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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中医医案的几点疑问 [打印本页]

作者: 蝳蠴強    时间: 2011-7-22 11:01
标题: 对中医医案的几点疑问
本人读书不多,在学习过程中有一些疑问,希望各位先生多赐教
这里说的是主流。
1. 为什么中医医案集很少说到败案,仿佛都是手到擒来,妙手回春的,近年来更多这样。
2.为什么中医医案集很多主要都是疑难杂症,现代医学治不了或者是诊断不明的疾病,一些普通的病相对较少。
3.为什么中医医案集的那些什么癌,什么重症肌无力等等的病案(治愈的病案),很神奇的病案(例如排除异物啊,拉出烂肉啊)都是比较老的病案,近年也有,相对少一些。
4.中医大师们诊疗时,若完全排除心理作用,单纯的药物作用能有多少?提高?下降?不变?
淀粉丸子也会产生副作用,当然也有疗效
作者: 安静的微笑    时间: 2011-7-22 12:11
因为有句俗语叫“大鸡不吃小米”……
作者: 蝳蠴強    时间: 2011-7-22 12:33
标题: 回 1楼(安静的微笑) 的帖子
不解其中的意思

请明示

或者换一种表达方式吧
作者: obs999    时间: 2011-7-22 13:46
让高手到皮肤科治病,看能够用纯中医治好多少?
病案这个东西值得借鉴,但不能重复。我曾看过诸多高手治病,并没有像病案写的那样,疗效神奇!倒是不懂西医,不懂疾病预后,将大话,被病人投诉!
我认识的黄煌教授,我是很崇敬的,他的理论和方法能够指导医生看病。
但愿天下都像黄教授那样名副其实!
作者: obs999    时间: 2011-7-22 13:47
将应为讲,致歉!
作者: drongh    时间: 2011-7-22 15:06
都想通过医案来吹虚自己。
你可以看看《汉方诊疗三十年》,比较好的医案。
作者: 汤一笑    时间: 2011-7-22 16:33
有什么好奇怪的

一、人性如此

二、为尊者讳
作者: 李晓旭的    时间: 2011-7-22 16:48
[s:182]  [s:182]  [s:182]
作者: 虔心问道    时间: 2011-7-22 17:13
扬名立万总得挑过关斩将的辉煌讲。
作者: 天之君子    时间: 2011-7-22 17:14
说到底还是楼主对中医的疗效持怀疑态度,楼主不妨去南京跟诊,亲眼见见,比什么都强。
作者: jhxia    时间: 2011-7-22 19:45
这是一种藏拙的表现,报喜不报忧
作者: zjljm    时间: 2011-7-22 22:51
这似乎也没什么不妥吧。将成功验案载之于案,供后人借鉴参考,也是一种办法嘛,只要是真实有效,不虚构,不夸大,就OK啦。相反,失败的案例可供借鉴之处会让人无从下手吧。
作者: 顾志君    时间: 2011-7-22 22:55
一部好的医案,会在开头说明是在临床挑选疗效比较好的,记录比较全的,另外书后尚有几个疑难重病的会诊和诊疗记录等等,医案不要乱看,要看就看经典的,以我个人愚见近十年来没有什么真实可读的意义重大的医案,能不胡说八道的算好的了。
作者: 老广大    时间: 2011-7-22 23:25
医案可借鉴但不可照本宣科。
作者: xdzh    时间: 2011-7-23 06:31
同意顾老师的观点!
不求其全,但求其真!
作者: lgdaz    时间: 2011-7-23 07:18
读医案,首选伤寒论。伤寒论里妙案、败案都不少,其所论述的都是人体内阴阳气由寒热虚实所引起的升降浮沉的运动和变化。结合临证认真研读,必会受益终生。
作者: jtlzl18    时间: 2011-7-23 16:31
对中医医案应持的态度,  不要求全,  但求是真.  真实的成功医案,  其经验就值得研究,  值得学习.
作者: 王胜    时间: 2011-7-24 11:00
失败的经历的确很重要,破茧而出常常是在失败之后。但对自己有用的失败,未必对他人有启发意义。在医疗现实面前,失败的医案也不可能出现太多。
经方目前的处境,需要的是正面激励,不是说搞经方就是多么牛,经方医生一定就多么了不起。了不起的是那些实事求是,力争改变困境的人。

医案最大的问题是,能作为入门书来读的几乎没有。而名医的经验大多又以医案为终结。医案不是教科书。
中医不缺高级的东西,而是初级的东西,中医难不在拔高,而在入门,其实学中医的人都很聪明。
作者: 槐杏    时间: 2011-7-24 11:50
我最郁闷的是,用某方看好某病,便称某方神奇,不可思议之类,极似黄婆卖瓜。取效是意料,愈病是应该,真的不是大不了的事。真正的中医是不应该有太高的成就感的,因为他做的就是一件他应该做,而且应该努力做好的普通事,何须称神奇?很多伪中医就是靠披上神奇的外衣坑害百姓,所以,是真中医就认真看病,少称神奇!
作者: 顾志君    时间: 2011-7-24 16:02
标题: 回 18楼(槐杏) 的帖子
槐杏兄所言极是。
作者: 顾志君    时间: 2011-7-24 18:08
我的建议看看王孟英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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