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方医学论坛 - 中国经方医学专业学术论坛
标题:
中医与法官
[打印本页]
作者:
衡阳唐亚军
时间:
2024-8-24 17:10
标题:
中医与法官
本帖最后由 衡阳唐亚军 于 2024-8-24 17:11 编辑
夫为医者,在推理耳,推理而不能为医者有矣,未有不推理而能为医者也。
医生判案,同法官判案,当根据问诊得来的资料,逐一分析,综合判断。断案不清,方药冒然施于人,是不屑患者性命乎?
作者:
haha
时间:
2024-8-26 10:58
证据链,证是证据的意思
欢迎光临 经方医学论坛 - 中国经方医学专业学术论坛 (https://hhjfsl.com/bbss/)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