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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报道 眼下正是浙贝母收获的季节,浙贝母是被称为浙八味之一的中药材,有着清热化痰、润肺止咳的功效。可是,记者这两天在浙贝母的主产区,宁波市鄞州区章水镇、 鄞江镇采访时发现,当地贝农在加工贝母时大多采用了硫磺熏蒸的办法,而食用硫磺熏蒸贝母将会极大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1}从左到右依次为:刚挖出土的浙贝母、石灰加工的浙贝母和硫磺熏蒸的浙贝母,明显可以看出硫磺熏蒸过的浙贝母品相好。
{2}贝农正在用硫磺熏蒸浙贝母。
{3}硫磺熏过的浙贝母正在暴晒,图中黄色的粉末就是硫磺粉。
从宁波市鄞州区鄞江镇到章水镇,沿途随处可见贝农正在采挖贝母,马路两旁,晒满了初加工过的浙贝母。一趟下来记者发现,鄞江镇的浙贝母颜色普遍看上去较 灰,因为当地村民全部采用石灰来加工贝母;而到了章水镇,这里晒着的浙贝都是雪白雪白的,不少家门口都在用硫磺熏蒸浙贝,一袋一袋的浙贝摞成一米多高,用 塑料膜覆盖着,下面架空,放着一个铁罐子,里面是正在燃烧的硫磺,远远的就能闻到一股股刺鼻的火药味。
村民们说,知道硫磺熏出来的有毒,所以他们根本就不吃。这些浙贝基本上由外地客商来收购。
21日,鄞州日报刚刚在头版发表了一篇文章称:浙贝母无硫化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展开,整治活动将于8月底结束,从根本上遏制浙贝母硫磺熏蒸现象。但记者采访发现,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口号之下,存在监管真空,打击效果甚微。
21日下午,记者首先来到了宁波市鄞州区食品药品监督局,药监科工作人员周南兰介绍说,二氧化硫熏蒸在1994年的药典里是允许的,2010年版的中国 药典里就把这个方法取消了。农户加工超出了药监局的职权范围,主要监管责任还是在农林部门。而当记者来到鄞州区农林局的时候,产业指导科的徐武军向记者表 示,贝母的初加工肯定归食品药品监督局来负责。
■最新进展
药监部门建议制定标准
浙江宁波鄞州区有关部门此前也针对硫磺熏蒸做出过整治工作,但效果并不明显。鄞州贝农用硫磺熏蒸浙贝母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有关人士表示,希望相关的上级部门尽快理清头绪、堵住监管的漏洞,保证浙贝的质量安全,不要让治病的药变成了慢性害人的药。
昨天下午,宁波市鄞州区召开紧急会议,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鄞州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副局长洪煜建议,国家制定对浙贝母二氧化硫残留含量的限量标准,就可以按照药品管理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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