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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宏景改书赎过(见《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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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8 08:5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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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周安士大士《万善先资》:陶宏景,字通明,母霍氏,梦天神擎炉至家而生。宋末为诸王侍读,齐永明中,脱朝服挂神武门,隐句曲华阳洞天。与梁武帝有旧,国家大事悉访之,号山中宰相。其徒桓恺,得道飞升后,一日密降其室,曰:“君所修《本草》,以水蛭蚊虻为药。功虽及人,而害物命,上帝(玉帝)以此谴怒矣。”宏景悔,乃以他药可代者,别著《本草》三卷以赎过。且诣鄮县阿育王塔前受五戒,曾梦佛授记,名胜力菩萨。临终以袈裟覆体,安然脱化,年八十五,谥贞白先生。(按:杀物济人,似不失正道,犹然上干天谴,可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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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8 08:57:38 | 只看该作者
章次公朱良春李可诸名医于虫药使用太滥,过失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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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8 09:01:54 | 只看该作者

《万善先资》:劝医士

医道所以可贵,以其有救济之功耳。然药能医病,不能医命。若杀生以佐药饵,不惟使病者反增怨孽,将来自己苦报,亦不能免。何则?乐生恶死,人物同情。杀一命以生一命,然且仁者不为。况不止一命乎?况又未必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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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8 09:13:41 | 只看该作者
谷气足以资神,肉味不宜多食。万病原来从口入,此理贪夫不识。但顾舌根三寸,不念身躯七尺。真是堪怜不堪惜,累及妻孥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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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8 11:17:18 | 只看该作者
道教佛教混杂呢?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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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8 15:04:42 | 只看该作者

回 箋疏 的帖子

箋疏:道教佛教混杂呢?这是。 (2015-06-08 11:17) 
儒道是佛家的學齡前,為入佛做準備,不同而同,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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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8 15:07:59 | 只看该作者
動物藥能不用則不用,動物也很不淨,專門傳播傷害人體的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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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8 15:31:12 | 只看该作者
道教修佛的太多,所以佛教也不随意诋毁外道,比如吕洞宾张紫阳等。佛道儒在通人看来并不相碍,不通处总由读书太少眼界太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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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8 18:42:36 | 只看该作者
所说甚好。我基本不用动物药,百草足以疗病。

但药房已经干枯之药材,不妨偶尔用之,不用也是虫蛀霉烂,甚为可惜。只要你不以动物药为依靠,市场即不会贵其品;药不贵则采者少,即是护生。这就和吃肉一样,你不杀,也不见杀,也不待杀,也不借杀,随机食肉,亦无大过。出家人素食,不单单是爱惜生命,也是戒律所需要。

因此,用动物药,绝不能用生药,绝不能活用之。这便是界限。若世无药卖,我即不用。但对世俗,无法强求,只可自我约束。一般来说,不知者罪轻,已知者即不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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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8 19:47:26 | 只看该作者
关于动物药:不用的,也不要说“用的”;
            用的,也不要说“不用的……
   
      就像“吃斋的”,不要随便说“吃肉的”--因为,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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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9 06:20:13 | 只看该作者
植物不是一命?动物不可用,植物亦当慎用,治病当以调心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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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9 10:41:08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邪说在很多地方都看见过,就像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邪说一般鄙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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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9 10:50:42 | 只看该作者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百度:索达吉堪布答植物是不是和动物一样有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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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9 11:18:37 | 只看该作者
明朝莲池大师《竹窗二笔》之医戒杀生:“陶隐君取生物为药,遂淹滞其上升。夫杀生以滋口腹,诚为不可;损物命而全人命,宜若无罪焉。不知贵人践畜,常情则然,而非诸佛菩萨平等之心也。杀一命,活一命,仁者不为。而况死生分定,未必其能活乎?则徒增冤报耳。抱病者熟思之,业医者熟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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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0 12:13:28 | 只看该作者

回 圆香博客 的帖子

圆香博客:谷气足以资神,肉味不宜多食。万病原来从口入,此理贪夫不识。但顾舌根三寸,不念身躯七尺。真是堪怜不堪惜,累及妻孥哭泣。 (2015-06-08 09:13) 
调寄《西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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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14:13:41 | 只看该作者
问: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天生异类,本为养人,禁之宰杀,逆天甚矣。答:既知天地为万物之父母,奈何不知万物为天地之赤子?赤子之中,强凌弱,贵欺贱,父母亦大不乐矣。倘因食其肉,遂谓天所以养我。则虎豹蚊虻,亦食人类血肉,将天之生人,又为蚊虻虎豹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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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14:26:11 | 只看该作者
问:天下物类甚多,人人戒杀,则蕃息日盛,将来竟成禽兽世界,奈何?答:蚯蚓虫蛇,人所不食者也,岂见充满于天下?况世间禽兽之多,正因杀禽兽者多耳,冤冤相报,互为畜生,则成禽兽世界。若人人戒杀,则物类业报渐销,必人天增盛矣。楚不捕蛙,而蛙反少。蜀不食蟹,而蟹自稀。非明验乎?且子杀犹未戒,遂虞物类之多。与耕田未下种,先忧天下之胀满者,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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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14:32:33 | 只看该作者
问:天既恶杀,当使血肉之味,尽变为恶臭难堪。则普天之下,自然戒杀,不亦善乎?答:譬如有人,前世为猫,念念捕鼠。前世为鹤,念念吞蛇。若转世为人后,不复思此二物。可见一种形骸,一种嗜好。嗜好不同,从业缘起。业缘不同,又从心起。天不能化其心之善,安能变其味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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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14:37:09 | 只看该作者
问:杀生为业者,仰事俯育皆赖此,劝之改业,绝其生路矣。爱物不爱人,吾不取也。答:杀生为业,犹漏脯救饥,虽暂得衣食,而千万劫受苦,未有了期也。正惟爱之,故劝改业。反谓绝其生路,则细人之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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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14:42:47 | 只看该作者
问:鸡犬牛羊,皆哀鸣畏死,杀之固所不忍。水族无声泪者?安能尽戒。答:形有大小,性无大小。杀防风氏与婴儿,其罪均也。倘谓形小者可杀,则人身更小于牛,是杀牛反不如杀人矣。若云无声不痛,试于哑人就戮时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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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14:48:16 | 只看该作者
问:操刀自割,固害慈心。今携物至他所,使人杀讫,然后持归,不失远庖厨之义,足矣。答:此掩耳盗铃也。若使人代杀,即可嫁祸于人。则屈受笞杖者,但当怨隶人,不当怨官长。若他处就戮,即可迁怨彼处。则枉判流徙者,但当恨边地,不当恨刑官。岂物类可欺,自心可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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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14:56:06 | 只看该作者
问:所放之物,被人捕去,奈何?答:捕者自捕,放者自放。譬如良医疗病,不能保将来之不死。譬如凶年设粥,不能保日后之不饥。譬如工师构大厦,不能保久远之不坏。世间万事皆然,何独至于放生而疑之?无如今人当名利所在,则奋然勃然,略无顾虑。独至善事当前,则逡巡畏缩,百计求其弊端。宜乎酿成此苦娑婆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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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15:01:32 | 只看该作者
问:行善以立心为主,心地苟善,何须戒杀?答:何哉?尔所谓“善心”者,为口腹之欲,使物类受弥天痛苦,究竟一入咽喉,遂成粪秽脓血。则天下凶心毒心,莫此为甚矣,试问善心更在何处?吾恐三恶道中,尽是此辈“善心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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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15:14:14 | 只看该作者
问:吾则无可无不可,非戒杀,非不戒杀,置之无心而已。答:无心戒之,功固不浅。无心杀之,罪亦不轻。寇盗劫掠他家,飞矢误中于汝,汝能谅其无心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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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15:19:52 | 只看该作者
问:亲朋在座,蔬食不可成欢。胜友谈心,嘉肴方足明礼。为物类而废宴享,非通论也。答:其人而为善士,则必喜我戒杀,必不疾我之慢。其人而疾我之慢,则必口腹之小人,慢之亦无不可。冒重罪而奉他人之口,吾弗为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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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15:22:51 | 只看该作者
问:燕会竞为奢靡,目下已成风尚,纵欲挽回,孤立无助,奈何?答:既不能挽回风化,独不可自善其身乎?举世皆浊,吾独清,众人皆醉,吾独醒,方称勇毅丈夫。若随俗迁流,以顺为正,则妾妇之道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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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15:30:52 | 只看该作者
问:为养亲杀生,未识有罪乎?答:殆有甚焉。善则归亲,过则归己,人子之道也。自则不杀,独为养亲而杀,是归过于亲矣。假令国家法网,自不敢冒,而独可使父母冒之乎?倘父母不持斋,用三净肉可也,或求肆中熟食可也。倘谓必出于杀而后可,则是鸩酒止亲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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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0 15:37:36 | 只看该作者
本人多年来已极少用动物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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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15:43:54 | 只看该作者
问:孔子戒杀,不过不纲、不射宿耳,未尝废钓弋也。并欲戒之,将仲尼不足法与?答:尔亦知钓弋之微意乎?钓者,所以引其不纲。弋者,所以化其射宿。后人谓因养与祭而为之,亦浅乎窥圣矣。且试问后世所以尊夫子者,为其长于钓弋乎?抑为其道德莫加乎?若重其钓弋,则渔夫、猎叟,贤于孔子者多矣。若因其道德莫加,敢问君之道德,已能及孔子否?倘谓道德不能及孔子,先以钓弋法孔子,是犹学颜子,而但学其短命,学曾皙,而但学其嗜羊枣矣。噫!折巾效郭(东汉名儒郭林宗),易名慕蔺(汉代司马相如因为仰慕战国蔺相如而更名),不足为郭、蔺。以吾之不可,学柳下惠之可,始可以为鲁之男子,君其未之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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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15:47:31 | 只看该作者
问:杀伤物命,罪固大矣。至于食肉,宜若无罪。而经言食肉必得恶报,则冥间法网太苛矣。答:非独冥间,世间法律,亦复如是。杀生譬之劫盗,食肉譬之窝赃。窝主与盗,相去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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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16:05:51 | 只看该作者
问:吾儒既诵法孔子,当以排斥异端为己任。子反欲左袒之,何耶?答:君亦未知异端之谓矣。异端者,其大端异乎圣人也。如恻隐为仁为端,无恻隐,则异端矣。羞恶为义之端,无羞恶,则异端矣。圣心无意必固我,有之,则异端矣。吾道一以贯之,不一贯,则异端矣。宋孝宗曰:“佛之五戒,即五常也。仲尼之道,夫何远之有?”今人不察其故,一闻慈悲之说出于佛氏,必反乎其说,而吾儒之仁,于斯而丧。闻盗淫之戒岀于佛氏,必反乎其戒,而吾儒之义,于斯而亡。闻妄言之禁岀于佛氏,必反乎其禁,而吾儒之忠信,于斯而灭。岂非欲卫道,而反害道耶?况圣贤之道,大公无私。尧则允恭克让,舜则舍己从人,夏禹不矜不伐,文王望道未见。何尝互相排挤?孟子距辟杨墨,岀于万不得已。譬如大黄巴豆,良医偶一用之,非日日必需之物。若谓孟子之功,全在距辟杨墨,则当年若无二子,孟子将无得而称耶?而孟氏俎豆,所以百世不祧者,得毋反受杨墨之荫耶?宋儒不及孟子,其愤愤之气,反过于孟子。今人又不及宋儒,其愤愤之气,又过于宋儒。自今以后,不知何所底止?吾为此惧,不觉言及于斯。知我罪我,又何问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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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08:12:17 | 只看该作者
问:牛可耕田,犬能司夜,固当怜之。猪羊一无所能,不食何用?答:戒杀放生,不过自全其恻隐耳,岂因物之有用、无用哉?因有用而不食,仍然自私之念矣。况蚖、蛇、蝠、蝎、蟏蛸、蜣螂,俱系无用,试问何以不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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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08:16:32 | 只看该作者
问:物既损伤,放之未必终活,何苦枉费钱财?答:物既损伤,尤可怜悯。若乘此而生,固莫大之功。倘不幸而死,使物类善终,不犹愈于鼎镬煎熬乎?譬如狱中之囚,明知其无辜而将纵矣。岂得因彼形容枯槁,反置之死地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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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08:23:37 | 只看该作者
问:异类众生,不下恒沙之数,今所救有限,亦何济于事?答:上帝好生恶杀,生全一物,已合天心,况多命乎?譬之贫者,铜山金穴不可得,即斗粟亦足延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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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08:28:05 | 只看该作者
问:不对受者杀之,固当有报。若对受者,一往一来,杀报已尽,庸何伤哉?答:子不见市人相殴乎?此以杖来,彼以杖往,两拳迭下如雨。曾见一往一来之后,各各束手平心乎?菩萨未来世因缘,洞若观火,所以遇怨仇而不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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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08:31:12 | 只看该作者
问:嘉宾宴会,大礼所关。肴核简略,其如礼教何?答:礼与其奢也,宁俭。食前方丈,仁人之所不为也。人而不仁,如礼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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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08:34:01 | 只看该作者
问:凡持斋者,祭可用素。若出自食肉之家,慢神甚矣。答:鹊独吞一腐鼠,凤凰决不起而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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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08:45:16 | 只看该作者
问:人子报本,莫重于祭。父母生不持斋,没而用素,不顺乎亲矣。答:倘谓祖先藉祭而饱,则一岁设祭,不及数次,其三百五十日不其馁乎?若谓外此不至于馁,则设祭不过尽人子之心耳。岂宰割造业,而可称尽心乎?夫为子者,生时不能尽劳尽养,徒烦父母一世恩勤。死后仅以虚器虚名,又累父母多生业障。尚焉得为人子乎?曾元但养口腹,尚不及父之养志。奈何既没之后,反而口腹累之耶?孝子养亲,犹需仁者之粟。杀物命而陈鼎俎,何不仁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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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08:51:06 | 只看该作者
问:子孙设祭,祖宗来享乎?抑不来享乎?答:祖先若生鬼道,子孙能以精诚致之,则来享。若在天道,以受乐故,不肯来享。若在三途,以受苦故,不能来享。若生人道,别有六亲,不复来享。子孙虽极诚敬,不过自享其福耳,如《中阿含经》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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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08:55:05 | 只看该作者
问:祖先若不来,更有他神受祭否?答:有。《长阿含经》云:一切人民所居舍宅,皆有鬼神,无有空者。《优婆塞戒经》云:若近树林,树神受祭。若近江河泉井,江河泉井等神受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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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09:01:44 | 只看该作者
问:伏羲氏制网罟,以佃以渔,然则伏羲非与?答:捕鱼网鸟,村夫童子皆能之,何待伏羲教诏?盖洪荒之世,鸟兽繁殖,不为之防,人将大困,伏羲教民御之,或未可知。否则或佃渔之事,兴于伏羲之世,亦未可知。若谓其教人杀生,吾恐渔舟无赖,皆为伏羲功臣,而解网纵禽,馈鱼使畜,反开罪不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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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09:11:11 | 只看该作者
问:儒门戒杀,不过谓见生不忍见死,闻声不忍食肉。佛教必欲一虫不伤,与墨子兼爱何异?答:墨子当日,何曾有戒杀之说?考之古书,皆未见也。况其学术之谬,在薄亲,不在兼爱。若以兼爱为非,则孔子谓“泛爱众”,孟子谓“仁者无不爱”,试问“泛”与“无不”,何异于“兼”耶?至于摩顶放踵之说,乃好仁不好学所致,与从井救人,同其流失。彼既杀身无补,势必反归其咎于仁。孟子极其流弊,所以斥言之,此语不可向无智慧人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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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09:16:55 | 只看该作者
问:好生得长寿,好杀致夭亡,定理也。奈何有好生而寿短,好杀而寿长者?答:报有三。今世所为,一者今生受报,二者来生受报,三者多生多劫受报。好生寿短,宿世孽也,不好生,则愈短矣。好杀寿长,宿世福也,不好杀,则愈长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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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09:22:41 | 只看该作者
问:某某亦曾戒杀放生,诵经持咒。今不见有报,何与?答:报之迟速,视缘之熟与否耳。缘未至而求速报,是犹甫下种而望禾稼之登矣。况官非火盗疾厄,人所恒有,今不见此祸,亦即是福。安知不有默佑之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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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09:29:05 | 只看该作者
问:某某未修福时,所求如意。作善之后,触向坎坷。将谓业报偶然相值乎?答:若非偶然,定是宿世有业,当受重报,因其修福之故,转重令轻耳。譬如大辟之囚,冬间方行就戮,未至其期,因有力贵人之请,杖而遣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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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09:34:10 | 只看该作者
问:布施者富,悭贪者贫,不必言矣。但今好施之人,类多穷困。富家巨室,鄙吝偏多。何为其然也?答:人处逆境则思,思则善心生;顺境则乐,乐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自然之理也。况轮回之事,互为高下。贫若悭吝,后世益贫。富若行施,来生愈富,不均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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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09:41:38 | 只看该作者
问:杀生之人,使物类不保其子,宜得绝嗣报。而渔舟杀业最重,何以子息偏多?答:世间子女,有以福致者,有以孽致者。渔人因衣食之计,广行杀害,故其业力所感,即有作恶眷属,分其衣食,使彼昼夜劬劳,不足供用。子愈多,累愈重也。君不见犬羊鸡豚,乳辄数子,而天仙列宿,永不产育耶?宜熟思其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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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1 15:48:39 | 只看该作者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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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2 10:56:24 | 只看该作者
想要了解儒教佛教异同关系的朋友,请百度:云栖老人《竹窗二笔》之儒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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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3 10:24:04 | 只看该作者
生日不宜杀生。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己身始诞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也。是日也,正宜戒杀持斋,广行善事。庶使先亡考妣,早获超升,现在椿萱,增延福寿。何得顿忘母难,杀害生灵,上贻累于亲,下不利于己。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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