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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医说
一
人之患,患病多;医之患,患方少。医之所以为患者,患于不得其要也。所以不得其要者,弃其规律之学。仲景之学,规律之学也。大匠诲人,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规矩,方圆之至也;巧者,伎巧出焉。医之方圆与巧者,去其驳杂,取其精微,悉心辨证,胆大处方而已矣。不必囿于“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春伤于风,夏生飧泄;夏伤于暑,秋生痎疟;秋伤于湿,冬生咳嗽”之经文。要知气禀,罕得其平,有偏于阳而阴不足者,有偏于阴而阳不足者。药者,原为补偏救弊而设也。既辨其阴阳之偏胜,更审其体质 之强弱、证候之虚实,而施治以汗、吐、下、和、温、清、补、消之法,则医道虽难,能难其所难,亦不见为难,学者无畏其难也。
二
有病于寒者,得甘温而治愈,以为治病之药,非甘温莫若也。病于热者,得辛凉而治愈,以为治病之药,非辛凉莫属也。盖狃于偏者,必有执偏之弊。苟非精通医理,随症处方,则以姜附取效者,即偏信于姜附,以石膏奏功者,即偏信于石膏。有偏于散者;有偏于补者,亦有偏于泻者。如非辨证明确,无论古方、时方,何者非杀人之刃哉!庄生有言曰:“哀莫大于心死。”谓其执而不化也。是故病机出入,既不能因之斡旋;方治措施,亦不能因之取效。 则病者之死机未动,医者之生理先亡,可不警欤!
摘自 丁伯荪著《医理衡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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