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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 | 三、请愿意共享经方病案主持讨论的同道联系经方中王彪版主或 |
| [table=100%,white]四、 | 《经方医学论坛》开通经方医案擂台,欢迎各位同道积极交流、争先抢答http://www.hhjfsl.com/jfbbs/read.php?tid=24228。
、本群组是用来学习、交流、研究经方医学的,经方医学务在求真务实!不是聚集高谈阔论、来争高下是非的,敬请各群友自觉遵守。 |
群中的学术观点,除黄煌教授本人及其授权外,并不代表黄煌教授本人观点。 |
第一,本群系学术专业群,不谈论政治及黄、赌、毒类言论; |
第二,不发布广告、不发非经方沙龙论坛之外的网址链接; |
第三,在病案讨论的过程中不要发布非讨论内容的图片; |
第四,有不同学术见解和意见要体现礼貌待人,争论时心平气和、相互尊重,禁止谩骂和人身攻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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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有经方病案自愿跟坛友分享的医师请主动跟管理员联系,以便安排时间主持讨论,讨论后 |
周内统一由管理员转帖到论坛。在群里发布的文章、病案等版权归经方沙龙所有。经方案例讨论的时间定在每月的 |
开始。还请大家积极参与、畅所欲言、大胆开方、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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