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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执简驭繁、以一当百——法胜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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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22: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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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孜孜以求特效方、秘方,其实皆是舍本求末。真正有用的是法,而不是方。古来医方无数,你不可能记住那么多方。而实际上方虽多,许多方都是大体雷同的。因此,古方只是给我们一个示范,教我们从方中悟出其内涵,也就是“法”来。

经方的实质也是法。如果不把经方当作法来学、来用,那一定落于二三流。古人为什么说《伤寒论》有三百九十七法?这法中不是已经包含了113方的内涵了吗?有人说,经方不能动,不能轻易加减。那就只会用死方,不会用活法。

方是死的。只有法才是活的,它可以变化万千,以应对变化无常的病证。掌握了这些法,你还可以制定新方。虽是新方,却是古法。药虽有异于经方,法却与古方相承。

那么经方有什么用?它是法的载体,是古贤示法的典范。你只注重方,而忘记了法,不是舍本求末是什么?

最后,再回到那个老话题:要想从经方中悟出更高层次的法来,你必须精通中医理论。否则,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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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06: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经方学习中,舍方取法,<,单一的取法.> 楼主此见, 在下不敢苟同.

这样就无法把握经方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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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09: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楼(jtlzl18) 的帖子

“舍方取法”?那是您的误读。请再仔细阅读原帖。

准确地说,应该是“以法统方”。就像军队一样,没有法度,则是一盘散沙,不能成军。

“精髓”?经方的精髓是什么?除了方中所寓的法,还有什么精髓?

方是法的载体。没有方,法也不能体现,不能付诸实施。反之,没有法,方就没有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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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1: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s:184]  [s:184] “以法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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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1: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用什么“法”统方?千人千法,黄帝法?扁鹊法?白氏法(看哪天挖出来)?更不用说后世各种学派的不同理论了,同一个老师教出来的学生可能“理论”都不一样。《伤寒论》就这么百来方,后世读伤寒的读出了多少种伤寒理论?你学一生可能都学不完,而且还再不断产生。你从谁的法?最终你从的只是你的“法”而已,别人从的法与你不同,是对还是错?或者反过来别人认为你的法是对是错?再把眼光放宽些,看看中国其他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看看世界各地的传统医药,同样的疾病、同样的草药,但可能在截然不同的医学理论、用药理论的指导下使用,你能认同他们的“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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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1: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所说的“以法统方”,其实是隐含了一个前提的,就是自己首先要认定某一具体的医学理论为“正宗” (真理)。否则无从谈起,但这个理论是否“真理”,这个别人就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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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2: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位经方大师说过:守一法不如守一方.其实我觉得很有道理的.对我们那些新手没有经验的中医很有益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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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12: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用什么“法”统方?千人千法,黄帝法?扁鹊法?白氏法(看哪天挖出来)?更不用说后世各种学派的不同理论了,同一个老师教出来的学生可能“理论”都不一样。《伤寒论》就这么百来方,后世读伤寒的读出了多少种伤寒理论?你学一生可能都学不完,而且还再不断产生。你从谁的法?最终你从的只是你的“法”而已,别人从的法与你不同,是对还是错?或者反过来别人认为你的法是对是错?再把眼光放宽些,看看中国其他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看看世界各地的传统医药,同样的疾病、同样的草药,但可能在截然不同的医学理论、用药理论的指导下使用,你能认同他们的“法”吗?

人是选择能力的,除非你没有脑子。何止“法”多,“方”也很多啊。你怎么就知道选择经方,而不选择其他的方?法虽多,难道不可以择善而从?

大千世界本来就是纷繁复杂的,原野上盛开的花何止千百种?难道人就无法生存了?猫吃老鼠,鹰捉兔子,螳螂捕蝉,屎壳郎喜欢粪球,难道你不知道你自己喜欢什么选择什么?人类的文明本来就是前后相承、继往开来的。桃树自然开桃花,梨树自然结梨子,又有什么好犹豫的?

医法也不是绝对的,每一种法都有特定的适应范畴。你牵出那么多的“法”来,只能说明你缺少思考的能力!学问各有门户,各有疆界。就说经方也是一门,难道经方中就没有医法?

宇宙世界虽然纷繁复杂,但是秩序井然。可是我们有些学医的人,脑子中一片混乱,毫无秩序可言。在他们的脑子中,根本就不懂得生命,凭什么治病?就像建筑大楼一样,你就抱着一堆砖头,那大楼就建起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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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12:5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位经方大师说过:守一法不如守一方.其实我觉得很有道理的.对我们那些新手没有经验的中医很有益 的

我看这位“经方大师”未免小家子气。不过难怪,守方容易,守法难。方是摆在那儿的,是前人的成果,现成的。法,却需要高智慧的人才能把握,才会应用。古方哪里来的,不就是古圣人据法而制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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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4: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古方哪里来的,不就是古圣人据法而制的吗? "

你完全本末倒置了,还是多学点医药史好。(当然不是那些传说史)

中医药的医疗在没有后世所谓阴阳五行学说很久很久之前就存在,没有这些医疗实践,就不会产生后面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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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5: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楼(大河) 的帖子

方是法的载体。没有方,法也不能体现,不能付诸实施。反之,没有法,方就没有灵魂
非常赞同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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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6: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多极有效验的单方秘方来看,真也说不清。硬要说法胜于方,似乎绝对了些。守一方而专一病,此种例子也有。简言之,方不需要加减调整就可以用来治疗某一类病的时候,好像法就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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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为法如梦也如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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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6: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方与法如阴阳,然其要一矣,适用治病就好。
一切法无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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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6: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河言之有理,道法自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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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6: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医生都会有大河的感受,临床变化万千,方和法随病情而变;
追求更高境界的人都有汤先生的困惑,去读更多书,发现各家说的都不一样,很困惑。
公认的法是中景法,但是中景方是否能治所有病呢?这个不用人去回答。
但是中景法却是可以治疗所有病的,问题是中景的书少了八卷,这就有了百家学说。
法也好,方也好,先让初学者要有疗效,通过中景方治好了一些疾病,有了兴趣,再去研究更深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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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外感如将,疗内伤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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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9: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道术合一、施用有效是硬道理,舍此俱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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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9: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方的精髓是方证,是药证,是古人用方,药治病的有效经验. 经得起重复实践,具有很强的实证性.治法是由方剂和药物的功能逻辑推导出来的. 离开了方和药治法就无以存在.治法固然可帮我们更娴熟的使用方剂和中药. 但治法不能取代方证和药证的功能. 方,药和证之间具有很强的对应关系. 某某证,古人的经验为我们找到了最为有效的方或药.光是有治法,离开了确定性的方和药,就很难实现最佳疗效. 治法是较宽泛的概念, 同一治法可在若干个方,药中体现. 离开了确定的方和药光凭治法,就丧失了方证,药证的可操作性,就难实现高效中医临床和中医知识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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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9: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有实践再有理论,有了实践和理论后理论再来指导实践。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
楼主和汤先生讲得都很好。
向两位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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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20: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医生都会有大河的感受,临床变化万千,方和法随病情而变; 追求更高境界的人都有汤先生的困惑,去读更多书,发现各家说的都不一样,很困惑。 公认的法是中景法,但是中景方是否能治所有病呢?这个不用人去回答。但是中景法却是可以治疗所有病的,问题是中景的书少了八卷,这就有了百家学说。法也好,方也好,先让初学者要有疗效,通过中景方治好了一些疾病,有了兴趣,再去研究更深的法。
------------------------
[s:184]临床变化万千,方和法随病情而变;大河的讲话不无道理,自己也常常很困惑方和法,有时候舍方,有时候取法,中景的东西不要死守,不要因为自己一定要在每个病人身上找到经方的证据而废弃其他的方、法,中景给你客观的东西,我们也要想一些主观的东西,论病而定吧。。。对医学的最求是无止境的,昨天好的东西可能今天就不是好的东西了,经典的东西要去学,也要有自己的思想,最重要不要违背医德给病人看病,坚持不懈去阅读/思考,初学中医在经典和非经典之间有个合适的度很重要,人的阅历会改变很多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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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20: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胡希恕老先生是最讨厌讲"法"的一个医家.
看他的伤寒讲解,动辄一药有一药的适应证,一方有一方的特定症候群.
他反复强调,不是"气虚",黄芪,党参,白术就都可以随便用.里面是有区别的.
治学需细,需慎. 这对初学者是很关键的一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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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20: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也好,方也好,先让初学者要有疗效……
这是一个天大的误会。初学者不应追求疗效,而应系统地学习中医经典,打好坚实的基础。过去中医带徒,学本草都不准看药物功能,只准看药物性味、升降浮沉、药物归经等等。到了一定程度,才可以学习药物功能。学中医一开始根本就不准看病,不准过早看临床书籍,一定要先学经典,打好基础之后才能接触临床内容。

现在好了,刚开始学中医,就想开方治病。这是医学教育误入歧途。哪个老师这样教,就是害人的庸师。哪个病人愿意作你的试验品?

有些特效方,是作为正常治疗的补充,是属于“奇法”范畴。医法也有正与奇,这是不可混淆,也不可相互替代的。大河所论属于正法,不可拿奇法来排斥正法。不懂正与奇,也是某些医人之大病。但是初学者就追求奇法,一开始就走了邪路。必须系统掌握正法之后,才可以恰如其分地学习和运用奇法。不懂正法,奇法也不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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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息尚存,从吾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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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20: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古字为:灋;从“水”,表示公平如水‘“廌”(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
建议楼上的师兄们,可以品读下钱超尘先生之《伤寒论文献通考》、《唐本伤寒论》,钱老在书序中明确提示:“无方曰法,有方曰证”的学术理念,及整理研究日本江户时期著名中医文献学家的著作,在读黄师之书,也许会更加亲切,用词不当之处,还望谅解
一息尚存,从吾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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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21: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方与法谁先谁后?汤先生建议我多学的医学史,谢谢提醒。不过医学史那点东西不需要费多少功夫。教科书将历史变成了了政治哲学的说教,大河不太喜欢。许多结论性的东西无非是片面的看法。

就算方在前,法在后,那高低层次不是很明确吗?既然有了方,医学为什么还会产生法?如果法不高于方,那法不是多余的吗?

原始时代的医药,那个“方”不是后来意义上的方,因为那时候还没有“证”的概念。这与民间验方相似,百姓人人可用。后来作为“方剂”的“方”,已经有配伍的讲究,已经有针对病证的治疗目标,而这就是制方之“理”,也就是方中所寓的“法”。这个与“证”相对的方,才是医家之“方”。从民间验方到医家用方,就是间隔着“理、法”的层次。经方医学如果舍弃了“理、法”,必将降格为民间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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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21: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方曰法,有方曰证”的学术理念,学习了。
但这是空屁,等于没说。
大河先生的法是善意的法,钱的法是玄的。
我每张方都是法,谁来管我!
我对事不对人,不要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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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息尚存,从吾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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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4 02: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这句:“但这是空屁,等于没说。”
您是荣誉会员,俺一直很尊重
学术就是应该百家争鸣,俺提出钱老的一个观点
请尊重学术,尊重像钱老等老一辈中医人
一息尚存,从吾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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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是证,用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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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4 19: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医治病需要中医方法统领!有尊脏腑辩证;有尊方证对应;有尊六经辩证;温病尊卫气营血,三焦辩证,这些理论就是法,药的有机组合就是方。每个方有其适应的症状。
    胡老遵循方药对症,这种方法直接对应证,不是对应症。病症有许多证组成,其实先辨病,还是直接辩证都有好处,也都有缺点。
    到底怎样执简驭繁?我认为中医没有捷径可走!只有熟读经典,结合临床,反复体会。才能执简驭繁!否则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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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4 20: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0楼大河于2010-11-23 20:38发表的  :

这是一个天大的误会。初学者不应追求疗效,而应系统地学习中医经典,打好坚实的基础。过去中医带徒,学本草都不准看药物功能,只准看药物性味、升降浮沉、药物归经等等。到了一定程度,才可以学习药物功能。学中医一开始根本就不准看病,不准过早看临床书籍,一定要先学经典,打好基础之后才能接触临床内容。

现在好了,刚开始学中医,就想开方治病。这是医学教育误入歧途。哪个老师这样教,就是害人的庸师。哪个病人愿意作你的试验品?

.......
独出手眼,卓尔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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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4 20: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诸位以为方证相应的方是方,那可不可以说仲景的六经就是法~!方是法的细目[s:181]]思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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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4 22:3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浅尝者求方,深思者必求法;
浅尝者一病一方,无对应方药则束手;深思者一病万方,无对应方药却能随手成方。
浅尝者手中无剑便会败北;深思者,举手投足之间,都有一把无形之剑,战无不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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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07: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7楼(雍乾) 的帖子

如果诸位以为方证相应的方是方,那可不可以说仲景的六经就是法~!方是法的细目]思考中……!

大河以为,六经是理,而不是法。法是从理中生出的“办法”,也就是治疗措施、解决途径。如仲景所云“不可发汗”、“宜下之”,便是对“法”的论述。“方”,只是实现“法”的手段、工具。不知先生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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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5 08: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法方药!关于此类争论好像不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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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10: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0楼(槐杏) 的帖子

您是明白人,自然不必再谈如此低层次的东西。但是对于初学的人来说,不一定都明白。这个论坛其实是为教学服务的,不是高层次学术讨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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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5 11: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多想象楼主那样学会一种法,以一当百,多好啊,结果还是要去背那么多的经典,看来是没有什么简便法门了。《:执简驭繁、以一当百》确实是我们学医人的终极目标。
一切法无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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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5 17: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法方药
[s: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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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以致用,开拓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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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6 21: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共性与个性,一般与具体。
学以致用,重在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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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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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6 22: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2楼大河于2010-11-23 21:00发表的  :
方与法谁先谁后?汤先生建议我多学的医学史,谢谢提醒。不过医学史那点东西不需要费多少功夫。教科书将历史变成了了政治哲学的说教,大河不太喜欢。许多结论性的东西无非是片面的看法。

就算方在前,法在后,那高低层次不是很明确吗?既然有了方,医学为什么还会产生法?如果法不高于方,那法不是多余的吗?

原始时代的医药,那个“方”不是后来意义上的方,因为那时候还没有“证”的概念。这与民间验方相似,百姓人人可用。后来作为“方剂”的“方”,已经有配伍的讲究,已经有针对病证的治疗目标,而这就是制方之“理”,也就是方中所寓的“法”。这个与“证”相对的方,才是医家之“方”。从民间验方到医家用方,就是间隔着“理、法”的层次。经方医学如果舍弃了“理、法”,必将降格为民间验方。
我赞同大河先生的观点。也明白大河先生的苦心。但大河先生所说的法,不是诸多跟贴者所理解的法。要知道:第一个鸡蛋就是鸡生的;第一只鸡就是鸡蛋暖出来的。不须强分先后,自寻烦恼。
陈言难尽真如理,相会只留一笑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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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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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7 15: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是什么?是抓主症。主症抓准了,方就出来了。
如何去发现那些指向病位的主症,不用记经方,也能开出经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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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同意楼上观点。特别是:如何去发现那些指向病位的主症,不用记经方,也能开出经方来!
经方是融化在中医思维骨髓里的东西,也许不一定做得到亦步亦趋,但经方之法可时时体现。若方中用桂枝和芍药或柴胡和黄芩,如此等等,是否可认为取法经方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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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7 17: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法”之人,根本抓不住主症
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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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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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7 18: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单方,到复方的发展,是从实践到认识的发展;从对于方的认识,到对于法的认识,也是从实践到认识的发展。没有方,就无从谈法,没有法,也就无所谓方。方与法,是中医药学的专业认识,或者说,是一种对立统一规律的认识。老百姓煮山药、大枣吃,只是作为食物来充饥,不能叫做方;而中医用来治病,才能称其为方药。所以,客观的说,方离不开法,法亦离不开方。方若离开法,就不成其为方;法若离开方,也就不成其为法。比如八法中之汗法,若没有太阳病证之方药,汗法怎么实现?反过来,没有汗法的确立,又怎能称其为太阳病方。偏方、验方、也应有法,只是可能使用者不大清楚其法;若没有法,只能称其为草药,而不能称其为方药。所谓偏方、验方、祖传秘方等等,之所以称其为方,只是出于中医药行业的习惯称谓而已,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若不明其法,就不能立其为方,而只是有药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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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7 20: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的理解。讨论到这里,大河的用意也算表达出来了。以上几位说的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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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0 21: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是抽象、灵魂,方是具象、肌体,二者可分又不可离。无法之方不能称为方,无方之法不存在。仲景397法实则暗示就是397方。病无限方亦无限,但以法归类只有八法而已。然一法之中八法备焉,八法之中百法备焉。大河观点可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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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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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3: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河说得是很浅显很普通的道理,可就是有那么多人不理解,他们想在科学上找到一条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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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边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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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2 00: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俺菜鸟 不懂 乱涂几句
华山派的——剑宗厉害? 华山派的——气宗厉害?
还是独孤九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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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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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5 11: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河老师说的对。方与法的这个问题,处在不同层次的从医者,会有不同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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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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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23: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丹溪对局方也是多有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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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5 14: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雷握奇 的帖子

雷握奇:丹溪对局方也是多有感慨 (2015-11-04 23:15) 
朱丹溪绝对是临床大师!经方局方药多燥
但是朱丹溪很好地解决了
从他的医案看朱丹溪绝对是很擅长经方加减变化的
但绝对不是方证对应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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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海绵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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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5 21: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不管直指与假借,现在临床有用的才是真的,其他的等西医从微观凭空造个人走完一生并距无巨细的观察,克隆的,胎卵的,嫁接的,杂交的基因复制的都不算。编辑帖子时间长了记得要本地保存,出现非法请求时直接复制粘贴ok西医是不错,排除数据采集问题,只是现在全世界的计算机加起来也运算不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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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0 23: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逆流挽舟,补南泻北,增水行舟,等等,都属于治法,方从法出,方随证立,依法统方是方剂的组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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