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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证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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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无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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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2:4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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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讨论的目的是为了展示问题,揭示困惑,一个理性而开放的讨论氛围会让交流的各方敞开心胸,积极碰撞,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对“药证”和“方证”的认识上,存在着一些误解,概而言之有以下几个方面:
1.“证”为何物
1.“药证”是否等于“药症”?
2. 讲“方证”“药证”就不讲理论吗?
因此围绕这几个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1. “证”为何物。
任何一个学者在理论之初,都会界定自己的概念,而研究张仲景药证,这一证的含义自然也要求诸原典,到《伤寒论》中去找,如果舍本而逐末,在1800年以后的教科书中去找,就是方向性的错误。
黄老师则在《经方的魅力》中系统探讨过强调“方证”“药证”的背景,原文如下:
证的研究是中医学研究的重点,但目前对证的认识,尚不清楚。目前所讲的证,主要是理证,如所谓脾虚证、肾虚证、心阴虚证、肝经湿热证、气营两燔证等根据传统术语命名的证。与之相对应的是治则治法的研究,如健脾法、补肾法、养心阴法、清化湿热法、清气凉营法等。应当说这对阐明中医理论的实质,促进中医的现代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黄老师并非不知此“证”,亦未将此粗鲁地踩在脚下)但是,这种证比较模糊笼统,存在着一证多义,一证多方、一证多药的不确定性,与实际用药缺乏严格的对应。已引起中医学界许多有识之士及中西医结合工作者的重视。实际上,在中医学中,还存在一种辨证模式,称为方证识别,或叫药证识别。如“病与方相应者,乃服之”(《伤寒论》317条),并有“柴胡证”“桂枝证”的提法;《金匮要略》中将服用百合剂的病症称为“百合病”。有是证用是方,有是证用是药,这就叫“方证相应”“药证相应”这里所说的证是证据,是指征。换句话说,方证就是用方的指征;药证就是用药的指征。……研究方证和药证,并不是标新立异,而是一个传统的课题,历史上,为了促进中医学的规范化,宋代的朱肱,清代的徐灵胎与柯韵伯、日本的吉益东洞与汤本求真等医家已经对方证、药证有了研究和发挥,我国近代医家如陆渊雷、曹颖甫、岳美中、叶橘泉等也对此有精辟的阐述。
可见方证、药证由此可见,方证药证古已有之,而在今天对方证药证的强调更有现实的背景,这一背景恰恰就是当今学术界对“证”认识的混乱进而导致选方用药的不确定性。
明白了“药证”的“证”之缘起,不妨再来看看目前学术界中存在的其他几种“证”的理解。

现今对“证”的整个概念并非古代医家所固有,本世纪50年代当“辨证论治”这个今天为人所津津乐道的专有名词作为中医学特色方被提出之后,“证”也被抬高到了一个无以复加的地步,但对“证”的理解却陷入了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地步,至今没有真正统一过,连教材本身都在互相矛盾,概而言之普遍存在的以下几种理解:
1)证据说
    该说认为“证”就是“证据”。“包括临床表现在内的各种证据,并从而据此作出诊断和治疗”。
2)证(症)候群说
   把中医的证候视为证(症)侯群,始于西医传入中国以后,最早由对中医一知半解的西医师提出。
3)证型说
   证型说是20世纪60年代,在号召“西医辨病与中医辨证相结合”的形势下而逐步形成的。其基本形式是:将西医或中医的某一种疾病,分为几个不同的证侯类型,来进行所谓的“辨证”治疗。《中医内科学》教材多尊此说。
4)阶段性病机说
     《中医基础理论》教科书给“证”下的定义是:“所谓证,是指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
“药证”所采纳的是第一种“证据说”。
而《中医基础理论》教材为“证”所下的概念却让《中医内科学》教材“审证求机”之“证”陷入了无地自容的境地。
《中医基础理论》定义中的“病理概括”,按照中医的一般表述习惯,全称应为“病理机制概括”,简称病机(中医从无“病理”一词)。那么整个概念就可简化为“证是病机。”如果单纯看“证是病机”,并没有问题,乍看上去,由于她包括了病变的部位,原因,性质,以及邪正关系,反应出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变化的本质,因而她比症状更全面,更深刻,更正确地揭示了疾病的本质。但是试问——
如果“证是病机”,那么《中医内科学》所谓的“审证求机”又应该审哪一个“证”来求什么样的“机”?

2.药证与“药症”
“药证”等于“药症”,“气上冲”只是一个症状,这是很多人对“药证”最普遍的误解。
首先,药证包含了症状。
如果没有症状,当一个活生生地病人站在您面前的时候,我们要凭借什么去辨别“寒郁”“气虚”的病机?
如果没有症状,《内经》所谓:“有诸内,必形诸外”之“外”又作何解?
如果脱离了“病人体型的高矮胖瘦,皮肤的黑白润枯,肌肉的坚紧松软以及口,眼,鼻,舌,唇,喉,脉,腹,血液,分泌物”这些实实在在的表现,望闻问切,您要望什么,闻什么,又问什么?切什么?
如果脱离了客观的症状,八纲,六经,病因,脏腑,气血津液,卫气营血,三焦等各种辨证方式如何落在实处?
如果不能离开客观的症状,“药证是八纲,六经,病因,脏腑,气血津液,卫气营血,三焦等各种辨证方式最具体的表现形式”之说又有何不妥?因此没有任何一种辨证方式可以脱离人体与疾病作用的外在表现而独立存在,“药证”也不例外。

但是,必须认识到,药证决不是与“药症”划等号。如果单纯地把桂枝证理解为“气上冲”,而把“气上冲”解读为一个孤立的症状,这是对药证理解的肤浅,
“受本难知,发则可辨,因发知受”,作为用药的指征和证据的“药证”包含了“症状”,但“药证”不仅仅是症状,每一个看似简单的表述背后都有其独特的内涵。有的方证与药证,就是西医所说的病,有的是某种“综合征”,有的则是中医同行的证,还有的是症状,还有的是一种体质状态。此时的“药证”“方证”反应的临床证据与药物之间是高效的对应关系。对于这个关系,张仲景告诉了我们“是什么”,他并没有解释“为什么”。
当然,后世伤寒家可以用六经去解释它,温病学家可以用卫气营血、三焦去解释它,补土派温补派可以用脏腑生克去解释它,他们甚至会因为解释的不同而争论不休。但几千年来证据与药物之间“方证相应效如桴鼓”的关系却未因任何一个人的正解、误解、曲解而改变过……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药证”和“方证”不是简单的“药”+“症”,“方”+“症”,它是一种立足整体的诊断用药浑然一体的用药模式。
“药证”和“方证”不是黄煌老师的,也不是任何一个人的,药证是客观的存在的,是我么的前辈在数千年的临床实践中反复验证摸索出来的。它过去存在,现在存在,将来依然存在。
“药证”和“方证”的客观性不以任何说理方式的改变而改变,但其背后的真理将随着对“方证”“药证”认识的深入而更加逼近真实!这个真实的所在,就是理之所在。

3讲“方证”“药证”就不讲理论吗?
一直以来,黄老师强调 “先问是什么,再问为什么”,而不是“只问是什么,不问为什么”。针对和子的疑惑,黄老师也诚恳地回复过:
“我从来没否定你们开展理法的研究,我欢迎多学科多途径对中医的临床事实开展研究,但是,整理经验和事实,是科学研究的第一步,没有弄清是什么?又如何能弄懂为什么呢?我不是不讲理法,而是说先摆事实,后讲道理。”
先问“是什么”,是为了更好地探求“为什么”。

先后之说有岂可等同于取舍之别。
善学者可自辨。
偏执者当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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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悬指下争功险,药到肠中补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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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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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3: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黄煌老师一直本着 不求其全,但求其真的治学态度来教导学生。虽不能做到尽善尽美,但必定是句句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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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3: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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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4: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清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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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4: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写得很清楚,对黄师的方证药证说的理解又进了一步。
不过我还是有些疑问:
不弄懂为什么,真的可以彻底弄懂是什么吗?这两者真的可以分开吗?
究竟是桂枝还是肉桂,究竟是北柴胡还是南柴胡,究竟是党参还是人参,这些搞不明白,又怎么去谈是什么。而要搞清这些,可能还是要先搞明白为什么吧。治痞的真的是靠人参?未必吧。
不然,我们用的小柴胡汤其实不是仲景的小柴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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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5: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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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6:4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方证,是在证据确凿下的按一定原则的药味组合。药证,是单独药味的特殊功效,是方证主治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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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方医生黎崇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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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7: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起李赛美老师讲课的一句话:清清楚楚小柴胡,不清不楚小柴胡,哈哈,虽说理不辨不明,但是世界之事哪里那么多说的明谈的清的[s:180]
中医已经融入我的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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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9: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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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法圆通医家诀,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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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9: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美文分享,甘之如炲!
学经方,用经方,学致以用,用经方,学经方,学用结合。我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jingfangren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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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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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1 19: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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