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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谈守方与转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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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xinjie001
时间:
2012-11-30 10:10
标题:
谈守方与转方
守方:首先,效当守方。复诊发现患者治疗有效,且病机无明显变化,应守方继进,不可随意转方,可随证加减。
其次,不效也守方。复诊发现患者服药后无明显效果,但确认辩证无误,因重症、难症或病重药轻,仍应守方,可适当调整剂量。
转方:首先,不效转方。复诊发现原方不效或病情恶化,应辨清原因。有辩证不正确或病情变化迅速者,分清原因,及时转方。
其次,效也转方。复诊发现虽然治疗有效,但病机标本已有变化,或出现新的病邪,则不可固执,及时转方。
作者:
以医悟道
时间:
2012-11-30 11:18
谢谢楼主,学习了
作者:
四海承风
时间:
2012-11-30 11:36
方随证转是方证用药标准。
作者:
高山
时间:
2012-11-30 14:06
“转”不是变,不是换,是圆周运动的运行方式。“转”,表明不可直行。直行,必然脱离圆机。
普通人说的变方,换方,是盲目的更换,是被动的更换。发现前方用错了,则盲目地换;发现证有变化了,则被动地换。
“转”,是随着气机的运转而顺应地转,不是随证而转。但从“证”看不到圆机,“证”只是圆机上不连续的一些“点”而已。
在证未变化之前,是否能够预见可能的变化方向?这只能从圆机得到相关信息。主动的治疗,出于对圆机的观察和控制,“转”只是策略之一种。
作者:
弘毅
时间:
2012-12-1 14:22
总结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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