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老话题了,以前也回答过类似问题。再粘过来,看看是否有道理。
定型的复方尽量不要去更变
定型的复方尽量不要去更变,增减一味药要自问为什么,这味药加入又有什么新方义,或又包括了哪一个方。患者是否有此证,是否非加非减不可。“茯苓饮”本是胃病方,若兼见有肠问题必合人参汤,若胸中痞至呕哕,可不需加味,原方提高桔皮、姜量即可。这样一个复方就不会有太多的药味或不足。
一味药物的加减,关系重大,如桂枝加附子是桂枝附子汤的方义,桂枝加黄芪,含黄芪五物汤,桂枝加半夏,含半夏散及汤,桂枝加苓术包括苓桂术甘汤,桂枝去芍加苓术等于苓桂术甘,苓桂甘枣 ,茯苓甘草汤合方,有时根据症候的需要加某药即不成合方,也不含其他方义,那就要在加这味药时你所根据的某一方的这味药 起的作用,如加石膏,必有带有白虎类症,如白虎证悉具而原方症仍在,那就要酌用合方了,组方尽可能不多一味药就不让它多,见病症群中某一现象突出必先考虑原方药的组成,不必见症候即加味,有时虽增加了一二证,但分析不是主症,而是枝末问题,那就无必要加,如桂枝汤证而有腹痛或恶心,那就当提高芍量或姜量,不必加味。若有呕吐,就不得不加半夏。施用合方,其实需 一二味之加,就可合入一二个方,如小柴胡加厚朴,小柴胡加黄连,栝蒌,三泻心中加栝蒌,半夏泻心加桂枝,都是二三方的合剂及包括若干方义,当详加分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