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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法古循道 于 2024-10-17 17:04 编辑
《素问·五常政大论》中说: “委和之纪,是谓胜生……少角与判商同,上角与正角同,上商与正商同,上宫与正宫同。”
释读如下。 “委和之纪”是木运不及,木主生气,木气不及,会造成“少角与判商同”,所谓“判商”当指金运不及的“半商”,风木不及的委和之纪,则金气早至,便出现了木金兼化一年运气,半为木象,半为金象的现象,也就是《五常政大论》中说的:“委和之纪……其味酸辛,其色白苍,其畜犬鸡,其虫毛介……” 少角为丁木运,半商为乙金运,“少角与判商同”也就是不及之丁木运与不及之乙金运相当。 所谓“上角与正角同”,是说在少角丁运之年,如果恰遇到了“上角”,即厥阴风木司天,也就是丁巳、丁亥之岁,不及的木运会得到司天风木的助力,这样就会使全年的木运平正,谓之正角,即是“敷和之纪”。 所谓“上商与正商同”,是说在少角丁运之年,因为出现了木金兼化一年运气,半为木象,半为金象的现象,如果遇到丁卯、丁酉之年,也就是阳明燥金司天之年,不及之少商便会受到司天燥金的助力,其结果相当于金运平正,谓之正商,即是“审平之纪”。 所谓的“上宫与正宫同”,是说在少角丁运之年,如果遇到“上宫”,即太阴湿土司天,也就是丁丑、丁未之年,司天之湿土不会受风木的刑害克制,土自用事,其结果相当于土运平正,谓之正宫,即是“静顺之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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