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体质 药证 方证
查看: 3691|回复: 4

补发:《伤寒论》第三十六条新议

[复制链接]

884

主题

2万

积分

5996 小时

在线时间

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1561
发表于 2011-11-27 18: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伤寒论》第三十六条新议

《伤寒论》第三十六条原文: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
    一,文意。太阳与阳明合病:太阳经层面和阳明经层面同时发生外感病;肺脏本属太阴经层面,但由于肺为华盖,主气,主表,因此,太阳经层面的外感病就涉及肺脏的一些外感病,所以肺脏的外感病都归属于太阳病,太阳病从脏腑范围说,包括膀胱、小肠、呼吸道、肺脏等一些疾病;阳明病,即阳明经层面的外感病,从空间位置讲在太阳经层面的里层,从脏腑范围来讲,包括大肠、胃等一些疾病。喘而胸满者:喘,呼吸不通畅的一种症状;胸满,胸腔胀满。这两者放在一起有什么关系吗?首先,“喘”是实证,不是虚证,因此,这就和心脏病引起的气短作了明显的区分,即排除了心脏病的可能性。其次,在实证范围内,在太阳经和阳明经范围内,能引起喘证的原因有两种:一是肺系受寒邪的约束,肺气不宣而喘;一是胃腑受热邪雍滞,热系阳邪,性上炎,沿子母路线截断肺脏金气下降,肺气不降也即肺气不宣,肺气不宣自成喘证。有人或问:也许是胃腑受寒,小肠阳不虚,逼寒气上逆并阻隔肺气不宣而成喘,然,胃为受纳脏腑,气逆必呕,与本案症状不符,故非是。这样看来,本案应是前两种情况,但若胃腑邪热壅滞,必有腹满症状,这又与本案症状不符。因此,本案病情应是寒邪壅肺,胃腑少有邪热作祟,故不可下,宜用麻黄汤。一个宜字,表明仲景当时处理这种两经合病问题也感棘手,麻黄汤不是最佳方剂,因而方剂前加宜字。对于这种既有太阳表寒,又有阳明里热的合病,应该如何治疗?仲景给的步骤是先解表。理由是:
  1,有表证就说明正气抗邪的趋势是向上向外的,治疗应顺其势;2,表气不开,郁闭的阳气不得泄越,里热也不得解除;3,病属初期,虽阳明有热,却未成实,下之则徒伤正气,易使表邪内陷;只要太阳寒郁一开,阳明热邪也可通过肌表泄越,虽不清阳明热邪而阳明热邪也能自解。
   可否在麻黄汤中加石膏一味药改良呢?还有待考证。
   二,诊断意。其一,为什么在外感病中会出现合病呢?这说明内伤复杂。像本案病家,肺阳不足,不能抗寒邪于外,因而受寒邪郁闭;胃阴不足,难以抵抗热邪煎熬,因而热邪留滞。这说明辨别合病的关键还是辨别内伤。其二,对于合病的分析,应用排除逻辑法;像本案分析过程,是把可能关联的病变都罗列出来,然后逐一排除,排除的原则是脉证考察,这是《伤寒论》常用的逻辑思维。其三,表里同病,如何治疗,得讲究次序,次序不是人定的,而是祛邪不能伤正,驱邪有利于正气恢复这个规律决定的。能不能说表里同病就表里同治呢?还不一定,还得要看表证和里证的量化程度;当表证为主,里证为次时,先解表,后视里证程度而酌情治里;当里证为主,表证为次时,应表里同治。比如现代常用的防风通圣散,就是一个表里同治的方剂,临床上就存在这个问题,有人用了说好,有人用了说表证未除却出现了下利,为什么?就在一个量化问题。再比如《伤寒论》中仲景对大青龙汤的应用就有十分谨慎的告诫,大青龙汤就是表里合病的方剂,能不能用,得看表里量化程度。观三十八条“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 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之,服之则厥逆,筋惕肉润,此为逆。”(本条解析见三十八条解密)




上一篇:简述仲景笔下的“胃中”,“心下”,“心中”
下一篇:补发:《伤寒论》第三十四条新议

0

主题

0

积分

0 小时

在线时间

游客

积分
0
发表于 2012-2-13 12:5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顶上去再说。回头慢慢研究下



















SIGNATURE:-----------------------------
A good fame is better than a good face.
nike free run 2   ,   nike lunareclipse 2    ,   nike free run 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积分

132 小时

在线时间

游客

积分
0
发表于 2012-2-29 16: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0

积分

6 小时

在线时间

小学生

Rank: 1

积分
20
发表于 2012-3-22 14: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积分

13 小时

在线时间

游客

积分
0
发表于 2012-4-1 14: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s:18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捐助本站|小黑屋|手机版|经方医学论坛 ( 苏ICP备05020114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22 11:02 , Processed in 0.066826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4-2024 hhjfs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