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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问题,希望高人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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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22: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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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问题,希望高人示教

内经有言:心主血脉,肺主气,脾主肌(肉),肝主筋,肾主骨,此谓五主。相对应的是:发为血余,爪为筋余,齿为骨余。那么什么又是“气余”和“肌余”呢?

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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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5: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夫梢者,身之余绪也。言身者初不及此,言气者也属罕论。捶以内而外发,气由身而达梢,故气之用,不本诸身,则虚而不实,不形诸梢,则实而仍虚,梢亦乌可不讲。然此特身之梢耳,而犹末及乎气之梢也。四梢为何?发其一也。夫发之所系,不列于五行,无关乎四体,似不足以立论。然发为血之梢,血为气之海,纵不必本论诸发以论气,要不能离乎血,而生气不离乎血,即不得不兼及乎发,发欲冲冠,血梢定矣。舌为肉梢,而肉为气之囊,气不能形诸肉之梢,即无以充其气之量,故必舌欲催齿,而后肉梢足矣。至于骨稍者,齿也。筋梢者,指甲也。气生于骨,而联于筋,不及乎齿即未及乎筋之梢,而欲足乎尔者,要非齿欲断筋,甲欲透骨而本能也,果能如此,则四梢足矣。四梢足,而气自足矣。岂复有虚而不实,实而仍虚者乎。
上文出自武学之九要论。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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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5:4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夫梢者,身之余绪也。言身者初不及此,言气者也属罕论。捶以内而外发,气由身而达梢,故气之用,不本诸身,则虚而不实,不形诸梢,则实而仍虚,梢亦乌可不讲。然此特身之梢耳,而犹末及乎气之梢也。四梢为何?发其一也。夫发之所系,不列于五行,无关乎四体,似不足以立论。然发为血之梢,血为气之海,纵不必本论诸发以论气,要不能离乎血,而生气不离乎血,即不得不兼及乎发,发欲冲冠,血梢定矣。舌为肉梢,而肉为气之囊,气不能形诸肉之梢,即无以充其气之量,故必舌欲催齿,而后肉梢足矣。至于骨稍者,齿也。筋梢者,指甲也。气生于骨,而联于筋,不及乎齿即未及乎筋之梢,而欲足乎尔者,要非齿欲断筋,甲欲透骨而本能也,果能如此,则四梢足矣。四梢足,而气自足矣。岂复有虚而不实,实而仍虚者乎。
上文出自武学之九要论。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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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5: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夫梢者,身之余绪也。言身者初不及此,言气者也属罕论。捶以内而外发,气由身而达梢,故气之用,不本诸身,则虚而不实,不形诸梢,则实而仍虚,梢亦乌可不讲。然此特身之梢耳,而犹末及乎气之梢也。四梢为何?发其一也。夫发之所系,不列于五行,无关乎四体,似不足以立论。然发为血之梢,血为气之海,纵不必本论诸发以论气,要不能离乎血,而生气不离乎血,即不得不兼及乎发,发欲冲冠,血梢定矣。舌为肉梢,而肉为气之囊,气不能形诸肉之梢,即无以充其气之量,故必舌欲催齿,而后肉梢足矣。至于骨稍者,齿也。筋梢者,指甲也。气生于骨,而联于筋,不及乎齿即未及乎筋之梢,而欲足乎尔者,要非齿欲断筋,甲欲透骨而本能也,果能如此,则四梢足矣。四梢足,而气自足矣。岂复有虚而不实,实而仍虚者乎。
上文出自武学之九要论。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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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 22: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李慧治于2008-01-22 15:45发表的  :
夫梢者,身之余绪也。言身者初不及此,言气者也属罕论。捶以内而外发,气由身而达梢,故气之用,不本诸身,则虚而不实,不形诸梢,则实而仍虚,梢亦乌可不讲。然此特身之梢耳,而犹末及乎气之梢也。四梢为何?发其一也。夫发之所系,不列于五行,无关乎四体,似不足以立论。然发为血之梢,血为气之海,纵不必本论诸发以论气,要不能离乎血,而生气不离乎血,即不得不兼及乎发,发欲冲冠,血梢定矣。舌为肉梢,而肉为气之囊,气不能形诸肉之梢,即无以充其气之量,故必舌欲催齿,而后肉梢足矣。至于骨稍者,齿也。筋梢者,指甲也。气生于骨,而联于筋,不及乎齿即未及乎筋之梢,而欲足乎尔者,要非齿欲断筋,甲欲透骨而本能也,果能如此,则四梢足矣。四梢足,而气自足矣。岂复有虚而不实,实而仍虚者乎。
上文出自武学之九要论。供参考。

博学之士啊!承教,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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