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体质 药证 方证
查看: 266|回复: 0

癫痫-儿科临床医嘱手册

[复制链接]

24

主题

0

积分

2 小时

在线时间

游客

积分
0
发表于 2014-11-10 11: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一、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强直性、阵挛性)



长 期 医 嘱临 时 医 嘱
儿科护理常规

三级护理
普通饮食
记录抽搐次数、时间
丙戊酸钠 20 mg/(kg·d)
po q12 h
血常规、嗜酸粒细胞计数

肝功能
血尿素氮、肌酐测定
血糖测定
血钙、镁、钠、钾、氯测定
血寄生虫(囊虫、包虫等)抗体测定
或皮试
腰椎穿刺+脑脊液常规、生化、免
疫球蛋白
脑血管造影(必要时)
心电图
脑电图或24 h动态脑电图
头颅MRI或CT检查
血丙戊酸钠浓度测定

注 1.首先要确定是否为癫痫及类型。通过各项检查明确病因,症状性癫痫可由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脑血管疾病、全身疾病及电解质紊乱等引起。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是全身性发作较常见的类型。脑电图对癫痫的诊断有重要价值,有助于癫痫的分类和病灶定位。一次脑电图正常结果不能排除癫痫诊断,可结合睡眠诱发、剥夺睡眠诱发等方法提高阳性率。有条件的医院可应用24小时动态脑电图和视频脑电图监视。反之,脑电图不是诊断癫痫的惟一依据,应结合临床表现诊断癫痫。

2.对首次单一癫痫发作的病儿可进行严密观察和随访,暂不用药。但如多次或频繁发作则需立即用药。在用药前应将治疗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副作用对家属交代清楚,将长期、规则用药对预后的影响对家属说明,以取得家属的配合。
3.癫痫用药原则:单药治疗,小剂量开始,逐步递增至有效而无毒副作用,长期规则服药。
4.丙戊酸钠和卡马西平为一线抗癫痫药,两药均为广谱抗癫痫药。丙戊酸钠 (抗癫灵)可提高脑内抑制物质γ-氨基丁酸浓度,抑制癫痫发作,对全身性发作效果较好,但控制发作效果不佳时,可换用卡马西平。丙戊酸钠的剂量为20~50 mg/ (kg ·d),从小剂量开始,如不能完全控制则逐渐加量,至控制为止,副反应有恶心、呕吐,食欲减少,白细胞减少,肝功能损害等。丙戊酸钠可提高苯巴比妥的血浓度。卡马西平系通过降低兴奋性抑制异位放电扩散发挥抗癫痫作用,剂量为10~ 20mg/(kg ·d),分2~3次口服;开始时用半量,在2~3周内加至足量。可减少副反应(头晕、嗜睡、恶心、呕吐等),血浓度监测须达到稳态血浓度后(7~14日)进行。丙戊酸钠有效血浓度为50μg/ml,卡马西平为4~12μg/ml。
5.应用抗癫痫药前应常规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并在随访中定期复查监测。
6.癫痫的预后与病因有关,故应尽可能做有关检查,以针对可治性病因治疗。
7.抗癫痫药物应用时间,在发作停止后继续用药2~4年,逐渐减量停药。
8. 如丙戊酸钠和卡马西平均不能控制发作,可换用托吡酯或拉莫三嗪。托吡酯剂量为4~8 mg/(kg · d),每日2次,口服。剂量应逐步增加,从0.5~1 mg/ (kg·d)开始,每周或每2周递增0.5mg/(kg·d),直至4~8mg/(kg·d)。

二、失神发作



长 期 医 嘱临 时 医 嘱
儿科护理常规

三级护理
普通饮食
丙戊酸钠 20 mg/(kg·d)
po q12 h
血常规

肝功能
血尿素氮、肌酐测定
血丙戊酸钠浓度测定
脑电图或24 h动态脑电图
头颅MRI或CT检查(必要时)
心电图

注 1. 失神发作为短暂意识丧失,正在进行的活动突然中止,过度换气可诱发失神发作,有助诊断。

2.丙戊酸钠用量可根据疗效,结合丙戊酸钠血药浓度调整。如丙戊酸钠疗效不佳,可换用苯二氮䓬类(硝西泮或氯硝西泮)药物。硝西泮(硝基安定)口服剂量为 0.1~0.5 mg/(kg ·d);氯硝西泮(氯硝基安定)口服初次剂量为0.01~0.03 mg/ (kg·d),逐渐递增,可至0.1~0.2 mg/(kg·d),分3~4次。

三、婴儿痉挛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348.1[08e16e4a63b9].png[/img]
注 1.婴儿痉挛多在1岁内起病,表现为短暂痉挛性发作,智能发育迟缓,脑电图有特异性改变,诊断不难。

2. 如丙戊酸钠治疗无效,可用糖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目前仍被认为是治疗婴儿痉挛的首选药物。剂量为12.5 U/d加入250 ml GS内静滴,显效者持续1个月后渐减药至撤药,并换用泼尼松,维持4~6个月。如ACTH不能控制发作,在2周内渐加至15 U;如仍不能完全控制,则在1~2周内渐撤药,并换用泼尼松1~1.5mg/(kg·d)。也有主张先用泼尼松口服,如无效换用ACTH。需注意预防感染。糖皮质激素治疗疗程亦视各个体情况而异。
3.苯二氮䓬类(硝西泮或氯硝西泮)对婴儿痉挛也有一定疗效,氯硝西泮剂量为0.01~0.2mg/(kg ·d),分2~3次口服;从小剂量开始,如无效,则1周每次增加 0.25mg。本药应用剂量幅度较大,有些病儿给药后出现精神委靡、肌张力低下、嗜睡、流涎或多动等,则剂量要偏小。
4. Vit B[sub]6[/sub]单药治疗婴儿痉挛部分有效。剂量为20~40μg/(kg·d)。一般在糖皮质激素应用前应用,如有效,则维持数月,不必加用糖皮质激素。
5. 大剂量丙种球蛋白治疗婴儿痉挛也有一定疗效。剂量为400mg/(kg·d)× 5日,静滴。也可用丙种球蛋白800~2500 mg/kg,分50~60日给予。在糖皮质激素应用之前或糖皮质激素无效时应用。
6.如以上治疗均不能控制发作,可换用托吡酯。剂量及用法见“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
7.婴儿痉挛的预后与病因有关,继发性婴儿痉挛与胎儿感染、窒息、代谢病、脑畸形及神经皮肤综合征等有关,应做病因学检查。
四、部分性发作



长 期 医 嘱临 时 医 嘱
儿科护理常规

二级护理
普通饮食
卡马西平 10 mg/(kg·d)
po bid
血常规、嗜酸粒细胞计数

肝功能
血尿素氮、肌酐测定
血糖测定
血钙、镁、钠、钾、氯测定
血寄生虫(囊虫、包虫等)抗体测定
或皮试
腰椎穿刺+脑脊液常规、生化、免
疫球蛋白
心电图
脑电图或24 h动态脑电图
头颅MRI或CT检查
脑血管造影(必要时)
血卡马西平浓度测定

注 1. 此型包括简单部分性发作(局限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颞叶癫痫)、部分性发作演变为全身性发作。

2.部分性发作大多为继发性,应尽量寻找原因,根据不同情况,针对病因治疗。
3. 药物选择上,丙戊酸钠和卡马西平都是一线药物。卡马西平是部分性发作尤其是复杂部分性发作的首选药物,如疗效不佳,可逐步撤药;同时换用其他药物。加用丙戊酸钠可使原来卡马西平代谢产物血浓度提高,而加用卡马西平可使原来应用的丙戊酸钠血浓度降低,在换药时要考虑这一因素。
4. 对卡马西平过敏者可有药疹、发热等,一般在用药后数周左右出现,一旦发现药疹,立即停止用药,换用其他抗癫痫药和及时处理药疹反应。少数病儿可出现白细胞减少甚至再生障碍性贫血。在用药前需常规检查周围血象,用药中每隔半年复查1次血象。
5.上述治疗无效者可换用其他药物,如拉莫三嗪、托吡酯曲莱等。拉莫三嗪剂量为5~15 mg/(kg·d),单药初始剂量为2mg/(kg·d),分2次服。2周后加至 5mg/(kg·d),如疗效仍不明显,可逐渐加量。 <BR
>五、癫痫持续状态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350.2[091234496558].png[/img]
注 1.抽搐发作持续>30分钟,或反复发作间歇期意识不恢复者,称为癫痫持续状态,如不及时处理会危及生命。骤停抗癫痫药物、感染、代谢紊乱等可诱发癫痫持续状态。治疗原则为立即止痉,呼吸道护理,维持心、脑、肺功能,寻找及去除病因。要注意防止呕吐物的误吸窒息或舌咬伤。

2.生命体征的观察是判断有无脑水肿,在抢救同时要密切观察,并应用脱水剂。
3.抗癫痫药物的选用和换用要根据药物起效时间和半衰期。如:地西泮起效快,故一般为首选药,用量为每次0.3 mg/kg,静注;如用药后10分钟无效,可用 10%水合氯醛灌肠,用量为每次0.4ml/kg,一次用量不超过6ml。苯巴比妥起效较慢,但维持时间长,可与水合氯醛同时应用。癫痫初发即为癫痫持续状态者苯巴比妥负荷量为5mg/kg,6小时1次,静滴。如原来用卡马西平或丙戊酸钠者,因苯巴比妥会降低这些药物的血浓度,不宜用苯巴比妥,可选用丙戊酸钠或苯妥英钠,静滴。丙戊酸钠剂量:原用丙戊酸钠者,口服药剂量不变,加用静脉注射剂0.5~ 1 mg/(kg·h),静滴维持24小时;初用丙戊酸钠者,3~5分钟内400~800mg静注 (缓慢),半小时后,以1 mg/(kg·h)的滴速静滴维持24小时。苯妥英钠剂量为每次10~20mg/kg,稀释于生理盐水中。
4.病因检查因人而异。原已明确为癫痫并在治疗中的病儿应追问是否突然停药、是否存在急性感染等,应详细问清用药史并做血药浓度测定。初次发作即表现为持续状态的,要排除中毒、急性中枢感染、急性全身性感染、代谢紊乱或心脏疾病等,做相应的检查。
5. 有高热者要降温处理。
参考来源:
http://www.kkme.net/web?query=%B6%F9%BF%C6&page=6




上一篇:腹痛-儿科程序诊断
下一篇:很多验案可重复性不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捐助本站|小黑屋|手机版|经方医学论坛 ( 苏ICP备05020114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12-22 22:44 , Processed in 0.150004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4-2024 hhjfs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