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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QQ群09年第四号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李小荣    时间: 2009-6-13 22:12
标题: QQ群09年第四号公告
经方沙龙QQ09年第四号公告

经方沙龙论坛QQ36185371已经满员200,现开通经方沙龙QQ2群。QQ2群群号:79831468,创建人:医之医(即论坛经方中先生)。

1、              烦请论坛管理及服务人员加入;

2、              请申请加入经方沙龙论坛QQ群的坛友直接向QQ2群:79831468发出申请并请注明论坛注册名字。

3、              附:论坛QQ09年第二号公告
1
、本群组是用来学习、交流、研究经方医学的,经方医学务在求真务实!不是聚集高谈阔论、来争高下是非的,敬请各群友自觉遵守。
2
QQ群中的学术观点,除黄煌教授本人及其授权外,并不代表黄煌教授本人观点。
3
、经方沙龙QQ群规则:
第一,本群系学术专业群,不谈论政治及黄、赌、毒类言论;
第二,不发布广告、不发非经方沙龙论坛之外的网址链接;
第三,在病案讨论的过程中不要发布非讨论内容的图片;
第四,有不同学术见解和意见要体现礼貌待人,争论时心平气和、相互尊重,禁止谩骂和人身攻击;
第五,请新近入群的坛友在一周内自觉把自己的QQ名字修改成沙龙论坛的论坛注册名字,方便大家认识并以示负责。方法是:右键点击自己在群里的图标,再点击查看/修改成员群名片,在群名片资料中,把真实姓名填写为论坛注册名字就可以了。如操作不成功可以联系管理员帮助修改好;
第六,有经方病案自愿跟坛友分享的医师请主动跟管理员联系,以便安排时间主持讨论,讨论后1-2天内统一由管理员转帖到论坛。在群里发布的文章、病案等版权归经方沙龙所有。目前经方案例讨论的时间定在每周六的晚上1930开始。请勿提前发布讨论病案,以免群友误为讨论时间改了而造成混乱。还请大家积极参与、畅所欲言、大胆开方、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4
、我们每周会把一些如违反论坛宗旨或QQ群规则的会员、入群而较长期未发言者、以及入群咨询医生求助过期者等等请出群,以保留机动名额,让更多有共同理想的经方同道一起来交流、探讨。所以,如果您万一被请出群后也可以继续申请加群,只要是经方沙龙论坛的注册会员我们不设入群门槛,但是如再次被踢出去,则不再批入。
5
、经方沙龙论坛中设立有传统中医、中西汇通、网上咨询、养生保健等版块,请非经方学术讨论的坛友按照论坛分类到相应版块交流。凡申请加入QQ群的会员,请主动向QQ群发出申请并一定要注明自己在论坛的名字。
6
、如果您对本QQ群的建设有什么建议或意见以及举报QQ会员的违规行为,请私下联系管理员。谢谢!愿你在QQ群里开心快乐、学习进步!
作者: anton553    时间: 2009-6-14 12:35
可以一个会员 加两个群吗? [s:101]
作者: 李小荣    时间: 2009-6-14 17:03
对于诚心交流经方、积极发言探讨的坛友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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