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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中毒-儿科临床医嘱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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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0:4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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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机磷农药中毒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34.1[0861e4490399].png[/img]
注 1. 有机磷农药种类很多,有对硫磷(1605)、内吸磷(1059)、甲拌磷(3911)、敌百虫、敌敌畏、乐果等,经胃肠道、呼吸道及皮肤吸收在体内抑制胆碱酯酶,引起乙酰胆碱蓄积,使中枢神经系统及胆碱能神经先过度兴奋,继而转为抑制和衰竭。轻度中毒时,胆碱酯酶活力降至正常的75%左右,中度中毒时为50%左右,重度中毒时为 25%左右。
2. 口服中毒者及时洗胃:洗胃溶液选择:凡农药种类不明者,宜用0.9%氯化钠或清水洗胃;如为有机磷酸酯类(对硫磷、内吸磷、甲拌磷)中毒可用1%碳酸氢钠或 1∶5000高锰酸钾溶液(除敌百虫中毒外);如硫代磷酸酯类中毒忌用高锰酸钾等氧化剂洗胃。洗胃溶液适宜温度32~37℃。洗胃方法:放置胃管后,先抽出胃内容物,再注入洗胃液,每次注入量50~100 ml,反复冲洗,直至抽出胃液颜色与洗胃液一样,并无有机磷蒜臭味为止。如治疗后症状不见好转,可再次洗胃。洗胃后用硫酸钠导泻(忌用油性泻剂),活性炭起吸附作用。
3. 接触及吸入中毒者,去除身上污染物,用清水彻底清洗皮肤、头发、指甲等。眼睛被污染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然后滴入1%阿托品溶液1滴。 4. 阿托品应用:阿托品能拮抗乙酰胆碱的毒蕈碱样作用。轻度中毒,每次 0.02~0.03 mg/kg,口服或肌注,必要时2~4小时重复直至症状消失。中度中毒,每次0.03~0.05 mg/kg,肌注或静注,30~60分钟重复1次,阿托品化后逐渐减少药物剂量及延长给药时间。重度中毒,每次0.05~0.1 mg/kg,静脉注射,10~20分钟1次,阿托品化后(瞳孔散大、面色潮红、心率增快)改为每次0.02~0.03 mg/kg,肌注,15~30分钟1次,意识开始恢复改为每次0.01~0.02 mg/kg,30~60分钟1 次。阿托品与氯磷定合用时,可适当减少阿托品剂量。判断阿托品化必须全面分析,不可只根据一二个指标判断,以免发生阿托品用量不足而影响疗效,或阿托品过量中毒。阿托品化后需维持用药1~3日,以后逐渐减量及延长给药时间,待中毒症状消失,瞳孔大小正常,停药观察12小时无反复方可完全停药。有条件可监测血胆碱酯酶活力,恢复正常后方能停药观察。
5.胆碱酯酶复能剂应用:氯磷定剂量,轻度中毒每次10~15 mg/kg,中度中毒每次15~30 mg/kg,重度中毒每次30 mg/kg。轻度中毒肌注,中、重度中毒加5% GS配制成2.5%溶液静脉滴注,必要时2~4小时重复,病情好转后减量、停药。也可用解磷定(不能肌注)。剂量按解磷定1.5 g相当于氯磷定1 g换算。 6.保持气道通畅,及时清除口腔、气道分泌物(吸引可于1~2小时进行1次,分泌物减少后可逐渐延长吸引时间至停止),吸氧。如并发呼吸衰竭,进行人工机械通气正压给氧。抽痉者可给地西泮或水合氯醛止痉。脑水肿、肺水肿处理见有关章节。保护心、肝、肾功能,维持水、电解质平衡。严重病例可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必要时行换血疗法。
二、一氧化碳中毒(重度)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35.2[0a058f4962ab].png[/img]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36.0[08611a490356].png[/img]
注 1. 一氧化碳(CO)中毒也称煤气中毒。CO对血红蛋白亲和力较氧大200~300 倍,形成大量碳氧血红蛋白,影响携氧而导致机体急性缺氧。轻度中毒时碳氧血红蛋白达20%,中度中毒时达40%,重度中毒时达40%以上。
2. 注意保持气道通畅,吸入纯氧,如呼吸停止,给气管插管机械通气。
3.宜尽早高压氧治疗,以增加血中溶解氧量,加速碳氧血红蛋白分解及CO排出,避免或减少后遗症。 4.输血或换血疗法,可一面输新鲜血,一面放血,血压稳定可放300~400 ml,在体外充氧后再输入。
5.严重中毒常有脑水肿,给20%甘露醇,每次0.5~1 g/kg,6~8小时1次;地塞米松,每次0.25 mg/kg,8~12小时1次。2~3日后逐渐减量。脑代谢活化剂 (ATP、CoA、细胞色素C、B族维生素)及大剂量Vit C改善新陈代谢。 6.肺水肿者给呋塞米,每次1 mg/kg。
7. 对症处理:如有代谢性酸中毒,应首先在改善通气的条件下,给予碳酸氢钠。维持水、电解质平衡。抽搐者给予地西泮0.2~0.3 mg/kg。
三、灭鼠药磷化锌中毒



长 期 医 嘱临 时 医 嘱
儿科护理常规
特殊护理
洗胃
液状石蜡 20 ml(洗胃后注入胃内)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37.0[0a10fc49a40b].png[/img]
注 1. 洗胃导泻:洗胃液可选用1∶5000高锰酸钾、0.2%硫酸铜溶液。也可以先灌注适量液状石蜡于胃中,再以大量清水洗胃。彻底洗胃至洗出液无磷臭、澄清时为止。然后将液状石蜡注入胃内,最后可用硫酸钠(1 g/岁)导泻,禁用硫酸镁导泻及油类泻剂,禁食油类食物及牛乳。
2. 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衰竭时进行机械通气。
3. 对症处理:输液促使毒物排泄,如心肺功能良好,输液量以60~80 ml/(kg· d),加入适量电解质液(生理需要量)。低血糖时给予25%GS 0.5 g/kg。有出血现象给止血剂(不宜用Vit K[sub]1)[/sub],新鲜冰冻血浆10~15 ml/kg。惊厥者给予地西泮 0.2~0.3 mg/kg静注。脑水肿、肺水肿、肾功能衰竭等的处理见有关章节。保护心肌、肝功能可给高渗糖、能量合剂和Vit C。严重病人可用换血疗法。 4. 磷化锌中毒无特殊解毒药。
四、敌鼠中毒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38.1[08418f493315].png[/img]
注 1.敌鼠在体内使Vit K活性降低,影响凝血酶原等凝血因子合成。可疑病例胃内容物作毒物鉴定。敌鼠中毒者以出血为主要临床表现,用Vit K[sub]1[/sub]至出、凝血时间正常为止。Vit K[sub]1[/sub]剂量每次2.5~10 mg,每日2~3次,24小时总量不超过40 mg。
2.失血过多可输新鲜血,也可补充凝血酶原复合物。
五、灭鼠药氟乙酸钠中毒



长 期 医 嘱临 时 医 嘱
儿科护理常规
特殊护理
禁食 病危通知
心电监护 记录心率、呼吸、经皮氧饱和度、
血压、意识 q1~2 h 记24 h出入液量
留置鼻胃管 面罩吸氧(5~10 L/min)
思密达 1包 冲服 tid
洗胃(1:5000高锰酸钾溶液)
50%MgSO[sub]4[/sub] 10 ml 洗胃后注入
胃内 血气分析
血糖测定 血柠檬酸含量测定
血氟含量测定 心电图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39.0[0b1112498295].png[/img]
注 1.氟乙酸钠为剧毒杀鼠剂,误服后干扰三羧酸循环,严重者可发生惊厥、休克、心跳骤停及呼吸衰竭等。
2.洗胃导泻:洗胃液选用1∶5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后注入硫酸镁导泻。皮肤污染时用清水冲洗皮肤。
3.解毒剂:乙酰胺0.1~0.3 g/(kg·d),分2~4次肌注,连用5~7日。 4.输液促使毒物排泄,输液量60~80 ml/(kg·d),补充电解质(生理需要量)。
5.对症处理:保持气道通畅,供氧,呼吸衰竭时进行人工机械通气。保护心、脑功能可用能量合剂、大剂量Vit C。抽搐者给苯巴比妥。
六、亚硝酸盐类中毒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39.3[0a85bb497279].png[/img]
注 1.进食或饮用含有过量亚硝酸盐的蔬菜或水导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组织缺氧,也称肠源性紫绀。
2.高铁血红蛋白(MHb)定性试验:抽静脉血置抗凝管中,在空气中摇动试管,正常血在15分钟转为深红色,高铁血红蛋白则保持黑褐色,若加数滴10%氰化钾或氰化钠后即转变为鲜红色。
3.进食不久者可洗胃导泻。 4.解毒剂:轻症者口服亚甲蓝(美蓝),每次3~5 mg/kg,每日3次。重症者, 1%亚甲蓝1~2 mg/kg加GS10~20 ml缓慢静注(>10分钟),若1~2小时症状不缓解或重现,可重复注射1次。禁忌大量快速给药,因药物本身能使血红蛋白转变为高铁血红蛋白。CoA与亚甲蓝有协同作用,大剂量Vit C(1~2 g)、细胞色素C有利于还原高铁血红蛋白。
5.严重病儿可输新鲜血或换血。
七、巴比妥类药物中毒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40.2[0843e1491422].png[/img]
注 1.常用巴比妥类药物有巴比妥、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丙烯戊巴比妥、戊巴比妥、硫喷妥钠等。
2.洗胃液可用1∶5000高锰酸钾或生理盐水。给硫酸钠(忌用硫酸镁)导泻。胃内注入药用活性炭悬液起吸附作用。
3.输液及用碳酸氢钠碱化尿液,均促使巴比妥类药物排泄,及时纠正酸碱平衡失调和水、电解质紊乱。 4. 保持气道通畅,呼吸衰竭时气管插管机械通气。
5. 严重病例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或换血疗法。 6. 中枢兴奋剂弊多利少,不作常规使用。深昏迷、反射消失或呼吸抑制明显时,可酌情应用山梗莱碱(洛贝林)、印防己毒素、贝美格(美解眠)等药物(任选一种) 用至角膜反射出现或轻度肌肉颤动即停止。
7. 防止休克,保护心、肾等脏器功能。
八、阿片类药物中毒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41.2[0a23574953d7].png[/img]
注 1. 阿片类药物包括阿片、吗啡、可待因、海洛因、罂粟碱、乙基吗啡(狄奥宁)及含吗啡制剂的复方樟脑酊、陀弗散等。
2. 口服中毒者用1∶2000~1∶5000高锰酸钾溶液反复洗胃,洗后注入活性炭及 50%硫酸镁(0.5 ml/kg)导泻,禁用阿扑吗啡催吐。
3. 有呼吸抑制时给氧,必要时行气管插管,使用人工呼吸机,并可适当用苯甲酸钠咖啡因、山梗菜碱(洛贝林)等呼吸兴奋剂。忌用印防己毒素和士的宁。 4.吗啡受体拮抗剂:纳洛酮,每次0.01 mg/kg(新生儿每次0.02 mg/kg),静注或肌注。如无效,用1~5 μg/(kg·min)静滴;或丙烯吗啡,每次0.1 mg/kg(新生儿每次0.05~0.1 mg)静注,必要时10~15分钟重复1次,直至呼吸和意识改善再停用。呼吸情况改善后可再次出现呼吸抑制,需注意。
5. 注意保暖,保持气道通畅,以青霉素5万~10万U/(kg·d)预防感染;注意保护肝功能、肾功能的治疗。
九、水杨酸盐类药物中毒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42.2[08f2b348f381].png[/img]
注 1. 洗胃导泻:用温水洗胃,洗胃后硫酸镁注入胃内导泻。
2.促使排泄:应用碳酸氢钠、氯化钾使尿呈碱性(pH=7.5)促使水杨酸钠排出。初12小时给5%碳酸氢钠8 ml/kg,如尿液仍酸性,酌情再加量。补钾3~5 mmol/ (kg·d)。
3.对症处理:有出血症状时给止血剂。出现低血糖时补25%GS(0.5 g/kg)。
十、氯丙嗪类药物中毒



长 期 医 嘱临 时 医 嘱
儿科护理常规
特殊护理
洗胃
50%MgSO[sub]4[/sub] 10 ml 注入胃内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43.0[0970fe49530a].png[/img]
注 1. 常用氯丙嗪类药物有氯丙嗪(冬眠灵)、乙酰普马嗪、异丙嗪(非那更)、奋乃静、三氟拉嗪等。
2.洗胃导泻:中毒在6小时内给予1∶5000高锰酸钾或微温水洗胃,洗胃后注入硫酸镁导泻。
3.输液促使毒物排泄,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防止休克,避免输液过多致心力衰竭、肺水肿。 4.血压过低可用间羟胺或去氧肾上腺素(新福林)升压,忌用肾上腺素和麻黄碱。惊厥时可用速效巴比妥类药物,如阿米妥钠每次5~7 mg/kg,溶于5%GS 20 ml内,缓慢静注(1 ml/min)。有锥体外系症状时可用苯海拉明1~2 mg/kg,口服或肌注。保护肝、肾功能,严重者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
十一、灭吐灵药物中毒



长 期 医 嘱临 时 医 嘱
儿科护理常规
一级护理
流质 病重
卧床休息 测血压 q6 h
阿托品 每次0.02 mg/kg im
血常规
肝功能 血尿素氮、肌酐测定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44.0[09711d49214f].png[/img]
注 1. 阿托品,每次0.01~0.03 mg/kg;或山莨菪碱(654-2),每次0.1~0.3 mg/kg。
2.有锥体外系症状者,可用安坦,每次1~2 mg,每日3次口服,或苯海拉明 1~2 mg/(kg·d)口服。
3.输液促使排泄。
十二、颠茄类药物中毒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44.2[0983fd48f345].png[/img]
注 1.洗胃用1∶2000高锰酸钾液,洗胃后胃管注入50%硫酸镁0.5 ml/kg导泻。
2.拮抗颠茄毒性作用用新斯的明,每次0.02~0.04 mg/kg,肌注,15~20分钟重复1次,直至瞳孔缩小、症状缓解、口干消失为止。
3.补液并同时使用呋塞米,每次1 mg/kg,以促进毒物排泄。 4.对症处理:呼吸困难者给氧,必要时给予气管插管,使用人工呼吸机;烦躁不安或惊厥时用地西泮,每次0.1~0.3 mg/kg,或10%水合氯醛,每次0.3 ml/kg,口服或灌肠,但忌用长效巴比妥类及吗啡;高热用物理降温,退热药收效甚微;尿潴留应予导尿,以免生物碱在膀胱内再吸收。
5.抑制期可酌用苯甲酸钠咖啡因、硫酸苯丙胺等中枢兴奋剂。 6.有散光及视力障碍者,可用0.2%~0.5%水杨酸毒扁豆碱滴眼药滴眼。
7. 出现休克时,参照休克处理。
十三、无机砷化物中毒(卡巴胂、雄黄)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45.2[0a1288496434].png[/img]
注 1. 洗胃用0.5%活性炭悬液或微温水或生理盐水,忌导泻。
2. 特效解毒剂有二巯基丙醇、二巯基丙磺酸钠、二巯基丁二酸钠、青霉胺等(用法同汞中毒)。
3. 充分补液对毒物排泄有利,可用5%GS或生理盐水静滴。 4. 注意水、电解质平衡。有肾功能衰竭时,按肾功能衰竭处理。休克时补充血容量和使用血管活性药物。
5. 注意保护心肌、肝脏功能,可用能量合剂;剥脱性皮炎或中毒性心肌病者使用糖皮质激素。 6.有严重溶血时,可用换血疗法;有抽搐者可用地西泮,每次0.1~0.3 mg/kg,静注。
7.有腹痛及肌肉疼痛时,可用10%葡萄糖酸钙静注或静滴。 8.慢性中毒者,可用青霉胺治疗,或10%硫代硫酸钠10~20 ml/(kg·d),每日1 次,静注。
十四、毒蘑菇中毒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46.2[08a29148f44a].png[/img]
注 1. 毒蘑菇含多种毒素,症状轻重各异,有毒蕈碱中毒症状可用阿托品,剂量及用法要注意保持病儿阿托品化(面色潮红、瞳孔散大),严重病例可以静注,并加大剂量(常规每次0.05 mg/kg)。
2. 多于食后6~48小时于吐泻后出现内脏损害,尤其肝脏(黄疸、肝大)应引起注意,必要时可应用二巯基丙磺酸钠。
3. 溶血病例应增加糖皮质激素剂量并予以输血。 4. 危重病例可考虑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和换血治疗,并肌注蕈毒血清10 ml (作蕈毒血清皮试)。
十五、白果中毒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47.2[09519e495247].png[/img]
注 1. 白果中毒主要损害中枢神经系统,急救关键是有效止痉和防止中毒性脑病。
2. 白果中毒无特殊解救治疗,按中毒处理原则和对症治疗。
十六、发芽马铃薯中毒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47.4[0954bc497344].png[/img]
注 1.发芽马铃薯含茄碱量增加,误食可致中毒,无特殊解救药物,遇食醋会加速分解。
2.急救关键是纠正酸中毒和防治休克及中毒性脑病。
3.出现肠源性青紫可用亚甲蓝(美蓝)每次1~2 mg/kg(1%0.1~0.2 ml)。
十七、霉变甘蔗中毒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48.1[09a26848f3da].png[/img]
注 1.霉变甘蔗中毒是真菌性食物中毒类最常见的一种,此外还有黄变米、霉玉米中毒等。
2.霉变甘蔗中毒主要损害中枢神经系统,控制反复抽搐至关重要。
3. 民间土法服用大蒜头(或稀释大蒜汁),不妨试用。
十八、鱼胆中毒



长 期 医 嘱临 时 医 嘱
儿科护理常规
一级护理
血常规
尿常规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49.0[09111749730a].png[/img]
注 1.鱼胆中毒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危及生命,应密切观察注意早期症状,必要时可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疗法。
2. 无特殊解救治疗,注意肝脏、神经和心脏损害并积极对症处理。
3.鱼胆在胃内存留时间较长,不论误服时间多长,均应彻底洗胃。
十九、河豚中毒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49.2[0945514972e4].png[/img]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50.0[0a211b48e2e1].png[/img]
注 1.一旦发现中毒,应迅速积极处理,能度过8~12小时多能恢复。

2. L-半胱氨酸和东莨菪碱类药物不是解毒药,临床应用还有待于进一步积累经验。
3.东莨菪碱每次0.02 mg/kg,阿托品每次0.03~0.05 mg/kg,病情好转,逐步减量。
4.发生肌肉麻痹可用1%士的宁2 mg,每日2~3次。
二十、蟾蜍中毒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50.3[09e5b04902bc].png[/img]



5%GNS 500 ml iv gtt qd 

注 1. 中药六神丸服量过大或误食蟾蜍(俗名癞蛤蟆)可致中毒,蟾蜍毒素有类似洋地黄作用。

2.发生洋地黄中毒表现可用阿托品,每次0.01~0.05mg/kg,必要时用苯妥英钠或利多卡因,如严重中毒则可使用抗洋地黄抗体。
3.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呼吸衰竭和休克表现。

二十一、铅中毒


长 期 医 嘱临 时 医 嘱
儿科护理常规
一级护理
半流质 Na[sub]3[/sub]CaDTPA 25~50 mg/(kg·d)
iv gtt qd×4d
血常规
尿常规
血铅测定 血钙测定
血尿素氮、肌酐测定 心电图

注 1.驱铅治疗:①Na[sub]3[/sub]CaDTPA(2-乙烯-3-胺-5-乙酸-3-钠钙)25~50 mg/(kg· d),静滴,3~4日为一疗程,间歇3~4日可重复应用。治疗中复查血钙,必要时补充钙剂。②Na[sub]2[/sub]CaEDTA 25~50 mg/(kg·d)疗程同“①”,疗效不如Na[sub]3[/sub]CaDTPA。 ③青霉胺20 mg/(kg·d),用5~7日,间歇2~3日后可重复使用,疗效不如上述两药,宜同时加Vit B[sub]6[/sub]10 mg,口服,每日3次。④二巯基丙酸3~5 mg/(kg·d),用 7~10日,深部肌注,停药1周可重复注射。以上四药任选一种。

2. 对症处理:不食含铅的食物。有贫血者按缺铁性贫血处理,有心肌损害者,给ATP、CoA、Vit C、Vit E等。

二十二、汞中毒(以6岁,20 kg为例)


长 期 医 嘱临 时 医 嘱
儿科护理常规
一级护理
流质 (必要时鼻饲) 病重
心率、呼吸、血压、经皮血氧饱和
洗胃 (误食中毒)
洗胃后注入50% MgSO[sub]4[/sub] 10 ml和
活性炭10 g 血、尿汞测定
尿常规



[img]http://pic.yotoweb.com/CRFDPIC/R201109035/R201109035.0052.0[0a70f949330f].png[/img]
注 1.误食中毒者,温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忌用生理盐水),洗后经胃管注入50%硫酸镁导泻,每次0.5 ml/kg。
2.驱汞治疗:急性中毒者以二巯基丙磺酸钠皮下注射、肌注或静注,每次 5 mg/kg,第一日4~6小时1次,第二日2~3次,以后每日1~2次,共3~7日,至症状消失。亦可肌注二巯基丙醇。慢性中毒者可用二巯基丙磺酸钠,每次2.5~ 5 mg/kg,连续用药3~4日,间隔3~4日,为1疗程,一般用2~4疗程;或用青霉胺 20 mg/(kg·d),分4次口服,最大剂量为1 g/d,5~7日为1个疗程,停用2日开始后1个疗程,一般1~3个疗程,用药前作青霉素皮试。
3.有肾功能衰竭时,参照肾功能衰竭处理。 4.对症治疗:皮肤损害,用3%~5%硫代硫酸钠溶液湿敷;眼部损害,用2%硼酸溶液冲洗;口腔炎,用2%~3%碳酸氢钠溶液或硼酸溶液含漱,注意口腔清洁;有惊厥者可用地西泮,每次0.1~0.3 mg/kg,静注。
5.呕吐物10 ml加6%盐酸50 ml,加入一氧化碳后变成银红色,可提示汞中毒。
参考来源:
http://www.kkme.net/web?query=%B6%F9%BF%C6&pag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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