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体质 药证 方证

經方實驗錄 可助於得惡寒證之定體

查看数: 3104 | 评论数: 11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17-6-20 13:14

正文摘要:

本帖最后由 idim77 于 2017-6-20 15:09 编辑 我們 先須知此也: 惡寒證 不謂嫌惡寒冷氣也.  惡寒證 則 戰慄不已也.惡寒 則 雖入暖室 重覆被 戰慄不已也. 戰慄 萎禍貌也. 巨多醫家思之. 惡寒爲嫌惡寒冷氣 ...

回复

下心 发表于 2017-6-27 11:50:32
idim77 发表于 2017-6-27 08:49
四逆湯 則 甘草乾薑湯加人參附子  (宋本 但加附子 非也. 桂林古本 又加人參 是也)雖四逆湯用附子, 四逆湯 ...

谢谢解惑!

idim77 发表于 2017-6-27 08:49:47

RE: 經方實驗錄 可助於得惡寒證之定體

本帖最后由 idim77 于 2017-6-27 13:15 编辑
下心 发表于 2017-6-27 03:51
抗生素无效 美林能出汗降温但热不退至正常 说明此例为误下之后又误汗 误汗伤津 太阴更受累及 腹泻 呕吐  ...

四逆湯 則 甘草乾薑湯加人參附子  (宋本 但加附子 非也. 桂林古本 又加人參 是也)
雖四逆湯用附子, 四逆湯之基本 在甘草乾薑也.
損傷氣血後 肺氣不足 肺冷 則 先以甘草 充津液, 以乾薑 通肺氣與上焦
如此則 氣血能循全身也.

若先不正肺氣 則 雖用附子 不能循環氣血於全身也.
肺者 氣血運行之本也. 若欲使氣血運行 則 先正肺氣也.  
故戰汗 戰慄惡寒 氣欲脫 時 恒用 生薑 乾薑也

發汗過多 後 手足冷 煩躁 吐逆 則  可先投甘草乾薑湯.
若雖用甘草乾薑湯 藥力不足 則 心腎亦衰弱 故加人參附子.

觀上述之患者 症狀. 先投四逆湯 亦佳.
又 甘草乾薑湯 亦 不爲誤謬.
證之輕重之差耳.  不必論爭也.
在臨床 恒有些少變數.  不失 大局面 爲貴.
若能知 此證爲四逆湯甘草乾薑湯範疇 則 先投何處方 而視其變化而已   

若數日 下利嘔吐 則 氣血損傷 甚. 心腎氣又衰,  然則 四逆湯 尤爲妥當.
上述之患者 未過數日 故 甘草乾薑湯 可收功.


# 脈 may be  虛數 細數





下心 发表于 2017-6-27 02:51:11
下心 发表于 2017-6-27 02:11
今读一案 小儿发热 抗生素治疗后温度39-40℃ 后服美林 出汗烧退至38℃ 后求助中医 刻下高热 怕冷 出汗 极度 ...

抗生素无效 美林能出汗降温但热不退至正常 说明此例为误下之后又误汗 误汗伤津 太阴更受累及 腹泻 呕吐 四肢冰冷是太阳气化失职 可能是气血聚于表 而不能入脏生化 生化之本进一步衰弱 也可是气聚于胸胁 由于最重要的脉象未见 腹诊未见 根据病情 汗出之侯可为亡阳之兆 四逆辈 亦可为柴胡类方  总之 甘草干姜汤一贴而愈 存疑
下心 发表于 2017-6-27 02:17:44
下心 发表于 2017-6-27 02:11
今读一案 小儿发热 抗生素治疗后温度39-40℃ 后服美林 出汗烧退至38℃ 后求助中医 刻下高热 怕冷 出汗 极度 ...

此案亦未言咳喘的情况 作者拥有庞大的受众群
此例医案 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所以和各位老师探讨一二
下心 发表于 2017-6-27 02:11:34
今读一案 小儿发热 抗生素治疗后温度39-40℃ 后服美林 出汗烧退至38℃ 后求助中医 刻下高热 怕冷 出汗 极度烦躁 口中不停哼哼 胃口差 喝粥亦吐 腹泻  四肢冰冷 处以甘草干姜汤 一剂愈
崔老师觉得此案可信吗?
我已完整陈述此病案 并未遗漏 甘草干姜一剂已 总觉言过 此例没有脉象 没有小便的情况 但从医者处方看 似露传变少阴或格阳之兆 当处四逆辈


无量山人 发表于 2017-6-20 21:27:02
姜的作用和用途似多于附子。
溧阳龙哥 发表于 2017-6-20 20:21:59
学习
溧阳龙哥 发表于 2017-6-20 20:21:47

RE: 經方實驗錄 可助於得惡寒證之定體


我也是样
idim77 发表于 2017-6-20 16:27:04
本帖最后由 idim77 于 2017-6-20 17:59 编辑

予之論述 皆前人未發之事也.
若予大略從醫家之說 則不能到此景也.
予欲得一見 須費數年及十餘年努力也.
再檢討諸說 於根本之地
何謂氣, 何謂陰陽, 何曰五臟爲陰六腑爲陽, 何爲臟腑爲表裏關係, 何爲經絡, 何爲三焦, 何謂衛氣, 何謂三陰三陽, 肝何謂木, <傷寒論>小柴胡湯證 何不曰以二日 而五六日及其以上, 何謂結(結胸, 熱結), 何謂肺冷, 諸般萬事 都要再檢討與定義

須廢棄 予已得之巨多智識與常識 而以空處 摸索也. 若如創造於無也.
故予之說 可怪異於初見. 然願潛心玩嘗歟.




下心 发表于 2017-6-20 16:05:29
先赞 闲时再读

捐助本站|小黑屋|手机版|经方医学论坛 ( 苏ICP备05020114号 )|网站地图

JS of wanmeiff.com and vcpic.com Please keep this copyright information, respect of, thank you!JS of wanmeiff.com and vcpic.com Please keep this copyright information, respect of, thank you!

GMT+8, 2024-9-28 00:18 , Processed in 0.079667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4-2024 hhjfs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