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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也谈“合、并方” [打印本页]

作者: iBOA    时间: 2012-12-4 20:01
标题: 也谈“合、并方”
  关于“合、并方”的研究和讨论,已有众高人及前辈做过研究及论述,不才在此也发表一下个人看法,不当之处,望各位前辈谅之。
  我对合方的理解是,将两张方的药物共处一方之中,并根据临床病症的实际情况,在药物间的配伍比例上,做出适应的调整。举例,如桂麻各半汤,桂枝汤、麻黄汤的药物皆在,然配伍比例则做出调整,因而桂麻各半汤表现出的方证,并非原两汤各自方证的简单相加,而是有自己的新的方证。
  我对并方的理解是,两张方的药物虽共处一方,但仍守各自原方的配伍比例,并在熬药时,各熬各方,然后再将汤液兑在一起,饮下。这样一张并方所对应的方证,即明显存在着各自原方所对应的方证。如 柴胡桂枝汤。
  但“外台”所载柴桂汤的方证,则曰:“治心腹卒中痛者”。这不算新的方证嘛?
  这正是我要探讨的问题的关键,《伤寒论》中柴桂汤下的服药方法中并未提及先熬后兑,反倒是桂麻各半汤有这么一说。我个人觉得这是弄颠倒了,桂麻各半汤所表现的方证的独特性,正是因为两方合一方并作出比例调整而后同处一锅煎煮的原因。两方药物同处一锅,便会出现许多新的药物组合,如桂枝汤的芍药碰到麻黄汤的麻黄或者杏仁,这种新的药物组合之间会产生怎样新的方证呢,这就很难说了,也很复杂了。但我认为,药物间被重新组合,必然会出现新的方,新的方证。
  然后世医家多未遵从此种方法,而是一概的合为一方,药物同煎。故而至《外台》时,柴桂汤已然出现了新的方证。
  医家也并未认识到这一点,以为这种新方证乃是对原经方方证的扩展。实际上,这种“扩展”乃是误将合方的效用当作并方的效用。
  当然,这种实践与发现是对经方有极大推动作用的,因为又发现了许多新方。但不要将这种自己组合的新方视为仲景的原方。就像《外台》之柴桂汤已非仲景之柴桂汤... ...
  
作者: 察哈尔    时间: 2012-12-5 02:26
谢谢楼主非常有益的思考,我最近也观注临床上合方的应用。提示一点,柴胡桂枝汤是取桂枝汤量之一半加小柴胡汤之柴芩夏参四味,并非小柴胡汤之全部药物之一半。所以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作者: 2469530209    时间: 2012-12-5 09:11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尤其合方渐乱的时期。
作者: 苦咖啡    时间: 2012-12-5 09:18
经方合方应用能提高临床疗效,合方的应用要和病——证——方——人有机的结合起来应用!
作者: 雍乾    时间: 2012-12-5 12:38
“并非原两汤各自方证的简单相加,而是有自己的新的方证。”--------可以这么理解!
作者: 金庸    时间: 2012-12-5 13:51
配方的道理好比炒菜
既要有营养也要有味道
一个经典方也是一味药
可以代入公式
合方的时候关键的问题是肝脾肾三大脏器的辩证关系
三焦的辩证关系
关键是我们要搞懂这种公式
比如小柴胡
我一向视之为柴胡泻心汤
在杂病的时候不懂合方和加减是不行的
我也尝试解析过一些复杂的经方温经汤乌梅丸麻黄升麻汤
乌梅丸其实思路和小柴胡是如出一辙的
温经汤乃四物汤,吴茱萸汤桂枝汤的合方
麻黄升麻则相当复杂
里面至少包含了白虎汤肾着汤桂枝汤
至少是少阳太阳阳明太阴
有人说厥阴篇大部分失传了
其实呢就像周星驰的武状元苏乞儿
最后说的
十七掌合起来就是降龙十八掌的“亢龙有悔”
作者: 经方感悟    时间: 2012-12-7 21:34
受教了。我一直想搞清两者的区别。惜水平太低一直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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