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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卫生厅副厅长:回应“要有尊严别学医” [打印本页]

作者: 未必    时间: 2011-6-13 08:19
标题: 广东卫生厅副厅长:回应“要有尊严别学医”
如今医生无尊严,
如履薄冰乘危船。
向天难借遮阳伞,
问地谁肯做靠山?
医患犹如冰与火,
纠纷恰似鬼门关。
纸灰缭绕遮日月,
医院门前摆花圈。
拳脚相加损筋骨,
披麻戴孝泪如泉。
十万八万事难平,
不出百万不算完。
自从华佗遇害后,
杏林头上无晴天。
作者: 袁建国    时间: 2011-6-13 09:09
[s:184]
作者: 橘龙    时间: 2011-6-13 09:22
有水平
作者: 王振勇    时间: 2011-6-13 09:25
理解万岁!
作者: 磊子山    时间: 2011-6-13 13:05
当下最鲜明的对比;律师为客户打官司,有很高的收入,他为客户挽回的是名誉或经济损失而已。医生救死扶伤,挽回的是生命是健康,是名誉重要还是生命重要呢?[s:183] [s:181]
作者: 黑白丑    时间: 2011-6-13 13:56
[s:183]
作者: 喜郎    时间: 2011-6-13 15:37
扭曲。。。。缺失。。。无法言说
作者: 徐友彦    时间: 2011-6-13 16:34
标题: 回 楼主(未必) 的帖子
[s:184] [s:183]
作者: 天之君子    时间: 2011-6-13 17:56
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所谓“惯于长夜过春时。”
作者: 济舟堂主人    时间: 2011-6-13 18:33
这也算是真实写照了。尤其是在基层,为患者诊治前先要把自己保护起来。而大家都知道,有时候有些特殊情况要用特殊乃至非常之法,必然会有风险,而一联想到上文所说,多半是裹足不前。。。谁之过?
作者: 给力    时间: 2011-6-14 14:20
:)
[s:184]
作者: 步行者    时间: 2011-12-21 17:28
做人要有尊严,做医生更要有尊严,正向国医大师徐景藩先生所说,学会换位思考,心中无私。坦诚胜过雄辩,患家都看透我们的善良心图,还有什么纠纷呐。宁做东郭莫当南郭。何如?
作者: r109    时间: 2011-12-21 17:38
"自从华佗遇害后,
杏林头上无晴天。"

此句妙绝!

绝大部分人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总有一些人思维非人类,对待非常之事非常之人只能用非常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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