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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注:日本已抢注中医210个古方专利 [打印本页]

作者: 尚古山民    时间: 2011-1-29 15:14
标题: 关注:日本已抢注中医210个古方专利
有网友愚蠢地说:经方是世界的。
现在,经方真正是世界的啦!
请看下文:




来源:互联网
       当可怜的中国人还
在怀疑自己的传统医学是欺世盗名的巫术的时候,日本人已经获得了《伤寒杂病论》《金匮要略方》中的210个古方专利!!
       一个没有强大自主知识产权资源和管理能力的国家,将难以在知识经济的大潮中主宰自己的命运;一个不善于保护自己并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国家,将难以融入经济全球化大潮并成为重要的一员。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警钟响起,提示人们的就是这样一个命题。
       中医药是个巨大的宝库,国际上对其不当占有、获取商业利益的事件屡屡发生,触目惊心。目前,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已纳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本期对此给予关注。
       ①中医药知识屡遭不当占有
       近年来,国际上发生的中医药被不当占有的一系列事件触目惊心。
       一以色列人向美国申请了“治疗消化性溃疡和痔疮的中药组方”专利,并授让给阿联酋一公司,于2002年获得美国授权专利,权利要求涉及口服给药、直肠给药的所有剂型。专利说明书中承认组方来源于上海出版的《中华本草》英文版。这意味着,我国出口的同类中药在美国市场上出售就构成侵权;
       日本一家公司2001年向美国申请了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专利,明确对以芍药为活性成分的包括加味逍遥散、当归芍药汤、芍药甘草汤、桂枝茯苓丸4个复方进行保护,并且获得了授权。日本还无偿商业化开发中国《伤寒杂病论》、《金匮要略方》中的210个古方,日本的药王园则把我国的中医药知识用到了开发日本国的旅游事业上;
       一加拿大人向美国申请了一种降血脂及甘油三酯的中药配方专利,对其中4种关系密切的配伍组合方式予以限定,1999年获专利授权;
       一韩国人把传统中药牛黄清心丸进行剂型改造,向我国提交了牛黄清心微胶囊的专利申请……
       传统知识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在当地风俗习惯和传统框架下已使用多个世纪的知识,世代相传并不断改进,一直在某些领域起着重要作用,最多见的如医药知识、农业知识等。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对传统知识越来越感兴趣,将之视为一种“公知领域”的、可免费使用的知识,相关研究的投入不断加大。
       对我国来说,类似上面的中医药传统医药知识被发达国家当作“免费大餐”的事件屡见不鲜,他们凭借其先进的科学技术,不遗余力地对中医药进行商业研发。发达国家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不当侵害,使处于“公知领域”的中医药传统知识面临流失,潜藏着可能损害中医药可持续发展并威胁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严重隐患。
       ②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很无奈
       “利用我国传统医药知识无偿获取商业利益,这一现象在国际上正日益增多,利益损失及其危害无法估算。”参与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课题研究和组织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副司长苏钢强说,“更让人痛心的是,面对这些‘生物海盗’的行为,目前却没有哪种明确的法律或制度对其予以限制或制裁。”
       目前的知识产权制度,主要是针对现代工业设立的,基本目的是鼓励创新,因而保护的对象主要是新知识、新技术、新产品。从经典的知识产权保护角度看,传统知识已经处于公有领域,属于人人都可自由使用的对象,是不受保护的。比如不能保护已公开的经方及防止外商的不当开发,再加上昂贵的申请费用等,反而给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国际保护增加了很多壁垒。虽然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法规,但主要是如何保护和发展中医药,缺乏如何处理国外进行“生物海盗”行为,以及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防止不当授权的内容。
       “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不是完善的问题,而主要是缺失。”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说。
       ③促进传统知识保护立法
       难道中医药传统知识只有沦为各国的“免费大餐”吗?近年来,国际传统知识保护浪潮给中医药的全面保护带来了一缕曙光。由于传统知识被第三团体盗用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且传统社区及传统知识随着传统生活方式的淡化及现代文化的冲击,传统知识面临消失,因此,需要像保护珍稀物种一样加以保护。在国际保护传统知识的呼声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8年至1999年进行了全球传统知识考察后,于2000年成立了“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政府间委员会”,专门负责传统知识保护的有关工作。
       广州中医药大学副研究员陈朝晖认为,利用该体系与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相结合,可较好地实现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全面保护。这种保护并不是指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已公开的传统知识,如申请专利、版权保护等,而是从保护传统知识的角度出发,主要针对如何防止第三团体的不正当开发和不正当授权,以及针对传统知识开发所获得的利益分享机制。
       传统知识保护体系主要内容有:知情同意原则,当被第三团体利用时,持有人应被事先告知并签署相关协议,还有权知道应用该知识的结果;利益分享原则,第三团体开发传统知识时,应与持有人共享商业利润;防止不正当授予知识产权及不当开发,包括防止第三团体在他国进行的未经持有人授权的非法专利申请,及对已公知公用技术的不当授权等。
       “由于传统知识保护体系尚处于国际立法阶段,中国应积极参与有关的会议及论坛,支持该保护体系朝着有约束力的国际公约方向迈进。”陈朝晖说。

[ 本帖最后由 药王弟子 于 2010-1-7 21: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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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69" class="t_msgfont">据我所知
日本 用伤寒论的方子,不需要做药理毒理实验,可以直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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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75" class="t_msgfont">郁闷,真该好好反思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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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92" class="t_msgfont">这并不是坏事,全世界都用就更好,那中医才有翻身之日。现在中国不需要中医了,由全世界人来继承不是更好吗?值得庆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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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01" class="t_msgfont">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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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13" class="t_msgfont">古言:物极必反
作者: 槐杏    时间: 2011-1-29 15:51
医学不应保密。经方走向世界。俺们一向大肚的很!走自己毁灭的路,让别人抢注去吧!
作者: 肖鹏    时间: 2011-1-29 16:14
楼主不要对此紧张,楼主也许不是股票投资者,对所谓的医学专利的情况不是很了解!那些专利权只是对商业知识产权的专利保护,比如美国药企默沙东的专利产品立普妥专利保护期今年(2011年)已到期,意味着仿制药可以合法上市。一般美国药物专利保护期为20年(从发证期算起17年),专利权是暂时保护合法的知识产权的,目的是鼓励竞争的前提下,保护企业的合理权利。
作者: 天之君子    时间: 2011-1-29 16:16
方子是死的,用方的人是活的,方子要保护,用方的人更要培养。即便方子都让他们抢注光了,只要能熟练用方的人都还在中国,也不算失败。
作者: wuzhiyu    时间: 2011-1-29 17:42
感到很痛心,我身边没有人相信中医,我是独自在战斗,当我看到同事生病给出建议时,她们都是微笑着回答:是,是。胆没人相信。好像你是买保险的。
作者: 十世遗风    时间: 2011-1-29 17:44
抢注没有用,想想为什么?
国内在讨论中医是否科学,才是天大笑话!
作者: 云之子    时间: 2011-1-29 20:45
盐甜不甜??
作者: 梁浩    时间: 2011-1-30 21:25
中医的关键所在并不是方子,而是隐藏在方子背后的秘密,只有掌握了这个秘密,同时有很好的保证地道药材的供应才能保证汤液医学的传承。
作者: leenuxn    时间: 2011-1-31 01:14
不会辨证论治,有方也没用,没有文化的传承,辨证论治也就成空,何况洋人都要用经过猫狗的动物实验,而且是“科学”实验,更本不是中医理论指导的,都抢注去吧!有用吗?
作者: 信心    时间: 2011-1-31 12:08
啊哎,国医呀
作者: wentens    时间: 2011-2-9 21:36
国内某些相关部门决策者不知道有否觉醒?

是不是一定要让中医走向末路了才醒悟?
作者: 飞鱼    时间: 2011-4-5 10:19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中庸,提倡"不争",但世界的发展是这样的,好的东西你不去占有,别人就会去占有,即使原本属于你的东西。不管专利权保护多少年,是我们的就不能白白让给别国。中管局的同志应该多反省下。
作者: 喻建军    时间: 2011-4-5 10:56
心痛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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