沿袭北朝的相关制度并加以发展变化和创新。

      度量衡制度,隋文帝是大制 (京师北方长安),继位的隋炀帝是小制(京师南方洛阳)。

      唐代的权衡是大小双轨制,药秤沿用古制不变。《旧唐书》卷48“食货上”:“权衡: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二十四铢为两,三两为大两,十六两为斤。……合汤药及冠冕,制用小升小两(即同汉代衡量),自余公私用大升大两。”《通典》、《唐六典》、《唐会要》等书也明确记载医药用小升小两(即220克/斤 13.8克/两;200毫升/升),其余公私用大升大两(唐宋大制一两为41.3克),大小衡制之比是三比一,即大两的一两是小两的三两。

      在唐代的方书中也常杂有用世用度量衡计量的情况,但会特别注明,如“前N味并用大斗大升”( 《外台秘要》卷31乌麻地黄酒方)、 “ 已上药并是大秤大两”(陈增岳《敦煌古医籍校证》279页)。

      北宋政府官修医书将古典方剂中的计量单位换算成本朝的度量衡单位,实际的剂量基本没有改变。《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如此,之前的《太平圣惠方》也是如此。所谓“古之三两,为今(宋)之一两(大两,41.3克,三分之一为13.8克)”。

      公元992年的北宋官修《太平圣惠方.卷八》的《伤寒论》方剂剂量,就已经全部换算成北宋通行的剂量,即汉之三两,为宋之一两(大两),如桂枝汤的桂枝汉方为三两,此书改成宋一两。每服一般为四钱。

   林亿等人的官修《新校备急千金要方例》这样规定:“则今之此书,当用三两为一两,三升为一升之制,世之妄者乃谓古今之人,大小有异,所以古人服药剂 ,无稽之言,莫此为甚,今之用药,定以三两为今一两,三升为今一升(药方中的计量,220克/斤 13.8克/两;200毫升/升),方中虽皆复有用尺寸处,旧例己有准折斤两法,今则不复重述也。“今从旧例,率定以药二十古两(276克),水一小斗(10升为1斗,200毫升*10=2000毫升)煮,取今一升五合,去滓 ,分三服,自馀利汤欲少水而多取数,补汤欲多少而少取数,各依方下别法。”

   林亿等人在此规定的就是当时官府的规定,但林亿等宋臣校订《伤寒论》、《金匮玉函经》、《新编金匮方论》等仲景医书时,书中的方剂剂量单位使用的还是汉制单位(小制),没有象之前的《太平圣惠方.卷八》那样全部换算成北宋通行的剂量(大制)。

   对于官府的规定,当时的医家其实都很清楚,如1100年庞安时的《伤寒总病论》芍药甘草汤后“按古之三两,准今之一两。古之三升,今之一升。”1108年朱肱的《类证活人书.卷第十二》:“古之三两。即今之一两也。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古之三升。即今之一升也。……”1144年成无己的《注解伤寒论》、以及王好古1289年《汤液本草.东垣先生用药心法》中都有同《类证活人书.卷第十二》基本一样的话。

   初刊于1078年以后的北宋官修《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卷上. 论合和法》,书中所用剂量单位也是宋代通行的大制:“今则加减合度,分两得中,削旧方之参差,合今时之行用。其方中凡言分者,即二钱半为一分(10.43克)也。凡言两者,即四分为一两(41.7克一大两)也。凡言斤者,即十六两为一斤(661克/斤/16两=41.3克/两)也。凡言等分者,非分两之分,即诸药斤两多少,皆同为等分也。凡煮汤,云用水大盏者,约一升也;一中盏者,约五合也;一小钟者,约三合也。”

   公元1117 年北宋末年的官修《圣济总录 卷第三•叙例 秤两 》:“吴人以贰两为一两。隋人以三两为一两,今以新法斤两为则,凡云等分者,谓不拘多寡,以分两悉同也。”《圣济总录 卷第三•叙例 升合 》:“古今升斗大小不同,盖古之三升为今壹升,凡方中用水言升合者,今以中盏为率,庶与世俗相通,无多少之惑。其他如酒酢乳蜜之类,凡言升合者,亦合以盏为则。”但是《圣济总录 伤寒门》部分的《伤寒论》方剂使用的还是原书的口径,并没有象《太平圣惠方.卷八》那样换算成北宋通行的剂量,即汉之三两没有换成宋之一两。

   1406年明初朱橚取古今方剂汇辑而成的官修方书《普济方 卷五 方脉药性总论 论合和》: “今以意说。汉方当用半两钱二枚为一两。且以术附汤方较(此书中有多个术附汤,搞不清是指哪个术附汤)。若用汉两。计一百八十铢。得开元钱二十二个半重。分三服。已是今之七钱半重一服(三服22.5钱,10钱为一两,即明代2.25两,1明两=37.3克 折算原汉方药物应为84.4克)。若以唐方准计三百三十铢。得开元通宝钱四十二个重(42*4=168克)。”这里可以看出,如果著者所说的“一百八十铢”为7.5两,则著者认为汉方的一两为现在的11.3克(84.4克/7.5两=11.3克/两)。
   通观此书《论合和》一文对古今剂量换算的讨论,表明著者开始显得迟疑,已经不象唐宋官府那样明确无疑了。

   清初官修《医宗金鉴.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中引李杲曰:“六铢为一分,即今之二钱半也,二十四铢为一两。古云三两即今之一两,云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 吴谦之所以引用这段话,说明他对此是认可的,即认为汉一两就是“今”3钱多。

   从上面历代官修医书来看,不论具体的民间药物应用情况如何,其实历代官府医政部门认为东汉的医方剂量使用的就是汉代通用的度量衡,即“一两”相当于现在的13.8克左右,并非特殊的度量衡。唐宋官府敢这样确定,应该有其理据所在,如果说谁对古“今”度量衡的演变、换算最清楚,恐怕就是政府的相关部门,毕竟制定和修改度量衡制度是国家大事,而且官府的相关部门最可能保存有历代度量衡的标准器以及有关文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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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1: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古今剂量差异的原因和演变脉络——煎服方法的改变才是关键。

   由于与应用相关,讨论古“今”剂量换算的文章明清以来很多,但却很少有人追究古典汤剂剂量是如何演变成今天这样的剂量的。

   抓住“一日服用剂量”的观念去考察历代方书,才会真正明白古“今”剂量换算历代演变的原因和脉络。下面就以此为线索进行考究。

   综观中医汤剂煎服方法的历史演变,主流大略经历了以下若干历史阶段:

   7.1 大略而言,五代之前,中医的汤剂服药方法,属于“一剂一日,分次服用”阶段。代表显然就是《伤寒论》,其汤剂服用就是“日服量一次煎煮,分二、三次服用”的方法。
 
   7.2 唐代之后,五代、宋元煮散时期属于过渡时期。 “每服N钱”的煮散方法应该是造成后世“一剂一服”的源头。

   宋元方的特点是原汉唐方剂量不变(大剂量),实际每服小量。方后“上为粗末”或“上为散”,“每服N钱”(煮散)。如《太平圣惠方.卷八》的桂枝汤:桂枝(一两) 赤芍药(一两) 甘草(半两炙微赤锉)上件药(注:以上剂量实际与东汉方相同,因为北宋通行的一两相当于东汉三两)。捣筛为散。每服四钱。以水一中盏。入生姜半分。枣三枚。煎至六分。去滓。  不计时候热服。一剂三味是103.3克(姜枣此不计),《伤寒论》中是半日的剂量。而《太平圣惠方.卷八》每服四钱(16.52克),如一日三服,日剂量最多为49.6克,为《伤寒论》原日剂量的1/2。《太平圣惠方》的麻黄汤日三服的日剂量仅为《伤寒论》原日服剂量的1/4。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也类似,常于方后说明“……为粗末,每服三钱(一般是二、三钱)……。

   7.3 金元明时期的“一日三小剂,一剂一服”。 (每剂约为原来1/3的剂量,日总剂量其实基本没变化);方开“作一服” 逐渐成为医家习惯。

   李杲(1180~1251,相当于南宋)及其传人一系的方书有个特点,就是除宋代一般方开大剂量(不止一日剂量),每服小量的开方法外。还出现每味药几钱或几分的小剂量方剂,此类方剂后多说 “上口父咀。都作一服,水二大盏,煎至一盏,去渣,温服,食后。”说明这类小剂量方剂为一次服用。可参见李杲《兰室秘藏》(约刊于1276年)、《脾胃论》(1249年成书)、罗天益1281年的《卫生宝鉴》相关方剂。

   元代倪维德公元1370年的《原机启微》中的羌活胜风汤、除风益损汤等也是小剂量 “作一服”的方剂。

   宋金元时代,一是汤剂日服剂量较汉唐时代已经大幅缩小。每服小量已经成为习惯;二是出现了开“作一服”的小剂量方剂情况。这种情况大约发展到明代,开“作一服”的小剂量方剂逐渐成为医家习惯。
   
   如明前期1470年董宿原的《奇效良方 卷之九 伤寒门》桂枝汤:“伤寒中风,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   桂枝 芍药(各二钱半) 甘草(炙,三钱);上作一服,水二盅,生姜五片,红枣二枚,煎一盅,不拘时服。”麻黄汤:“伤寒病头痛发热,身疼恶风,无汗而喘者。 麻黄(三钱) 桂枝(二钱) 杏仁(去皮尖) 甘草(炙,各一钱);上作一服,水二盅,生姜三片,煎至一盅,不拘时服。”

   明代末期1615 年龚廷贤晚年作品《寿世保元 卷二 伤寒》中方剂后多说: “上锉一剂。水煎温服。”如 二陈汤:“陈皮(去白一钱) 半夏(汤泡二钱) 白茯苓(去皮一钱) 甘草(五分)上锉一剂。生姜三片。水煎温服。”这个“一剂”实际应该还是一服的剂量,由“作一服”改为“一剂”,表述上的改变也为后世误解埋下了伏笔。

   明末张介宾1624年的《景岳全书》,方剂多为小剂量方,多以“钱”为单位。方剂后习惯说:“水二钟,煎七分,食远温服。”或“水二盅,煎一盅,食后服”。尽管一般不说明是一服还是一日剂量。实际上这种“水二盅,煎一盅,食后服”的表述实际是继承传统医书的话,一般应该为一服的剂量。一盏水可视为一碗水(200cc,既今饭碗)。

   李中梓撰于1637年的《医宗必读》,书中〈伤寒诸剂〉基本多是以钱或分为单位开小剂量仲景方,方剂后:“水二盅或一盅半,煎一盅或煎八分,温服”。应该为一服的剂量。

   明代后期大概已经形成开小剂量方剂“作一服”的普遍习惯,以至于很多方书在小剂量方后都不需要明说“作一服”,因为当时属于常识。此时期也有一些方书将“一服”称为“一剂”。当后人渐忘一小剂实为一服的传统时,当煎药方法由古法一剂药只一煎变成二、三煎时,这些不标明“一服”或称为“一剂”的方剂最终都可能造成了后世的误解。

   今天我们常称的“一付药”其实原本就是“一服药”,“付”字通“服”。字典解释: “付,量词,指中药(亦作“服”):一~药。”正说明原本“一付药”就是一次服用的剂量。同样,字典解释:“服,量词——用于称中药剂量。一剂称一服 。”说明历史上某段时期一剂就是用于“一服”。

   7.4 明末,一剂二、三煎已经逐渐流行。一小剂一服实际渐成了一小剂日服。

   首先有必要了解中药煎服方法的一些历史演变。

   唐代以前汤剂主要是采用一次煎煮分二、三服的方法。二煎、三煎在唐代已有应用,但并不普遍,宋元流行煮散。汤剂二煎、三煎大概是明代才普遍流行的,明代流行补益药物,时人对人参的狂热需求,从经济贸易角度,一定程度上帮助了东北女真族的兴起(人参是其对明贸易的主要货物),这个新兴民族最终又灭亡了明朝。二煎在唐代之前的陶弘景时代已经出现,最早是应用于补汤。与补益类药物的珍贵价高有关。陶弘景《本经集注.序录》曾建议:“凡建中、肾沥诸补汤,滓合两剂,加水煮,竭饮之,亦敌一剂新药,贫人当依此。”明末龚廷贤1615 年的《寿世保元》据此又加发挥:“凡诸补汤。渣滓两剂并合。加原水数。复煎。待熟饮之。亦敌一剂新药。其发表攻里二者。虽前药取效。不必煎渣也。从缓从急之不同故耳。”明末胡慎柔(1572~1638年)因患痨病成医,擅治虚劳,他治疗虚损秘诀第三关时指出,补汤不用头煎,只用第二煎第三煎,取甘淡之味,淡养胃气,为治虚损之秘诀。参见1636年的《慎柔五书》。

   尽管以上医家讨论的都是关于“补汤”的煎服法,但明清两代的确流行“补法”,不论是温补还是滋阴,补药的流行也算是明清医学的一个特色。所以“补汤”式的煎服方法在当时的流行也是可以想见的。

   明代饮片的兴起应该也是一剂药二煎三煎法流行的前提原因。饮片兴起的早期,切片技术应该还比较粗放,没有后来的精细。一般一煎难尽药力。自然会随之兴起二煎三煎。宋金元时期流行煮散,当然是一煎一服,不可能二煎三煎。

   明代汤剂流行二、三煎也导致了原本一小剂一服演变成了一小剂N煎N服。当煎药方法发生这种变化后,原本药方后“一服”的的含义也随之发生了改变,渐有“一剂”的意思了。


   7.5 变异的复古——再回“一剂一日”。前代一服的剂量演变成一日的剂量。

   《本草纲目》两百多年后的《温病条辨》(清•吴瑭1798年)是形成今日汤剂小剂量一剂日服(二、三服)的关键,是书仿仲景《伤寒论》写法。方剂的煎煮和服用方法与《伤寒论》基本相同,表述得很规范清楚,一剂明确为一日的剂量,一次煮取一日的汤剂,分二服或三服。此书的地位和影响不用我多说,此书大概算是近代小剂量一剂一日量,一剂二、三(煎)服习惯形成的标志,这种煎服习惯此后一直沿用至今。吴瑭用药剂量具有明确的观点:“盖药之多寡.视病之轻重也”。 所以《温病条辨凡例.》中说明“方中所定分量,宜多宜少,不过大概而已,尚须临证者自行斟酌。”

   《温病条辨》桂枝汤方
   桂枝(六钱 22.4克,原汉方3两) 芍药(炒,三钱 11.2克 原汉方3两) 炙甘草(二钱 7.5克 原汉方2两) 生姜(三片 原汉方3两) 大枣(去核,二枚 原汉方12枚)
       煎法服法,必如《伤寒论》原文而后可,不然,不惟失桂枝汤之妙,反生他变,病必不除。

   《温病条辨》大承气汤方
   大黄(六钱 22.4克 原汉方4两) 芒硝(三钱 11.2克 原汉方3合) 厚朴(三钱 11.2克 原汉方八两) 枳实(三钱 11.2克 原汉方5枚)
       水八杯,先煮枳、朴,后纳大黄、芒硝,煮取三杯。先服一杯,约二时许,得利止后服,不知,再服一杯,再不知,再服。

   《温病条辨》白虎汤方
   生石膏(研,一两 37.3克 原汉方1斤) 知母(五钱 18.7克 原汉方6两) 生甘草(三钱 11.2克 原汉方2两) 白粳米(一合 原汉方6合)
       水八杯,煮取三杯,分温三服,病退,减后服,不知,再作服。

   对于吴鞠通改定古方分两的做法,王孟英比较反感。在《温热经纬》卷五.甘草汤后王孟英按:“鞠通,凡引古方,辄改定其分两,而轻重甚未当也。学人审之。”

(八)特别讨论:被误会的“古之一两,今用一钱”

8.1李时珍的话可能被误会了。

   李时珍1590年的《本草纲目.序例上》说“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这一句后人批评的很多。其实这句话的实际含义后人恐怕是误解了。以李时珍涉猎800多种古医籍的博学程度以及他考证家的细致,他应该不会如此离谱的。其实这句话之前还有很多文字,引用如下:

   “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斤。虽有子谷黍之制,从来均之已久,依此用之。
       苏恭曰∶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后汉以来,分一斤为二斤,一两为二两。古方惟张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则水为殊少矣。
       杲曰∶六铢为一分,即二钱半也。二十四铢为一两。古云三两,即今之一两;云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
       时珍曰∶蚕初吐丝,曰忽;十忽曰丝;十丝曰厘;四厘曰累(音垒);十厘曰分;四累曰字,二分半也;十累曰铢,四分也;四字曰钱,十分也;六铢曰一分(去声),二钱半也;四分曰两,二十四铢也;八两曰锱;二锱曰斤;二十四两曰镒,一斤半也,准官秤十二两;三十斤曰钧;四钧曰石,一百二十斤也;方中有曰少许者,些子也。今古异制,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

   其中有说 “二十四两曰镒,一斤半也,准官秤十二两”,仔细斟酌李时珍的这段话,他说“准官秤十二两”,所谓“官秤”应该是指明代的官方权衡,一两为36.9克(或认为37.3克),那“二十四两曰镒”之“两”只能是指李时珍认为的古秤或药秤的“两”,那么此一两应为18.45克(即明代的5钱)。“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一段之前,有李杲的“(古之)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即古一两“今”之三钱稍多些而已。在这两各个前提下,那么李时珍何以说出“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约3.7克)”的观点?最可能的就是他所说的是指按“一服”的换算,不是日服剂量的换算,如果是日剂量的换算,应该一两换算成三钱多。

   李时珍“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这句话并没有明确交代是“一服”剂量换算还是一日的剂量换算,但理解李时珍这句话的实际含义要了解其时代医学背景。明代医家开处方,常常开的是一次的服用剂量,而日剂量是二、三剂。李时珍所说应是当时医家开方习惯的反映。他所说的这种剂量换算方法实际指的是一次服用剂量的换算,不是日剂量的换算,如果日三服,日总剂量的换算应是“古之一两,今用3钱(11.2克,其实应为3.33钱12.4克,李时珍为求方便取其整数)”。并没有大幅偏离汉代汤剂剂量一两13.8克的标准。

   我们还可以参考李时珍1590年前后时代医家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

   李杲的学生王好古1289年刊发的《汤液本草》〈卷之二.东垣先生用药心法.升合分两〉:“古之方剂,锱铢分两,与今不同。谓如口父咀者,即今锉如麻豆大是也。云一升者,即今之大白盏也。云铢者,六铢为一分,即二钱半也;二十四铢为一两也;云三两者,即今之一两;云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料例大者,只合三分之一足矣。”
   李东垣的这一段话在汤剂剂量演变史上算是承上启下的关键。后世医书广泛的引用了他的这段话。尤其是最后“料例大者,只合三分之一足矣”一句,可能就是后世古一两折一钱的源头。但东垣小剂量方剂多做一服用(见前、见下)。

   明代虞传《医学正传.凡例》( 成书于公元1515年,1531刊行):
   “凡古方分两,重数太多,难凭修合,今悉改为小剂,且如一料十帖之数,原方用药一两,一帖止该一钱,从其轻重,以十取一,惟效东垣都作一服之义,庶使后学根据方修合之便云。”“凡云用水一盏,即今之白茶盏也,约计半斤之数,余仿此。”

   明李中梓《伤寒括要.凡例》(刊于 1649 年):“千金本草。皆以古三两为今一两。古三升为今一升。可为准则。盖衡数以二十四铢为两。汉制六铢钱。四个为一两。宋制开元钱。十个为一两。大约羌三分之一耳。且仲景汤液并分三次服。则轻重止得三分之一。而服法又得三分之一。岂非古之一两。仅得今之一钱乎。”

   王肯堂 《六科证治准绳.伤寒. 凡例》(刊于1602年)的相关内容大略也是如此。

   清初•张璐刊于1699年的《张氏医通》(又名《张氏医书七种》)中的〈伤寒缵论〉末尾部分有:“古今分两——此经方剂,并按古法,锱铢分两,与今不同,云一升者,即今之一盏也,云铢者,六铢为一分,二十四铢为一两也,云一两者,即今之三钱三分也,又为三服,古方云一两,今服一钱足矣,云方寸匕者,方一寸大之匙也,云一钱匕者,如钱大之匙也,云一字者,用钱取一字许也,云圆者,如理中陷胸抵当,皆大弹圆煮化,而和滓服之也,云丸者,如麻仁乌梅,皆用小丸,取达下焦也。”

         大约1680年前后的汪苓友说:“古云铢者。六铢为一分,即二钱半。二十四铢为一两也。云一升者,即今之大白盏也。古方全料谓之一剂。三分之一。谓之一服。凡用古方。先照原剂。按今之码子折实若干重。古方载三服者,只取三分之一,遵法煎服。载二服者,宜分二次服之。顿服者,取一剂而尽服之。只要按今之码子折之,至大枣、乌梅之类仍按古方枚数,以码子额古今之不同,而果枚古今无异也。”(引自陈修园《长沙方歌括. 卷首. 考二章 》,但本论我查不到出自汪苓友何书)

         陈修园1803年成书的《长沙方歌括.卷首.考二章》在引述了钱天来、汪苓友、程扶生关于汉方古今剂量换算的论述之后,自己总结认为:“愚按诸说颇有异同。大抵古之一两。今折为三钱。不泥于古。而亦不离于古也。”又在其后《劝读十则》中说:“况古人升斗权衡。三代至汉。较之今日。仅十之三。每剂分三服。一服亦不过七八钱。与两零而已。较之时方之重者乃更轻。”之后还批评了时医一些用药太轻的陋习。

   从以上这些影响广泛的医书可知,明清医家所谓的“古方云一两,今用一钱足矣”实际应该多是指“一服”的剂量折算,不是日剂量的折算。而且我们应该注意到李时珍的用词,他是说“用”,没有说“折”。

           明清有没有“古方云一两,今用一钱足矣” 确实是指日剂量换算的医家呢?也是有的。

           大约1668年的程扶生云:“古以二十四铢为一两,一两分为四分(去声),六铢为一分,计二钱五分。则所谓十八铢者,盖三分之重,古之七钱半也。然以古今量度及黍考之,以一千二百黍之重,实于黄钟之龠。得古之半两,今之三钱也。合两龠为合,得古之一两,今之六钱也。十铢为一千黍之重,今之二钱半也。一铢为百黍之重,今之二分半也。
         或又谓古今量度,惟汉最小,汉之一两,惟有今之三钱半强。故千金本草,以古三两为今一两,古三升为今一升。
         然世有古今,时有冬春,地有南北,人有强弱,大约古用一两,今用一钱足矣。宜活法通变,不必胶柱而鼓瑟,则为善法仲景者矣。”

         这一大段话可能出自1668年成书的《伤寒经注》),程氏最后这段讲求“活法通变”,应该就是指日剂量的换算了,他的意思是不必象前说的那两种日剂量换算这么大的量。

         程扶生的这段话被后世陈修园《长沙方歌括. 卷首. 考二章 》引用,尽管陈修园并不接受程氏的观点,但也足见程氏的著作对后世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尤其是在他的著作流行的江南地区。但程氏的这种观点在明清医家中算不上主流。

         程知,字扶生,海阳(今广东潮州)人,清代名医,生卒年月不详,著有《医经理解》九卷、《伤寒经注》十三卷,程氏推崇喻嘉言《尚论篇》,在如何对待《伤寒论》397法和113方的问题上,提出“不必尽泥其方,定守其法”。程氏死后,新安黄允亭于1675年重订刊行。

8.2 汪昂《汤头歌诀》也没说过“古之一两,今用一钱”之类的话

         见很多文章说,汪昂在《汤头歌诀》(1694年)中说:“大约古用一两,今用一钱足矣。”但我查《汤头歌诀》,根本没有这句话。或是误传或是某个后世版本所加? 查汪昂《医方集解》、《本草备要》、《本草易读》也没有类似的话。但从各书所见,汪昂非常清楚“古人立方分两多而药味寡”,但《集解》所载方剂自言“皆中正和平”,在《本草易读.例》中还说:“我朝徐洄溪,江南宿儒也。其导人以行医之道,惟小心谨慎,择清淡切病之品,俾病势少减,即无大功,亦不贻害。若欺世徇人,止知求利,乱投重剂,一或有误,无从挽回。病家纵不知,而此心不能无愧也。愚以为非阅历深者,不能有此确论。”(大概指徐洄溪《劫剂论》所论)对开方用药较小心谨慎。

           后世类似《汤头歌诀》的著作倒是能见到这句话。

           在陈修园《长沙方歌括. 卷首. 考二章 》中引用程扶生的话,其中有:“大约古用一两,今用一钱足矣。” 但陈修园本人并不认同程氏的说法。陈氏认为“大抵古之一两。今折为三钱。”程扶生的著作当年在江南一带流行,他的剂量观点对这一地区应该多少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浙江章纳川的《汤头钱数抉微》(初刊于1913年)一书也引用了程扶生这段话(其实应该是整篇引用了《长沙方歌括》的文章),但章纳川本人既不认同程氏的说法,也不同意“古之一两,即今之三钱零”的观点。章纳川自己有一套上焦一钱、中焦二钱、下焦三钱、三焦八钱一分的用药剂量理论(大略如此)。他认为麻黄、桂枝等汤,在《伤寒论》中是全料大剂,用于正伤寒,一料可分十剂,一时辰(两小时)服一剂(即一大料煎一大锅,一时辰饮一碗),以病止为度。而杂感每日一小剂可也,即剂量是正伤寒用“两”,杂感用“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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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1: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九)新中国后医界对古今汤剂剂量换算的认识

9.1中医高等教育统编教材的情况

       1960年成都中医学院主编的全国中医院校试用教材《伤寒论讲义》(即第一版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在桂枝汤后“按”: “关于剂量之标准,古今不一,汉时以六铢为一分,四分为一两,即二十四铢为一两。折今用量时,一方面根据前人考证,更重要的是根据临床实践。凡论中云一两者,折今约一钱。云一升者,按重量折今六钱至一两不等,按容量可折60毫升至80毫升。……”以后历版全国统编《伤寒论》教材一直沿用此说,只是个别字句表述有些许变动,原义没变。后来又将1钱改成3g。国务院曾指示:1979年1月起,中药处方计量单位统一用克。16两单位与公制单位换算,1钱=3.125克;1两=31.25克;1斤(16两)=500克。

       这版《伤寒论讲义》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没有明确交代这种换算是一日的剂量换算还是一次服用量的换算,大概是想当然的常识性省略了,这大概和李时珍说“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情况相同,实际上它应该是指一次服用剂量的换算,这个从一升的折算可以推测,所谓的一升“按重量折今六钱至一两不等” (中值为8钱,约25克),有人按200毫升/汉升的标准统计过经方中以“升”计量的11种药物,它们每升的均值约为99克,三分之一即为33克,如果考虑到古时药物大概长得略小些,那就与25克相近了(参见范吉平、程先宽《经方剂量揭秘》108页);“按容量可折60至80毫升”,实际就是200毫升的1/3左右。也就是说,如果按日服用剂量古今换算,应该是汉一两约为今3钱,汉一升约为今200毫升,按一般日三服的传统,再换算成一次的服用剂量,就是汉一两约为今一钱,汉一升约为今60—80毫升。但是统编《伤寒论》教材这个省略却有相当不好的影响,由于这段话是附在“桂枝汤”原文后的,而桂枝汤原文剂量是一日的剂量,容易使学子误认为“凡论中云一两者,折今约一钱”是对一日剂量换算而言,尤其是那些自学中医者。其实何止是一般学子,连《经方剂量揭秘》这么一本专门研究经方剂量的专著,全书居然也没有意识到教材所说“古一两折合3克”实际指的是一服的换算,若是按日剂量换算,则为汉一两约为今9克。由此可见,除了交代不够清楚外,这版《伤寒》教材的古今剂量换算还是很够水准的。

   关于第一版教材《伤寒论讲义》所说“凡论中云一两者,折今约一钱”等语的实际含义,我们还可以通过其编著者的学术背景来认识。当年《伤寒论讲义》教材一、二版(试用本及其重订本)的编写,成都中医学院的伤寒论专家邓绍先先生都是主持人。1960年,卫生部委托成都中医学院举办全国中医院校《伤寒沦》师资培训班,先后举办一、二、三班,均由他担任主讲。也就是说,当时中国中医院校的《伤寒论》讲师教授很多都听过他的课,接受过他的培训。邓先生人称“邓伤寒”,伤寒传统理论方面,他主张气化学说,气化学说这一系在近代陈修园之后,因为统编教材的关系,要说影响,大概就属邓先生了。任应秋先生在《研究<伤寒论>的流派》一文中认为,清代以后,中医界研究伤寒学的,大体而言,南方四川福建一带盛行陈修园之学,视陈氏《伤寒论浅注》为医家的“朱注”,而北方盛行《医宗金鉴》的《订正伤寒论注》。近代四川、福建医家用药剂量较大或与陈修园还有些干系,因为陈修园用药是主张“汉之一两,今之三钱零”的,并且多次在不同的医书中强调,见《长沙方歌括.卷首.考二章》和《金匮要略浅注》。

   《长沙方歌括.卷首.考二章》:略,见前面论述。

   《金匮要略浅注》:“崔氏八味丸,治脚气上入。少腹不仁。
   干地黄(八两) 山茱萸 山药(各四两) 泽泻 茯苓 牡丹皮(各三两)附子(一枚) 桂枝(一两)上八味末之。炼蜜丸梧子大。酒下十五丸。日再服。(按:宜服三钱)
   按:汉之一两,今之三钱零。此方附子用一枚。计今之法马。重应一两。此方地黄应用二两六钱六分。山药山茱萸应用一两三钱三分。泽泻茯苓丹皮应用一两。桂枝应用三钱三分。附子一枚应用一两。今人分两多误。今特核正。如若多用。照此递加。”

   陈修园一系的邓绍先先生,经方剂量古今折算应与陈同。另外,任应秋先生还认为邓绍先先生的伤寒学受郑钦安先生学术影响较多。而郑氏经方用药的剂量也很大的。

   其实清代后盛行北方的《医宗金鉴.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也同陈修园一样是持“汉之一两,今之三钱余”的,见前所述。

   南京中医学院、江苏省中医研究所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1959年3月第一版的《中药学》关于古今剂量的折算部分提到李时珍的“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也提到张景岳的“古一两为今六钱”;还提到“目前有人认为汉代一两约当现代市称四钱八分强,一升约当现代二合左右,但未可作为定论”,比较谨慎,提倡运用古方时,重点宜参考方剂药物间的比例,结合病情灵活运用。南京中医学院1960年的《中医方剂学讲义》在第四章《剂量演变》中也强调重视方剂中各药比例,看来这是南京中医学院的一贯传统。强调经方药物用量比例没有什么问题,但若忽视经方原本实际剂量的折算似乎也不妥。

   南京药学院编1960年版的《药剂学》认为:东汉的一两为今0.4455市两(如果其“市两”是指一斤16两之市两,即31.25克/市两,则0.4455市两应为现在的13.92克,这大概是引吴承洛先生的观点);一升为今0.2市升(即200毫升)。这一换算标准又被江苏新医学院主编的《中医方剂学》(1964年2月第一版)引用。也被南京中医学院主编、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中医方剂学》引用,此书的《内容提要》说明此书是由1964年中医学院试用教材——二版教材重新印行。

   《王绵之方剂学讲稿》中也说过汉一两=24克,但此书中一些方剂的剂量换算显然没有按照这个标准换算。

   1971年10月北京市中医医院革命委员会编写的《新编中医学讲义(上)》190页:“据目前人的考证,认为汉代一两约当现代市称四钱八分强(汉代医书往往一剂药分三次服,故实际用量,可按一两等于一钱三分左右),清代一两约等于今天一两二钱。……现在临床上,采用古方时,一般以一两相当于一钱,作为参考。”可见当时认为汉一两约为今15克。并且明确指出一两换算成一钱指的是一次服用量的换算。

   1986年版全国高等中医院校函授教材《中医方剂学》(湖南中医学院、成都中医学院主编,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1986年11月第一版)中也明确说明:汉晋三斤约当今500克(一斤);一两约当今9克(三钱);一尺约当今6寸9分;一升水约当今200毫升(二合);并交代“日三服”者,每服直接折算可按一两约合3克(一钱)计算。

   也有明确建议古一两日剂量折算为一钱的,如浙江人民出版社1973年11月第一版的《中医方剂学》(西医学习中医试用教材)在《中草药方的用量变迁》部分有这样的论述:“……如东汉时代的《伤寒论》和《金匮要略》各方用量,其所称一两,约合现在市秤四钱四分半……有人这样归纳说,古方药少量重,今方药多量轻,是基本符合实际的,不过所谓量重,是指古今秤已经折算的用量,比之现在仍觉量重,临床应用,还要适当减轻,大约折合古方量得十分之一,即一两折为一钱使用。”(14-15页)。也就是说此书既认为古方一两实际是13.9克,又认为这个用量太重了,要减轻用量,按古一两今日剂量折算为一钱为适宜。但这本教材不属于统编教材。

   广州中医药大学熊曼琪主编的《伤寒学》(新世纪第一版,建国以来统编第七版教材,2002年8月成书)中有《附编. 关于《伤寒论》中的药物剂量问题》,此文也没有正确理解二版教材《伤寒论讲义》中的“凡论中云一两者,折今约一钱;云一升者,按重量折今六钱至一两不等,按容量可折60至80毫升”实际是指一服的剂量换算,而不是日剂量换算。此文在重量考证方面,以为柯雪帆等人的“东汉1两=15.625克”数据较为可信,应该也是没有咨询科技史家的意见。

   各种中医教育统编教材关于古今剂量换算的规定说明必须是统一的、清晰的,如果日剂量换算,有的教材说一两折合今3克,而另一些教材说一两折合9克,这不但要闹笑话,学生的认识混乱也在所难免!尽管传统上中药方剂剂量的浮动性足够大,但医学教材的目的无疑就是给学生立规范,示规矩。而一个医生如果误会一服的剂量为日服剂量,这在现代医学治疗中应该属于比较大的失误。难道中医就不算低级错误?而如果按日剂量换算一两折合9克处方,则又难免成为超《药典》量的违法处方。今天中医界还真是怪事多多。要怪也只能怪中医药管理局的管理混乱。

9.2《中国药典》的情况

   1953年版《药典》中已经出现多种中草药,但惟有甘草是在正文中规定了常用量一次为2—5克,一日6—15克。53年版药典委员会中,植物药小组的组长是中国现代本草学和生药学的先驱者和奠基人赵燏黄先生。赵先生1931年的《中国新本草图志》中第一种研究的药物就是甘草,此书甘草部分举例的方剂,甘草的日用量大约在6—10克,又有说一次的用量为4—8克(出自汉方新用法)。赵先生曾留学日本专攻药学,师从当时日本生药学权威下山顺一郎。应该受日本生药学术的影响较大。赵燏黄先生《中国新本草图志》参考的药典有《中华药典》、德、意、英、法、美、日的药典,特别是日本药典。在《中国新本草图志.凡例》中交代:“本志采用之处方,大概收集于日本汉方书籍中,以资取镜,至于吾国医籍所载之方剂,汗牛充栋,收不胜收,惟遇有民间治疗单方(注新字),酌取一二而已。”

   中药和中成药在《药典》中独立出来成一部分开始于1963年版《药典》。1958年,经第三届药典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并经卫生部批准,增聘中医专家8人,中药专家3人组成中医药专门委员会,负责中药生药和成药部分的编写。63版《药典.一部.凡例》之(十):“中药材的用法与用量:除另有规定者外,用法系指煎汤内服,用量系指成人一日的常用剂量,中药成方制剂的用量,系指成人的常用剂量,应用时均得根据具体病情酌量增减,儿童用量可按年龄递减。”以后各版《药典》“凡例”对中药材的用法与用量的规定基本相同,如2005年版《中国药典》第一部的凡例第十四条:“药材的用法,除另有规定外,均指水煎内服;用量系指成人一日常用剂量,必要时可根据需要酌情增减。”

   1963年版《药典》在每种药材的“用法与用量”中使用的单位主要是传统的“钱”、“分”等;从以上情况推断,63年版《药典》中药材的日剂量应该主要是承自清代、民国的汤剂用药习惯。从此《药典》记载的197种中成药来看,仲景方很少。很多中成药配方似乎出自同仁堂。1963年版《药典》甘草的“用法与用量”是“五分至三钱”,即1.6克—9.4克,与53版《药典》的“一日6—15克”完全不同。似乎中药日剂量的确定主要来自中医专家,而非生药学家。1963年版《药典》中医药专门委员会的人员名单很难获取,连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的介绍中第三届委员都没有列出名单,新中国《药典》不列署编著者的名字的只有1963年版,也算是当年的时代特色吧,1950年代开始编写,1977年10月出版的《中药大辞典》(第一版)也只署名江苏新医学院主编,没有具体的编著者姓名。从我目前收集的资料来看,只知道大概以下人员是1963版《药典》中医药专门委员会的:裴  鑑(留美植物分类学家和药用植物学家)、楼之岑(留英生药学家和药学教育家)、秦伯未、朱颜、宗维新。

   秦伯未先生是不赞成用大剂量的,他在1959年出版的《中医入门》的末尾说:“关于古代度量衡制度和现代不同,古制都比今制为小。据近人考证,大概汉朝一两合市称四钱八分强.一升约今二合左右,提供参考,用以说明古方的分量不能作为现在处方用量的标准。”

   1963年版《药典》中医药委员与中药剂量的关系可以从周超凡先生的一次讲话推测,周超凡先生是第五、六、七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委员。2008年11月5日,在中医杂志社和中国中医科学院学术管理处主办的“经方药物剂量及现代临床应用研讨会”上,周超凡先生说,1975年参与制定《药典》(三版1977年版)的医生以浙江、江苏等地的南方医生居多,北方医生一般用量较大,但参与的很少。后来他发现了剂量规定不符合临床应用,就多次呼吁修改,“但一下子改动过大,不好办。”

   对于常用药材,我比较了63版(二版)《药典》和2005年版《药典》,发现部分药物日剂量已有增大的倾向,但增大的幅度不大。但是还有很多常用药物的日剂量上限完全没有改变,只不过将钱或分改为克而已,按周超凡先生的分析统计,第一版《药典》到第七版《药典》(1963年-2005年)都收载的254种饮片,23年来从未改变日剂量的有220种(含45年未改、31年未改),占86.61%。可见63版《药典》对药材日剂量定下的基调较为牢固。参见《周超凡论中药》一书。

   黄煌教授曾对全国名中医擅长应用的药物进行过调查统计,我观察其排名前40位的药物在2005年版《药典》中的规定,成人一日用量大多在3-15克/味,即宋代以来的1-5钱,这种规定应该是继承清代、民国以来的用药习惯,并不是汉唐汤剂的古典传统。凌一揆先生主编的1984年版的《中药学》中关于药物剂量的论述与药典规定是类似的,此书认为一般中药的常用内服日剂量约为5—10克;部分常用量较大的为15—30克。凌一揆先生是我国第一位中药学博士生导师,药典委员会委员。1984年版的《中药学》不是凌一揆先生的个人著作,是中医高等教育统编教材第三版,代表了当时中药学界的普遍观点。周超凡先生曾统计过雷载权1995年版的《中药学》,其平均一个药材品种的日用量为6.4-14.01克。参见《周超凡论中药》一书。

   有学者统计分析330多位全国中医名家最常用的12种药材的剂量,均高出《药典》、有关教材规定数倍。如果按《药典》或教材日剂量标准,则超法规剂量应用饮片,已成为当前中医药临床的“常态”。《药典》或教材药物日剂量标准对时方派医家用药的影响大概有限,但对经方派医家的用药影响就大了。

   在编制九版(2010版)《药典》时,中医药委员会曾考虑过取消“用量用法”等标准,而是收录到“临床用药须知”里,仅供临床医生参考而不作为硬性规定,把医生从中药传统剂量的局限和束缚中解脱出来(来源于周超凡先生的讲话)。但是九版《药典》公布时中药材还是继续保留了“用量用法”的规定。《药典》中的药物不标明用量恐怕不太可能,大概还没有这样的现代药典。

   值得一提的是周超凡先生,其作为药典委员会的资深委员,几十年来不断呼吁正视中医用药的现实和传统,对《药典》药材规定剂量普遍偏小的问题多次提议改进,建议《药典》适当放宽非大毒中药的日用剂量,解放医生被束缚的手脚。尽管现在事情尚未有大的改观,但已经引起了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重视。

   现在学医的人之所以以“古一两折算今3克”换算古方日剂量,除了想当然的误解李时珍“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外,教材交代不清,说法各异也是一个因素,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药典》对剂量规定的影响,新中国药典对药材剂量的规定与过去有一个显著的不同,就是明确规定“用量系指成人一日的常用剂量”,这大概是和国际药典接轨的表述。新中国教材《中药学》等也采取了与药典一致的规定和表述。这就容易使学生误会《伤寒论讲义》、《方剂学》等教材中的“古一两折算今3克”为日剂量的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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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历史总结(方剂用度量衡的古“今”名义换算,主要以“两”为例):

   公元220年左右,《伤寒论》时代的方剂的一两最可能是13.8克左右。(从《伤寒论》方剂中的大枣、华佗医案、马王堆医书方剂剂量、《武威旱滩坡汉代医简》方剂剂量推测而得)

   东晋372年前后的《范汪方》的一两应该在10克以上,很可能就是13.8克左右(从《本草经集注.序录》提供的实例推测追溯而得)。

   公元500年,医方中的一两应该在10克以上,很可能就是13.8克(从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序录》提供的实例推测而得)。

   唐代方剂用度量衡:220克/斤; 13.8克/两;200毫升/升(见《唐六典》、《唐会要》等书)。如方剂剂量使用大制的度量衡单位,会特别说明。

   宋代“古之三两,为今(宋)之一两(大两=41.3克,三分之一为13.8克)”(见《新校备急千金要方》、《太平惠民和剂局方》等官修医书)。

   1406年明代官修方书《普济方 卷五 方脉药性总论 论合和》大概认为汉方的一两为现在的11.3克左右。

   1590年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说古秤“二十四两曰镒,一斤半也,准官秤十二两”,其实认为汉代的一两相当于18.45克。李时珍“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 实际指的应该是一次服用剂量的换算,如果日三服,日总剂量的换算应是3钱(即11.2克,其实应为3.33钱12.4克,李时珍为求方便取其整数)”。

   清初1742年官修《医宗金鉴》认可李杲所说:“古云三两即今之一两,云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即汉一两就是清3.25钱(即12.12克)。比13.8克小的原因是清代一斤596.8克,小于唐宋的一斤662克。

   金元明时期的“一日三小剂,一剂一服”。 明代,汤剂煎药方法由古法一剂药只一煎逐渐演变成二煎、三煎,一小剂一服的金元服药传统大约在明末清初演变成一小剂N煎N服,成了“一日一小剂”了。流传至今。

   1949年新中国以来,中医高等教育统编教材中对《伤寒论》方剂日剂量的古今换算尽管交代不清,说法不一,但主流实际还是汉一两约为今9克(即3钱,实际应是3.33钱)。比13.8克小的原因是现代一市斤500克,远小于唐宋的一斤662克。(参见教材《伤寒论讲义》、《中医方剂学》等)

   可见,东汉之后,直到新中国初期,其实历代医界的主流对汉方的药物剂量进行古“今”折算基本是一脉相承的。而从唐代开始,医界折算的主流就是“古之三两,今之一两(古之一两,今之三钱余)”,至少名义上是这样折算,尽管因为历代“基准”的变动而有所偏差,但大体还算是一致的。

   现在方剂用药日剂量比古代变小的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煎服方法的改变,金元明时期的一小剂一煎一服在清代演变成了一小剂二、三煎、日服。这才是导致现代方剂用药日剂量变小的关键,原本一服的剂量变成了一日的剂量是方剂应用历史上最离谱的演变。如果今天的一剂药是一服的话,实际与汉唐方剂用药剂量的差异并不太离谱。也就是说,如果不考虑煎服方法的改变,单就古今方剂剂量在官修医书中的名义折算而论,实际从汉代到新中国初期基本上还算是一脉相承的。

   二是唐代之后,“一斤”的实重经历了多次变小(唐宋661克——元633克——明清596.8克——民国500克),而后世的折算者多以“古”“今”一斤实重相近为前提约略折算,最终使唐宋认为的古之一两为13.8克左右变成了如今认为古之一两约为9克左右的业界习惯。

        下面重点谈谈现代煎服方法与古今剂量换算的关系。

        现时代流行的汤剂煎服方法是“一天一剂,一剂熬两次,早晚各服一次(或早中晚各服一次)。”每剂药物一般煎二次,有些补药也可以煎三次。《中药药剂学》中对汤剂煎煮时间和次数是这样规定的:解表药头煎10~15min,二煎10min;滋补药头煎30~40min,二煎25~30min;一般性药,头煎20~25min,二煎15~20min。

        今天中药提倡煎2次是有相关研究结论做指导的,有关实验研究表明:一煎煎出率大约为30%-40%,二煎为30%~35%,两次合并可得70%~80%。而三煎、四煎仅占20%。第一煎如果不把药液倒出,即使延长煮沸时间,有效成份也不能继续析出,因为药液浓度已经达到饱和状态。只有将第一煎的药液倒出,再加入清水煎煮,才可以把药渣中的有效成份稀释出来。所以今天提倡一包中药煮两次是有其研究理论依据支持的。但是两煎法也是有讲究的,最好是两次煎煮的汤液合并后再分服,才符合古方的本质,因为药材有些易稀释,有些难稀释,第二煎时,各药材析出成分的比例与第一煎药液应该是有差别的,可能会影响到方剂的效用。而且第一煎与第二煎的药液浓度也有差别,两煎合并再分服是比较合理的方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九年三月十六日发布的《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第十三条规定也是“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

        尽管我认为汉代药秤是世用秤1/2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但现代研究却认为取汉方剂量的1/2煎煮两次合并汤液基本可以等同汉方一煎的汤液,即一剂药40%的有效成分与半剂药80%的有效成分基本相当。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使用汉方一半的剂量而二煎合并汤液基本也算是符合汉方原剂量的(当然这里没有考虑药材古粗粒、今薄片以及古野生、今栽培等差异对煎出率的影响)。如果这一研究的结论是可靠的,那么这种古方1/2剂量用药方法的实质剂量即符合汉方,又能节省药材,值得宣扬推广,但此法对煎服方法必须交代清楚才行。

        所以,在今天药剂二煎法的基础上,以日剂量计,汉之一两,也可以粗略认为实质药力相当于13.75克的二分之一,即7克。

        据相关统计,经方每味药的用量平均大约为46.7克(按一两13.75克计,日剂量),如取二分之一,则约为23克,这也比《药典》规定的药物一般日剂量极限15克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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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侧面证据

11.1 瞑眩反应与经方大剂量

        尽管出土的秦汉医书《五十二病方》、《治百病方》中内服类方剂的服用剂量都比较小,但也有不少史料反映出,秦汉时代的医疗可能也流行用“猛剂”,或存在这样的流派。“若药不瞑眩,厥疾不瘳”( 如果药物不能使人头晕目眩,则疾病就不能痊愈。出自《尚书•说命》)是中医人熟悉的成语,其实在孟子时代应该已经是流行语。仲景医书中“其知者,如醉状”“得吐者,为中病”,“如冒状,勿怪”之类应该就是服药后的瞑眩反应。为什么当时医疗有医者好用“猛剂”?推测有以下原因,一是古人大概不象今天的人那么娇贵,身体稍微不适就认为是病,早期所谓的疾病应该多指重伤或重病,“疾”是中箭,而卷卧在床的不适才为“病”。重病当然要用重剂救命。仲景医书中有一些方剂就属于急救类型的。二是早期的一些方剂可能来源于巫医的昏迷药物系统,即是巫医用昏迷药物“驱邪”之类的遗风,要达到昏迷、迷幻的效果必须大剂量,巫医一系可能有这种大剂量用药的习惯。

       好用“猛剂”或昏迷药物(毒药)当然容易出事,所以当时的人并不轻易服药。汉代谚语说“有病不治,常得中医。”(有病尽管不治,但常会有中等水平医生所能够达到的效果。侧面反映出当时庸医很多,常出事故。见《汉书•艺文志•经方》)。《易经》也说"无妄之疾,勿药有喜" 。《礼记》说"医不三世,不服其药",这些都反映了当时民众对服药的谨慎态度。“亲有疾,药先尝”,一般以为是尝试药味或冷暖,其实初始含义应该主要是尝试毒性如何,因为散、丸剂也要尝药的。

        以13.8克左右为汉一两折算经方方剂,今人多以为剂量惊人。但从以上史料来看,当时的医疗用药应该是比较普遍存在用重剂的情况。

        仲景方中的一些“猛剂”,一是可能属于急救型的;二是必须注意,仲景方原剂量虽大,但未必是全部服用的,一日的汤剂煎出后,如果一服生效后,多是“止后服”的,即“中病即止,不必尽剂”。实际的服用药量可能常常没有方剂标明的那么大。

      急救用重剂,近代同样也存在于医疗实践中,如传奇的新安“张一帖”医学世家,治疗急重大病用药就以“准”而“狠”著称,常用重剂,大黄有用到60克的。张一帖沿袭的仍是仲景伤寒一脉,尤擅治劳累伤寒。仝小林先生对重剂起沉疴的研究就是受“张一帖”用药风格的影响,仝小林的硕士导师李济仁是“张一帖”传人。

   以13.8克左右为东汉一两的标准衡量,仲景方中较可疑的有《金匮要略》中的“大黄甘遂汤:大黄四两、甘遂二两(约28克)、阿胶二两,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顿服之,其血当下。”章太炎先生认为量太重,可能为传写之误。但今人有实验表明甘遂的煎剂无泻下作用,且毒性远弱于甘遂乙醇浸膏和生甘遂粉剂。

   从现代对药材有效成分煎出率研究的角度看,以传统的用水量,汉代方剂煎煮的时间短(三沸,参考秦汉出土医方)、未提及煎煮前浸泡、药材为粗粒,且采用一煎的方法,大概其药物成分煎出率尚不到30%。以此来看,大剂量的古方其实并不象我们想象的那么“猛”,以今视古,当时的煎煮方法对药材的浪费严重。

11.2 汉代一剂药与当今一般的一剂(包)药重量相当

        汉代经方一般是一日一剂(一包)一煎三服;当今临床处方一般也是一日一剂(一包)二三煎二三服。

        经方的药味少,平均为4.7味加减2.8味,每味药的用量大,平均大约为46.7克加减34克(按一两13.8克换算),平均一剂药物的总重量为228.9克加减148.7克;
        当今一般的临床处方药味多,平均15.5加减4.2味,是经方药味的3倍多,但平均一剂药物的总重量为234.5克加减87.6克;可见经方平均总药量与当今临床处方平均用量近似,无多大差异。从相关调查统计来看,河南、北京、上海三个地区中,河南地区当今一般临床处方的平均总药量为226.9克加减80.6克,与经方平均总药量最接近。如今一般处方药味较汉代增加如此之多,若按汉一两约为13.8克换算,一剂(包)药的平均总重量却古今近似,这可能正是历史习惯的遗迹,也反过来说明汉一两折合13.8克左右可能逼近历史真相。

        以上参见范吉平、程先宽《经方剂量揭秘》117页——133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专项资助课题(课题编号:02-03JP06)的相关资料。


(十二)其他相关问题

   12.1《伤寒论》汤剂用药的“日剂量”状况是否当时中医的普遍现象?

   从《五十二病方》散、丸剂“一剂多日剂量,日一服”, “酒飲”;到《武威旱滩坡汉代医简》散、丸剂“一剂多日剂量,日三服”, “酒飲”;再到《伤寒论》“一剂一日剂量,日二三服”,水煎服。

   如果以“日服用剂量”为标准考察,《伤寒论》汤剂的“日服用剂量”确实要比《五十二病方》、《武威旱滩坡汉代医简》的大。所以目前还难以判断《伤寒论》汤剂的“日服用剂量”是当时中医的普遍现象,还是只属于一个区域学派的特殊传统。从零星的史料来看,基本同时代、地域相近的华佗,其方剂的剂量也近似《伤寒论》,但无法考究其方剂的“日服用剂量”的多少。

   12.2 汤剂用药用大剂量还是小剂量?

   从方剂的历史演变来看,“日服剂量”较大和较小的情况都有相当长久和广泛的医疗实践。汉末以前、五代、宋、元、清代以来,“日服剂量”小,日本汉方近代也习惯用小剂量。汉末至唐代“日服剂量”大。似乎都有效用,这其中太多问题值得现代科研工作者深入研究。由此,现代多有医家侧重于方剂药物之间的比例,而对方剂药物的绝对重量则采取灵活的态度。这是比较务实和高明的。南京中医学院、江苏省中医研究院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1959年3月第一版的《中药学》第六章中讨论古今用药量的差别部分,就提倡运用古方时,重点宜参考方剂药物间的比例,结合病情灵活运用。

      曾有学者做过中国和日本用量的对比,大约疗程和剂量成反比。但小剂量更安全。现实的问题是,不论是所谓的超大剂量或微量用药而能疗效显著,恐怕都不是一般水平的医家所能把握好的。

   个人认为,在保证方效的前提下,还是尽量采用较小的药物剂量为好,既经济也环保。宋代煮散大概还是有追求物尽其用、经济的原因。

   12.3 仲景方用药剂量分“世升”与“药升”?

   容量方面,丹波元坚认为,仲景方中有“世用之升”和“药升”之分,即量药用“药升”,量汤液之类用“世升”。我觉得这种情况可能性很低。原因有二,一是在同一本医书中使用同名实异的容量单位而不做说明,显然很难说得过去。二是古代制定国家度量衡是有严格标准的,其三者之间实际上是有某种内在联系的,如果确定“衡”的一斤在200——260克之间,那么对应的“量”的一升应该就在200毫升左右。一个方剂内的药物,不可能用两种系统的度量衡单位而不做交代。

        12.4 北宋以来医家对汉方剂量换算的一种简易方法:等比折算法

         公元1100年庞安石《伤寒总病论》芍药甘草汤后按语云:“按古之三两,准今之一两。古之三升,今之一升。若以古方裁剪,以合今升秤,则铢两升合之分毫难以从俗。莫若以古今升秤均等,而减半为一剂,稍增其枚粒,乃便于俗尔。”
        其芍药甘草汤的剂量就使用这种方法:芍药甘草(各一两半 原方各四两,庞安石以古今升秤均,约取其三分之一)细锉,水一升半,煎七合半,去滓,温温分再服。

        《伤寒总病论》卷第六《辩论》又说:“唐徐氏《大和济要方》减其升两,虽则从俗,患其太省,故病未半而汤剂已竭,鄙心患之。自顾抄撮斟酌,积三十余年,稍习其事,故敢裁减升两,庶从俗而便于行用。或一方而取半剂,或三分取一,或四分取一,或五分取一,或增其水有可以作煮散者,有病势重专用汤攻者。”

        可见,北宋医王庞安石虽然知道“古之三两,准今之一两”,但为了“从俗而便于行用”,他采用了一种简易的换算方法:“以古今升秤均等”(将古今升秤视为相同),“一方而取半剂,或三分取一,或四分取一,或五分取一”(仅指汉方剂量数值的比例)。以北宋通用的秤两,二分取一的实际剂量比汉方还重,所以庞安石说是“稍增其枚粒,乃便于俗尔”。

        庞安石这种剂量折算方法,大概就是后世用汉方参考药物间的剂量单位比例,结合病情轻重等比例缩放剂量方法的源头。

        我曾粗略考察了张元素易水一系的医书,可以看到庞安石这种简易折算法的流行。

        易水张元素为教其门人而作的《医学启源》(刊于1186年):

        白虎汤(大约是汉方数值的1/4):
       知母(去皮一两半 原方6两) 甘草(一两炙 原方2两) 粳米(一合 原方6合) 石膏(乱文者,别研,四两 原方16两)
       上为末,每服三钱,水一盏半,煎至一〔盏〕,去滓,温服。小儿量力与之。或加人参少许同煎亦得,食后服。此药立夏后〔立〕秋前可服,春时及秋后并亡血虚人不宜服。

        小柴胡汤(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一半或1/3):
         柴胡(四两去苗 原方8两) 黄芩 人参 半夏(汤洗七次) 甘草(各一两半 原方3两)
       上为粗末,每服二钱,水一盏半,生姜五片,枣子一枚,擘破,同煎至七分,去渣,热服,不拘时。小儿分作二服,更量加减。

      五苓散(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翻倍):
       泽泻(二两半 原方一两六铢即是一两2.5钱) 猪苓 赤茯苓(去皮) 白术 官桂(去皮各一两 原方多为十八铢,即0.75两,桂原方半两)
       上为粗末,每服三钱,热汤下。

     大承气汤(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1/4):
       大黄(苦寒,一两 原方4两) 浓朴(苦寒姜制二两 原方8两) 芒硝(咸寒一合 原方3合) 枳壳(五个去穣麸炒 原方5枚)

        张元素弟子李杲1232年成书的《内外伤辨惑论》卷下 论酒客病:

        五苓散(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翻倍,与张元素的基本相同):
       泽泻(二两五钱 原方一两六铢即是一两2.5钱) 猪苓 茯苓 白术(以上各一两五钱 原方十八铢,即0.75两) 桂(一两 原方半两)
       上为细末,每服二钱,热汤调下,不计时候,服讫,多饮热汤,有汗出即愈。

        与李杲同时期的张从正(子和)学宗刘完素,虽不是张元素易水一系,但也使用庞安石的剂量简易折算法。1228年张子和《儒门事亲 卷十二 汗剂. 麻黄汤》(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1/3):“麻黄(一两,去根 原方三两的1/3)官桂(七钱 原方二两的1/3)甘草(三钱半,炙 原方一两的1/3)杏仁(二十二个,去皮尖,麸炒黄色 原方杏仁七十个的1/3),上为粗末。每服三钱,水一钟,煎至七分,去滓温服,汗出自解。”

        张从正此方各药物的实质剂量与汉方是基本相同的,唯独“杏仁二十二个”缩小了三分之二的剂量,这就显露了这种剂量简易折算法的不足之处。

         桂枝汤(同样也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1/3):
       桂枝(一两 原方三两) 茯苓(半两 仲景方无) 芍药(一两 原方三两) 甘草(七钱 原方二两)
       上为粗末。每服三钱,水一盏,生姜枣一同煎,温服。

        张元素的另一个弟子王好古《此事难知》:[卷上\\太阳六传] 太阳证:

        麻黄汤(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1/2): 
        麻黄(一两半去节 原方三两)桂枝(一两去皮 原方二两)杏仁(二十粒汤浸去皮尖 原方70枚)甘草(半两炙 原方一两)上锉每服五钱。水一盏煎温服。

        王好古《阴证略例》.伤在太阳 :

        理中丸(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1/3):
       人参(一两,腹痛者倍之) 甘草(炙) 白术 干姜(各一两)(汉方都是三两)
       上细末,炼蜜和丸鸡子黄大。以汤数合,和丸,研碎,温服之,日三夜二。腹中未热,益至三四丸,煎热粥饮投之,微温覆,勿揭衣。丸不及汤。

        李杲的弟子罗天益《卫生宝鉴》[卷六\\除寒门] 气分寒 :

        桂枝加附子汤:
        治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宜服之。
    桂枝(去皮)芍药(各一两半,原方是三两)甘草(二两,原方也是二两)附子(炮。去皮。用半个。原方是一个)上锉如麻豆大。每服五钱。生姜四片。枣子一枚。水一盏半。煮至八分。去滓温服。

        (从附子半个、桂枝(去皮)芍药(各一两半)来看,应该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1/2)。

         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1/2):
    治发汗后身疼痛。脉来迟者。此主之。
    桂枝人参(各一两半,原方是三两)芍药(二两,原方四两)甘草(一两。炙,原方二两)上锉如麻豆大。每服五钱。生姜四片。枣子一枚。水一盏半。煮至八分。去滓。温服。

        庞安石这种等比折算的剂量简易折算法被后世医家广泛运用。


12.5 江南医家用药剂量轻习惯的由来

   明清以来,对于古今剂量换算江南地区有不少医家都认为汉方剂量是比较轻的,与主流认为古一两折“今”三钱余的观点有较大差别,其中大概以王朴庄的观点影响最大。

   清初大约1668年的程扶生云:“古以二十四铢为一两,一两分为四分(去声),六铢为一分,计二钱五分。则所谓十八铢者,盖三分之重,古之七钱半也。然以古今量度及黍考之,以一千二百黍之重,实于黄钟之龠。得古之半两,今之三钱也。合两龠为合,得古之一两,今之六钱也。十铢为一千黍之重,今之二钱半也。一铢为百黍之重,今之二分半也。
   或又谓古今量度,惟汉最小,汉之一两,惟有今之三钱半强。故千金本草,以古三两为今一两,古三升为今一升。
   然世有古今,时有冬春,地有南北,人有强弱,大约古用一两,今用一钱足矣。宜活法通变,不必胶柱而鼓瑟,则为善法仲景者矣。”

   这一大段话可能出自1668年成书的《伤寒经注》),程氏最后这段讲求“活法通变”, “大约古用一两,今用一钱足矣”应该就是明确指日剂量的换算了,他的意思是不必象前说的那两种日剂量换算这么大的量。

   附:程知,字扶生,海阳(今广东潮州)人,清代名医,生卒年月不详,著有《医经理解》九卷、《伤寒经注》十三卷,程氏推崇喻嘉言《尚论篇》,在如何对待《伤寒论》397法和113方的问题上,提出“不必尽泥其方,定守其法”。程氏死后,新安黄允亭于1675年重订刊行,流行于江南地区。

   1707年钱潢《伤寒溯源集.铢两升合古今不同辨论》:“汉之一两。为宋之二钱七分。至元则约二钱半矣。越有明以来。恐又不及二钱半矣。其水之一升。即以寻常升斗之升。当以二合半准之。约即今之一饭瓯也。”钱潢,清代医家。字天来。虞山(今江苏常熟)人。

   1767年徐大椿《慎疾刍言》:“古时权量甚轻∶古一两,今二钱零;古一升,今二合,古一剂,今之三服。”徐大椿,字灵胎,晚号洄溪老人。江苏吴江松陵镇人。

   清中期,王朴庄(1733~1803)《考正古方权量说》:“古方自《灵》、《素》至《十金》、《外台》,所集汉、晋、宋、齐诸名方,凡云一两者,以今之七分六厘准之。凡云一升者,以今之六勺七抄准之。(原文明确为日剂量的换算)”王朴庄,字绳林,江苏吴县人。596.8克/160钱=3.73克/钱*0.76=2.835克(一两)。“今之七分六厘”即是2.835克。这可能是明清时期众多药物古今剂量折算观点中最轻的考证观点了(日人除外),而这个观点却被江南众多医家认为 “考核最精”,普遍接受,大概是因为契合了江南儒医多胆小的心理。

   唐大烈纂辑的《吴医汇讲》收入了王朴庄《考正古方权量说》,王朴庄的观点影响开始扩大。《吴医汇讲》创刊于清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停刊于清嘉庆六年(公元1801年)。唐大烈,字立三,号笠山,一号林嶝。长州(今江苏苏州)人。生年不详,卒于嘉庆辛酉(1801)年。

   王士雄撰于1852年的《温热经纬》卷五甘草汤后也引用了王朴庄的观点。王士雄,字孟英,浙江盐官(今属海宁市)人,乾隆间迁钱塘定居。后游于江、浙,以医为业。

   莫文泉撰于1856年的《研经言.卷一.古方权量有定论论》:“国朝吴王绳林所考,宗法《千金》,参以考订,定为古一两,当今七分六厘;古一升,当今六勺七抄。洵不刊之论,无间然矣。其书载在《吴医汇讲》中。”莫文泉,字枚士,浙江归安(今吴兴县)人。

   陆懋修刊于1884年的《世补斋医书文集》中也采用王朴庄的观点,王朴庄是陆懋修母亲的祖父,陆懋修,字九芝,清•元和县(今苏州)人。

      明清江南地区医家用量小大概有宋代煮散习惯的遗风,因为江南地区是南宋的中心地区。煮散法虽然宋代之后中土就不流行了,但“煮散”法的影响无论是在本土还是在汉文化圈周边地区依然存在。如今日本汉方的汤剂就很象“煮散”(日本药典今天还沿用《局方》的名称)。传统藏药、蒙药的汤剂也是“煮散”,可证“煮散”法影响的深远。

      郑金生先生在《药林外史》曾专门讨论过明清药物的过度炮制以及江南医家用药为何偏于清淡平和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是畏惧毒性;二与学术主张有关;三是医家、商家求稳怕事、谨小慎微的心理,讲求用药的保险系数。有点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意思。这点是台面下的东西,涉及脸面、声誉,有关生计,并不难理解,医、药行业也算是风险较多的行业,所以当时的药材炮制则难免宁过勿失,医家用药也自然小心谨慎、宁轻勿重。当时医家甚至对一些传统上最常用的药物也变得畏用,如麻、桂、柴胡、芍药(产后)等。在药物剂量古今换算的问题上,临床医家一般也倾向于接受小剂量的考证观点。

      汉唐的大剂量,发展到明清以来的小剂量,尽管原因复杂,但医疗实践中发现小剂量也能有很好的效果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估计唐代开始,医家就已经开始拓展仲景伤寒方的应用范围,不再局限于伤寒急症大症,而是开始应用于各种慢性病、富贵病,这类病需要长期服药,这自然需要改变剂量或剂型。大概唐代中期之后逐渐流行的煮散,使医家在医疗实践中发现,小剂量用药对于一般的疾病也能取得很好的效果。求稳怕事的社会心理使医家自然倾向于更安全的小剂量用药,新习惯得以逐渐形成。


12.6 日本汉方小剂量的源头

   小岛尚质的剂量考证大概是日本汉方小剂量的源头。小岛尚质《经方权量考》:“两者,三分四厘八毫也”(按清制约为1.3g 3.73克*0.348=1.298克)。“古者以十黍为累,十累为铢,积之为两,为斤,乃是时世通用之权。而如医方,则用其十分之一……汉制虽有百黍为一铢之制,方家从来依此十黍为一铢之秤而用之……故《千金》载本说,有此神农之秤也……张仲景方云某药几铢、某药几两……皆当从神农之秤而为正矣。”可见小岛的考证主要是来自陶弘景“十黍一铢”的说法。丹波元坚《药治通义》引用了小岛尚质上面这段话。丹波元坚认为古一两约重1.08克。

   仅从历史真相的角度而论,日人小岛、丹波等人以“十黍一铢”为基础推导古方一两的重量值,其结论都是难以立足的。这在前面“3.1 十黍一铢还是百黍一铢?”已经讨论过了。日本考据家之所以倾向于小剂量,我觉得多少都有些先入为主或目的性失明的意味。

   值得注意的是,小岛尚质与丹波元坚(1795年——1857年)的考证都在江南的王绳林发表《考正古方权量说》之后,基于明清江南医家对日本汉方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可能远超出一般的认为),而且影响的速度很快。我怀疑小岛尚质和丹波元坚或多或少是受王绳林考证的启发,即是激发传播之类。尽管王绳林与小岛尚质的考证思路是不同的,王绳林是从“药升”入手,而小岛尚质抓住的是“十黍一铢”的“神农之秤”。

   附:小岛宝素(1797——1848),名尚质,字学古,通称喜庵,后又称春庵。曾任职于江户医学馆。先后为番医师,奥诘医师,奥医师,获“法眼”称号。参加过《圣济总录》、《千金药方》(实为《千金翼方》)、《医心方》的校勘与复刻,并辑复《新修本草》11卷。小岛宝素先生尚有1842年写就的《对经篇并叙录》,将《太素》与《素问》《灵枢》原文对照研究。该书系写本,未曾刊刻,流传甚稀,现藏于北京图书馆。原书是明治初期驻日使馆的杨守敬所购得的小岛家旧藏本。

   另有《影宋本千金要方》(30卷 1848年——1849年校刻),《影宋本千金要方序》作者署名为多纪元坚,多纪元昕和小岛尚质。真柳诚见过故宫博物院杨守敬先生的旧藏本,他认为“以小岛尚质领衔的数位医家,又将校勘结果作为考异一卷附刊。”则小岛尚质还可能是此书校勘的主持人之一。但他在1848年当年死亡,作为名医,大概死前重病日久,具体参与度有多少则难说。 小岛宝素尚有大量著述未出版。

   小岛宝素之子小岛尚真,承父业从事考证工作,与森立之共同完成了《神农本草经集注》的辑复工作。小岛尚真也有大量著述未出版。

   从有关资料来看,小岛父子著作的东西不少,出版的却不多,已经出版的大概只是较少的一部分。这些未出版的著述,大概全部被明治初期驻日使馆的杨守敬购回中国,现在主要藏在台北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館善本室和北京图书馆。楊守敬購入小島父子的全著述,因此從日本消失。在日本文部省國文學研究資料館國書基本Data Base(著作編)檢索也一切没有。




     声明:本文主要属于医学史相关问题的研究讨论,并非用药剂量的建议。职业性或个人用药请遵循国家目前相关法律的规定。

     感谢以下师友对本文写作的帮助:
     方行知先生提供了巴豆单重的数据。
     邓舒群先生提供关于市售乌头单重的参考数据。
     Cindy 先生提供了《药典》等相关参考资料。
  Xdzh先生、“体育人”先生提供了早期教材中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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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1: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算完成了。
文章很长,要认真看完估计也要花不少时间。

文章还有不少地方大概需要斟酌修改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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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1: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坐沙发,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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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2: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大作。汤先生这个方法好,能保证文章连贯。[s: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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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2: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断断续续写了很久, 一直难以收工,本来计划在2012新年之前完成,结果拖到现在,总算完成了初稿。现在边整理边发。

欢迎讨论,欢迎批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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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方云巴豆如干枚者,粒有大小,当先去心皮竟,秤之。以一分准十六枚。”
   陶说“四分成一两”,则64枚巴豆为一两。四川产巴豆一粒重量0.3克左右,按去皮、芯每个0.2克计算(皮厚),则64枚约为今12.8克。
   “附子、乌头如干枚者,去皮竟,以半两准一枚。”
   今附子按有关学者测算,干品小的也有15克一枚(附子大的一枚干品25—30克),则一两就是30克。去掉皮10%,也有27克一两。
   今乌头有关学者测算是5克一枚,应是指草乌(干或鲜?)。《百度百科.乌头》又说:川乌中等大者,一枚约7g,大者一枚约10g。这说的应该是川乌栽培品,不知川乌的野生品大小如何?而古典乌头、附子只能是野生品。《本经》中的乌头,本草家多认为是草乌,野生乌头及其附子个体都较小。按乌头一枚干品5—7克计,则一两应在10—14克之间
   但这一句似乎说附子、乌头应是大小相近、重量相当的,所以感觉今天的附子可能比古代的附子重很多。大概是因为栽培的进步导致今附子比秦汉时期的附子要大。因现在的栽培附子远大于乌头重量,所以还是测算乌头的重量可靠些。
   “枳实如干枚者,去核竟。以一分准二枚。”今天的枳实有大小,而且药店的枳实都已经切片,所以不好测算。
   “橘皮一分准三枚。”一两为四分,则为12枚,由于现在药店的橘皮都已经切条,我以家中调料用的新会三年陈青皮代测,实测也在32克。并且新会陈青皮(柑皮)个头不大,且皮很薄,要比我在同仁堂购买的橘皮薄很多,所以这个也有问题。汉晋的一两不可能这么大的量值。
   考虑到一些地区传统名产的橘子多比较小巧(如紫阳金钱橘之类),估计汉晋时期的橘子可能远不如今天的大,所以我选取了四会砂糖橘中比铜钱稍大者取皮晒干测量,12枚果皮约为16克。(生果每个约重26克,干果皮每个约1.33克)。
   “枣有大小,以三枚准一两。”古方的枣,很多学者多按3克左右一枚计算,恐怕不合真相。这种重量的枣大概属于小枣,而《本经》中的药物名称明确是“大枣”。 古代单用“枣”字是泛称,但如果说“大枣”,那就是大枣,是比普通的枣还大的枣。只要查一下中国各地的优质大枣单重就会知道,优质大枣单重绝不止3克左右。《本经》中大枣是“生河东”(今山西),今天的山西大枣单个干果平均都在5克以上。如山西省的主栽品种吕梁木枣平均果重14.1克,制干率48.6%,即单个干果约为7克。又如山东青州大枣历来驰名。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种枣》:“ 青州有乐氏枣,丰肌细核,多膏肥美,为天下第一。父老相传云:‘ 乐毅破齐时,从燕齐来所种也。’”亦称“ 乐毅枣 ”。唐代孟诜《食疗本草》“...第一青州,次蒲州者(即猗氏县,今山西运城西端)好。诸处皆不堪入药。” 清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异五•乐毅枣》:“乐毅枣,产吾乡,大倍常枣,云是乐毅伐齐所遗种也。” 可见南北朝时期青州最出名的枣是大枣,并非指金丝小枣。青州乐氏枣应该是今天“大倍常枣”的圆铃枣,这种枣鲜果一般在11—15克(大者可达30—40克),制干率约为60%,则干果平均每个在6.6—9克,考虑到古代的种植应该没有这么高产,可算6克/个。新郑大枣是河南新郑枣区的主栽品种,为中果型良种,平均单果重9.7g,最大13.3g,制干率为45%,即干枣每个约4.5克。河南灵宝大枣,平均果重22.3克,最大果重34克,出干率58%左右,则干果平均为12.9克。河南内黄大枣(扁核酸枣),单果平均重10g左右,最大16克。制干率51.8%,即干果单重5.2克。综合来看,如果按5克一个大枣计算,3个一两也有15克。
陶弘景《本经集注.大枣》:“今出青州、彭城,枣形小,核细,多膏,甚甜。”说“枣形小”。似乎是指金丝小枣,与药物名称“大枣”不符,不知何故?但他还说“ 旧云河东猗氏县枣特异”,也就是说在陶弘景之前是以山西运城西端一带的大枣为优,那是单重7克左右的枣。郭璞注《尔雅》,云:‘今河东猗氏县出大枣,子如鸡卵。’即是如鸡蛋大的大枣。从“枣有大小,以三枚准一两。”一句,再参考前后其他药物的换算,可以推测此类药物重量换算的话很可能是掏氏抄录前人著作的。
   古方用枣尚大。大约公元前后的《武威旱滩坡汉代医简》:“……□□□四兩,消石二兩,人參、防風、細辛各一兩,肥棗五……”注意用词是“肥棗”,即肥大的枣、大枣,此简尽管文字脱落,但“肥棗五”后面大概是“枚”或“果”,“五果”对应的大概是一两。而到了东汉末年《伤寒论》方剂用枣,大概是四枚一两(见后论)。再到了南北朝时期药用枣就变成“以三枚准一两”了。反映药枣应该是越来越大。恰说明古典方剂用枣是尚用肥大者。
   “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竟,重半两为正。”这里没有具体交代桂的宽和厚,但《范汪方》云:“桂一尺若五寸者,以广六分,厚三分为正。”《小品方》云:“桂一尺若数寸者,以厚二分,广六分为准也。”按一尺23.1厘米为标准实际测算(即成人前臂长度),这块桂皮是长23.1厘米,厚0.46或0.69厘米,宽1.4厘米(约为成人男子小手指中节宽度),厚二分的为11.9克;厚三分的为17.9克。假设削去皮余8成,则半两为9.5或14.3克。再换算成一两分别为19克和28.6克。(肉桂的密度我测算每立方厘米约为0.8克)。
   (另外《本草经集注.序录》中没有提到厚扑一尺的换算,但别的医书提到“厚扑一尺”,以“厚3分,广一寸半为准”,有学者实测长23厘米、宽3厘米、中等厚度的厚扑,约为15克)
   “甘草一尺者,重二两为正。”《范汪方》∶甘草一尺若五寸者大小,以径一寸为正。《录验方》∶甘草一尺若数寸者,以径半寸为准,去赤皮炙之,令不吐。《短剧方》云∶以径头一寸为准。我实测的结果是,径一寸(2.31厘米),长一尺(23.1厘米)的甘草大约是75.5克,为二两,则一两为37.8克,这个数值显然不太可能;径半寸(1.155厘米),长一尺(23.1厘米)的甘草大约是18.9克,为二两,则一两为9.5克。(我测算甘草的密度大约是0.78克/立方厘米)。
   (注:测量用秤是商业用电子秤,每次测量前以三枚一元硬币当十八克验秤,秤无异常,符合标准。)
   《本草经集注.序录》中有些药物的重量是与量相关的,如按一升为200毫升推算: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竟,秤五两为正。”今用半夏测算,约为84克一升,则16.8克为一两。
   “椒一升,三两为正;”按有关学者测算,蜀椒一升为42克至50克,则14克至16.7为一两。

   “吴茱萸一升,五两为正;”吴茱萸是50克至70克一升,取中值60克一升,则12克为一两。

   “凡方云蜜一斤者,有七合。”按一升200毫升计算,一合为20毫升,7合为140毫升,如果是水则为140克,而蜂蜜的密度是1.4,所以7合的蜜为196克,则一两为12.25克。

   “猪膏一斤者,有一升二合。”猪油的密度约为0.94,按以上同样方法测算,则一两为14.1克。
  分析结论:
   一、    《本草经集注.序录》中所说的一两应该在10克以上。很可能就是与官制相同(科技史学者研究认为南朝时代的官制一两约13.8克,与东汉基本相同)。

   二、    陶弘景所说的药物衡制不可能是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代官制衡制的1/10这么小。

   三、    药秤是普通秤的1/2的说法应该也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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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4: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一项艰辛而繁琐的工作,诚是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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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6: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世认堂翻宋版《仲景全书》:
"宋一两=37.5克,汉一两=12.5克"错误,更正为:宋一两=41.3克,汉一两=13.8克

4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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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7: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ymljd001 的帖子

ymljd001:世认堂翻宋版《仲景全书》:宋一两=37.5克,汉一两=12.5克
(2012-03-15 16:17)
我取宋一斤为661克的数据换算.科技史家多取660多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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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22: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汤先生的大作颇费精力,也意义重大,让我等如拨云见日。谢谢汤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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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0: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关于东汉末年的度量衡:
经各方考证,这是公认的:一斤约为今220克;一两约为今13.8克(或13.9克);一升约为今200毫升。一尺约为23.1厘米。

吴承洛根据各朝钱币的重量推算出的各朝重量:
秦:一两=16.140克
新莽:一两=13.675克
唐:一两=37.301克

丘光明据2400粒黍测重得:
汉一两约合14克.

2、这是明显错误的:东汉1两=15.625g明显有误。

二、伤寒论中方剂用量:
1、关于复秤:
假如按一两=13.8克混算,很恐怖的量。
大承气汤:
大黄四两,酒洗 厚朴半斤,炙,去皮 枳实五枚,炙 芒硝三合
大黄55.2g  厚朴110.4   枳实35g,炙 芒硝36g

2、从以个为单位的药物测量后来确定《伤寒论》中一两是多重。
麻黄汤:
麻黄三两,去节 桂枝二两,去皮 甘草一两,炙 杏仁七十个,去皮尖

杏仁七十个:经论坛李国栋先生实测为28~31克,去皮尖应该是25~28克。
辅行诀中有小青龙汤:
麻黄三两  杏仁半升,熬,打  桂枝二两  甘草炙,一两半

如按一两=7~8克,一升=100ml来混算,就能很好的解决用量上,方剂中一些以个来计数的药物用量很小的问题。
麻黄汤:麻黄21g  桂枝14g  甘草7  杏仁21
大承气汤:大黄28g  厚朴56   枳实35g 芒硝18g
甘草泻心汤:甘草四两28g 黄芩三两21g 干姜三两21 半夏半升(28g左右,按三至四两计) 大枣十二枚(28g,按三至四两计) 黄连一两7g

以上混算,与《本草经集注.序录》大致相符。

枣有大小,以三枚准一两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竟,秤五两为正
椒一升,三两为正
吴茱萸一升,五两为正


通过这个混算方法,可以大致把《伤寒论》中一些以升、个、枚计数的药物转换成两,以确定其用量比例。用此混算结果与现行用量进行比较,这些比例与现行用量比例符合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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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1: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ymljd001 的帖子

ymljd001:一、关于东汉末年的度量衡:
经各方考证,这是公认的:一斤约为今220克;一两约为今13.8克(或13.9克);一升约为今200毫升。一尺约为23.1厘米。

吴承洛根据各朝钱币的重 .. (2012-03-16 10:46)
谢谢参与讨论。

我在文中已经说过了,吴承洛的《中国度量衡史》是1937年的著作,丘先生的著作是1992年的,前后相差55年,期间正是中国田野考古大发展的时期,出土大量历代度量衡的相关文物。丘先生的考证应该比吴先生的考证更逼近历史的真实。代表了这一领域考古的新水平。

至于说有些方剂药物的剂量“恐怖”,可以这样解释,伤寒论中的一些猛剂,一是可能属于急救型的;二是必须注意,仲景方原剂量虽大,但未必是全部服用的,一日的汤剂煎出后,如果服用生效后,多是“止后服”的。三是其他未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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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2: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医战国秦汉时代好用“猛剂”也是有一些史料侧面证明的。

如:“药弗瞑眩,厥疾不瘳”之类,当时的人不轻易服药应该也有这个原因。有时间补充这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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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4: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问家,感谢汤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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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11: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改一下有关李时珍所论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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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21: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  明代饮片的兴起应该也是一剂药二煎三煎法流行的前提原因。饮片兴起的早期,切片技术应该还比较粗放,没有后来的精细。一般一煎难尽药力。自然会随之兴起二煎三煎。宋金元时期流行煮散,当然是一煎一服,不可能二煎三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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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21: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 

   就算按《伤寒论讲义》教材汉一两折算今9克,则经方每味药的平均日剂量约是31克(9克除以13.8克乘以47克约等于30.7克,参考10.4部分)。这个日剂量也普遍远大于《药典》的剂量规定。而从法律角度看,《药典》的法律地位高过教材。这种法定教材与《药典》的矛盾真是一个怪异的现象,恐怕也只有中国医界才会出现这种现象。中医界为什么不早日解决这一问题,结束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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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8 11: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修改完成了。

有些资料一时找不到,以后找到了再补充吧。

还是希望有人能发现些问题,以便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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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0 17: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剂量演变这条线索梳理一遍医学史,还是能发现很多有价值的东西。今天又翻看了不少明代、清代的医书,原来当时所谓的古一两折今一钱确实就是一服的剂量换算,不是一日的剂量换算,当时很多医家的说明要比李时珍说得清楚明了;不是李时珍说错了话,而是后世读错了他的话。清代早期的名医还是清楚他的话的真实含义的。

有时间再补充这类内容,彻底扫荡历史上关于这个问题的种种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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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2 22: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入主帖:

约成书于先秦时代的马王堆简帛《五十二病方》、《养生方》中已经出现 “两”这种标准度量衡单位量词,但罕见;而到了东汉早期的《武威汉代医简》中标准度量衡单位量词数量的比例就已经很高,东汉后期的《伤寒论》已经主要使用标准度量衡单位。所以大略可以认为医书中计量单位由非标准度量衡单位转变成标准度量衡单位是在秦汉时代完成的。标准度量衡单位在医书中的大量使用应该是在度量衡天下一统后才流行的,战国时代,各国度量衡还不统一,使用“斤、两、升”等反而误事,还不如用非标准度量衡单位来得方便。如果天下一统前各国还有特殊的药物度量衡系统,那就更混乱、麻烦了,统一后也只能一统成通行的度量衡系统。从这个角度也可以推测,东汉应该没什么所谓的特殊的药物度量衡系统。医术使用的就是世用的度量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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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5 00: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李时珍部分:        

            我们还可以参考李时珍1590年前后时代医家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

   明代虞传《医学正传.凡例》( 成书于公元1515年,1531刊行):
   “凡古方分两,重数太多,难凭修合,今悉改为小剂,且如一料十帖之数,原方用药一两,一帖止该一钱,从其轻重,以十取一,惟效东垣都作一服之义,庶使后学根据方修合之便云。”“凡云用水一盏,即今之白茶盏也,约计半斤之数,余仿此。”

   明李中梓《伤寒括要.凡例》(刊于 1649 年 ) :“千金本草。皆以古三两为今一两。古三升为今一升。可为准则。盖衡数以二十四铢为两。汉制六铢钱。四个为一两。宋制开元钱。十个为一两。大约羌三分之一耳。且仲景汤液并分三次服。则轻重止得三分之一。而服法又得三分之一。岂非古之一两。仅得今之一钱乎。”

   清初•张璐刊于1699年的《张氏医通》(又名《张氏医书七种》)中的〈伤寒缵论〉末尾部分有:“古今分两——此经方剂,并按古法,锱铢分两,与今不同,云一升者,即今之一盏也,云铢者,六铢为一分,二十四铢为一两也,云一两者,即今之三钱三分也,又为三服,古方云一两,今服一钱足矣,云方寸匕者,方一寸大之匙也,云一钱匕者,如钱大之匙也,云一字者,用钱取一字许也,云圆者,如理中陷胸抵当,皆大弹圆煮化,而和滓服之也,云丸者,如麻仁乌梅,皆用小丸,取达下焦也。”

     从以上这些影响广泛的医书可知,明清医家所谓的“古方云一两,今服一钱足矣”实际应该就是指“一服”的剂量折算,不是日剂量的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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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6 23: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Re:《伤寒论》药物剂量的古今换算与历史演变(第一稿 

完成 第二稿

主要是修改补充七、八、九部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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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8 22: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研究这个问题,还是再次发现中医界很多人物的学术精神还真不怎样。有些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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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9 22: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正一下:

“南京药学院编1960年版的《药剂学》认为:东汉的一两为今0.4455市两(如果其“市两”是指一斤16两之市两,即31.25克/市两,则0.4455市两应为现在的13.92克,这大概是引吴承洛先生的观点);”

原来计算是按50克/市两,得22.4克,应该是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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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4 00: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第七部分:

   大约1680年前后的汪苓友说:“古云铢者。六铢为一分,即二钱半。二十四铢为一两也。云一升者,即今之大白盏也。古方全料谓之一剂。三分之一。谓之一服。凡用古方。先照原剂。按今之码子折实若干重。古方载三服者,只取三分之一,遵法煎服。载二服者,宜分二次服之。顿服者,取一剂而尽服之。……。”(引自陈修园《长沙方歌括. 卷首. 考二章 》,但本论我查不到出自汪苓友何书)

   陈修园1803年成书的《长沙方歌括.卷首.考二章》在引述了钱天来、汪苓友、程扶生关于汉方古今剂量换算的论述之后,自己总结认为:“愚按诸说颇有异同。大抵古之一两。今折为三钱。不泥于古。而亦不离于古也。”又在其后《劝读十则》中说:“况古人升斗权衡。三代至汉。较之今日。仅十之三。每剂分三服。一服亦不过七八钱。与两零而已。较之时方之重者乃更轻。”之后还批评了时医一些用药太轻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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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4 01: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吴鞠通改定古方分两的做法,王孟英比较反感。在《温热经纬》卷五.甘草汤后王孟英按:“鞠通,凡引古方,辄改定其分两,而轻重甚未当也。学人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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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4 07: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笑先生辛苦了!真正做学问啊!先顶再仔细拜读!
刘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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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4 08: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笑先生的文章非常专业。能否最后做一简单小结,便于大家临床参考。按现在大多习惯的一日一剂药,分两次水煎服的量。
这是我原来网上摘录的一段。我想说的就是想请先生类似这样简洁归纳一个标准换算计量。

汉代与现代处方剂量换算表

1 石 = 四钧 = 29760 克
1 钧 = 三十斤 = 7440 克
1 斤 = 16 两 = 248 克
= 液体250 毫升
1 两 = 24 铢 = 15.625 克
1 圭= 0.5 克
1 撮 = 2 克
1 方寸匙 = 金石类2.74 克
= 药末约2 克
= 草木类药末约1 克
半方寸匙 = 一刀圭 = 一钱匙
= 1.5 克
一钱匙 = 1.5-1.8 克
一铢 = 0.65 克
一铢 = 100 个黍米的重量
一分 = 3.9-4.2 克

1 斛 = 10 斗 = 20000 毫升
1 斗 = 10 升 = 2000 毫升
1 升 = 10 合 = 200 毫升
1 合 = 2 龠 = 20 毫升
1 龠 = 5 撮 = 10 毫升
1 撮 = 4 圭 = 2 毫升
1 圭 = 0.5 毫升


“石”:读shí,后来读dàn


“龠”:读yuè

1 引 = 10 丈 = 2310 厘米
1 丈 = 10 尺 = 231 厘米
1 尺 = 10 寸 = 23.1 厘米
1 寸 = 10 分 = 2.31 厘米
1 分 = 0.231 厘米

梧桐子大 = 黄豆大
蜀椒一升 = 50 克
葶苈子一升 = 60 克
吴茱萸一升 = 50 克
五味子一升 = 50 克
半夏一升 = 130 克
虻虫一升 = 16 克
附子大者1 枚 = 20-30 克
附子中者1 枚 = 15 克
强乌头1 枚小者 = 3 克
强乌头1 枚大者 = 5-6 克
杏仁大者10 枚 = 4 克
栀子10 枚平均15 克
瓜蒌大小平均1 枚 = 46 克
枳实1 枚约14.4 克
石膏鸡蛋大1 枚约40 克
厚朴1 尺约30 克
竹叶一握约12 克

            谢谢了!
刘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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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4 09: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一个宅人 的帖子

一个宅人:一笑先生的文章非常专业。能否最后做一简单小结,便于大家临床参考。按现在大多习惯的一日一剂药,分两次水煎服的量。
这是我原来网上摘录的一段。我想说的就是想请先生类似这样简洁归纳 .. (2012-04-04 08:39)
这个好象网上有不少人做过了。

只是有些药物各地、各人的测量有些不同,尽量收集资料,取平均值即可。

另外,做这种整理事情的人,最好还是在药房长期工作的或专门研究药材的,见识过大量的药材标本,还要有历史的眼光,了解某些药材的古今变异,这样比较容易发现是否有问题。本人不具备这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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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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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4 09: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汤一笑 的帖子

汤一笑:这个好象网上有不少人做过了。

只是有些药物各人有些不同,尽量收集资料,取平均值即可。

....... (2012-04-04 09:49) 
哦。因为他发布的换算计量与你的有区别。我信你的。所以……
刘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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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4 09: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也应该是《伤寒论》教材应该提供的参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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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4 10: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药典》中药材规定剂量普遍偏小的问题一直关注的药典委员会委员大概只有周超凡先生。

可惜几十年的呼吁建议效果并不大,不清楚内部是怎么讨论的,这类讨论最好能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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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4 23: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补充第七部分内容:


   明清有没有“古方云一两,今服一钱足矣” 确实是指日剂量换算的医家呢?也是有的。

   大约1668年的程扶生云:“古以二十四铢为一两,一两分为四分(去声),六铢为一分,计二钱五分。则所谓十八铢者,盖三分之重,古之七钱半也。然以古今量度及黍考之,以一千二百黍之重,实于黄钟之龠。得古之半两,今之三钱也。合两龠为合,得古之一两,今之六钱也。十铢为一千黍之重,今之二钱半也。一铢为百黍之重,今之二分半也。
   或又谓古今量度,惟汉最小,汉之一两,惟有今之三钱半强。故千金本草,以古三两为今一两,古三升为今一升。
   然世有古今,时有冬春,地有南北,人有强弱,大约古用一两,今用一钱足矣。宜活法通变,不必胶柱而鼓瑟,则为善法仲景者矣。”

   这大段话可能出自1668年成书的《伤寒经注》),程氏最后这段讲求“活法通变”,应该就是指日剂量的换算了,他的意思是不必象前说的那两种换算这么大的量。

   程扶生的这段话被后世陈修园《长沙方歌括. 卷首. 考二章 》引用,尽管陈修园并不接受程氏的观点,但也足见程氏的著作对后世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尤其是在他的著作流行的江南地区。但程氏的这种观点在明清医家中算不上主流。

   程知,字扶生,海阳(今广东潮州)人,清代名医,生卒年月不详,著有《医经理解》九卷、《伤寒经注》十三卷,程氏推崇喻嘉言《尚论篇》,在如何对待《伤寒论》397法和113方的问题上,提出“不必尽泥其方,定守其法”。程氏死后,新安黄允亭于1675年重订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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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3: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再修改成第三稿。

告一段落了,此文花费了太多时间。

有些部分显得比较罗嗦累赘,主要还是为了保存多一些的相关资料。反正网上也不需要占用多少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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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14: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做学问者,汤先生当为楷模。中医人需多有此求实务实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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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1 22: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很费心思,汤先生辛苦!!看了古今煎煮法的演变收获尤大。另外,文中提到了日本汉方医使用剂量偏小的历史由来。关于为什么日本人用小剂量也能有效,有人归结为三方面,1,日本人体质较弱,对药物反应敏感,2,日本人使用的中药饮片质量较好,3,日本人服药比较耐心,能坚持长期服药。两年前,我在见到了日本的“洋中药”之后,强烈的感觉是,三点原因中,第二条绝对是关键中的关键。日本人使用的中药饮片之佳,远远超过中国任何一家药店,尽管这些中药也是产自中国。我国的绝大部分中医生,终其一生,大概都没有见过质量那样上乘的中药饮片。有觉得我说话夸张的朋友,有机会可以参观一下日本人的中药店!!
再次向汤先生的辛苦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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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2: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网友指正,正文做相应修改。


在2001年6月版的《中国科学技术史. 度量衡卷》中,丘光明先生采用了三种方法取值后再综合平均,“暂时把东汉一斤量值约定为222克。”尽管此书不是丘先生的个人著作。但作为第一著作人,应该算是他的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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