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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了经方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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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6 20:26: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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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经方论坛没有半月就要就要说88了,呵呵!!!


在群里不知道为什么就把我给删了.我想可能是我说的话过激了点吧.不过临走前我还要说一次:我反对一见阳性皮肤病就用荆芥连翘汤,这样阻碍医生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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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医不死病 佛度有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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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2-6 20:57:43 | 只看该作者
应该不是这个原因轻风兄 有人投诉 是不是你没有遵守规矩啊 加我QQ1071291289
读书与治病,时合时离。古法与今方,有因有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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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7 13:19:42 | 只看该作者

回 楼主(轻风) 的帖子

不会随意删除你的,可能是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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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8 14:26:4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可以再次向QQ3群申请加入。
黄煌教授
我们经方团队,不论资格深浅,不管学历高低,只要热爱经方,只要努力实践经方,只要有一颗无私求实之心,我们就欢迎,我们就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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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8 14:29:06 | 只看该作者
3群群号:64996552。
经方沙龙论坛QQ群36185371和QQ2群已经满员。QQ3群群号:64996552,创建人:曾强(即论坛zure先生)。

1、              诚请论坛管理及服务人员加入;

2、              请申请加入经方沙龙论坛QQ群的坛友直接向QQ3群(群号:64996552)发出申请并请注明论坛注册名字。

3、              附:论坛QQ群09年第二号公告
1、本群组是用来学习、交流、研究经方医学的,经方医学务在求真务实!不是聚集高谈阔论、来争高下是非的,敬请各群友自觉遵守。
2、QQ群中的学术观点,除黄煌教授本人及其授权外,并不代表黄煌教授本人观点。
3、经方沙龙QQ群规则:
第一,本群系学术专业群,不谈论政治及黄、赌、毒类言论;
第二,不发布广告、不发非经方沙龙论坛之外的网址链接;
第三,在病案讨论的过程中不要发布非讨论内容的图片;
第四,有不同学术见解和意见要体现礼貌待人,争论时心平气和、相互尊重,禁止谩骂和人身攻击;
第五,请新近入群的坛友在一周内自觉把自己的QQ名字修改成沙龙论坛的论坛注册名字,方便大家认识并以示负责。方法是:右键点击自己在群里的图标,再点击“查看/修改成员群名片”,在群名片资料中,把“真实姓名”填写为论坛注册名字就可以了。如操作不成功可以联系管理员帮助修改好;
第六,有经方病案自愿跟坛友分享的医师请主动跟管理员联系,以便安排时间主持讨论,讨论后1-2天内统一由管理员转帖到论坛。在群里发布的文章、病案等版权归经方沙龙所有。目前经方案例讨论的时间定在每周六的晚上19:30开始。请勿提前发布讨论病案,以免群友误为讨论时间改了而造成混乱。还请大家积极参与、畅所欲言、大胆开方、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4、我们每周会把一些如违反论坛宗旨或QQ群规则的会员、入群而较长期未发言者、以及入群咨询医生求助过期者等等请出群,以保留机动名额,让更多有共同理想的经方同道一起来交流、探讨。所以,如果您万一被请出群后也可以继续申请加群,只要是经方沙龙论坛的注册会员我们不设入群门槛,但是如再次被踢出去,则不再批入。
5、经方沙龙论坛中设立有传统中医、中西汇通、网上咨询、养生保健等版块,请非经方学术讨论的坛友按照论坛分类到相应版块交流。凡申请加入QQ群的会员,请主动向QQ群发出申请并一定要注明自己在论坛的名字。
6、如果您对本QQ群的建设有什么建议或意见以及举报QQ会员的违规行为,请私下联系管理员。谢谢!愿你在QQ群里开心快乐、学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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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22:50:39 | 只看该作者
问下哦!什么叫交流???
有不同意见就不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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