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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生真好赚! [打印本页]

作者: ntwong856    时间: 2011-2-25 10:56
标题: 医生真好赚!
新加坡‧外科醫生與醫理會打官司爆料‧為汶皇親治乳癌收2480萬

(新加坡23日訊)外科醫生林美麗和醫藥理事會打官司,爆出她為汶萊皇室一名女親人治療乳癌7個月,費用高達2千480萬元。
案件昨天續審,代表林醫生的李永銘高級律師告訴法官,新加坡衛生部知道這個收費後覺得不應該,便向新加坡醫藥理事會投訴,最後引發訴訟案。

庭上第一次透露,接受林醫生治療的是一名跟汶萊皇室有關系的女病人。
林醫生2007年間到汶萊逗留33天,為女病人設立“醫藥基礎設施”。
汶萊要求減低醫藥費
同年7月間,病人情況惡化。林醫生16日回國,病人8月初去世。
林醫生在3月8日到6月28日之間,寄出多張賬單。汶萊方面收到2千480萬元賬單後,要求減低醫藥費。
只收“第三方的支出費”
11月1日,林醫生決定不收她這方的費用,並再次減低費用,只收“第三方的支出費”。這包括參與治療的其他專科醫生和包機送病人飛回汶萊的費用。
50歲的林醫生,20年前參與新加坡第一起肝髒移植手術。她遭衛生部投訴收費過高後,新加坡醫藥理事會,成立醫藥紀律委員會展開調查。
3名委員過後被指對林醫生存有偏見,他們本身要求撤換。
去年9月,醫藥理事會通知林醫生,它成立新委員會,要對她展開第二輪調查。林醫生指它無權這麼做,入稟高庭要求裁決醫藥理事的做法不合法。
作者: ntwong856    时间: 2011-2-25 11:01
(新加坡24日讯)新加坡医药理事会指名医林美丽抬高收费“砍菜头”,还指她要用1203万新元(约2870万令吉)换一封“脱身信”,要汶莱卫生部写褒扬信并承诺不再追究她索高收费。

代表医理会的杨康海高级律师周三向法庭提呈实证,包括林医生寄给女病人的账单、汶莱卫生部致新加坡卫生部的信,及林医生给汶莱卫生部的信,以指证林医生收费过高。

杨律师说,林医生把转介女病人给其他专科医生诊治的收费“报大”。在对比原账单和新账单后发现,有的从400新元飙升到21万1000新元(约955令吉至50万3500令吉);有的从500新元报大到9万3500新元(约1193令吉至22万3100令吉);或212万新元夸大到399万新元……(约506万令吉至952万令吉),抬高收费从几十倍到526倍。

律师说,2009年1月,林医生和丈夫与汶莱卫生部接触时说,她准备撤销110天的治疗费和她到汶莱治疗女病人33天的收费,即分文不收。条件是要汶莱卫生部写信褒扬她,并承诺不再追究,但不得要领。

律师指出,林医生原本开出的天价2519万新元(约6012万令吉)的账单,汶莱卫生医药总监向新加坡医药总监表达关注,并要求百汇集团总裁见面,减低收费。

之后,林医生表示是会计部计算错误并致歉,愿撤销多项收费并给25%折扣,账单减至1203万新元。

律师说,林医生入禀高庭,要阻止医理会的第二论调查,说明什么,法庭可以就此作出一些推论。

案展下周一续审。

医理会:林医生应受调查的8大理由

●抬高其他专科医生治疗女病人的原收费。

●取消到美国纽约和法国出席医药会议,要病人承担7万8000新元(约18万6100令吉)和18万新元(约42万9600令吉)的取消行程费用。

●诊所护士陪病人到X光与反射性治疗部,也要收取3万5000新元到4万5000新元(约8万3500令吉至10万7400令吉)的费用。

●病人在加护病房留医5天,由加护病房医生照顾。她声称24小时待命,首天收费45万新元(约108万令吉),余下4天各收25万新元(约60万令吉)。

●抬高收费,影响新加坡特别是医药界的声誉。

●收费过高的问题,应由医药纪律委员调查和裁决,但她入禀法庭阻止,滥用司法程序。

●声称跟女病人有收费协议,但病人已故,死无对证。

●她表示取消了一些医药收费,是真是假,应由纪律委员会调查裁决。

天价医药费 6个月达6013万令吉

6个月的医药账单总数,竟是2519万9823新元(约6013万8600令吉)天价,林医生减半价后,汶莱卫生部表示:“还是无法接受!”

汶莱卫生部给新加坡卫生部的2封信呈堂,内容简述如下:

2007年8月27日第一封信:林医生开出2007年1月到7月的账单为2519万9823新元,后来林医生来信说是无心之过,会取消一些项目并给予折扣,但折扣后的账单(1203万新元)还是叫人无法接受。

去年1月26日第二封信:林医生2007年11月8日与汶莱卫生部见面时说,因会计部算错账以至多个账单出现错误,出于善意,她会取消她的医疗团队在2007年1月15日到6月14日间的收费,汶莱方只需付325万新元(约776万令吉)。这笔款项是她转介病人让其他专科医生治疗的费用。
作者: xlj6332792    时间: 2011-2-25 12:25
医院真好赚!
作者: ayabrea    时间: 2011-2-25 12:48
想不到新加坡也如此……
作者: jhhu1500    时间: 2011-2-25 14:54
医生无医德,如同奸商
作者: 橘龙    时间: 2011-2-25 22:51
错误的理念
作者: 廖大    时间: 2011-2-25 23:56
此乃医界之不雅,为我所不齿!
作者: hsf0413    时间: 2012-2-16 21:09
西医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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