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楼沙丘沙于2007-11-15 21:16发表的 : 谢谢楼主佳案。常法不效时,吐下法常可获意外之效,是真经验。善用攻下法者,以张子和、吴又可、吉益东洞为代表。
引用第3楼qwer于2007-11-16 12:32发表的 : 不知是否是楼主先生自己的验案,确实是上佳之案,非学验具丰者不能,希望有机会与先生讨教、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