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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有一般原则但没有绝对真理。要有也是指正确治疗的确切疗效。比如南京到北京比喻成方证对应。同样到达目的地的方法和途径可以完全不一样。其中的一般原则,就是观察症状使用药物以及最终必须对应然后有效的基本手段与规则必须一致,比如必须是中医为主的思维方式中医为主的治疗方法等。而选择如何的交通工具,如何寻找到既不违背一般原则又具有自身特点的到达途径,可以各不相同。这样简单的思维常识我想应该有。所以会有同样的某人的病,可以用不同的方来治都有效果,甚至治好。同样的病人的病即使不同的医生用一样的方,其用方思路可以不同。拿桂枝或桂枝汤举例来说,其实损阳与否,与如何寻找到这样的途径没有重大利害关系。所以会有人即使不知或不认可桂枝损阳,依然会通过他自己的思维方式寻找到如桂枝甘草汤的正确使用。比如我服用小建中汤,是根据其他证据认为要用而用的,而且体质还是偏阳虚的,而且后来的确有转少阳的迹象,又后来通过得利而愈,也非设想中必然。在服用过程中,尽管体质属偏阳虚,但的确没有体会到损阳。这就说明桂枝损阳在有其他见证能够确保正确使用的前提下没有重要意义。没有则另当别论。如同南京到北京航道上有一段气旋,或用别的交通工具必经一个需要重视的关卡,只要按正确操作就可以规避。当然,如果能在此处做个记号作为警示以及提醒操作规程是好事。所以不管损阳是否成立,作为桂枝使用的宜忌事项倒是应该引起重视,展开探讨和争论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临床意义。不过,任何药物和方剂,作为到达目的地的载体,都有各自的宜忌。掌握这些是中医的基本要求。几千年来,可能的确没有人提醒过损阳这一点。但古人是否用其他方式来规避了桂枝的误用,这个也是可能的,即使损阳成立。否则的话,误用桂枝案会大量涌现并被记载下来,以引起人们的重视并纠正有关错误认识。简单讲,严格按条件使用桂枝,无论承认损阳与否,一可能会殊途同归,二其对达到最终目的,损阳与否没有重大指导意义。否则,只有承认桂枝损阳才能用桂枝甘草汤治好病,不承认或并没意识到桂枝损阳就不能用桂枝甘草汤治好同样的病。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桂枝损阳具有决定性意义。显然,事实并非如此。在遵循伤寒基本法则的前提下,伤寒绝对不是只有一种理。只有一种理可以连接方和证的对应关系。否则很多不同的理为何都在确切有效的指导着方和证的对应关系?而且只要达到最终较好的治疗效果,它们之间没有本质上绝对的好坏之分。有人讲方证对应,有人从脉证入手,有人善舌诊归纳等等,寻找方证对应过程中的对应之理,各具特色。水平高低当然存在,但这个理是必然存在的。如果简单理解方证对应,是否就是凭证套方呢?相信有这样的人,但一定会碰得鼻青眼肿的,而且现在有些方证对应使用者正在鼻青眼肿。从这个意义上讲,方证对应不可能没有理,不可能不讲理。不讲理的方证对应能长久吗?所以我体会到认真搞学问的人内心的真实意图,那就是讲理的重要性。只是我认为这种理具有多样性而不是唯一的单一性,这个上面是有分歧的。况且某种理的解释即使最终被证明是正确的,要人接受也不能仅仅停留在为说理而说理的层面上,待实践证明的准备,理论完善的准备,他人理解的准备做好以后,必定会水到渠成。如果不成立,那自然也会被淘汰。新思想新理论的产生和最终确立,无不需要经历这样的过程。而且面对质疑,更多的不是激烈的辩驳,而是要想想为何会产生这样的质疑,这样的质疑难道毫无理由?不要总是用自己已经形成的固定看法去观照别人的看法,本来是一个新的观点新的理论,决定了就是很难被大多数人在短时间内接受和理解。因为这种看法的依据更多的只是出于自己的个人体会,即使是自己的亲身体会,并没有经历过更大范围的实践检验,这样的依据基础显然尚不能称之为踏实有力。谁都有权利以个人观点形式发表看法,但要以此为对理的唯一经典的解读,甚至舍我其谁的姿态来表述,是否不妥?
本文对事说事,桂枝损阳只是举例,无论谁提出,都不影响本文说事的本意。纯粹个人看法,欢迎批评指正。如要对号入座,请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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