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方涵译文 于 2018-7-17 10:06 编辑
鄙人,班门弄斧说两句,请老师纠正。谢谢! 古人的医理医论,不是随意编造的。都是经过多次的实践和长期的经验累积,不断进行深刻的研究,而总结出来的规则。当然,也一定有可能存在,由于各种因素而导致的偏差与问题。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因素有许多。首先,古代传习过程中的误读误解,阅读过程中,对前人的描述,未能正确理解,或者夹杂某些个人意识,而误解其含义。其次,书籍传录者亦有可能,按照个人的理念,进行了编改。有的或许被改错,有的也许被匡正。但是对于重要的细节,鄙下认为,一般不会轻易改动的。有的也许是不经意,而漏字掉字,有的也许是粗心大意,而错看错抄。 鄙人走马观花般的看过一点点古医籍。一些特殊情况重要之处,基本都有特别说明。在药物服用方面,对于某些特别的病症,或者非常的药物,一般有“病愈即止”、“愈后更服”的特别强调文字。 鄙下是这么理解其含义的: “病愈即止”,是说在病痛及病症消失,痊愈之后,多服无益。从小的方面来说,多服会是无效无用的浪费。从大的局势而言,多服存在弊端或者出现后患。此类药物,重在于治病,不用于调理。 “愈后更服”, 是说在病痛及病症消失,痊愈之后,继续服药几许时日,以巩固疗效,或者除掉病根。此类药物,不仅仅在于治病,更重要的用于调理。(“更服,也就是需要继续服用的意思”)。 所以,鄙人揣昧做出归纳: “当止不止,必有过失! 当更不更,亦难除根!” . 当请诸位老师赐教!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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