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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并方”的研究和讨论,已有众高人及前辈做过研究及论述,不才在此也发表一下个人看法,不当之处,望各位前辈谅之。
我对合方的理解是,将两张方的药物共处一方之中,并根据临床病症的实际情况,在药物间的配伍比例上,做出适应的调整。举例,如桂麻各半汤,桂枝汤、麻黄汤的药物皆在,然配伍比例则做出调整,因而桂麻各半汤表现出的方证,并非原两汤各自方证的简单相加,而是有自己的新的方证。
我对并方的理解是,两张方的药物虽共处一方,但仍守各自原方的配伍比例,并在熬药时,各熬各方,然后再将汤液兑在一起,饮下。这样一张并方所对应的方证,即明显存在着各自原方所对应的方证。如 柴胡桂枝汤。
但“外台”所载柴桂汤的方证,则曰:“治心腹卒中痛者”。这不算新的方证嘛?
这正是我要探讨的问题的关键,《伤寒论》中柴桂汤下的服药方法中并未提及先熬后兑,反倒是桂麻各半汤有这么一说。我个人觉得这是弄颠倒了,桂麻各半汤所表现的方证的独特性,正是因为两方合一方并作出比例调整而后同处一锅煎煮的原因。两方药物同处一锅,便会出现许多新的药物组合,如桂枝汤的芍药碰到麻黄汤的麻黄或者杏仁,这种新的药物组合之间会产生怎样新的方证呢,这就很难说了,也很复杂了。但我认为,药物间被重新组合,必然会出现新的方,新的方证。
然后世医家多未遵从此种方法,而是一概的合为一方,药物同煎。故而至《外台》时,柴桂汤已然出现了新的方证。
医家也并未认识到这一点,以为这种新方证乃是对原经方方证的扩展。实际上,这种“扩展”乃是误将合方的效用当作并方的效用。
当然,这种实践与发现是对经方有极大推动作用的,因为又发现了许多新方。但不要将这种自己组合的新方视为仲景的原方。就像《外台》之柴桂汤已非仲景之柴桂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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