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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徐灵胎先生《医学源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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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2 10: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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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叙
医,小道也,精义也,重任也,贱工也。古者大人之学,将以治天下国家,使无一夫不被其泽,甚者天地位而万物育,斯学者之极功也。若夫日救一人,月治数病,頋此则失彼,虽数十里之近,不能兼及。况乎不可治者,又非能起死者而使之生,其道不已小乎?虽然,古圣人之治病也,通于天地之故,究乎性命之源,经络脏腑,气血骨脉,洞然如见,然后察其受病之由,用药以驱除而调剂之。其中自有玄机妙悟,不可得而言喻者,盖与造化相维,其义不亦精乎?道小,则有志之士有所不屑为。义精,则无识之徒有所不能窥也。人之所系,莫大乎生死。王公大人,圣贤豪杰,可以旋转乾坤,而不能保无疾病之患。一有疾病,不得不听之医者,而生杀唯命矣。夫一人系天下之重,而天下所系之人,其命又悬于医者,下而一国一家所系之人更无论矣,其任不亦重乎!而独是其人者,又非有爵禄道德之尊,父兄师保之重,既非世之所隆,而其人之自视,亦不过为衣食口腹之计。虽以一介之微,呼之而立至,其业不甚贱乎?任重,则托之者必得伟人。工贱,则业之者必无奇士。所以势出于相违,而道因之易坠也。余少时頗有志于穷经,而骨肉数人疾病连年,死亡略尽。于是博览方书,寝食俱废,如是数年。虽无生死肉骨之方,实有寻本溯源之学。九折臂而成医,至今尤信。而窃慨唐宋以来,无儒者为之振兴,视为下业,逡巡失传,至理已失,良法并亡。惄焉伤怀,恐自今以往不复有生人之术。不揣庸妄,用敷厥言,倘有所补所全者,或不仅一人一世已乎?
乾隆丁丑秋七月洄溪徐大楱书于吴山之半松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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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2 10: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元气存亡论


养生者之言曰:天下之人,皆可以无死。斯言妄也,何则?人生自免乳哺以后,始而孩,既而长,既而壮,日胜一日。何以四十以后,饮食奉养如昔,而日且就衰?或者曰:嗜欲戕之也。则绝嗜欲,可以无死乎?或者曰:劳动贼之也。则戒劳动,可以无死乎?或者曰:思虑扰之也。则屏思虑,可以无死乎?果能绝嗜欲,戒劳动,减思虑,免于疾病夭札则有之。其老而眊,眊而死,犹然也。况乎四十以前,未尝无嗜欲劳苦思虑,然而日生日长。四十以后,虽无嗜欲劳苦思虑,然而日减日消。此其故何欤?盖人之生也,顾夏虫而却笑,以为是物之生死,何其促也,而不知我实犹是耳。当其受生之时,已有定分焉。所谓定分者,元气也。视之不见,求之不得,附于气血之内,宰乎气血之先。其成形之时,已有定数。譬如置薪于火,始燃尚微,渐久则烈,薪力既尽,而火熄矣。其有久暂之殊者,则薪之坚脆异质也。故终身无病者,待元气之自尽而死,此所谓终其天年者也。至于疾病之人,若元气不伤,虽病甚不死;元气或伤,虽病轻亦死。而其中又有辨焉。有先伤元气而病者,此不可治者也。有因病而伤元气者,此不可不预防者也。亦有因误治而伤及元气者,亦有元气虽伤未甚,尚可保全之者,其等不一。故诊病决死生者,不视病之轻重,而视元气之存亡,则百不失一矣。至所谓元气者,何所寄耶? 五脏有五脏之真精,此元气之分体者也。 而其根本所在,即《道经》所谓丹田, 《难经》所谓命门,《内经》所谓七节之旁中有小心。阴阳阖辟存乎此,呼吸出入系乎此。无火而能令百体皆温,无水而能令五脏皆润。此中一线未绝,则生气一线未亡,皆赖此也。若夫有疾病而保全之法何如?盖元气虽自有所在,然实与脏腑相连属者也。寒热攻补,不得其道,则实其实而虚其虚,必有一脏大受其害。邪入于中,而精不能续,则元气无所附而伤矣。 故人之一身,无处不宜谨护,而药不可轻试也。若夫预防之道,惟上工能虑在病前,不使其势已横而莫救,使元气克全,则自能托邪于外。若邪备为害,则乘元气未动,与之背城而一决,勿使后事生悔,此神而明之之术也。若欲与造化争权,而令天下之人终不死,则无是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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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2 11: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躯売经络脏腑论


凡致病必有因,而受病之处则各有部位。今之医者曰:病必分经络而后治之。似矣,然亦知病固非经络之所能尽者乎?夫人有皮肉筋骨以成形,所谓躯壳也。而虚其中,则有脏腑以实之。其连续贯通者,则有经有络贯乎脏腑之内,运乎躯壳之中,为之道路,以传变周流者也。故邪之伤人,或在皮肉,或在筋骨,或在脏腑,或在经络。有相传者,有不相传者,有久而相传者,有久而终不传者。其大端则中于经络者易传。其初不在经络,或病甚而流于经络者,亦易传。经络之病,深入脏腑,则以生克相传。惟皮肉筋骨之病,不归经络者,则不传,所谓躯壳之病也。故识病之人,当直指其病在何脏何腑,何筋何骨,何经何络,或传或不传,其传以何经始,以何经终。其言历历可验,则医之明者矣。今人不问何病,谬举一经以藉口,以见其颇识《内经》,实与《内经》全然不解也。至治之难易,则在经络者易治。在脏腑者难治,且多死。在皮肉筋骨者难治,亦不易死,其大端如此。至于躯壳脏腑之属于某经络,以审其针灸用药之法,则《内经》明言之,深求自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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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3 13: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表里上下论


欲知病之难易,先知病之浅深。欲知病之浅深,先知病之部位。夫人身一也,实有表里上下之别焉。何谓表?皮肉筋骨是也。何谓里?脏腑精神是也。而经络則贯乎其间。表之病易治而难死,里之病难治而易死。此其大略也。而在表在里者,又各有难易,此不可执一而论也。若夫病本在表,而传于里。病本在里,而并及于表。是为内外兼病,尤不易治。身半已上 之病,往往近于热。身半已下之病,往往近于寒。此其大略也。而在上在下,又各有寒热,此亦不可执一而论也。若夫病本在上,而传于下,病本在下,而传于上,是之谓上下兼病,亦不易治。所以然者,无病之处多,有病之处少,则精力犹可维持,使正气渐充,而邪气亦去。若夫一人 之身,无处不病,則以何者为驱病之本,而复其元气乎?故善医者,知病势之盛而必传也,豫为之防,无使结聚,无使泛滥,无使并合,此上工治未病之说也。若其已至于传,则必先求其本,后求其标,相其缓急而施治之。此又桑榆之收也。以此决病之生死难易,思过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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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4 11: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阴阳升降论


人身象天地。天之阳藏于地之中者,谓之元阳。元阳之外护者谓之浮阳。浮阳则与时升降,若人之阳气则藏于肾中而四布于周身,惟元阳则固守于中,而不离其位。故太极图中心白圈,即元阳也,始终不动。其分阴分阳,皆在白圈之外。故发汗之药,皆鼓动其浮阳,出于营卫之中,以泄其气耳。若元阳一动,则元气漓矣。是以发汗太甚,动其元阳,即有亡阳之患。病深之人,发喘呃逆,即有阳越之虞,其危皆在顷刻,必用参附及重镇之药,以坠安之。所以治元气虚弱之人,用升提发散之药,最防阳气散越,此第一关也。至于阴气则不患其升,而患其竭,竭则精液不布,干枯燥烈,廉泉玉英,毫无滋润,舌燥唇焦,皮肤粗槁。所谓天气不降,地气不升,孤阳无附,害不旋踵。《内经》云:阴精所奉其人寿。故阴气有余则上溉,阳气有余则下固,其人无病,病亦易愈。反此则危。故医人者,慎毋越其阳而竭其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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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必分经络脏腑论


病之从内出者,必由于脏腑。病之从外入者,必由于经络。其病之情状,必有凿凿可征者。如怔忡、惊悸为心之病,泄泻、膨胀为肠胃之病,此易知者。又有同一寒热而六经各殊,同一疼痛而筋骨皮肉各别。又有脏腑有病而反现于肢节,肢节有病而反现于脏腑。若不究其病根所在,而漫然治之,则此之寒热非彼之寒热,此之痛痒非彼之痛痒,病之所在全不关着, 无病之处反以药攻之,《内经》所谓诛伐无过,则故病未已,新病复起,医者以其反增他病,又复治其所增之病,复不知病之所从来,杂药乱投,愈治而病愈深矣。故治病者,必先分经络脏腑之所在,而又知其七情六淫所受何因,然后择何经何脏对病之药,本于古圣何方之法,分毫不爽,而后治之,自然一剂而即见效矣。今之治病不效者,不咎己药之不当,而反咎病之不应药。此理终身不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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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6 11: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治病不必分经络脏腑论


病之分经络脏腑,夫人知之。于是天下遂有因经络脏腑之说,而拘泥附会,又或误认穿凿,并有借此神其说以欺人者。盖治病之法多端,有必求经络脏腑者,有不必求经络脏腑者。盖人之气血,无所不通,而药性之寒热溫凉,有毒无毒,其性亦一定不移,入于人身,其功能亦无所不到。岂有某药止入某经之理?即如参芪之类,无所不补,砒鸩之类,无所不毒,并不专于一处也。所以古人有现成通治之方,如紫金锭、至宝丹之类,所治之病甚多,皆有奇效。盖通气者,无气不通。解毒者,无毒不解。消痰者,无痰不消。其中不过略有专宜耳。至张洁古辈,则每药注定云独入某经,皆属附会之谈,不足征也。曰:然则用药竟不必分经络脏腑耶?曰:此不然也。盖人之病,各有所现之处,而药之治病,必有专长之功。如柴胡治寒热往来,能愈少阳之病。桂枝治畏寒发热,能愈太阳之病。葛根治肢体大热,能愈阳明之病。盖其止寒热,已畏寒,除大热,此乃柴胡、桂枝、葛根专长之事。
因其能治何经之病,后人即指为何经之药。孰知其功能,实不仅入少阳、太阳、阳明也。显然者尚如此,余则更无影响矣。故以某药为能治某经之病则可,以某药为独治某经则不可。谓某经之病,当用某药则可,谓某药不复入他经则不可。故不知经络而用药,其失也泛,必无捷效。执经络而用药,其失也泥,反能致害。总之变化不一,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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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7 11: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肾藏精论


精藏于肾,人尽知之。至精何以生,何以藏,何以出?则人不知也。夫精,即肾中之脂膏也。有长存者,有日生者。肾中有藏精之处,充满不缺,如井中之水,日夜充盈,此长存者也。其欲动交媾所出之精,及有病而滑脱之精,乃日生者也。其精旋去旋生,不去亦不生,犹井中之水,日日汲之,不见其亏,终年不汲,不见其溢。《易》云: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其理然也。曰:然则纵欲可无害乎?曰:是又不然。盖天下之理,总归自然。有肾气盛者,多欲无伤,肾气衰者,自当节养。《左传》云;女不可近乎?对曰:节之。若纵欲不节,如浅狭之井,汲之无度,则枯竭矣。曰:然則强壮之人而绝欲,则何如?曰:此亦无咎无誉,惟肾气略坚实耳。但必浮火不动,阴阳相守则可耳。若浮火日动而强制之,则反有害。盖精因火动而离其位,则必有头眩、目赤、身痒、腰疼、遗泄、偏坠等症,甚者或发痈疽,此强制之害也。故精之为物,欲动则生,不动则不生。能自然不动则有益,强制则有害,过用则衰竭。任其自然,而无所勉强,则保精之法也。老子云: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之道,乃长生之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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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8 10: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脏一腑先绝论


人之死,大约因元气存亡而决。故患病者,元气已伤,即变危殆。盖元气脱,则五脏六腑皆无气矣。竟有元气深固,其根不摇,而内中有一脏一腑先绝者。如心绝,则昏昧不知世事。肝绝,则喜怒无节。肾绝,则阳道痿缩。脾绝,则食入不化。肺绝,则气促声哑。六腑之绝,而失其所司亦然。其绝之象,亦必有显然可见之处。大约其气尚存,而神志精华不用事 耳,必明医乃能决之。又诸脏腑之中,惟肺绝则死期尤促。盖肺为脏腑之华盖,脏腑赖其气以养,故此脏绝,则脏腑皆无禀受矣。其余则视其绝之甚与不甚,又观其别脏之盛衰何如,更观其后天之饮食何如,以此定其吉凶,则修短之期可决矣。 然大段亦无过一年者,此皆得之目睹,非臆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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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9 10: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君火相火论


近世之论,心火谓之君火,肾火谓之相火,此说未妥。盖心属火,而位居于上,又纯阳而为一身之主,名曰君火,无异议也。若肾中之火,则与心相远,乃水中之火也,与心火不类,名为相火,似属非宜。盖阴阳互藏其宅,心固有火,而肾中亦有火。心火为火中之火,肾火为水中之火,肾火守于下,心火守于上,而三焦火之道路,能引二火相交。心火动,而肾 中之浮火亦随之。肾火动,而心中之浮火亦随之。亦有心火动而肾火不动,其患独在心。亦有肾火动而心火不动,其害独在肾。故治火之法,必先审其何火,而后用药有定品。治心火,以苦寒。治肾火;以咸寒。若二脏之阴不足以配火,则又宜取二脏之阴药补之。若肾火飞越,又有回阳之法,反宜用温热,与治心火迥然不同。故五脏皆有火,而心肾二脏为易动,故治法宜详究也。若夫相火之说,则心胞之火能令人怔忡、面赤、烦躁、眩晕,此则在君火之旁,名为相火,似为确切。试以《内经》参之,自有真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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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0 10: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诊脉决死生论


生死于人大矣。而能于两手方寸之地,微末之动,即能决其生死,何其近于诬也?然古人往往百不失一者,何哉?其大要则以胃气为本。盖人之所以生,本乎饮食,《灵枢》云:谷入于胃,乃传之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寸口肺经,为百脉之所会,故其来也,有生气以行乎其间,融和调畅,得中土之精英,此为有胃气。得者生,失者死,其大较也。其次,则推天运之順逆。人气与天气相应,如春气属木,脉宜弦,夏气属火,脉宜洪之类。反是则与天气不应。又其次,则审脏气之生克。如脾病畏弦,木克土也。肺病畏洪,火克金也。反是则与脏气无害。又其次,则辨病脉之从违。病之与脉各有宜与不宜。如脱血之后,脉宜静细,而反洪大,则气亦外脱矣。寒热之症,脉宜洪数,而反细弱,则真元将陷矣。至于真脏之脉,乃因胃气已绝,不营五脏,所以何脏有病,則何脏之脉独现。凡此皆《内 经》、《难经》等书言之明白详尽,学者苟潜心观玩,洞然易晓,此其可决者也。至云诊脉即可以知何病,又云人之死生无不能先知,则又非也。盖脉之变迁无定,或有卒中之邪,未即通于经络,而脉一时未变者;或病轻而不能现于脉者;或有沉痼之疾,久而与气血相并,一时难辨其轻重者;或有依经传变,流动无常,不可执一时之脉,而定其是非者。况病之名有万,而脉之象不过数十种,且一病而数十种之脉,无不可见,何能诊脉而即知其何病? 此皆推测偶中,以此欺人也。若夫真脏之脉,临死而终不现者,则何以决之?是必以望闻问三者合而参观之,亦百不失一矣。故以脉为可凭,而脉亦有时不足凭。以脉为不可凭,而又凿凿乎其可凭。总在 医者熟通经学,更深思自得,则无所不验矣!若世俗无稽之说,皆不足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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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1 09: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脉症轻重论


人之患病,不外七情六淫,其轻重死生之别,医者何由知之?皆必问其症,切其脉,而后知之。然症脉各有不同,有现症极明,而脉中不见者。有脉中甚明,而症中不见者。其中有宜从症者,有宜从脉者,必有一定之故。审之既真,则病情不能逃。否则不为症所误,必为脉所误矣。故宜从症者,虽脉极顺而症危,亦断其必死。宜从脉者,虽症极险而脉和,亦决其必生。如脱血之人,形如死状,危在顷刻,而六脉有根,则不死。此宜从脉不从症也。如痰厥之人,六脉或促或绝,痰降则愈,此宜从症不从脉也。阴虚咳嗽,饮食起居如常,而六脉细数,久则必死。此宜从脉不宜从症也。噎膈反胃,脉如常人,久则宵绝而脉骤变,百无一生。此又宜从症不从脉也。如此之类甚多,不可枚举。总之脉与症分观之,则吉凶两不可 凭。合观之,则某症忌某脉,某脉忌某症,其吉凶乃可定矣。又如肺病忌脉数,肺属金,数为火,火刑金也。余可类推,皆不外五行生克之理。今人不按其症,而徒讲乎脉,則讲之愈密,失之愈远。若脉之全体,则《内经》诸书详言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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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症与病相反论


症者,病之发现者也。病热则症热,病寒则症寒,此一定之理。然症竟有与病相反者,最易误治,此不可不知者也。如冒寒之病,反身热而恶热。伤暑之病,反身寒而恶寒。本伤食也,而反易饥能食。本伤饮也,而反大渴口干。此等之病,尤当细考,一或有误,而从症用药,即死生判矣。此其中盖有故焉。或一时病势未定,如伤寒本当发热,其时尚未发热,将来必至于发热,此先后之不同也。或内外异情,如外虽寒而内仍热是也。或有名无实,如欲食好饮,及至少进即止,饮食之后,又不易化是也。或有别症相杂,误认此症为彼症是也。或此人旧有他病,新病方发,旧病亦现是也。至于脉之相反,亦各不同。或其人本体之脉,与常人不同。或轻病未现于脉。或痰气阻塞,营气不利,脉象乖其所之。或一时为邪所闭,脉 似危险,气通即复。或其人本有他症,仍其旧症之脉。凡此之类,非一端所能尽,总宜潜心体认,审其真实,然后不为脉症所惑。否则徒执一端之见,用药愈真而愈误矣。然苟非辨症极精,脉理素明,鲜有不惑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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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风论


今之患中风偏痹等病者,百无一愈,十死其九。非其症俱不治,皆医者误之也。凡古圣定病之名,必指其实。名曰中风,则其病属风可知。既为风病,则主病之方,必以治风为本。故仲景侯氏黑散、风引汤、防己地黄汤,及唐人大小续命等方,皆多用风药,而因症增减。盖以风入经络,则内风与外风相煽,以致痰火一时壅塞,惟宜先驱其风,继清痰火,而后调 其气血,则经脉可以渐通。今人一见中风等症,即用人参、熟地、附子、肉桂等纯补温热之品,将风火痰气,尽行补住,轻者变重,重者即死。或有元气未伤,而感邪浅者,亦必迁延时日,以成偏枯永废之人。此非医者误之耶!或云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故补正即所以驱邪。此大缪也。惟其正虚而邪凑,尤当急驱其邪,以卫其正。若更补其邪气,则正气益不能支矣。即使正气全虚,不能托邪于外,亦宜于驱风药中,少加扶正之品,以助驱邪之力。从未有纯用温补者。譬之盗贼人室,定当先驱盗贼,而后固其墙垣,未有盗贼未去,而先固其墙垣者。或云:补药托邪,犹之增家人以御盗也。是又不然,盖服纯补之药,断无专补正不补邪之理,非若家人之专于御盗贼也,是不但不驱盗,并助盗矣。况治病之法,凡久病属虚,骤病属实。所谓虚者,谓正虚也。所谓实者,谓邪实也。中风乃急暴之症,其为实邪无疑。天下未有行动如常,忽然大虚而昏仆者,岂可不以实邪治之哉?其中或有属阴虚、阳虚,感实、感寒之别,则于治风方中,随所现之症加减之。汉唐诸法具在,可取而现也。故凡中风之类,苟无中脏之绝症,未有不可治者。余友人患此症者,遵余治法,病一二十年而今尚无恙者甚多。惟服热补者,无一存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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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4 09: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臌膈论


臌膈同为极大之病,然臌可治,而膈不可治。盖臌者,有物积中,其症属实。膈者,不能纳物,其症属虚。实者可治,虚者不可治,此其常也。臌之为病,因肠胃衰弱,不能运化,或痰或血,或气或食,凝结于中,以致膨脝胀满①。治之当先下其结聚,然后补养其中气,则肠胃渐能克化矣。《内经》有鸡矢醴方,即治法也。后世治臌之方,亦多见效。惟脏气己绝,臂细脐凸,手心及背平满,青筋绕腹,种种恶症齐现,则不治。若膈症,乃肝火犯胃,木来侮土,谓之贼邪,胃脘枯槁,不复用事,惟留一线细窍,又为痰涎瘀血闭塞,饮食不能下达,即勉强纳食,仍复吐出。盖人生全在饮食,经云: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今食既不入,则五脏六腑皆竭矣。所以得此症者,能少纳谷,则不出一年而死。全不纳谷,则不出半年而死。凡春得病者,死于秋;秋得病者,死于春。盖金木相克之时也。又有卒然呕吐,或呕吐而时止时发,又或年当少壮,是名反胃,非膈也,此亦可治。至于类臌之症,如浮肿水肿之类,或宜针灸,或宜泄泻,病象各殊,治亦万变,医者亦宜广求诸法,而随宜施用也。
①膨脝:腹胀大貌。脝,音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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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5 09: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寒热虚实真假论


病之大端,不外乎寒热虚实,然必辨其真假,而后治之无误。假寒者,寒在外而热在内也,虽大寒而恶热饮。假热者,热在外而寒在内也,虽大热而恶寒饮,此其大较也。假实者,形实而神衰,其脉浮、洪、芤、散也。假虚者,形衰而神全,其脉静、小、坚、实也。其中又有人之虚实,症之虚实。如怯弱之人而伤寒、伤食,此人虚而症实也。强壮之人,而失血、劳倦,此人实而症虚也。或宜正治,或宜从治,或宜分治,或宜合治,或宜从本,或宜从标,寒因热用,热因寒用,上下异方,煎丸异法,补中兼攻,攻中兼补,精思妙术,随变生机,病势千端,立法万变。则真假不能惑我之心,亦不能穷我之术,是在博求古法而神明之。稍执己见,或学力不至,其不为病所惑者,几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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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6 12: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内伤外感论


七情所病,谓之内伤。六淫所侵,谓之外感。自《内经》、《难经》以及唐宋诸书,无不言之深切著明矣。二者之病,有病形同而病因异者。亦有病因同而病形异者。又有全乎外感,全乎内伤者。更有内伤兼外感,外感兼内伤者。则因与病,又互相出入,参错杂乱,治法迥殊。盖内伤由于神志,外感起于经络。轻重浅深,先后缓急,或分或合,一或有误,为害非轻。能熟于《内经》及仲景诸书,细心体认,则虽其病万殊,其中条理井然,毫无疑似,出入变化,无有不效。否则彷徨疑虑,杂药乱投,全无法纪,屡试不验。更无把握,不咎己之审病不明,反咎药之治病不应。如此死者,医杀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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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7 10:4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病情传变论


病有一定之传变,有无定之传变。一定之传变,如伤寒太阳传阳明,及《金匮》见肝之病,知肝传脾之类。又如痞病变臌,血虚变浮肿之类,医者可豫知而防之也。无定之传变,或其人本体先有受伤之处,或天时不和又感时行之气,或调理失宜更生他病,则无病不可变,医者不能豫知而为防者也。总之人有一病,皆当加意谨慎,否则病后增病,则正虚而感益重,轻病亦变危矣。至于既传之后,则标本缓急先后分合,用药必两处兼顾,而又不杂不乱,则诸病亦可渐次平复,否则新病日增,无所底止矣。至于药误之传变, 又复多端,或过于寒凉,而成寒中之病。或过服温燥,而成热中之病。或过于攻伐,而元气大虚。或过于滋润,而脾气不实,不可胜举。近日害人最深者,大病之后,邪未全退,又不察病气所伤何处,即用附子、肉桂、熟地、麦冬、人参、白术、五味、萸肉之类,将邪火尽行补涩,始若相安,久之气逆痰升,胀满昏沉,如中风之状。邪气与元气相并,诸药无效而死。医家、病家犹以为病后大虚所致,而不知乃邪气固结而然也。余见甚多,不可不深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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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8 09: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病同人异论


天下有同此一病,而治此则效,治彼则不效,且不惟无效而反有大害者,何也?则以病同而人异也。夫七情六淫之感不殊,而受感之人各殊,或气体有强弱,质性有阴阳,生长有南北,性情有刚柔,筋骨有坚脆,肢体有劳逸,年力有老少,奉养有膏粱藜藿之殊,心境有忧劳和乐之别,更加天时有寒暖之不同,受病有深浅之各异。一概施治,则病情虽中,而于人之气体迥乎相反,则利害亦相反矣。故医者必细审其人之种种不同,而后轻重缓急、大小先后之法因之而定。《内经》言之极详,即针灸及外科之治法尽然。故凡治病者,皆当如是审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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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9 09: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病症不同论


凡病之总者谓之病,而一病必有数症。如太阳伤风是病也,其恶风、身热、自汗、头痛,是症也,合之而成其为太阳病,此乃太阳病之本症也。若太阳病而又兼泄泻、不寐、心烦、痞闷,则又为太阳病之兼症矣。如疟,病也,往来寒热、呕吐、畏风、口苦,是症也,合之而成为疟,此乃疟之本症也。若疟而兼头痛、胀满、嗽逆、便闭,则又为疟疾之兼症矣。若疟而又下痢数十行,则又不得谓之兼症,谓之兼病。盖症为一病,痢又为一 病,而二病又各有本症,各有兼症,不可胜举。以此类推,则病之与症,其分并何啻千万,不可不求其端而分其绪也。而治之法,或当合治,或当分治,或当先治,或当后治,或当专治,或当不治,尤在视其轻重缓急,而次第奏功。一或倒行逆施,杂乱无纪,则病变百出,虽良工不能挽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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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30 10: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病同因别论


凡人之所苦谓之病,所以致此病者谓之因。如同一身热也,有风,有寒,有痰,有食,有阴虚火升,有郁怒、忧思、劳怯、虫病,此谓之因。知其因则不得专以寒凉治热病矣。盖热同而所以致热者不同,则药亦迥异。凡病之因不同,而治各别者尽然,则一病而治法多端矣。而病又非止一症,必有兼症焉。如身热而腹痛,则腹又为一症,而腹痛之因,又复不同,有与身热相合者,有与身热各别者。如感寒而身热,其腹亦因寒而痛,此相合者也。如身热为寒,其腹痛又为伤食,則各别者也。又必审其食为何食,则以何药消之。其立方之法,必切中二者之病源而后定方,则一药而两病俱安矣。若不问其本病之何因,及兼病之何因,而徒曰某病以某方治之,其偶中者,则投之或愈,再以治他人,则不但不愈而反增病,必自疑曰何以治彼效而治此不效?并前此之何以愈?亦不知之。则幸中者甚少,而误治者甚多!终身治病,而终身不悟,历症愈多而愈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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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31 10: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亡阴亡阳论


经云: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血属阴,是汗多乃亡阴也。故止汗之法,必用凉心敛肺之药,何也?心主血,汗为心之液,故当清心火。汗必从皮毛出,肺主皮毛,故又当敛肺气,此正治也。惟汗出太甚,则阴气上竭,而肾中龙雷之火随水而上,若以寒凉折之,其火愈炽,惟用大剂参附,佐以咸降之品如童便、牡蛎之类,冷饮一碗,直达下焦,引其真阳下降,则龙雷之火反乎其位①,而汗随止。此与亡阴之汗,真大相悬绝,故亡阴亡阳,其治法截然,而转机在顷刻。当阳气之未动也,以阴药止汗。及阳气之既动也,以阳药止汗,而龙骨、牡蛎、黄芪、五味收涩之药,则两方皆可随宜用之。医者能于亡阴亡阳之交,分其界限,则用药无误矣。其亡阴亡阳之辨法何如?亡阴之汗,身畏热,手足温,肌热,汗亦热而味咸,口渴喜凉饮,气粗,脉洪实,此其验也。亡阳之汗,身反恶寒,手足冷,肌凉汗冷,而味淡微粘,口不渴,而喜热饮,气微,脉浮数而空,此其验也。至于寻常之正汗、热汗、邪汗、自汗,又不在二者之列。此理知者绝少,即此汗之一端,而聚讼纷纷,毫无定见,误治甚多也。
①反: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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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09: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病有不愈不死虽愈必死论

能愈病之非难,知病之必愈、必不愈为难。夫人之得病,非皆死症也。庸医治之,非必皆与病相反也。外感内伤,皆有现症,约略治之,自能向愈。况病情轻者,虽不服药,亦能渐痊。即病势危迫,医者苟无大误,邪气渐退,亦自能向安。故愈病非医者之能事也。惟不论轻重之疾,一见即能决其死生难易,百无一失,此则学问之极功,而非浅尝者所能知也。夫病轻而预知其愈,病重而预知其死,此犹为易知者。惟病象甚轻,而能决其必死。病势甚重,而能断其必生,乃为难耳。更有病已愈,而不久必死者,盖邪气虽去,而其人之元气与病倶亡,一时虽若粗安,真气不可复续,如两虎相角,其一虽胜,而力已脱尽,虽良工亦不能救也。又有病必不愈,而人亦不死者,盖邪气盛而元气坚固,邪气与元气相并,大攻则恐伤其正,小攻则病不为动,如油入面,一合则不可复分,而又不至于伤生。此二者,皆人之所不知者也。其大端,则病气入脏腑者,病与人俱尽者为多。病在经络骨脉者,病与人俱存者为多。此乃内外轻重之别也。斯二者,方其病之始形,必有可征之端,良工知之,自有防微之法,既不使之与病俱亡,亦不使之终身不愈,此非深通经义之人,必不能穷源极流,挽回于人所不见之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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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 10: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卒死论

天下卒死之人甚多,其故不一。内中可救者,十之七八。不可救者,仅十之二三。惟一时不得良医,故皆枉死耳。夫人内外无病,饮食行动如常,而忽然死者,其脏腑经络本无受病之处,卒然感犯外邪,如恶风、秽气、鬼邪、毒厉等物,闭塞气道,一时不能转动,则大气阻绝,昏闷迷惑,久而不通,则气愈聚愈塞,如系绳于颈,气绝则死矣。若医者,能知其所 犯何故,以法治之,通其气,驱其邪,则立愈矣。又有痰涎壅盛,阻遏气道而卒死者,通气降痰则苏,所谓痰厥之类是也。以前诸项,良医皆能治之,惟脏绝之症则不治。其人或劳心思虑,或酒食不节,或房欲过度,或恼怒不常,五脏之内,精竭神衰,惟一线真元未断,行动如常,偶有感触,其元气一时断绝,气脱神离,顷刻而死,既不可救,又不及救。此则卒死之最急,而不可治者也。至于暴遇神鬼,适逢冤谴,此又怪异之事,不在疾病之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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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 10:0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病有鬼神论

人之受邪也,必有受之之处,有以召之,则应者斯至矣。夫人精神完固,则外邪不敢犯,惟其所以御之之具有亏,则侮之者斯集。凡疾病有为鬼神所凭者,其愚鲁者,以为鬼神实能祸人,其明理者,以为病情如此,必无鬼神。二者皆非也。夫鬼神,犹风寒署湿之邪耳。卫气虚,则受寒。营气虚,则受热。神气虚,则受鬼。盖人之神属阳,阳衰则鬼凭之。《内经》 有五脏之病,则现五色之鬼。《难经》云: 脱阳者见鬼。故经穴中有鬼床、鬼室等穴。此诸穴者,皆赖神气以充塞之。若神气有亏,则鬼神得而凭之,犹之风寒之能伤人也。故治寒者,壮其阳。治热者,养其阴。治鬼者,充其神而已。其或有因痰、因思、因惊者,则当求其本而治之。故明理之士,必事事穷其故,乃能无所惑而有据,否则执一端之见,而昧事理之实,均属愦愦矣。其外更有触犯鬼神之病,则祈祷可愈。至于冤谴之鬼,则有数 端。有自作之孽,深仇不可解者。有祖宗貽累者。有过误害人者。其事皆凿凿可征,似儒者所不道。然见于经史,如公子彭生伯有之类甚多,目睹者亦不少,此则非药石祈祷所能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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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4 10:2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肾虚非阴症论

今之医者,以其人房劳之后,或遗精之后,感冒风寒而发热者,谓之阴症。病者遇此,亦自谓之阴症。不问其现症何如,总用参、术、附、桂、干姜、地黄等温热峻补之药,此可称绝倒者也。夫所谓阴症者,寒邪中于三阴经也。房后感风,岂风寒必中肾经?即使中之,亦不过散少阴之风寒,如《伤寒论》中少阴发热,仍用麻黄、细辛发表而已,岂有用辛热温补之法耶?若用温补,则补其风寒于肾中矣。况阴虚之人而感风寒,亦必由太阳入,仍属阳邪,其热必甚,兼以燥闷烦渴,尤宜清热散邪,岂可反用热药?若果直中三阴,则断无壮热之理,必有恶寒倦卧,厥冷喜热等症,方可用温散,然亦终无用滋补之法。即如伤寒差后,房事不慎,又发寒热,谓之女劳复。此乃久虚之人;复患大症,依今人之见,尤宜峻补者也。而古人治之,用竹皮一升,煎汤服。然则无病而房后感风,更不宜用热补矣。 故凡治病之法,总视目前之现证现脉。如果六脉沉迟,表里皆畏寒,的系三阴之寒证,即使其本领强壮,又绝欲十年,亦从阴治。若使所现脉证,的系阳邪,发热烦渴,并无三阴之症,即使其人本体虚弱,又复房劳过度,亦从阳治。如《伤寒论》 中阳明太热之证,宜用葛根、白虎等方者,瞬息之间,转入三阴,即改用温补。若阴症转阳症,亦即用凉散,此一定之法也。近世惟喻嘉言先生能知此义,有《寓意草》中黄长人之伤寒案可见。余人皆不知之,其杀人可胜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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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5 11: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吐血不死咳嗽必死论

今之医者,谓吐血为虚劳之病,此大谬也。夫吐血有数种。大槪咳者成劳。不咳者不成劳。间有吐时偶咳者,当其吐血之时,狼狈颇甚,吐血即痊,皆不成劳。何也?其吐血一止,则周身无病,饮食如故,而精神生矣。即使亡血之后,或阴虚内热,或筋骨疼痛,皆可服药而痊。若咳嗽则血止而病仍在,日嗽夜嗽,痰壅气升,多则三年,少则一年而死矣。盖咳嗽不止,则肾中之元气震荡不宁,肺为肾之母,母病则子亦病故也。又肺为五脏之华盖。经云:谷气入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是则脏腑皆取精于肺。肺病,则不能输精于脏腑,一年而脏腑皆枯,三年而脏腑竭矣,故咳嗽为真劳不治之疾也。然亦有咳嗽而不死者,其嗽亦有时稍缓,其饮食起居不甚变,又其人善于调摄,延至三年之后,起居如旧,间或一发,静养即愈,此乃百中难得一者也。更有不咳之人,血症屡发,肝竭肺伤,亦变咳嗽,久而亦死。此则不善调摄,以轻变重也。执此以决血症之死生,百不一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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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6 10: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胎产论

妇科之最重者二端,堕胎与难产耳。世之治堕胎者,往往纯用滋补。治难产者,往往专于攻下。二者皆非也。盖半产之故非一端,由于虚滑者,十之一二。由于内热者,十之八九。盖胎惟赖血以养,故得胎之后,经事不行者,因冲任之血皆为胎所吸,无余血下行也。苟血或不足,则胎枯竭而下堕矣。其血所以不足之故,皆由内热火盛,阳旺而阴亏也。故古人养胎之方,专以黄芩为主。又血之生,必由于脾胃。经云:营卫之道,纳谷为宝。故又以白术佐之。乃世之人,专以参芪补气,熟地滞胃,气旺则火盛,胃湿则不运,生化之源衰,而血益少矣。至于产育之事,乃天地化育之常,本无危险之理,险者千不得一。世之遭厄难者,乃人事之未工也。其法在乎产妇,不可令早用力,盖胎必转而后下。早用力,而胎先下坠, 断难舒转,于是横生倒产之害生。又用力,则胞浆骤下,胎已枯涩,何由能产?此病不但产子之家不知,即收生稳妇亦有不知者。至于用药之法,则交骨不开,胎元不转,种种诸症,各有专方。其外或宜润,或宜降,或宜温,或宜凉,亦当随症施治。其大端以养血为主,盖血足,则诸症自退也。至于易产强健之产妇,最多卒死。盖大脱血之后,冲任空虚,经脉娇 脆,健妇不以为意,轻举妄动,用力稍重,冲脉断裂,气冒血崩,死在顷刻。尤忌举手上头,如是死者,吾见极多。不知者以为奇异,实理之常。生产之家,不可不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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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7 18: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病有不必服药论

天下之病,竟有不宜服药者,如黄疸之类是也。黄疸之症,仲景原有煎方。然轻者用之俱效,而重者俱不效,何也?盖疸之重者,其胁中有囊以裹黄水,其囊并无出路,药只在囊外,不入囊中,所服之药,非补邪,即伤正,故反有害。若轻病则囊尚未成,服药有效。至囊成之后,则百无一效。必须用轻透之方,或破其囊,或消其水。另有秘方传授,非泛然煎丸之所能治也。痰饮之病,亦有囊,常药亦不能愈。外此如吐血久痞等疾,得药之益者甚少,受药误者甚多。如无至稳必效之方,不过以身试药,则宁以不服药为中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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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8 11: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方药离合论

方之与药,似合而实离也。得天地之气,成一物之性,各有功能,可以变易血气,以除疾病。此药之力也,然草木之性,与人殊体,入人肠胃,何以能如人之所欲,以致其效?圣人为之制方以调剂之,或用以专攻,或用以兼治,或相辅者,或相反者,或相用者,或相制者。故方之既成,能使药各全其性,亦能使药各失其性。操纵之法,有大权焉。此方之妙也。若夫按病用药,药虽切中,而立方无法,谓之有药无方,或守一方以治病,方虽良善,而其药有一二味与病不相关者,谓之有方无药。譬之作书之法,用笔已工,而配合顛倒,与夫字形俱备,而点画不成者,皆不得谓之能书。故善医者分观之,而无药弗切于病情,合观之,而无方不本于古法,然后用而弗效,则病之故也,非医之罪也。而不然者,即偶或取效,隐害必多,则亦同于杀人而己矣。至于方之大小奇偶之法,则《内经》详言之,兹不复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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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9 09: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古方加减论

古人制方之义,微妙精详,不可思议。盖其审察病情,辨别经络,参考药性,斟酌轻重,其于所治之病,不爽毫发。故不必有奇品异术,而沉痼艰险之疾,投之辄有神效,此汉以前之方也。但生民之疾病,不可胜穷,若必每病制一方,是曷有尽期乎?故古人即有加减之法,其病大端相同,而所现之症或不同,则不必更立一方,即于是方之内,因其现症之异,而为之加减。如《伤寒论》中,治太阳病用桂枝汤。若见项背强者,则用桂枝加葛根汤。喘者,则用桂枝加厚朴杏子汤。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白芍汤。更恶寒者,去白芍加附子汤。此犹以药为加减者也。若桂枝麻黄各半汤,则以两方为加减矣。若发奔豚者用桂枝,为加桂枝汤,则又以药之轻重为加减矣。然一二味加减,虽不易本方之名,而必明著其加减之药。若桂枝汤倍用芍药而加饴糖,则又不名桂枝加饴糖汤,而为建中汤。其药虽同,而义已别,则立名亦异。古法之严如此,后之医者,不识此义,而又欲托名用古,取古方中一二味,则即以某方目之。如用柴胡,则即曰小柴胡汤,不知小柴胡之力,全在人参也。用猪苓、泽泻,即曰五苓散,不知五苓之妙,专在桂枝也。去其要药,杂以他药,而仍以某方目之,用而不效,不知自咎,或则归咎于病,或则归咎于药,以为古方不可治今病。嗟乎!即使果识其病而用古方,支离零乱,岂有效乎?遂相戒以为古方难用,不知全失古方之精义,故与病毫无益而反有害也。然则当何如?曰:能识病情与古方合者,则全用之。有别症,则据古法加减之。如不尽合,则依古方之法,将古方所用之药,而去取损益之,必使无一药之不对症,自然不背于古人之法,而所投必有神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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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0 09: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方剂古今论

后世之方已不知几亿万矣,此皆不足以名方者也。昔者,圣人之制方也,推药理之本原,识药性之专能,察气味之从逆,审脏腑之好恶,合君臣之配偶,而又探索病源,推求经络,其思远,其义精,味不过三四,而其用变化不穷。圣人之智,真与天地同体,非人之心思所能及也。上古至今,千圣相传,无敢失坠。至张仲景先生,复申明用法,设为问难,注明主治之症,其《伤寒论》、《金匮要略》,集千圣之大成,以承先而启后,万世不能出其范围。此之谓古方,与《内经》并垂不朽者。其前后名家,如仓公、扁鹊、华佗、孙思邈诸人,各有师承,而渊源又与仲景微别,然犹自成一家。但不能与《灵》、《素》、《本草》一线相传,为宗枝正脉耳。既而积习相仍,每著一书,必自撰方千百。唐时诸公,用药虽博,已乏化机。至于宋人,并不知药,其方亦板实肤浅。元时号称极盛,各立门庭,徒逞私见。迨乎有明,蹈袭元人绪余而已。今之医者,动云古方,不知古方之称,其指不一。若谓上古之方,则自仲景先生流传以外无几也。如谓宋元所制之方,则其可法可传者绝少,不合法而荒谬者甚多,岂可奉为典章?若谓自明人以前,皆称古方,则其方不下数百万。夫常用之药,不过数百品,而为方数百万,随拈几味,皆已成方,何必定云某方也?嗟!嗟!古之方何其严,今之方何其易,其间亦有奇巧之法、用药之妙,未必不能补古人之所未及,可备参考者。然其大经大法,则万不能及。其中更有违经背法之方,反足贻害。安得有学之士为之择而存之,集其大成,删其无当,实千古之盛举。余盖有志而未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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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1 10: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单方论

单方者,药不过一二味,治不过一二症,而其效则甚捷。用而不中,亦能害人,即世所谓海上方者是也。其原起于本草。盖古之圣人,辨药物之性,则必著其功用,如逐风、逐寒、解毒、定痛之类。凡人所患之症,止一二端,则以一药治之,药专则力厚,自有奇效。若病兼数症,则必合数药而成方。至后世药品日增,单方日多,有效有不效矣。若夫内外之感,其中自有传变之道,虚实之殊,久暂之别,深浅之分,及夫人性各殊,天时各异,此非守经达权者不能治。若皆以单方治之,则药性专而无制,偏而不醇,有利必有害。故医者不可以此尝试,此经方之所以为贵也。然参考以广识见,且为急救之备,或为专攻之法,是亦不可不知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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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2 11: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方论

天地有好生之德,圣人有大公之心,立方以治病,使天下共知之,岂非天地圣人之至愿哉?然而方之有禁,则何也?其故有二:一则惧天下之轻视夫道也。夫经方之治病,视其人学问之高下,以为效验。故或用之而愈,或用之而反害,变化无定,此大公之法也。若禁方者,义有所不解,机有所莫测。其传也,往往出于奇人隐士,仙佛鬼神,其遇之也甚难,则爱护之必至。若轻以授人,必生轻易之心,所以方家往往爱惜,此乃人之情也。一则恐发天地之机也。禁方之药,其制法必奇,其配合必巧,窃阴阳之柄,窥造化之机,其修合必虔诚敬慎,少犯禁忌,则药无验。若轻以示人,则气泄而用不神,此又阴阳之理也。《灵枢•禁服篇》黄帝谓雷公曰:此先师之所禁,割臂歃血之盟也。故黄帝有兰台之藏,长桑君有无泄之戒,古圣皆然。若夫诡诈之人,专欲图利,托名禁方,欺世惑众。更有修炼热药,长欲导淫,名为养生,实速其死。此乃江湖恶习,圣人之所以诛也。又有古之禁方,传之已广,载入医书中,与经方并垂,有识者自能择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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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15: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今方剂大小论

今之论古今方者,皆以古方分两太重为疑,以为古人气体厚,故用药宜重,不知此乃不考古而为此无稽之谈也。古时斗、升、权、衡,历代各有异同。而三代至汉,较之今日仅十之二。余亲见汉时有六升铜量,容今之一升二合。如桂枝汤乃伤寒大剂也,桂枝三两,芍药三两,甘草二两,共八两,二八不过一两六钱为一剂,分作三服,则一服不过今之五钱三分 零。他方间有药品多而加重者,亦不过倍之而已。今人用药必数品,各一二钱或三四钱,则反用三两外矣。更有无知妄人,用四五两作一剂。近人更有用熟地八两为一剂者,允属不伦,用丸散亦然,如古方乌梅丸,每服如桐子大二十丸,今不过四五分。若今人之服丸药,则用三四钱至七八钱不等矣。末药只用方寸匕,不过今之六七分,今亦服三四钱矣。古人之用药分两,未尝重于今日。《周礼•遗人》:凡万民之食,食者人四釜上也。注:六斗四升曰釜。四釜共二石五斗六升,为人一月之食,则毎日食八升有余矣。而谬说相传,方剂日重,即此一端。而荒唐若此,况其深微者乎。盖既不能深思考古,又无名师传授,无怪乎每举必成笑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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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4 09:4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药误不即死论

古人治法,无一方不对病,无一药不对症。如是而病犹不愈,此乃病本不可愈,非医之咎也。后世医失其传,病之名亦不能知,宜其胸中毫无所主也。凡一病有一病之名,如中风,总名也。其类有偏枯、痿痹、风痱、历节之殊,而诸症之中,又各有数症,各有定名,各有主方。又如水肿,总名也。其类有皮水、正水、石水、风水之殊,而诸症又各有数症,各有定名,各有主方。凡病尽然。医者必能实指其何名,遵古人所主何方,加减何药,自有法度可循。乃不论何病,总以阴虚阳虚等笼统之谈槪之,而试以笼统不切之药。然亦竟有愈者。或其病本轻,适欲自愈。或偶有一二对症之药,亦奏小效。皆属误治,其得免于杀人之名者,何也?盖杀人之药,必大毒,如砒鸩之类,或大热大寒,峻厉之品。又适与病相反,服后 立见其危。若寻常之品,不过不能愈病,或反增他病耳,不即死也,久而病气自退,正气自复,无不愈者。间有迁延日久,或隐受其害而死。更或屡换庸医,遍试诸药,久而病气益深,元气竭亦死。又有初因误治,变成他病,展转而死。又有始服有小效,久服太过,反增他病而死。盖日日诊视,小效则以为可愈,小剧又以为难治,并无误治之形,确有误治之实。 病家以为病久不痊,自然不起,非医之咎,因其不即死,而不之罪。其实则真杀之而不觉也。若夫误投峻厉相反之药,服后显然为害,此其杀人,人人能知之矣。惟误服参附峻补之药而即死者,则病家之所甘心,必不归咎于医。故医者虽自知其误,必不以此为戒而易其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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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5 10: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药石性同用异论

一药有一药之性情功效,其药能治某病,古方中用之以治某病,此显而易见者。然一药不止一方用之,他方用之亦效,何也?盖药之功用,不止一端。在此方,则取其此长。在彼方,则取其彼长。真知其功效之实,自能曲中病情,而得其力。迨至后世,一药所治之病愈多而亦效者,盖古人尚未尽知之,后人屡试而后知。所以历代本草所注药性,较之《神农本经》所注功用增益数倍,盖以此也,但其中有当有不当,不若《神农本草》字字精切耳。又同一热药,而附子之热,与干姜之热,迥乎不同。同一寒药,而石膏之寒,与黄连之寒,迥乎不同。一或误用,祸害立至。盖古人用药之法,并不专取其寒热温凉补泻之性也。或取其气,或取其味,或取其色,或取其形,或取其所生之方,或取嗜好之偏,其药似与病情之寒热温凉补泻若不相关,而投之反有神效。古方中如此者,不可枚举。学者必将《神农本草》字字求其精义之所在,而参以仲景诸方,则圣人之精理自能洞晓。而己之立方,亦必有奇思妙想,深入病机,而天下无难治之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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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6 11: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劫剂论

世有奸医,利人之财,取效于一时,不顾人之生死者,谓之劫剂。劫剂者,以重药夺截邪气也。夫邪之中人,不能使之一时即出,必渐消渐托而后尽焉。今欲一日见效,势必用猛厉之药与邪相争,或用峻补之药遏抑邪气。药猛厉则邪气暂伏,而正亦伤。药峻补则正气骤发,而邪内陷。一时似乎有效,及至药力尽而邪复来,元气已大坏矣。如病者身热甚,不散其热,而以沉寒之药遏之。腹痛甚,不求其因,而以香燥御之。泻痢甚,不去其积,而以收敛之药塞之之类。此峻厉之法也。若邪盛而投以大剂参附,一时阳气大旺,病气必潜藏,自然神气略定,越一二日,元气与邪气相反肋邪而肆其毒,为祸尤烈。此峻补之法也。此等害人之术,奸医以此欺人而骗财者十之五。庸医不知,而效尤以害人者,亦十之五。为医者可不自省,病家亦不可不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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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7 12: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制药论

制药之法,古方甚少,而最详于宋之雷斅,今世所传《雷公炮炙论》是也。后世制药之法,日多一日,内中亦有至无理者,固不可从,若其微妙之处,实有精义存焉。凡物气厚力大者,无有不偏,偏则有利必有害。欲取其利,而去其害,则用法以制之,则药性之偏者醇矣。其制之义又各不同,或以相反为制,或以相资为制,或以相恶为制,或以相畏为制,或以 相喜为制。而制法又复不同,或制其形,或制其性,或制其味,或制其质,此皆巧于用药之法也。古方制药无多,其立方之法,配合气性,如桂枝汤中用白芍,亦即有相制之理,故不必每药制之也。若后世好奇眩异之人,必求贵重怪僻之物,其制法大费工本,以神其说。此乃好奇尚异之人造作,以欺诳富贵人之法,不足凭也。惟平和而有理者,为可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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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9 11: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参论

天下之害人者,杀其身,未必破其家。破其家,未必杀其身。先破人之家, 而后杀其身者,人参也。夫人参用之而当,实能补养元气,拯救危险。然不可谓天下之死人皆能生之也。其为物气盛而力厚,不论风寒暑湿、痰火郁结皆能补塞。故病人如果邪去正衰,用之固宜。或邪微而正亦惫,或邪深而正气怯弱,不能逐之于外,则于除邪药中投之,以为驱邪之助。然又必审其轻重而后用之,自然有扶危定倾之功。乃不察其有邪无邪,是虚是实,又佐以纯补温热之品,将邪气尽行补住,轻者邪气永不复出,重者即死矣。夫医者之所以遇疾即用,而病家服之死而无悔者,何也?盖愚人之心,皆以价贵为良药,价贱为劣药。而常人之情,无不好补而恶攻。故服参而死,即使明知其误,然以为服人参而死,则医者之力已竭,而人子之心已尽,此命数使然,可以无恨矣。若服攻削之药而死,即使用药不误,病实难治,而医者之罪,已不可胜诛矣。故人参者,乃医家遨功避罪之圣药也。病家如此,医家如此,而害人无穷矣!更有骇者,或以用人参为冠冕,或以用人参为有力量,又因其贵重,深信以为必能挽回造化,故毅然用之。孰知人参一用,凡病之有邪者,死者即死,其不死者,亦终身不得愈乎。其破家之故,何也?盖向日之人参,不过一二换,多者三四换。今则其价十倍,其所服,又非一钱二钱而止。小康之家,服二三两,而家己荡然矣。夫人情于死生之际,何求不得,宁恤破家乎。医者全不一念,轻将人参立方。用而不遵,在父为不慈,在子为不孝,在夫妇昆弟为忍心害理,并有亲戚朋友责罚痛骂,即使明知无益,姑以此塞责。又有孝子慈父,幸其或生,竭力以谋之,遂使贫窭之家,病或稍愈,一家终身冻馁。若仍不救,棺殓俱无,卖妻鬵子,全家覆败。医者误治,杀人可恕,而逞己之意,日日害人破家,其恶甚于盗賊,可不慎哉!吾愿天下之人,断不可以人参为起死回生之药而必服之。医者必审其病,实系纯非参不治,服必万全,然后用之。又必量其家业,尚可以支持,不至用参之后,死生无靠,然后节省用之。一以借物力,一以全人之命,一以保人之家。如此存心,自然天降之福。若如近日之医,杀命破家于人不知之地,恐天之降祸,亦在人不知之地也,可不惧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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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0 13: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用药如用兵论

圣人之所以全民生也,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而毒药则以之攻邪。故虽甘草、人参,误用致害,皆毒药之类也。古人好服食者,必生奇疾,犹之好战胜者,必有奇殃。是故兵之设也以除暴,不得已而后兴。药之设也以攻疾,亦不得已而后用,其道同也。故病之为患也,小则耗精,大能伤命,隐然一敌国也。以草木偏性,攻脏腑之偏胜,必能知彼知己,多方以制之,而后无丧身殒命之忧。是故传经之邪,而先夺其未至,则所以断敌之要道也。横暴之疾,而急保其未病,则所以守我之岩疆也。挟宿食而病者,先除其食,则敌之资粮已焚。合旧疾而发者,必防其并,则敌之内应既绝。辨经络而无泛用之药,此之谓向导之师。因寒热而有反用之方,此之谓行间之术。一病而分治之,则用寡可以胜众,使前后不相救,而势自衰。数病而合治之,则并力捣其中坚,使离散无所统,而众悉溃。病方进,则不治其太甚,固守元气所以老其师。病方衰,则必穷其所之,更益精锐,所以捣其穴。若夫虚邪之体攻不可过,本和平之药而以峻药补之,衰敝之日不可穷民力也。实邪之伤攻不可缓,用峻厉之药而以常药和之,富强之国可以振威武也。然而选材必当,器械必良,克期不衍,布阵有方,此又不可更仆数也。孙武子十三篇,治病之法尽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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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1 11: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方治病论

古人用药立方,先陈列病症,然后云某方主之。若其症少有出入,则有加减之法,附于方后。可知方中之药,必与所现之症纤悉皆合,无一味虚设,乃用此方,毫无通融也。又有一病而云某方亦主之者,其方或稍有异同,或竟不同,可知一病并不止一方所能治。今乃病名稍似,而其中之现症全然不同,乃亦以此方施治,则其药皆不对症矣。并有病名虽一,病形相反,亦用此方,则其中尽属相反之药矣。总之,欲用古方,必先审病者所患之症,悉与古方前所陈列之症皆合。更检方中所用之药,无一不与所现之症相合,然后施用,否则必须加减。无可加减,则另择一方。断不可道听途说,闻某方可以治某病,不论其因之异同,症之出入,而冒昧施治。虽所用悉本于古方,而害益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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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2 12: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汤药不足尽病论

《内经》治病之法,针灸为本,而佐之以砭石、熨浴、导引、按摩、酒醴等法。病各有宜,缺一不可。盖服药之功,入肠胃而气四达,未尝不能行于脏腑经络。若邪在筋骨肌肉之中,则病属有形,药之气味,不能奏功也。故必用针灸等法,即从病之所在,调其血气,逐其风寒,为实而可据也。况即以服药论,止用汤剂,亦不能尽病。盖汤者,荡也,其行速,其质轻,其力易过而不留,惟病在荣卫肠胃者,其效更速。其余诸病,有宜 丸、宜散、宜膏者,必医者豫备,以待一时急用,视其病之所在,而委曲施治,则病无遁形。故天下无难治之症,而所投辄有神效,扁鹊、仓公所谓禁方者是也。若今之医者,只以一煎方为治,惟病后调理则用滋补丸散,尽废圣人之良法,即使用药不误,而与病不相入,则终难取效。故扁鹊云:人之所患,患病多;医之所患,患道少。近日病变愈多,而医家之道愈少,此痼疾之所以日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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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3 11: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草古今论

本草之始,仿于神农,药止三百六十品。此乃开天之圣人,与天地为一体,实能探造化之精,穷万物之理,字字精确,非若后人推测而知之者。故对症施治,其应若响。仲景诸方之药,悉本此书。药品不多,而神明变化,已无病不治矣。迨其后,药味日多,至陶弘景倍之,而为七百二十品。后世日增一日,凡华夷之奇草逸品,试而有效,医家皆取而用之,代有成 书。至明李时珍,增益唐慎微《证类本草》为《纲目》,考其异同,辨其真伪,原其生产,集诸家之说,而本草更大备。此药味由少而多之故也。至其功用,则亦后人试验而知之,故其所治之病益广。然皆不若《神农本草》之纯正真确,故宋人有云:用神农之品无不效,而弘景所增已不甚效,若后世所增之药则尤有不足凭者。至其诠释,大半皆视古方用此药医某病,则增注之。或古方治某病,其药不止一品,而误以方中此药为专治此病者有之。更有以己意推测而知者。又或偶愈一病,实非此药之功,而强著其效者。种种难信。至张洁古、李东垣辈,以某药专派入某经,则更穿凿矣,其详在治病不必分经络脏腑篇。故论本草,必以神农为本,而他说则必审择而从之,更必验之于病而后信,又必考古人方中所曾用者,乃可采取,余则止可于单方外治之法用之。又有后世所谓之奇药,或出于深山穷谷,或出于殊方异域,前世所未尝有者,后人用之,往往有奇效。此乃偏方异气之所钟,造物之机,久而愈泄,能治古方所不能治之奇病。博物君子,亦宜识之,以广见闻,此又在本草之外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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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4 16: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药性变迁论

古方所用之药,当时效验显著,而本草载其功用凿凿者,今依方施用,竟有应有不应,其故何哉?盖有数端焉:一则地气之殊也。当时初用之始,必有所产之地,此乃其本生之土,故气厚而力全,以后传种他方,则地气移而力薄矣。一则种类之异也。凡物之种类不一,古人所采,必至贵之种。后世相传,必择其易于繁衍者而种之,未必皆种之至贵者。物虽非伪,而种则殊矣。一则天生与人力之异也。当时所采,皆生于山谷之中,元气未 泄,故得气独厚。今皆人功种植,既非山谷之真气,又加灌溉之功,则性平淡而薄劣矣。一则名实之讹也。当时药不市卖,皆医者自取而备之。迨其后,有不常用之品,后人欲得而用之,寻求采访,或误以他物充之,或以别种代之。又肆中未备,以近似者欺人取利,此药遂失其真矣。其变迁之因,实非一端。药性既殊,即审病极真,处方极当,奈其药非当时之药,即效亦不可必矣。今之医者惟知定方,其药则惟病家取之肆中,所以真假莫辨,虽有神医,不能以假药治真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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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5 11: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药性专长论

药之治病,有可解者,有不可解者。如性热能治寒,性燥能治湿,芳香则通气,滋润则生津,此可解者也。如同一发散也,而桂枝则散太阳之邪,柴胡则散少阳之邪;同一滋阴也,而麦冬则滋肺之阴,生地则滋肾之阴;同一解毒也,而雄黄则解蛇虫之毒,甘草则解饮食之毒;已有不可尽解者。至如鳖甲之消痞块,使君子之杀蛔虫,赤小豆之消肤肿,蕤仁生服不眠,熟服多眠,白鹤花之不腐肉而腐骨,则尤不可解者。此乃药性之专长,即 所谓单方秘方也。然人止知不可解者之为专长,而不知常用药之中,亦各有专长之功。后人或不知之而不能用,或日用而忽焉,皆不能尽收药之功效者也。故医者当广集奇方,深明药理,然后奇症当前,皆有治法,变化不穷。当年神农著《本草》之时,既不能睹形而即识其性,又不可每药历试而知,竟能深识其功能,而所投必效,岂非与造化相为默契,而非后人思虑之所能及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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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09: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煎药法论

煎药之法,最宜深讲,药之效不效,全在乎此。夫烹饪禽鱼羊豕,失其调度,尚能损人,况药专以之治病,而可不讲乎?其法载于古方之末者,种种各殊。如麻黄汤,先煎麻黄去沫,然后加余药同煎,此主药当先煎之法也。而桂枝汤,又不必先煎桂枝,服药后,须啜热粥以助药力,又一法也。如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则以甘澜水先煎茯苓。如五苓散,则以白饮和服,服后又当多饮暖水。小建中汤,则先煎五味,去渣而后纳饴糖。大柴胡汤,則煎减半,去渣再煎。柴胡加龙骨牡蛎汤,则煎药成而后纳大黄。其煎之多寡,或煎水减半,或十分煎去二三分,或止煎一二十沸,煎药之法,不可胜数,皆各有意义。大都发散之药,及芳香之药,不宜多煎,取其生而疏荡。补益滋腻之药,宜多煎,取其熟而停蓄。此其总決也。故方药虽中病,而煎法失度,其药必无效。盖病家之常服药者,或尚能依法为 之。其粗鲁贫苦之家,安能如法制度,所以病难愈也。若今之医者,亦不能知之矣,况病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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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8 16: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服药法论

病之愈不愈,不但方必中病,方虽中病,而服之不得其法,则非特无功,而反有害,此不可不知也。如发散之剂,欲驱风寒出之于外,必热服而暖覆其体,令药气行于荣卫,热气周遍,挟风寒而从汗解。若半温而饮之,仍当风坐立,或仅寂然安卧,则药留肠胃,不能得汗,风寒无暗消之理,而荣气反为风药所伤矣。通利之药,欲其化积滞而达之于下也,必空腹顿服,使药性鼓动,推其垢浊从大便解。若与饮食杂投,则新旧混杂,而药气与食物相乱,则气性不专,而食积愈顽矣。故《伤寒论》等书,服药之法,宜热宜温,宜凉宜冷,宜缓宜急,宜多宜少,宜早宜晚,宜饱宜饥,更有宜汤不宜散,宜散不宜丸,宜膏不宣圆,其轻重大小,上下表里,治法各有当。此皆一定之至理,深思其义,必有得于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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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9 13: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必备药论

古之医者,所用之药皆自备之。《内经》云:司气备物,则无遗主矣。当时韩康卖药,非卖药也,即治病也。韩文公 《进学解》云:牛溲、马渤、败鼓之皮,俱收并蓄,待用无遗,医师之良也。今北方人称医者为卖药先生,则医者之自备药可知。自宋以后,渐有写方不备药之医,其药皆取之肆中,今则举世皆然。夫卖药者不知医,犹之可也。乃行医者竟不知药,则药之是非真伪,全然不问,医者与药不相谋,方即不误,而药之误多矣。又古圣人之治病,惟感冒之疾,则以煎剂为主,余者皆用丸散为多。其丸散有非一时所能合者。倘有急迫之疾,必须丸散,俟丸散合就,而人已死矣。又有一病止须一丸而愈,合药不可止合一丸。若使病家为一人而合一料,则一丸之外,皆为无用。惟医家合之,留待当用者用之,不终弃也。又有不常用,不易得之药,储之数年,难遇一用,药肆之中,因无人问,则亦不备。惟医者自蓄之,乃可待不时之需耳。至于外科所用之煎方,不过通散营卫耳。若护心托毒,全赖各种丸散之力,其药皆贵重难得及锻炼之物,修合非一二日之功,而所费又大,亦不得为一人止合一二丸。若外治之围药,涂药,升药,降药,护肌腐肉,止血行瘀,定痛煞痒,提脓呼毒,生肉生皮,续筋连骨;又有薰蒸烙灸,吊洗点涌等药,种种各异,更复每症不同,皆非一时所能备,尤必须平时豫合。乃今之医者,既不知其方,亦不讲其法,又无资本以蓄药料,偶遇一大症,内科则一煎方之外,更无别方,外科则青药之外,更无余药。即有之,亦惟取极贱极易得之一二味,以为应酬之具,则安能使极危、极险、极奇、极恶之症,令起死回 生乎?故药者,医家不可不全备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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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0 16: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乩方论

世有书符请仙而求方者,其所书之方,固有极浅、极陋、极不典,而不能治病且误人者;亦有极高、极古、极奇、极稳,以之治病而神效者。其仙或托名吕纯阳,或托名张仲景。其方亦宛然纯阳、仲景之遗法。此其事甚奇,然亦有理焉。夫乩者,机也。人心之感召,无所不通,既诚心于求治,则必又能治病之鬼神应之。虽非真纯阳、仲景,必先世之明于医理, 不遇于时而死者,其精灵一时不散,游行于天地之间,因感而至,以显其能,而其人病适当愈,则获遇之,此亦有其理也。其方未必尽效,然皆必有意义,反不若世之时医,用相反之药以害人。惟决死生之处,不肯凿凿言之,此则天机不轻泄之故也。至于不通不典之方,则必持乩之术不工,或病家之心不诚,非真乩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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