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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经方之“力” [打印本页]

作者: graydragon    时间: 2008-5-8 11:02
标题: [原创]经方之“力”
力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作用。当一个物体受到力的作用时,一定有别的物体对它施加这种作用。
关于力,中学课本《物理学》上有以下几点认识:
1、例如拉车子,用的力大,一下子就拉得快;用的力小,可能就拉不动,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可见力有大小之分。
2、又如原来停着的一辆车子,朝这个方向拉,车子就朝这个方向运动;朝相反方向拉,车子就反方向运动。可见力有方向性。
3、力除去大小、方向之外,在物体上的作用点也很重要。例如开门,虽然向同一方向用力,但究竟是握住把手推还是在门轴边缘上推呢?显然,习惯上总是握住把手推,因为这样来得省力一些。
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合称为力的三个要素。

把物理学上的力引申到经方当中,经方药液被人体服用后对人体产生治疗作用,我们认为经方药物成分对人体系统施加一种力的调节作用,虽然这种力的施加是肉眼所无法观察,但却是客观存在,否则治疗作用无从谈起。
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合称为力的三个要素。在经方的治疗作用“力”中,也存在“大小、方向和作用点”这样三个要素。
1、大小
经方治疗作用力的大小,可以用剂量来体现,4两桂枝的作用力>1两桂枝的作用力。
①桂枝甘草汤
桂枝四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顿服。
②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
桂枝一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牡蛎二两(熬) 龙骨二两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日三服。
在上面两个方剂的桂枝应用中,前者的作用力远大于后者,所治疗证的严重程度也重于后者。但药物的作用力并非永远和剂量呈现正比关系,药物的量-效关系是有范围限制的,并不能无限度地增加药物的用量而谋求所谓最大作用力。此外,在量-效关系之外,还有一个量-毒关系。
2、方向
经方治疗作用力的方向,以虚实寒热来形象表示。寒者温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但这也只是为治疗确定了一个大致的方向。有了力量,有了方向,作用力还要用的恰到好处才会效果满意,这涉及到第三个因素——作用点。
3、作用点
俗语“四两拨千金”,就是谈用力作用点的问题。经方治疗中的作用点是什么?笔者以为只有在“方证”中才能体现。像阴阳、八纲、脏腑等宏观思维上的辨证准确,只是满足了力的方向这一个条件,对于有经验的医生,可同时满足力的大小这一条件,但在力的作用点这个关键环节很可能出现偏移,作用点出现偏移,临床效果就参差不齐。而在“方证”的框架下,能同时满足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这三个要素。经方家们常说的“方证相应,效如桴鼓”,这句话是有力学证据的。或者说,传统脏腑学说体系下的辨证论治是1次经验,但辨方证则是N次经验的总结,方证能找准方剂“力”的作用点是通过N-1次的失败才最终获取的,只是这种失败的经历发生在上古时代。所以为什么说“辨方证是辨证的尖端”,因为方证是N次经验的结晶,是否定之否定的最终结论。
作者: 黄煌    时间: 2008-5-8 17:11
妙极!
作者: longge    时间: 2008-8-21 16:27

作者: qgwby    时间: 2013-5-25 20:24
顶前辈!!![s:199] [s:199] [s: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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